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得太奢侈要被罰款?五百年前的歐洲人到底在想啥

今天的義大利是奢侈品的帝國

但如果穿越到五百年前……

金銀線刺繡的衣服不能穿

低胸裝、高跟鞋什麼的想都別想

但是土豪也可以選擇充值VIP會員

提前交一筆罰款

接下來一年想穿啥就穿啥

這麼折騰,到底是圖啥呢……

羅密歐與朱麗葉要是早生一個世紀,化裝舞會怕是沒戲。

中世紀末期,文藝復興初期,出現了大量成文的法律,是關於人們應該怎麼穿,不能怎麼穿。這些法律的主旨要麼是禁止奢侈,要麼是禁止放蕩。

禁止奢侈花式逼婚哪家強

禁止奢侈的法令主要是為了保證寶貴的資金儘可能多地用於生產和貿易,而不是沉澱在奢侈的衣飾上。因為14 世紀末到 15 世紀中後期,整個歐洲的流動資金都非常緊張。

1449 年熱那亞的法律開頭講到:「大量的資金是死的,因為被固定在服裝和珠寶上,如果把這些錢用於貿易會帶來極大的回報和利潤。」 1459年的法令禁止婦女在任何新做的服裝中使用金銀布料、金銀貼花布料、以及金銀線裝飾的絲綢和裝飾性的剪裁、褶邊、絲綢襯裡。1439年的法令允許婦女擁有一件不帶金銀的馬蹄袖和不帶圖案的天鵝絨的絲綢長袍。衣物不允許染成深紅色,因為深紅色是用昂貴的胭脂蟲染料染成的。

15世紀的歐洲男女著裝

另一方面,昂貴的衣飾在嫁妝聘禮中也佔了很大比重。因此禁止了奢侈的衣物在一頂程度上能降低嫁娶的費用,提前結婚年齡,從而提高生育率。1348年的黑死病和之後的流行病使各城市的人口銳減35%-65%,農村也並沒有幸免於難。直到1500年歐洲很多城市都仍在努力恢復十四世紀早期的人口水平(有一些城市的人口到18甚至19世紀才恢復到14世紀的水平)。

1380年,盧卡當地的一個頗受尊敬的老男人向總理事會呼籲:「必須請您對女性無節制和不謙遜的裝飾品實行規定,因為過度消費對我們的城市和社區已經帶來,並且正繼續帶來極大的危害。有大量準備嫁人的年輕女性和同樣大量的準備娶妻的年輕男子,他們沒能結婚。因為想要娶妻的男子無法承受大量的費用,而準備嫁人的女性不能提供足夠的嫁妝。無節制的大量的皮毛、飾品、珍珠、花環、皮帶和其他費用需要,這都是習俗所必須的。由於這些原因年青的女性不能嫁人,年青的男子不能娶妻,我們的城市人口減少:年老的人們去世,而沒有孩子出生。」另外,1380年的盧卡、1463年的比薩等地的法律曾規定,女性的衣服不能過長;1430年威尼斯當局禁止城市女性穿著高跟鞋,為的是避免不小心絆倒流產。

十五世紀女性頭飾

但是,如果付出一些罰款,還是可以使用超出標準的衣物。在當時,用支付罰款的方法獲得法律的豁免是很平常的事。罰款按年計算,相當於是年度奢侈稅。比如熱那亞的禁奢令頒布之後,已經擁有被禁服裝的婦女,在法律公布後的第一個月還可以繼續穿戴這些衣物,一個月以後再穿,將被罰款50弗洛林金幣,由婦女的丈夫或男性親屬支付,而一件使用金銀布料的禮服成本至少是400金幣。於此類似的,1299年博洛尼亞議會規定,婦女穿戴珍珠的王冠或花環,或在頭上佩戴金銀飾品,但需要每年向國庫支付共計100博洛尼亞索爾迪;1363年佛羅倫薩法律規定,如果婦女支付(或由男士為她們支付)100弗洛林金幣,可以穿著超過指定價值的裝飾品,1415年佛羅倫薩的禁奢法令再次規定,任何女性想要穿著被禁止的服裝、刺繡或珠寶,需向市政府的財務或國庫交納50弗洛林,接下來一年時間想穿什麼就穿什麼。

15世紀男性頭飾

各地政府也順手制定了一些旨在進行貿易保護的法令。1452 年 7 月,米蘭施行禁運外國的絲綢織物和金銀布料,禁令在這個世紀重複了好多次;在 15 世紀,熱那亞禁止轉售任何進口的絲綢製品,除了塔夫綢、緞子和熱那亞殖民地生產的絲織品; 15 世紀後半期,威尼斯的法律規定所有的政府官員只能穿著威尼斯製造的衣服。

禁止放蕩別讓你的美貌驚動了教會

政府對於民眾著裝要求的另一個作用方向更有意思——嚴厲禁止衣著放蕩,提倡 「謙遜」,同時還要借服裝維護原有的等級制度。

大部分是對女性身體進行規訓,比如衣領必須足夠高,要能遮住鎖骨,不能佩戴挑逗性的面具和面紗(怎樣界定是否具有挑逗性?默認全都有挑逗性,全部不準戴就得了)。也有少量涉及男性,比如不準在穿著緊身褲的同時穿短上衣,露出丁丁的外形等等。

這些服裝禁令同時也是為維持封建等級制度服務的。中世紀末期的義大利,由於戰爭、瘟疫和新興產業的發展,原本固化的階層發生流動,社會結構大為改觀。新產業帶來新機會,也產生了新富階層,他們有些比舊貴族還要富有,也不在乎為奢華行頭多花錢。

1453 年,博洛尼亞羅馬教廷的使節,紅衣主教喬瓦尼·貝薩里翁(Giovanni Bessarion),在執行禁奢法令時更多的考慮是如何通過服裝法律保持原有的社會結構,大部分的法律用於規定城市中每個階層的婦女所允許穿的服裝。每個群體中的婦女被詳細規定可以擁有多少件昂貴的服裝,長袍用何種織物,什麼樣的顏色,它們決定服裝的價值。例如,騎士家庭中的婦女可以擁有四件昂貴的服裝,然而,農民的婦女不允許穿紅色的絲綢長袍,等等。違背這些法律的懲罰是革出教門,革出教門可就是異端了,成為異端會有什麼後果你懂的。

前面禁止奢侈什麼的法令,背後都有明確的,經濟調控方面的訴求,可是禁止放蕩又是為什麼,這些統治者是不是吃飽了撐的?

那倒也不是。封建制度並沒有解放奴隸,僅僅是廢除了奴隸這個叫法,同時還廢除了公共財產、公共服務和政治制度,把原來的自由公民變成了實際上的奴隸。封建制度是奴隸制度擴大化並進行管理創新的結果,以最低管理成本奴役了最大數量的人,堪稱是一個管理學奇蹟。在這件事上世俗的君主和教會的共謀,雖然他們之間也會有利益糾紛,但是相對於現有體制下的被統治者,他們還是現有體制下既得利益的共同體。而等級制度和道德秩序是維持其統治的兩大支柱。一旦這兩大支柱上出現任何細小的裂縫,他們都會如臨大敵——站在他們的立場,這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任何人口和階級流動,新的生產方式、新的貿易渠道、新的科學發現和思潮……都是維持封建統治的大敵。就是因為統治者們採取了對他們來說正確的處理方法,才維持上千年的統治。因此,他們要燒死科學家,要維護陳腐的道德,提倡愚昧可笑的觀點……站他們的立場,都是聰明的選擇。可是社會大眾跟著起鬨,除了發泄一下平時積累的暴力傾向,也沒有什麼實際的好處,沒有別的解釋,純粹是蠢且壞。

原標題:穿的太奢侈要被罰款,500年前的歐洲人在想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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