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廣東中醫沉浮錄之十二 中醫醫院:中西知識共存的空間

近代廣東中醫沉浮錄之十二 中醫醫院:中西知識共存的空間1933年,廣東中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前身)成立。●鄭洪 陸金國歐洲在近代政治革命以後,逐漸將醫療服務納入國家體制之中。近代醫學也取得了越來越多的技術成就,在此基礎上誕生了以醫院為中心的臨床醫學,醫院成為提供醫療服務的主體。19世紀以來,隨著傳教士醫師東來,西式的診所和醫院開始在中國出現,並逐漸為社會所接受。在民國時期,中國的衛生行政也逐步建立以醫院為主體的醫療系統。那麼,中醫是否也能建立醫院?人們開始留意到,近代醫院制度原來是一個帶有深刻西醫烙印的空間。醫院制度的引進清末,西式教會醫院在中國紛紛建立,1856年廣州博濟醫院、1879年上海同仁醫院、1883年蘇州博習醫院等相繼出現,使醫院這一外來形式出現在國人視野中。在早期,由於人們對洋人的隔閡和對西醫解剖的恐懼,人們對醫院充滿各種猜疑。清末廣東連州就發生過一起嚴重教案,當地人與一間美國教士辦的醫院發生土地紛爭,後來人們沖入醫院,發現了兩具藥水泡浸的兒童標本,群情大嘩,認為西醫院是害人的地方,結果醫院被焚毀,未及逃跑的醫師被殺害,釀成嚴重的中外糾紛。不過,隨著了解的增多,人們開始更多地了解西醫及其醫院了。伯駕在廣州創辦眼科醫局後的第一季度醫院報告中說,「除極少數之外,病人都表達了完全的信任」。1895年上海《申報》也發表文章論述設醫院的好處說:「醫院之設有六利也:有易於沾染之症病者住院,家人可免再病,一利也;住院之後,俾醫者朝夕施治,體察病情,易於奏效,二利也;貧者省延醫服藥之費,能安心住院,三利也;且起居較便於家,房屋較於家為潔,病者所宜,四利也;家人不致忙亂,仍可營生,病者得以靜養,五利也;如瘋人及諸惡病,另設別院,俾皆得所愈,則固妙否,亦可終其天年,六利也。」在這裡,人們已經注意到了醫院在形式上最明顯的特徵,即容留病人住宿,就近施醫與護理。如果僅就這種形式而言,它並不是舶來品,中國古代就有過慈善性質的收治病人機構。西方的醫院制度同樣也是從中世紀時的教會慈善場所發展而來的。不過到了近代,醫院的最主要特點已經不是慈善,而是專業化的醫療與護理。所謂專業化,就是說醫院是一個嚴格按照醫學衛生觀念來布局和生活的空間。在醫院裡,病人是完全託管給醫療機構來照管的,由專職的醫護人員進行管理,從而改變了病人留在家庭由親屬看護的傳統。而在醫療方面,醫院則依靠多部門分工合作。由於近代臨床醫學各個環節日益分化,對西醫來說,個體診治的方式已經不能適應。在廣州的博濟醫院裡,美國傳教士醫師嘉約翰一生診治病人74萬人次,施行手術4.9萬人次。如果沒有一個醫療群體的配合,他個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另外,醫院還可集中不同醫生的智慧共同診療,有醫生指出:「醫院能聚集各科專門醫士於一庭,疑難症互相研究求根源,施以相當療法,再以有經驗之看護照料,較之家庭看護,徒姑息無學術,獲益自殊。矧傳染病容易蔓延,人所共見,非居醫院不可。醫院實治病之要。」在西醫醫院的示範性作用下,中國人對醫院及其留醫制度逐漸熟悉和接受了。在時代的發展面前,中醫的醫療方式雖然仍然側重於個人診治,但也認識到單純以門診和出診為主不足以適應社會需求,開始積極創辦中醫醫院。中醫創辦醫院1872年香港東華醫院的成立可能是中國最早的中醫醫院。1899年,廣州士紳為應付疫症流行創辦了廣州城西方便所,1901年更名為城西方便醫院,也是以中醫贈診為主體,設有留醫用的「養病房」。不過它們還未脫離傳統慈善機構的性質,具有多種社會職能,只是聘有中醫固定贈診而己。進入民國之後,中醫開始努力興辦正規的醫院。尤其是開辦中醫學校教育時,參照政府的學校規程關於西醫學校應附設醫院的規定,中醫也把設立醫院作為條件之一。如上海丁甘仁創辦上海中醫專門學校後,即於1917年在廣益善堂向社會各屆募集資金,提出「各西醫院之設,誠皆便利四民。然以滬上五方雜處,身體強弱之殊,風氣剛柔之異,頗聞有不慣西習而日望中醫院成立者」,又指出中國醫學雖流傳久遠,但歐化東漸之際,「非推廣醫院以宏其用,研究國粹以固其本,亦尚非持久善策也」。會上得到有力紳商捐地捐資,不久建成病房6所,有病床數十張,成為上海較有規模的中醫醫院。1924年廣東中醫藥專門學校(廣州中醫藥大學前身)成立後,早就把建立醫院列入計劃。1926年省港藥材行聯合發出啟事說:「我省港葯業同人,不惜費十萬之金錢,建成醫校。近更於醫校對門,創建留醫院,為學生實習之地。我同人必須合力捐助,不拘多寡,集腋成裘,催促留醫院成立。」1930年,香港葯業三會會同廣州同人,到香港各藥店藥行舉行沿門勸捐活動,籌集了一筆資金。花費3萬餘元購得廣州大德路286、288號兩間大屋,開始建設醫院,1933年3月完工落成,正式開業。全部建築用英泥三合土建成,前座為職員室、醫生室及優等病室,后座為普通病室。房間安裝有電燈、自來水,所有門窗均加銅紗網以避蚊蠅。校方最初為醫院定名為「國學醫院」,後來改為「廣東中醫院」,即現在的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廣東省中醫院。由於這些醫院全靠社會捐贈,所以還保持著一定的慈善性質。廣益醫院和廣東中醫院都實行分層次診病,最低等者為面向貧病贈診。隨著中醫抗爭運動的發展,各地又陸續有呼籲政府設立公立中醫院的倡議。如1930年北平有人建議將內城官醫院改立為專門的中醫醫院,1935年中央國醫館焦易堂等發起建設首都國醫院,1935年廣東成立公辦中醫學校廣東省立國醫學院(又名華南國醫學院)時也制定了附設留醫院的計劃。中醫醫院之設,或為教學所必須,如廣東中醫專門學校所說,「醫院之設也,教師以病實為課室,學生以病人為課本,互相探討,真理益明……是則醫院之於醫校,勢成唇齒,而非一般營業病院所可比擬也」;或有助於中醫革新學術,如焦易堂籌設首都國醫院的目的之一是「鑒於中醫之自矜心得,各分派系,為集中研究,增進效能起見,爰有首都國醫院之籌設」。廣東中醫院也說:「故本院之使命,一方面從實際上工作,使國醫國葯由理論而趨於實際,由龐雜而歸於大醇,成為一整個之醫學。」從這些角度而言,中醫醫院的創辦為中醫臨床學術的進步提供了新的陣地。在廣東中醫院裡,「凡有疑難之症,則公開討論,擇善而從。或病人願轉換醫生,亦聽其便,惟以本院題名之醫生為限。務使治療方面,各盡所長,得收應手而瘳之效」,形成一種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方式。原廣州中醫學院副院長、名老中老羅元愷在廣東中醫藥專門學校畢業後即留在廣東中醫院當醫生,他回憶說:「住院患者均屬急重病者及頑殘之疾,其中高熱持續不遲、神志昏迷者,或大量吐血、喘促危怠者,或偏枯癱瘓、活動不能者,或骨折創傷、疼痛溢血者等等,不一而足。由於有機會接觸及處理這些危重患者,對一個年青醫生是很好的鍛煉機會。在20世紀30年代的中國,固然沒有公費醫療,如非急重病也不習慣於住院,而中醫院卻是來者不拒,在這樣的工作環境中,在有經驗的長輩指導下,不僅鍛煉了膽識,更重要的是提高了醫療技術。」但是,在當時的衛生行政部門眼中,這樣的中醫醫院卻不符合「醫院」的標準。衛生部禁止中醫稱「醫院」1929年4月,國民政府衛生部公布《管理醫院規則》,規定「凡以治療為目的設置病床收容病人者為醫院」,要求所有醫院呈報登記。上海、浙江等地紛紛請示中醫醫院可否註冊,衛生部答覆說:「醫院管理規則系專指醫師設立之醫院,並不包括中醫醫院在內。按中醫向來習慣及治療方法,既無設立醫院之先例,亦無設立醫院之必要。該省如有特殊情形,設有中醫醫院者,即斟酌地方情形,擬定單行章程,呈候核定,暫資管理可也。」據此,上海市制定了《管理中醫院暫行規則及註冊規則》呈報衛生部,衛生部批複卻說:「中醫院之醫院名稱似與《管理醫院規則》第五條之規定微有衝突,已改為『醫室』二字,以免混淆。」所謂第五條規定內容是「各醫院至少須置合格之醫師二人」,當時衛生部的概念里只有西醫才是「醫師」,中醫醫院自然不符合這一條件。此事一旦公開,中醫界對這種歧視做法十分不滿,全國醫藥團體總聯合會上書衛生部,認為自古以來中醫就有「太醫院」,何以今日竟不能稱「醫院」?衛生部對此不以為然,指出太醫院不是醫療機構,不能相提並論。但僅以有無「醫師」為原因,責任不在中醫,是難以服眾的。於是衛生部又向行政院申述學術上的理由說:「中醫不能稱醫院之原因,因中醫習慣向只診脈開方,如《管理醫院規則》第12條至第15條之消毒方法、第18條之使用大手術、第19條之屍體解剖,在西醫為必具之技能,在中醫則皆非所素習。若必襲用同一名義,則《管理規則》中之各規定,執行則枘鐅不相容,不執行則全等於虛設,非特管理上深感困難,且恐有危險之發生。因設立醫院之目的,在病人之集中,若聚集數千百病人於一院而管理醫院者又無消毒之知識,一遇急性傳染病發生時,危險實不可以言狀,故有改定名稱之令。」這裡確實觸及到了近代醫院制度的核心。對於醫院這種病人叢集的場所,最重要的要求是衛生潔凈,防止疾病交叉傳染,所以西醫醫院無不實行嚴格的衛生制度。這些衛生消毒的觀念和技術都非中醫素來所有,那麼限制其開辦醫院看似合乎道理。北平的西醫立刻在報紙上響應說:「請問立一個中醫院,將來北平市一旦發生了傳染病的時候,中央防疫處、北平傳染病院都說『要預防,要隔離』,中醫院說『那是胡說,並不要緊,就一服藥包好』。當局是聽誰的呀?聽了中醫的,要西醫幹什麼用啊?聽了西醫的,要中醫幹什麼用啊?或者中西並行不悖,西醫儘管去預防隔離,中醫儘管准許自由行動?」帶著西醫烙印的醫院形制,似乎與中醫存在天然的知識衝突。難道中醫不能學習衛生消毒知識,將其實施到醫院中嗎?知識衝突不能變成知識共存嗎?可是衛生部下發的文件,在禁止中醫稱醫院的同時,還禁止中醫使用西醫藥物和器械,連這種可能性也堵死了。對於中醫的缺點不給予改進途徑,而是希望藉機一舉扼殺,這正是1930年代初期衛生行政最大的問題。幸好,衛生部的政令在地方並未令行禁止,中醫醫院有機會用事實證明自己。中醫醫院在配置隔離、消毒設施及護理方面並不落後。1933年開業的廣東中醫院為例,「本院所聘護士,皆領有衛生局執照,曾在各大醫院服務多年者,且於年前開辦護士訓練班,以養成中醫看護人才,冀在醫事上有清晰之概念,在看護上有經驗之修養,不特開中醫看護訓練之先河……本院見傳染病有礙病人之安全也,特別闢傳染病室,空氣流通,光線充足,與普通病室完全隔離,又有消毒室,採用最新式之消毒儀器,以供消毒之用」。1936年中央國醫館館長焦易堂巡視該院,稱讚「其建築完備與較宏偉者,此廣東中醫院足以當之」。在中醫院規範發展的事實面前,加上中央國醫館的努力,到1938年行政院終於行文正式允許中醫稱「醫院」,可援用《管理醫院規則》進行管理。但由於中醫的境遇未有根本改善,公立中醫院始終未能實現。醫院形制誕生於西方,是以近現代的病菌理論和衛生與消毒措施作為技術基礎的。在理論上,傳統中醫氣化式的病因理論,比較缺乏近距離預防傳染的技術手段。所以,中醫若設立醫院,就必不可少地要採取西式的衛生措施。所以說,中醫醫院從誕生之日起,就是中西醫學知識共存的空間。這並不等於中醫西化,而是在適應現代社會基礎上發展中醫的必需手段。其實,今日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廣東省中醫院)能成為全國中醫界的一面旗幟,原因就在於主動打破中西醫的壁壘,為中醫院的良性發展找到了一條「陽光大道」。這「陽光大道」一言以蔽之,即「中西醫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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