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漢族自殺性人口(民族)政策的立法理由駁斥及分析

由於我國的現行的民族政策需要在諸多方面進行反思,包括平等對待漢民族的文化傳統,恢復漢民族的傳統節日,提供平等的就學、就業、升遷等機會,提供平等的司法保護等,是一個系統的討論課題,在此,筆者不想作過多分析,而僅是從民族人口政策這一個點作一分析,並適當論證其他方面的民族政策,以期起到拋磚引玉、舉一反三之功用。另外,對本文所述問題,任何人恐怕都難於以平靜心態超然處之,或始終恪守不偏不倚的公正風範,但筆者將力戒偏激,務求公正。 目前,我國實行的民族人口政策是「一個國家,三種制度」:在全國因地區、城鄉和民族不同而實行有所變通的人口控制政策,即城市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農村夫婦可生育一個以上孩子;少數民族夫婦可生育比漢族夫婦更多的孩子。概括起來就是「一二三」政策,即大部分漢族只生一胎,少部分漢族和城市少數民族可生二胎,大多數少數民族可生三胎,少部分少數民族生四胎(文件規定雖沒有,但現實中不加管制)。 這種民族人口政策可用一句話來總結,那就是:對漢族的自殺性人口政策。因篇幅所限,筆者僅對其立法理由、特點、危害性作一分析,並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 在先行討論前,筆者有幾點須聲明: 一是筆者不贊成「大漢族主義」,但堅決反對把漢族為爭取平等權利的努力定性為「大漢族主義」。如果這樣,是否漢族只有受到不平等待遇才不是「大漢族主義」呢?不要一提「漢族」就被上綱上線,似乎漢族不是一個民族,似乎漢族就不能討論、保留和爭取自己民族的傳統文化、應有權利等!如此一來,漢族是否連飯也不能吃了?民族應該是平等的,不存在任何優待。關於何為「大漢族主義」,已有智者論述,筆者在此不費言辭作無謂之消耗。 二是筆者僅從漢族人口政策問題作一切入口,因文章篇幅所限,對其他方面的民族不公平政策雖有所涉及但不多加分析。 三是因筆者學識有限,且此文在一天內成筆,定有不周全、不細密之處,望讀者批評指正,權為話材之用。同時,文中也適當引用了他處之材,深表謝意! 一、對漢族自殺性人口政策立法理由的駁斥    我國對漢族的計劃生育政策是從70年代開始的,隨時間的推進,政策愈加嚴厲。甚至有一段時間漢族大多數家庭只生一個小孩。對少數民族的計劃生育政策是從80年代直至90年代開始的。但少數民族可以兩胎、三胎,甚至四胎。 制定這種政策,理由有下面幾點:   一是認為少數民族人口較少,要加快人口增長,漢族人口太多,要減少。這些人認為,少數民族人口少,就應該要加快人口增長,否則就會失去民族生存的機會。我不禁要問,一個少數民族人口較小,那是千百年歷史進演的結果,難道人為增加人口就能使其保持民族特性嗎?要知道,很多少數民族在歷史上已經融入到漢族之中,他們的文化和理念也已經融入到漢族當中,這種融入其他民族的特性難道就不是其本身特性的自然繼承和發展了嗎?如果是這樣,那我們的當務之急,就是如何去恢復匈奴族、鮮卑族等民族了!   二是認為加快少數民族人口增長可以防止「大漢族主義」。這些人認為少數民族人口增長了,就可以防止「大漢族主義」的發生。這個理由,簡直有點匪夷所思。這是否在說,漢族人口太多了,會侵犯少數民族的,只有少數民族人口多了,才可以抵制「大漢族主義」?易言之,要想抵制所謂的「大漢族主義」,只有減少漢族人口,增加少數民族人口。 對此有四個問題:第一,依據這種思維,少數民族人口是否要增長到和漢族一樣多呢?因為即使只少一點的話,在理論上也是容易被壓制的呀!第二,如果上述推論成立,我國少數民族人口中壯族人口最多,達1千多萬,那麼那些人口只有幾萬人甚至幾千人的少數民族,如基諾族、門巴族等,其人口是否也應該增長到與壯族一樣多呢,否則他們也容易受到某些「大少數民族主義」的侵犯呀!第三,「大漢族主義」是否真正存在,還是某些人的假想並作為時時處處打壓漢族的借口?如果「大漢族主義」存在,請問表現在哪裡?如果沒有,又何來抵制「大漢族主義」呢?我認為,這種思維本身就是一種大民族主義的思維,以己之思維強加於他之思維上,難道不是么?第四,我們在口口聲聲說「大漢族主義」的時候,是否也該反思一下是否有其他「大民族主義」存在?至少在部分地區、部分人思想中存在,新疆「東突」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極少數(請注意,我只是說極少數)疆獨分子鼓吹「殺漢滅回」,建立一個所謂的「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這不是極端的大民族主義又是什麼?那麼,依據上述理論,是否也應該優先增長新疆境內的漢族、回族及其他族人口呢,以抵制疆獨分子的威脅?    三是認為加快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是黨的英明民族政策光輝照耀的結果。這種認識就更加荒唐和低級了。依此種分析,如果哪個少數民族人口沒有增長,則是黨的民族政策對該少數民族不英明了?試問我國朝鮮族人口在自然減少,那是否說黨的英明民族政策對朝鮮族就沒有光輝照耀了?難道黨的民族政策只有靠少數民族人口增長了才能證明是英明的?那麼,漢族人口在相對減少,這就說明黨的民族政策對漢族沒有光輝照耀?另外,黨的民族政策的核心是什麼?難道黨的民族政策的核心是加快民族人口增長?而不是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嗎?這些人口口聲聲稱黨的政策、黨的理論,那麼,這種以表代里、只看表面不看內核的思想,試問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哪一部分?是哪一個版本?我看至少不是中國版的馬克思主義理論!    四是認為漢族是中國的主體民族,對少數民族加以人口、就業、就學等方面的照顧是應該的。這種理論認為,主體民族是強勢民族,有先天的優越條件,應該加以限制;少數民族是弱勢民族,應該加以照顧。這種理論基本認識面就有先天不足,以部分取代全部,沒有堅持科學的、全面的、發展的、運動的、深入的世界觀,而且自相矛盾!  第一,認識不科學。中國的漢族是中國的主體民族,但主體民族不一定就是強勢民族,試問漢族對其他民族是如何強勢的?強勢必須是一個客觀的現實範疇,而不能憑漢族人口多就做主觀猜測!在社會主義國家裡,我不知道漢族是如何強勢的?  第二,認識不全面。該種以民族成份一刀切的做法,有一個先行理論依據,那就是只要你是漢族,遑論你所處的地域、背景、環境、經濟狀況等,你就是強勢的,就有先天的優勢條件,必須加以限制(相對之意義上);而只要你是少數民族,無須考慮經濟狀況、所處地域、社會環境等,你就是弱勢的,須加以照顧。對此,試問一個居於新疆喀什農村地區的漢族農民,比之一個居於烏魯木齊的維族教授,誰應該加以最優先和最多的照顧?喀什地區維族人佔90%以上,難道這個漢族人在這裡還是強勢民族,擁有許多先天的優勢條件?  第三,認識不發展。目前,中國已經有一些少數民族的綜合發展指數超過漢族,他們所處的環境比之漢族整體水平更有優勢條件,如滿族、朝鮮族等。對此,是否要對漢族加以包括人口政策在內的優先照顧呢?  第四,認識不深入。因為,目前漢族的發展指數,只是在整體水平上比少數民族的整體水平高,但不是比一切少數民族高(如前述的朝鮮族),也不代表一切漢族群眾比一切少數民族群眾高(如新疆的漢族農民比之北京的滿族教授)。深入分析就知道,中國的漢族農民還有八億多,其中綜合發展指數低於少數民族整體水平的漢族農民有兩億多人,他們的基本收入低於少數民族的整體水平,他們是全國所有少數民族人口的兩倍多!  第五,認識自相矛盾。如上述,中國生活困難的漢族農民有兩億多,如果要關心弱勢群體,照顧弱勢族群,他們才是最需要關心和幫助的,但誰來幫助他們,誰來考慮他們的境地?這種以民族成份一刀切的武斷做法,把他們永久性地關在政策照顧的大門之外,是否全面、科學、合理?這種以民族成份一刀切的思想不是種族主義思想又是什麼?不是種族歧視又是什麼?   所以,我們認為,對邊遠地區、不發達地區可以實行優待,但應當區別具體情況,不能以民族成份為界限而進行一刀切,應以自然屬性(經濟發達水平、所處地區等)而不是社會屬性(民族成份)作為優待的考慮標準,對不發達地區的優待,應該是該地區所有人普遍享有的,而非刻意突出民族特性人為設限,使其局限於某一群體範圍內,否則不公。   五是認為加快少數民族人口增長有利於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這種認識更是片面落後,是人口決定一切論的現實低級翻版。其錯誤之處有:  第一,人口決定一切論。認為人口增加了,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就會發展了。沒有考慮到人口素質和能力的提高,如果是這樣,中國早就超越美國了,我們還會處在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努力之中嗎?對這一點,估計不必多言了。  第二,少數民族人口增長恰恰阻礙了民族地區的發展。由於少數民族地區人口增長過快,尤其是在邊疆地區,造成了資源的緊張、過度的放牧、人口壓力的增大,本可以用來扶持民族地區發展的資金結果被民族人口的機械增長給消耗得空無影蹤。在此,有必要做進一步分析。有些人認為,對少數民族的優待包括加分、升學、學業優待是為了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有利於國家統一和穩定,對此,我們不否認,但不能絕對。試想「疆獨」的精英分子就是少數通過優待進入中央民大的維族畢業生、新疆大學的一批教授等,他們的素質提高了,對國家的穩定是否有用了呢?    六是認為漢族人口多會成為現代化進程的包袱。該理論經不住理論和實踐的證明。在我國現代化的過程中,人多是否必然就是壞事?從改革開放這些年的經驗來看,發展最好、最快的卻是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這些自然資源相對貧乏,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區。而且,從國際的經驗來看,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全世界的發展中經濟,只有東亞的少數幾個真正趕上了發達國家或大量縮小了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這些經濟的人口密度都非常高,甚至比我國大陸還高。比如2000年我國大陸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35人,而日本則是337人,韓國是479人,台灣省是616人,這些都屬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經濟。為什麼人多在東亞經濟和改革開放以後的我國卻反而成了優勢?其原因在於改革開放以來,這些人多地少資源貧乏的沿海省份,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充分利用了我國勞動力多,勞動力便宜的比較優勢,產品在國內和國際市場都非常有競爭力。  日本和東亞的幾個新興工業化經濟則是在它們經濟發展的每一個過程中都充分利用了比較優勢,在早期人多資金少時,就以發展勞動密集型的產業為主,隨著資金的積累,勞動力由相對豐富變為相對稀缺,資金由相對稀缺變為相對豐富,產業才逐漸升級,發展資金、技術比較密集的產業。這樣看來,只要按照比較優勢來發展經濟,人口多時,發展勞動力相對密集的產業,人口多就會成為一種優勢,經濟發展得好,資金就能得到較快的積累,產業升級得快,收入水平也就提升的快。而且,從美國哈佛大學著名教授邁克·波特提出的競爭優勢理論的觀點來看,只要能按照比較優勢來發展經濟,人口多也有利於經濟發展。因為,在同等的經濟發展水平的條件下,人口較多的地方,(1)市場規模較大;(2)生產活動較為密集,相關產業和支持性產業,包括縱向的支持(企業的上游產業在設備、零部件等方面的支持)和橫向的支持(相似的企業在生產合作、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支持)程度會較高;(3)同行業的競爭會更為激烈。這些因素都有利於企業和國家競爭力的提高。所以,對經濟發展來說,只要發展戰略是對的,人口多不僅不是負擔,而且還可能是一個優勢。二、現行的對漢族人口政策之特點    一是自殺性。簡單一點,就是認為自己強大,容易引起一些人的不安,於是自己殺害自己,以此證明自己是和平的、沒有威脅的。事實上,強大是一種事實,沒有錯,只要不侵略弱小者,就是公平正義的。而對於自殺性的作為,即使是最強大的,也會被最弱小的吃掉,這一點在自然界也是如此。有一則非洲故事,大象很大,野狗總認為是一個威脅,於是大象有一把自己的腿給砍掉了,說,你看,我把我自己的一條腿砍掉了,你總可以放心了吧,我總是友好的吧?結果第二天,大象的幾根屍骨頭就躺在草原上了,野狗吃光了他的屍肉。大象沒有侵略之心,為了證明自己卻使出了自殺性的動作,結果被屍分無影!現行的人為的不公平的對漢族的人口政策,實際上就是一種慢性自殺。   對此,我不禁要問,是誰給了這種迫使漢民族集體慢性自殺的權利?漢族只能生一胎的人口政策有沒有徵求過漢族群眾的集體意見!這種最基本的生育權利誰可以限制?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擁有這種權利,漢民族的任何一個個體和少部分群體也都沒有這種權利!    二是自虐性。由於長期的封建奴化教育,一些漢族喜歡通過人口政策等自虐來滿足自己的某種感覺。有兩種表現:一是對內,自己歧視自己;二是對外,宣傳外族侵略有德。現行的漢族人口政策,不管漢人是窮是富,是中原地區還是邊疆地區的,只要是漢族就要受到不平等對待,是一種死板的僵硬的自虐性政策。看看我們的自虐,不僅停留在政策上,更是發跡于思想文化領域,這具有更大的危害性。看看電視的任一個台,格格到處飛,阿哥四處跑。什麼《***大帝》,什麼《戲說**》。這些人血腥屠殺了幾千萬漢族同胞,轉眼間卻被某些無恥的漢奸文人描寫成「神武」的明君,可親的皇帝,頂禮膜拜。這些作品粉飾獨裁、美化專制、宣揚奴才意識,戕害人類的靈魂,其背後是廉恥喪盡的漢奸理論在作怪。在這些人眼裡,不知道什麼叫羞恥二字。我不知道揚州城下那還帶著漢族先輩血淚的泥土,為誰在哭泣!甚至還有某些極端分子推說,那屠殺揚州城的是漢軍八旗!  某些歷史「精英學家」,甚至也否認歷史上對漢族的屠殺!成吉思汗在一次征途歸來的途中教育後代時說「人生最大的樂趣,就是把敵人斬盡殺絕,搶奪他們所有的財產,看著他們親屬痛哭流淚,騎他們的馬,強姦他們的妻子和女兒」。某些「精英歷史學家」對此冷漠地說:「不能以今天的道德評價古人」。的確,每個時代都有特定的道德標準,問題是蒙元時期人類早就進入了封建社會,而這伙歷史學家對蒙元統治者的道德評價卻降低到奴隸社會甚至原始社會部落仇殺的道德水準上。有某音樂人甚至張嘴說「少數民族是音樂的天才,漢人只會吹牛」!在此,我們想起了一段曾經看過的話:「我把你象犬馬一樣驅使,豬羊一樣屠宰,你反倒匍匐在地、為我歌功頌德;我由此認定你是軟骨頭的孱頭,沒廉恥的賤類,我不鄙視你鄙視誰?我不屠殺你屠殺誰?」這樣,不用多久,也不用敵人,我們自己就把自己打敗了,再一次亡族滅種也未可知!主體民族的自虐必然導致整個國家的衰落。西方白種人的自虐導致西方的衰落,漢族的自虐也必將導致中國的衰落。    三是自殘性。自己殘害自己,包括人口政策、其他方面的民族政策,由此帶來了思想、文化、傳統、屬性等方面的自殘。漢族自殘的歷史原因,根本性在於受到幾百年的奴化教育,這一點不是幾個小字所能闡述的,原因大家也很清楚,故筆者對此不深入論證。    四是自排性。即自己排斥自己,這源於我們的長期異化教育。這種教育中有一句話叫:「寧贈友邦,不予家奴」,原是封建奴化之話,現在卻被我們當作一種理念而珍惜,不懂得反思。似乎只有這樣,才能顯示中華民族尤其是漢族是如何的「以禮待人」、「大公無私」。例如,在現行政策中,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享有不同的稅收待遇。民營企業稅負要比外資企業高出許多,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15%—30%,而民營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33%;同時,外資企業利潤轉增資本金或另行投資均可按投資額的40%得到所得稅返還,而民營企業則享受不到這項優惠政策。又如,當發生空難或航班延誤時,國內航班的賠償標準遠遠低於國際航班的賠償標準。   五是自嘲性。即自己嘲弄自己,把打壓自己的同胞當作一種樂趣,似乎只有這樣才能顯示自己的公正、公平。漢族人口多了,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減少漢族人口,這樣就能顯示自己的公平了、公正了。無論是在歷史上還是在現實中,都可以看到一些胞族包括國人對自己的同胞冷漠無情,寸利必爭,絕不寬容讓步;而對異族人,他們卻表現得驚人的寬容、大度。形象地說,就是:內鬥像一條龍,外斗像一條蟲!   六是自卑性。幾百年的少數民族封建統治,再加上近代屢受外國列強侵略,使部分漢民族人養成了一種自卑的性格特質和意識,現在雖然自強自立了,但在部分漢族人根子里這種自卑意識仍然存在,想自豪卻又找不到合適的辦法,於是出現了兩種怪現象:   第一,對自己同胞實行區別對待乃至歧視對待,感覺到自己這個「漢人」與其他漢人「是不一樣的」,此漢人非彼漢人也,劃清了界線,方能顯示自己的「偉大」。在抗日戰爭期間,中國人對日本俘虜優待備至,把他們像老爺似的供養起來,寧願自己吃少點、吃差點,也盡量讓日本俘虜吃多點、吃好點。可結果呢?讓我們聽聽浙江大學教授鄭強的一次演講吧!他說:「神戶大地震時我正在日本,我是中國留學生的領導,那時死了許多中國人,……就因為日本人先救日本人,根本顧不上救中國人!在日本空港,日本國民的進港通道有8個,而僅給外國人留一個,你得排隊,等日本人全部走完了,他再轉換牌子,讓外國人再進來……在廣西,美國人的骨頭埋了幾十年,還叫中國農民去找,把美國人的骨頭找到了,放在棺材裡,送回到白宮,舉行隆重的儀式、行軍禮,這怎麼能讓美國人不自豪?反之,當找美國人骨頭的中國農民在尋找時摔了一跤,骨頭摔壞了,給200元錢就打發回家了……一個日本的農民跑到峨嵋山去玩,骨頭摔斷了,你就用中國空軍的直升飛機去救他,而在日本大學,一名中國留學生在宿舍里死了7天才被發現;名古屋大學的一對中國博士夫婦和孩子誤食有毒磨菇,孩子和母親死了,父親則是重症肝炎,在名古屋大學醫學院的門診室等了12個小時,也沒有一個日本教授來看望!而國人為什麼還要這麼友好,以為自己很大度,實際上是被人家恥笑,笑你的無知!你們這個民族賤!」正應了這句話:「自尊者人必尊之,自賤者人必賤之。」  第二,對漢族血統或漢民族屬性表示自卑。於是千方百計地想搞個少數民族來做做,即使做不上,也得想方設法搞個「非漢血統」來充當一下門面,唯有如此,才能顯示自己與「漢族」的不同,自己才會高貴。君不見電視上那麼多的「格格」、「皇阿瑪」等,於是不少人都想著自己八輩上是否有能跟這點「高貴血統」沾上邊!君不見,電視上歌頌奴化統治的影視熱翻了天,甚至在結尾時還不忘說一聲「真的還想再活五百年」。簡直是一種赤裸裸的奴化思想,艷羨別人「高貴血統」的幾點口水幾乎要流到骨子裡去了,做了幾百年的封建奴隸還不夠,還想再做五百年奴隸!!!  六是自閉性。就是關起門來,自己對自己所謂的「人口政策成績」作一番自我欣賞和陶醉,而看不到這種政策的愚昧和低級!我記得,2001年7月,當「世界60億人口日」到來之時,國內的媒體廣泛報道說:「正是由於中國的不懈努力,『世界60億人口日』的到來被推遲了四年。」哦,一看中華民族尤其是漢族真是無私啊!為了推遲「世界60億人口日」,寧願減少三億本民族人口。然而,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此作出積極回應!原因很簡單,世界上其他任何國家是不會為了推遲「世界60億人口日」的到來而減少本民族人口的。除了中華民族特別是漢族以外,世界上沒有哪一個民族會認為減少本民族的人口是對世界人民作貢獻的!「世界60億人口日」遲早是要到來的,中國要是把本國13億人口全部減掉,「世界60億人口日」不過只是再延緩10年到來,但以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可能就滅絕了。   七是自私性。即極小部分漢族人為了得到自己的一己之利,不惜犧牲絕大多數漢族人的合法合理的權益。而真正廣大漢族群眾的訴求渠道不暢、呼聲得不到回應,形成了一種政策制定上的「少數訣」悖論,即雖然制定的政策違反了大多數人的權益,但由於沒有達到違反的最高限度,大多數人不去抵制和關心,造成了少數人決定多數人命運的局面。三、現行對漢族人口政策的危害性    一是違反了憲法根本原則。兩個方面:   第一,違反了憲法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少數民族權益必須在憲法和法制框架、以及現代公共財政理念下進行,不能以犧牲漢族合法權益來迎合少數民族權益。既然各民族一律平等,為何漢族享受不到對少數民族的優待和照顧呢?現代世界各國都是首推尊重憲法平等原則,根本只有一條,那就是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不能與之相抵觸。即使少數民族地區可以制定變通的規定,但該變通規定也不能違背憲法根本的原則與理念,否則憲法之根本性可存?   第二,違反了民法基本原則。民法是現代市民法,為世界各國首推之市民權利法。民法的基本原則就是平等原則,要求法律為每個人,不論其各種自然、社會屬性如何,都必須提供平等的權利起跑線、程序保障線,而其結果民法是不加干預的。生育權是婚姻法規定的內容之一,理所當然地要受到民法的調控。而現行的人口政策包括民族政策,其規定不是提供平等的起跑線,反而是規定不同的實體結果,把現代自由法的規制中心和重心倒置過來,令人無法理解!    二是侵犯了漢族的基本生育權利。《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規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基本生育權是一個人的基本人權,是指族群為維持其基本生存而必須達到的生育水平和生育權利。現在,對漢族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使漢族難以維持基本生存水平。有些專家喜歡關起門來,大談中國人口過多,卻沒有抓住問題的關鍵,那就是現行的生育政策將導致漢族逐步消亡,長此以往,難以維持其基本的族群生存。自然規律決定了一片土地上某個特定族群的數量不會長盛不衰,只不過在沒有人力干涉的情況下這個過程會持續相當久。而在中國,人類史上獨此一家的對某個特定民族實行一胎制已經超過二十年,並越來越使得人口結構顯得像一個怪胎,看來在某些人眼裡這卻仍然還只是個開始。如此的政策,意味著作為漢族,從出生那一刻起,就得受到基本生育權利的剝奪!而出生卻又是無法選擇的!    三是將構成對中國基本人口數量持續發展的災難性打擊。我國人口眾多是現實,但只要控制好(而非一胎,只是控制),這並不是我國的災難,還是一種振興的基礎!我們有些人卻看不到人口的動態性發展,而只是一味停留在現狀的人口數量上作靜態分析,寫出幾篇不痛不癢的文字,實在是有損國家之未來!而現在,對漢族的長達二十多年的不平等和過於自虐性的人口政策,已經導致漢族人口自身新陳代謝機制缺失,這將是一種災難性打擊。人的一生非常短暫,使人本身就成了一種持續時間很短的特殊資源,我國人口固然有13億之眾,但一個世紀之後如今的這13億也該俱都進了黃土,換言之,倘若我國漢族從現在開始徹底停止生育,那麼不要說13億,就是挾有1300億,到2200年我國的漢族也該滅種了,中國也該亡國了。這也是為什麼就人而言,更新換代水平為何要比現有絕對人口的多少更具深遠意義,至少對於不太遙遠的未來而言。   而談到生育水平時,現有的龐大人口基數卻往往蒙蔽了我們的眼睛。但凡說起計劃生育,憤憤不平者多指農村地區多生超生如何嚴重使計劃生育事倍而功半。事實上,我國目前的總合出生率僅為可憐的1.3,不僅遠遠低於人口新老更替的2.2( 即平均每位婦女生產2.2個孩子),也低於那些為社會老齡化焦頭爛額的發達國家,比如法國的2.85, 英國的1.66,丹麥的1.74。更這可怕的現實是,社會是一具活物,扭曲壓抑的過強過久漸漸會使它失去新陳代謝機能。這也決定了我們在決定現在該如何做時不能太過一廂情願,直線思維,而我們有些專家卻也在參與編織著這樣簡單的童話,或者說是謊話,令人相當費解。我國的客觀事實就是現有人口13億,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應以此出發才有進一步研究的餘地,不然信口開河地說什麼最適宜的人口是「三億」就沒有任何意義。事實上中國按照適應人類生存的環境計算的人口密度遠非被有些人妖魔化了的那麼可怖,故而馬寅初先生當初也主張平均兩胎到三胎(這一部分要另起一篇才能講得清楚)。我國按照可生存國土面積計算的人口密度約為340人/ 平方公里,約等於日本按照全國面積計算的人口密度而低於英格蘭的377人/ 平方公里。每個中國人佔有的可生存空間3—4倍於日本,而日本人的生活水平可達到美國人的一半到三分之二,可見要提高中國人的生活品質,科學合理的管理和布局,以及大力推進城市化建設、新農村建設才是根本之道,一味強調減少人口尤其是漢族人口無異於殺雞取卵,捨本逐末。   四是影響國家的統一和完整。一個國家的主體民族的存在,是一種客觀事實,不以外力改變為自然。一個主體民族的存在,對於國家的長久穩定和完整統一具有不可或缺的意義。而現在,我們卻在自殺性地實行人為減少主體民族人口的政策,這簡直低級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如果沒有漢主體民族的存在,我們不能想像如何去抗擊歷史上那麼多的外來侵略(當然我不否認少數民族的積極作用,但漢族的作用是主要的,這一點無可置疑),而又如何保住了我們中華民族的根本!現在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在積極擴大主體民族的人口,如俄羅斯鼓勵俄羅斯族多生孩子,以便形成統一的主體絕對多數國家(俄族占該國總人口的80%左右);馬來西亞已經推行了五十年的以擴大馬族人口為中心的主體民族優待政策,使該國馬族人口由佔總人口的38%提高到了60%左右;哈薩克首都由阿拉木圖遷往阿斯塔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前者俄羅斯族人占多數,而後者是哈薩克族人占多數,遷都有利於形成一個統一的哈薩克族民族國家(該國俄羅斯族在哈建國時曾占該國總人口的40%,幾與哈族人口相當),其餘例子也不勝枚舉。可在我國,幾年來經自然和社會演進而成的漢族占絕大多數的主體民族國家,卻要反其道而人為削減主體民族的人口,不知這種理論和做法之居心何在?這簡直有違人類常識和社會常理!  五是影響了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由於對漢族實行一種嚴格的近似自殺性的人口政策,導致我國作為一個不發達國家,提前跨入了老年社會,達到了發達國家才會有的「老年水平」,套用一句流行廣告語,就是「三十歲的人、六十歲的心臟」,這又從側面說明了我國對漢族人口政策的違反常識性和低級錯誤性。由於漢族人口人為極端減少,我國不得不面對印度的勞動力競爭,不得不喪失在國際上的青年人口優勢地位。   理論和實踐已經證明,人口適度的自然增長(注意,而非對少數民族的過度放鬆那種),完全是有必要和現實意義的。按照國際通行標準,一個社會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的比重達7%時,這個社會即已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2000年我國65歲以上人口已達7.13%,我國已經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根據人口統計學推算,到2010年,這一人口將突破1億人,佔全國總人口的8.38%;到2020年,老齡人口將超過1.5億,佔10%以上;到2030年,這一人口將超過2.5億,佔總人口的16%。可見我國將面臨老齡化的嚴重惡果。總之,人口政策不可作太單純的考量,對於發展程度相近的文明來說,相互間關於語言文化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形態等等,歸根結底都是人口結構的競賽,所以西班牙語的地位終將會超過法語,所以日本永遠不可能整體上超越歐美,所以以色列的社會安全永遠無法保證。人是第一位的,一切繁榮穩定沒有了合理的人力資源支撐都是空談迷夢,自我毀滅式的人口政策在兩代人的時間內就將結束這種痴人說夢,到時候一切都晚了,萬劫不復。   六是淡化了漢民族自身民族意識,過度強化了少數民族意識,阻礙了中華民族的融合。由於對漢族實行的長期的不公平政策,導致了漢民族的民族意識淡薄,而一個對自己民族意識都淡薄的人,又何有愛中華民族之意識和感情呢?另一方面,對少數民族的優待,更加強化了少數民族的民族意識,阻礙了中華民族的融合。少數民族在國家各種優惠政策包括人口政策的扶持下,在各種輿論的鼓勵中,正在不斷強化自己的民族意識,增長自己的民族自豪感。從以前的五族:漢、滿、回、蒙、藏,到現在的56隻花,只要是少數民族就可以生二胎,可以加分,可以優先提干,可以……   甚至,沒有語言的創造語言,沒有文字的創造文字,世界各國都在臻力於民族融合的同時,我們卻又一次反其道行之,結果是什麼?到頭來只會刺激助長他們的民族心,現在看看中央台,無論哪一個欄目,無論哪一個節目,從「星光大道」到「正大綜藝」,只要是少數民族,就會穿起民族服裝,表明自己的民族成份,而漢族卻好像沒有自己的民族服裝,沒有一點民族意識!我們只有在填寫各種表格的時候,才知道,哦,原來自己是漢族啊!這種人為製造差別、過份突出民族區別性、過份強化民族意識,究竟是有利於團結還是有利於分裂?從生育政策、高考加分到很多優惠政策,漢族的民族自豪感越來越弱,歸屬感和集體感越來越少,很多漢族為了優待都去做少數民族去了,在內蒙,八十年代初為了民族優惠就有近30萬漢族人改成了蒙古族人,而且是整村、整鄉的改。在甘肅,有一個長得象所謂「義大利人」的漢族老頭,突發奇想,說自己是「古羅馬人」的後裔,幾百年前留在了甘肅,竟然留起了長鬍須,學起了羅馬語,還想改為「羅馬族」,據說整村人都想改,正在向政府提出申請!我們的新聞媒體還覺得好奇,詳細推論並介紹了其「羅馬」高貴血統,卻並不覺得這是漢族的悲哀和恥辱!  由於對族的歧視待遇政策,導致漢族民族凝聚力大大減弱,漢族人口的瓦解、分解更是成為現實。少數民族人口變的越來越多,主體民族人口變的越來越少,這樣祖國就會團結統一嗎?難道這就是我們所希望的「民族大團結」、「百花爭鳴」嗎?要不了多久,「百鳥爭鳴」就會變成百鳥為漢族唱「喪歌」了!   七是人為分裂主體民族人口,製造民族差別。通過不同的人為的民族劃分標準,人為製造一些新民族,從漢族中分裂出去,並且給以優待,結果造成了人為的民族分化和民族差別。這一點簡直就令人啼笑皆非。例如民國時的風雲人物寧夏馬氏家族、白崇禧等,都是回民,堅定的*****,但他們還有一個共同點:反對「回族」這一說法。在他們看來,回民只是漢族中信仰伊斯蘭教的一支,其差別相當於客家人和北方人的差別。且回民大量散居城鎮(如河南不少縣城都叫「城關回族鎮」就可見一斑),早已同化。但回族最後仍被識別為一個單獨民族。這一情況可與南斯拉夫類比:波黑*****實際上也是塞爾維亞人信仰伊斯蘭教的一支,但鐵託身為一個克羅埃西亞人,為防範大塞爾維亞主義,將之單獨劃分為一個民族。結果南斯拉失分裂後,波黑*****與塞爾維亞人這兩個本是同民族的「不同民族」,進行了血腥的種族廝殺,由此可見人為分割民族的極端危害性。  又如土家族,直到1956年才被識別為單一民族,但1990年的人口數是1964年普查時的1027%(僅僅一代人的時間,人口增長10倍)!這些都無法用人口自然增長來解釋,只能認為是「落實政策」後由於特殊優惠,而使大批本已同化的人又轉而改變民族。極端的例子如貴州沿河土家族自治縣,1982年普查時,全縣40萬人,只有243人報稱是少數民族,而且全是外地調入的幹部。但「落實政策」予以扶持後,短短兩年內,就有18.5萬人改變民族成分。這些極端的人為分化漢民族的後果,是可想而知的!我們一些專家學者、政府機構只注重於構建「百家爭鳴」的民族人口局面,卻沒有看到這種問題的潛在危險性!同時,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自然進化和融合,被人為的民族分化政策毀於一旦!為了「民族大團結」和「各民族共榮」,甚至不惜做出一些違反常理的事例!1955年被授予大將軍銜的粟裕,毛澤東有次戲問他:「你是湘西人(按,粟是湖南懷化會同人),是不是苗族?」但粟本人至死一直都自認是漢族。他死後兩年,根據相關民族識別研究,他被認定是侗族——這一點後來通過中央批准。看看:一個從來不認為自己是侗族的人,死後被追認是侗族,是不是有點彆扭和滑稽!  八是有損國家安全與利益。我國的計劃生育主要是針對漢族的,少數民族的計劃生育政策則比較寬鬆。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漢族確實是世界上最「大公無私」的民族。但這種「大公無私」造成了兩個結果:一是降低了中國人口佔世界人口的比例。在1950年,中國人口佔世界的四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只佔世界的五分之一,並且這種趨勢仍在繼續下去;二是降低了漢族人口佔中國人口的比例,推行「一胎化」以前,漢族佔中國人口的95%,現在降到90%左右,並且這種趨勢仍在繼續下去。如果目前的計劃生育政策不改變,當漢族人口只佔中國人口一半時,到時會不會發生前蘇聯那樣的分裂局面呢?有人想當然地說不會,但只要仔細考察一下前蘇聯和東歐國家,就會發現:這些國家在劇變後,凡是主體民族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國家,如波蘭、羅馬尼亞、匈牙利等國,都沒有發生分裂;而凡是主體民族沒有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國家,如前蘇聯、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等國,都發生了分裂。這種現象揭示出這樣一個事實:要維持一個統一的國家,需要有一個占人口絕大多數的主體民族。四、對策   就留給讀者去思考吧!如有適當時機,筆者會另文闡述。  至於*網如何回應,筆者認為,在目前階段有三個可以探索:   一是討論宣傳漢族文化、思想、傳統、權利、特性等要注重理性,不要衝動有餘、理性不足;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能授人以柄。   二要制定詳細的工作目標,*網朋友切不能只在網內自娛自樂。要抓住一切有利契機,向外推開,要掌握方法,擴展陣地,靈活巧妙地宣傳和推廣漢民族意識,增強漢民族的民族意識,提升民族自豪感、歸屬感、集體感,增強民族競爭力。可建立宣傳組,以行此能。   三是可以考慮建立人口政策版,讓更多的網友參與,集集體力量,廣開思路,關心關心民族事務,推動民族現代化。本人留言:如對漢族的復興有幫助,大力歡迎*網各位朋友轉貼,但請註明作者,以便證明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如有責任,與*網無關! 後記:夜已深,筆者心潮難平。思我漢族之危亡,憂傷萬千!望星空長河,無盡光輝,何處是我大漢之芒?當一切舊有的傷痛無可避免來臨,撕絞著每一腦細胞,痛楚明天是否依舊?仍有多少同胞沉醉在迷失的漫路之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希望還在嗎?所謂「兩少一寬」,即中共中央1984年第5號文件提出的:「對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堅持『少捕少殺』,在處理上一般要從寬」。這是我國的民族刑事政策,民族刑事立法應當將這一政策上升為法律,使之具體化、條文化。「兩少一寬」政策的基本精神是對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處理從寬。處理從寬包括刑事司法上的從寬和刑事立法上的從寬。在刑事司法上的從寬,包括刑事訴訟程序上從寬,定罪上從寬,量刑上從寬和刑罰執行上從寬。在司法上從寬的面較廣,只要在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一般該從寬都要從寬。但處理從寬也不是一律從寬,對於罪行特別嚴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的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就不能從寬處理,相反,應當依法嚴懲。在刑事立法上的從寬,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刑事司法上從寬經驗的科學總結。但司法經驗不是立法的唯一法源,法律的內容受制於法律的性質。民族刑事立法的主要特點:一是變通性,即它只能就少數民族不能適用的刑法典部分規範作些非原則性的靈活規定,而不能作原則性的變動;二是補充性,即它只能對不完全切合少數民族的實際情況的某些刑法規範,在刑法典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再增加一部分規定,而不能自行制定刑法典;三是民族性,即它規定的是刑法典不便規定的與少數民族政治、經濟、文化特點有關聯的犯罪與刑罰問題,民族色彩濃厚,只適用於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見,立法上從寬的面較小,只限於對刑法典的有關部分所作的變通或補充規定的範圍之內。這項政策,第一從制度上為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獲得優惠提供了法律依據。按照「兩少一寬」政策的基本精神,從寬包括司法上的從寬和立法上的從寬。包括刑事訴訟程序上從寬,定罪上從寬,量刑上從寬和刑罰執行上從寬。對於"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來說,這無疑是優惠,甚至成了免死金牌。第二從執行上為少數民族的犯罪分子應當「少捕少殺」、「在處理上一般要從寬」。按照「兩少一寬」政策的基本精神,對於少數民族中犯罪分子的處理,同罪行和認罪態度最相類似的漢族中犯罪分子的處理相比較,一般要適當從寬,並要堅持少捕少殺。「兩少一寬」刑事政策出台及適用20年,對漢族來說毋庸置疑是不公平的,為了顧全大局,可以在社會福利、教育、醫療上對少數民族給予照顧、支持是應該的。但是在刑法上也分三六九等,這種「中國特色」的刑事政策是否違反法律最核心的公平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精神又如何解釋?漢族作為一個主體民族,不能和其它民族在法律上處於平等地位,對我們夢想的「中華民族」是無益的,同樣律法的寬大也不利於少數民族移風易俗。十多年前,也就是80年代初,正值胡耀邦制定"民族自治法",大搞少數   民族優惠政策,人為製造各民族之間差別的時候,在我家周圍,就那麽一兩   年時間,很多父母的同事、我的同學、朋友一下子便成了少數民族。只要   是姓韋的、姓覃的幾乎都成了"壯族"。   一位從小在一起玩大的鄰居,高考時離重點大學分數線差十來分,大家都以   為他最多只能上一個較好點的一般大學,不料來的竟是中山大學的入學通知   書!才15、6歲的少男少女們還天真地以為是郵遞員送錯了信,要不然就   是發通知書的人把地址寫錯了,便去問學校領導。領導回道:"他老爸的老   母親是瑤族,有什麽辦法!你們不服?去弄個少數民族成分來的話也可以給   你們加分!"後來,這位鄰居從中山大學畢業後分到北京工作。一年後,認   為還是廣州能賺錢、自由,便又返回了廣州。   另外有一個同班同學,高考時超過重點大學分數線12分,卻因是漢族出身,   只得進了一所普通大學。該同學大學畢業後死也不願再回廣西,還沒畢業,   就開始活動。好不容易在外地一個城市的郊區找到了一家化工廠。就職數年   後,其父母也告別了埋有祖先遺骨的故土隨他而去。臨搬家時,他母親憤憤   地說:"我們這些漢族人在廣西是永無出頭之日的,就讓給那些「少數民   族」好了,讓廣西就這樣爛掉去吧!"   我的一位老師,50年代末從廣東考入廣西師範學院(現為廣西師範大學)   ,畢業後主動留在廣西,並將老家的夫人也接到廣西來,在廣西生兒育女......。   可到了80年代中旬,他全家卻去了當時還是"百廢待興"的深圳。臨走   時,他對我說:"從前雖有很多廣東人到廣西來,可看如今這勢頭,將來   絕對不會有什麽好前途。我勸你畢業後還是到廣東去為好......"   我竟無言以對,心一下子沉了許多......   我不明白:對落後地區進行優惠以利其發展可以理解。可為什麽在同一地區,   喝同樣的水,吃同樣的飯,上同樣的學校的人群中搞優待這個、歧視那個的   所謂"民族優惠政策"呢?人的出身不能由自己選擇,難道僅僅因生下來時   所屬的民族成分不同,哪怕將來成績比少數民族出身的同學優秀,卻不得不   失去升學,提升等決定一個人一生前途的機會嗎?難道漢族就不該有和身邊   的少數民族一樣的享受平等上學、平等工作、平等待遇的權力嗎?大家不都   是中國人,不都同為中華民族一分子嗎?   這種人為的差別,不僅不利於國人間、各民族間的團結,而且還會造成相互   間的猜忌、不和與疏遠。而且一個人一旦被劃規為某個集團或民族的人後,   哪怕他原本是另一個集團或民族的人,哪怕他也擁有另一個民族的血,但時   間一長,很自然地就會偏向他所屬的集團或民族。過幾代後,恐怕就會忘了   自己原來的民族,恐怕就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他民族者了。   中國幾千年來曾有過很多漢人被匈奴人抓到戈壁沙漠去了的歷史。幾年,幾   十年,幾百年之後,每次草原上的異族揮動大軍南下屠殺中國人時,在那   殘暴的野獸之中會沒有他們的子孫嗎?中國歷史上也曾有過很多東北的漢人,   以及被女真抓去的漢人加入到滿族。在那些入關的滿清八旗隊伍中,在揚   州、嘉定、四川進行大屠殺的劊子手裡,難道沒有原本是漢人的"   旗人"嗎?   數年前,從《朝日新聞》的一則報道得知,由於我國實行少數民族優惠政   策,從83年至90年的幾年間,從漢族主動改為其他民族的逾五千多萬   人(不包括新生兒),使我非常震驚。翻開《人民日報》,也有這樣的報   道:"很多人甚至以姓氏為依據來改民族成分。例如一些人以自己姓馬為   理由而要求改成回族。......有的人為了證明自己是少數民族、甚至編出7、   800年前、自己的親戚中有那個曾和少數民族結婚的所謂證據來以證明   自己是少數民族"。   這難道不值得我們猛醒和深思嗎?   一位在某部門工作的朋友是"壯族",但他自己說他的祖先是從山東遷入   廣西的。50年代劃民族成分時,將他家所在的村子劃為"壯區",   他也就自然地成了"壯族"。高考時還多加了20分,畢業後分到現在的   部門。   作家張承志在他的《從回教看中國》(日文版)一書中介紹道:國民政府   時代,包括蔣介石本人在內的領導人都認為「中國內地只有漢族」、   「回民   僅是宗教信仰不同的國民」、是「居住在內地的具有特殊信仰的漢人」,   其民族仍為漢族。我國回教上層領導人馬鴻逵、國防部長兼中國回教理事   長白崇禧等也是堅決反對把信奉回教的國人改為不同於漢族的另一個民族   "回族"的。他們的理由是不能以國人的宗教信仰來劃分民族。不然,信奉   基督教的不就成了"基督民族"?信奉佛教的不就成了"佛民族"?這   樣一來豈不造成中國的大分裂嗎?......   不由得想起了前南斯拉夫的悲慘現狀。居住在波斯尼亞的伊斯蘭教徒和塞   爾比亞人幾百年前同屬一個民族,同信一個宗教。後來南斯拉夫遭到土耳   其的侵略和長期統治,一部分人便改信了伊斯蘭教。但相互間還是和平相   處過來了。可到了鐵托執政掌握大權之後,便以信仰伊斯蘭教的那部分人   的風俗習慣與信仰基督教的已不相同為由,硬把"本是同根生"的這群人   給分立出來,專門設為"*****民族"。於是,鐵托死去後才過十年多點   ,相互間便打得死去活來......   蘇聯之所以解體,並不在於西方的影響和支持(其實,當時的西方領導人   還都把賭注押在主張維持蘇聯邦的戈爾巴喬夫身上,不支持蘇聯解體),   而是內部自身的原因。   在1917年十月革命之前,列寧就強調"民族脫離異族的國家分離,就是成   為獨立的民族國家","社會主義取得勝利後,必須實行完全的民主,因   此,不但要使各民族完全平等,而且要實現被壓迫民族的自決權,也就是   政治上的自由分離權"   在推翻俄羅斯帝國之後,列寧及其領導下的布爾什維克黨人便將這套理論   付諸於實踐,強行把俄羅斯帝國解體,把各地變成具有獨立性,擁有自治   權力的"社會主義共和國",不久就讓這些"共和國"以加盟形式組成所   謂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並且還規定可以自由脫離這個"聯   盟"的權力......。   並且還通過共產國際組織向各國的共產黨組織吹噓和灌輸這套理論,並   要求各國共產黨也照辦。   據說,中國共產黨也曾在第二次、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了西藏、蒙   古、新疆、青海等處有自主決定與中國本部關係的自決權的政策。並在中   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中規定: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   的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建立獨立的國家的   權力"。幸好中國共產黨在日後的鬥爭中逐漸擺脫了蘇聯的影響,逐漸變   得成熟起來,而沒有照搬蘇聯那一套。記得曾有人在國內報刊上分析蘇聯   崩潰的原因時就說過:值得慶幸的是,解放後,我們黨沒有像蘇聯那樣搞   什麽"加盟共和國"而是採取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族區域自治方式來處理   民族問題。   70年來,蘇聯不是大力強調民族融合,而是大力實踐列寧的"民族自治   理論",認為蘇聯這個大家庭里的其它民族比俄羅斯民族人口少,經濟上   、生活上、文化教育上也不如俄羅斯民族,因此要達到各民族間的平等,   實現"真正的自治",必須從人口等方面扶持俄羅斯以外的民族,並保持   這些民族的風俗習慣......。結果呢,七十年下來,各民族間的認同感,連   帶感越來越少。本是主體民族的俄羅斯民族,其人口比例急劇下降,蘇   聯解體前已降為50%左右。在經濟方面,波羅的海三國等加盟共和國的   經濟也超過俄羅斯,變得"趾高氣昂"起來,覺得蘇聯邦拖累了他們。而   另外一些加盟共和國經濟沒得到發展,也埋怨是蘇聯邦限制了它們。甚   至俄羅斯本身也倍感委屈,因為它成了其它加盟共和國的原料的廉價供給   基地,而這些原料本來可以自己用的······。於是,當葉利欽等三   人不睬戈爾巴喬夫而宣布解散蘇聯邦時,也就幾乎沒遭什麽反抗蘇聯邦就   馬上滅亡了。   相互間已沒有了認同感和連帶感的話,要分起來甚至打起來都是很容易的,   而要和起來就難上難了......   解放前,居住在廣西的絕大部分為漢族。   解放後不久,進行了民族成分調查和調整。將大量的漢人劃成一個"人造民   族"--僮族。並於1958年將廣西省改為"僮族自治區",還用羅馬字為   "僮族"製造了僮文,僮語等。然而即使就是"僮族"兄弟本身,絕大部分   人對這種僮文也是根本不懂......。   也難怪,本來"僮族"跟漢族就沒有什麽不同,不久前還是"同一個族"的   嘛。   即使如此,漢族所佔的人口比例仍為大多數。後來,周恩來認為"僮"字   是"人"與"童"之和,有歧視少數民族之嫌,便將"僮"字改成了"壯"   字。於是,"僮族"便又成了"壯族"。   最近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說現在還出版了根本不存在,當然也不被使用的所   謂"壯族人民仿效漢字六書構字方法創造發展形成的10.7萬個字的《古   壯字字典》",還出版了諸如《壯族文化重組與再生》之類的著作,雲   雲。似乎要恢復這些早已消失了"壯族文化"。   八十年代以來,由於實行少數民族優先政策,漢族子弟在升學、就職、提   升、甚至在結婚生育方面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歧視和差別,很多人對此十分   失望和強烈不滿,更有許多人因而想方設法也要遷出世代居住的家鄉,再   加上有『讓少數民族多生,而只准漢族生一胎之類的少數民族優惠政策』,   使得廣西的漢族人口逐年漸少而少數民族的人口逐年增加。   到第4次全國人口普查時,廣西的漢族所佔比例又比第3次全國人口普查   時減少,已降至63%!   兩年前的一份《人民日報》還以稱讚的語調報道廣西重視民族團結,努   力改善少數民族的待遇,如今少數民族已佔廣西人口的39%,而且廣西   的少數民族幹部所佔全體幹部的比例也已超出了少數民族自身所佔的全體   人口的比例。   不由得感嘆起來:幾年後的下一次人口普查時,結果又會是怎樣呢?當   然漢族的人口比例肯定又會比現在還要降低。幾十年後,會不會變得和現   在的西藏一樣,住民的絕大多數都是"壯族"?一旦國內外局勢發生動蕩,   那麽現在的"壯族自治區"會不會真的成了名副其實的"壯人國"了呢?   一個地區尚且如此,整個中國又如何呢?   一九九零年七月的第4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表明,漢族佔全國總人口的比例   也已下降,已不到92%。長此下去,中國會怎樣?是否會成為第二個蘇聯   或第二個南斯拉夫?即使現在,在新疆,在西藏,不是老有人在鼓吹分裂獨   立,在製造流血事件嗎?   中山先生曾說過:許多曾創造、曾擁有過世界先進文明的種族都已滅亡了,   我們之所以沒有被人征服,沒有被忘種,乃是我們人口眾多。   一個國家的政府,應致力於國人間的融和與語言的統一。而今的中國,卻是   反其道而行之!把同樣的中國人分成各種民族、各種成分、各種戶口!沒文   字的還要為他們造出來!甚至還以法律形式明文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報   紙均可用不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等所用的語言   和文字,連中小學語文課本也可以用不同的文字。政府機關大門口的牌子、   一般人的結婚證上印有兩種文字(拼音似的少數民族文字在上,漢文在下),   這有利於國家統一嗎?有利於國人安居樂業嗎?有利於中華民族的將來嗎?   秦始皇好不容易統一了文字,實現了書同文的呵!   試想,如果不是秦始皇統一了文字,中華民族能經受的起那麽多次的外族入   侵,那麽多次的被侵佔、被蹂躪、被欺凌而仍保持完整而不會四分五裂嗎?   中華民族還能存在到今天,還能高歌"五千年的文化是生生不息的脈搏"嗎?   還能自豪地說"自己是龍的傳人""中華民族經得起考驗"嗎?   如果不強調民族融合,反倒鼓勵各民族自治,人為地把同一個國家,同一   個地區的國民區分開來的話,怎麽會促進民族團結,讓大家團結一心呢?沒   有全體中國人的團結,又如何搞好經濟,改善人民生活呢?   就我所知,以前,居住在廣西的國人是相當團結的,即使是在改為"民族自   治區"之後,不論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大家都很和睦相處,根本不在意、   不關心諸如誰是少數民族,誰是漢族之類的民族成分問題。然而,胡耀邦時   期制定的"民族自治法",強行規定了很多極不利於民族團結的東西,例如   ,在提升、就職、就學等決定一個人甚至一家或一族人前途命運的大事方面   ,也規定要優先考慮少數民族等。甚至在生育方面,如果是少數民族出身的   話,就可以得到多生的所謂"照顧"。這一來,使本來非常融洽的人事關係   ,一下子便成了「一家歡樂,十家愁」的讓人心痛的局面。更不用說硬性規   定第一把手必須要由該"自治民族"出身的少數民族人士來擔任(如果不   是該當的那個"自治民族"的話,不用說漢族,就是其他少數民族,也是   不得擔任的)這種無視同一地區大多數人權益的不平等的政策了。   眾所周知,現在即使是在"民族自治地區",除西藏外,漢族人口還是佔大   多數或相對多數。如果人為地規定該"民族自治地區"應由該"民族"的人,   而不是由有能力的人當頭,由其來領導大多數的漢族和其他非"自治"的少   數民族的話,又怎能讓這些大多數人心服口服?又怎能調動大多數人的積極   性和增進團結?又如何儘快讓包括"自治"少數民族在內的全體住民的生活   好起來?不產生多餘的摩擦、矛盾,不打起來才怪呢。   "古聖和先賢,在這裡建家園,風吹雨打中,聳立五千年......"   如果不在如何融合各民族方面,在牢固樹立全體中國人對中華民族的認同,   對自己是中國人的認同方面進行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可行的政策,而是強   調各民族獨自的民族意識的政策就這樣持續長期地進行下去的話,在祖祖   輩輩和睦相處過的這塊土地上,我們的兒輩們,我們的後代將會面臨怎樣   的命運?會不會出現第二個越南,第二個朝鮮?希望每一位對國家民族前   途關心的同胞能關心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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