貧窮源於懶惰嗎?
07-11
貧窮源於懶惰嗎?(論文)□ 趙磊古今中外都有鄙視窮人的理論,「窮人如何懶惰,富人如何勤奮」的說教不絕於耳。不過,自十八世紀以來,隨著人權理論的張揚,生存權和發展權就成了每一個人(包括窮人)理應享有的、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如果引申開去,「免除貧窮的權利」自然也是生存權和發展權的題中之義。十九世紀,馬克思把這個權利升華為「每個人的全面發展」。在馬克思看來,個人內在因素並不是貧窮的主要原因,外部條件(地理環境、生產力水平、社會制度)才是貧窮的根源。在我看來,這不僅是迄今為止最深刻、最本質的人權理論,也是為窮人辯護最有說服力的理論。至於後來眾所周知的「平均主義」實踐,把這個「為窮人辯護」的理論扭曲成「為貧窮辯護」的理論,其結果當然是一場悲劇(誠如鄧小平所說,貧窮不是社會主義),離馬克思的真義已相去甚遠,也非本文所要追究的問題。問題在於,否定「為貧窮辯護的理論」是否意味著我們必須重新拾起「鄙視窮人的理論」?「貧窮源於懶惰」如今已是某些貧困理論的主要結論之一(與此相似的結論還有「素質低下」、「不努力」等)。並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但我仍然認為,這是一個經不起推敲的謊言。任何一個社會總有懶惰者,也確有因此而導致貧窮者。對因懶惰而貧窮者,我們無話可說。但是,我們能因某一個人的懶惰而貧窮,就由此推論出「貧窮源於懶惰」的結論嗎?今天的先富者和暴富者中,有不少人在改革開放前居於社會的底層,其身份和地位的戲劇性變化是因為他們過去懶惰而現在勤奮了嗎?國企工人從1980年前的「不貧窮」(相對的)到1990年以來的下崗失業,是因為他們過去勤奮而現在懶惰了嗎?如果勤奮與懶惰的關係是如此輕率,那麼「貧窮源於懶惰」的內在邏輯也就很難讓人信服了。「一不小心就成了大款」,「一不小心就成了下崗工人」,正是對這種邏輯的諷刺。個人的天賦如何、素質高低、勤奮與否,當然與貧富有關,但這並不是一個人貧窮的惟一原因,尤其從宏觀來看,這並不是一個階級、階層、群體陷於貧窮的根源。如果「懶惰」不足以解釋某個階級、階層、群體何以會陷於貧窮,那麼貧窮的根源就只能從「制度」(這種制度當然由既定的生產力水平所決定)中去尋找。其實,貧窮總是一個比較的、發展的概念。儘管我們可以用某一指標(如收入水平)來界定貧窮,但是:①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貧窮標準(即貧困線),時代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將不斷改變並提高貧窮標準;②不論經濟如何發展,只要存在貧富差距,那麼與富人相比,其他人就總是「貧窮」的——馬克思用「高樓大廈與小茅屋的比較」來說明「相對貧困」,就是這個道理。在你追我趕的競爭社會,市場中的幸運者只能是少部分人,其他人多半會被淘汰出局,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換句話說,市場法則(優勝劣汰)與競爭結果(兩極分化)有著內在的邏輯關聯(「贏家通吃」即是其生動寫照)。「優」與「劣」固然有個人的因素(天賦、素質、知識結構、努力程度),但是「優」與「劣」在更深層次上是由制度規定的,在某種意義上也是難以改變的——由於人的生命總是有限的,因而「優」與「劣」的改變空間總是有限的。承認這一點,並不是要否認個人的勤奮和努力,更不是為懶惰張目,而是要說明:在今後很長時期內,貧窮都是一個難以避免的現象;貧困群體的存在不是人們的自願選擇,也不是懶惰的結果。某個階級、階層、群體乃至某個人,其貧窮與否,不同的制度下恐怕結果迥異。如果貧窮是某種制度的產物,那麼我們應當選擇何種制度呢?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因為從主觀願望來講,我們都希望選擇能把貧窮降到最低限度的制度安排。但是,制度選擇並不能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從根本上講,它是一個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的客觀選擇過程。因此,過於熱情的主觀願望不僅不可能消滅貧窮(如平均主義),甚至會導致普遍貧窮的惡果。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在《費爾巴哈》中所說:「生產力的這種發展之所以是絕對必須的實際前提,還因為如果沒有這種發展,那就只會有貧窮的普遍化;而在極端貧困的情況下,就必須重新開始爭取必需品的鬥爭,也就是說,全部陳腐的東西又要死灰復燃。」真是天才的遠見。從經濟學的ABC講,制度的選擇應當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要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即發展是硬道理);二是要有利於縮小貧富懸殊。第一點我們正在做,也做得不錯;第二點我們做得差強人意,也做得很艱難。這既有政策不到位的原因,也是客觀規律的作用使然。因此,對於貧窮的存在,我們不能用道德的義憤代替理性的分析。但是,承認貧窮是不可避免的現象,並不是由此連「剝削」、「勞動價值論」也不敢承認了。如果由此還要給窮人尋找一個「懶惰」的理由,就未免欺人太甚了。馬克思說:「無產階級只有解放全人類,才能最終解放自己」。歷史偉人為什麼在面對與己無關的苦難時卻如此在乎,不能釋懷?除了悲天憫人的高尚情懷之外,在他們看來,如果這世界還有一個人在受苦受難,那麼下一個受難者就可能是你我。市場經濟「用看不見的手分配人間的幸福和災難」,殘酷的競爭中,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優勝劣汰的受難者,因此我們就不能對貧窮的存在心安理得、置之不理,至少不能幸災樂禍地將貧窮歸咎於「懶惰」。(趙磊 財經大學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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