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村」呼喚更靈活的宅基地機制

《 農民日報 》( 2015年06月10日 03 版)李靖日前有媒體報道山東約2萬個自然村空心化,農村建設用地浪費現象非常突出。當前,我國農村「一戶多宅」的情況大量存在,隨著農村人口大量轉移,「空心村」現象日益嚴重。另一方面,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建設用地指標極為稀缺。高效集約用地的要求與宅基地大量閑置之間的矛盾,表明宅基地雖然是資源,但還只是沉睡的資源,需要將其喚醒。閑置宅基地缺乏退出機制。現行體制禁止宅基地入市交易,農戶只有通過拆遷才能獲取補償。根據法律,宅基地僅能在村組集體內部流轉,出現空心村的村莊,大多是人口外流嚴重的村莊,宅基地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缺少流入方,市場沒有活力。閑置的宅基地雖然沒有收益,但也沒有成本,所以在缺乏經濟補償的情況下,農民沒有動力退出已有的宅基地。閑置宅基地缺乏盤活主體。從法律主體上來說,只有村組集體具備集體土地所有權人的資格,才能名正言順地承擔有償收回農村空置房、閑置房的職責,但在村組集體內實現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的難度大,所以當前大多數村組集體都沒有開展相應的工作,沒有承擔起優化閑置宅基地資源的責任和義務。閑置宅基地缺乏盤活資金。通過土地整理是化解「空心村」問題的一個好辦法,但「先補後占」的復墾模式需要大量持續的資金作為支撐。在政府財力有限且復墾指標不予確認、使用、轉讓的情況下,政府對宅基地退出制度的建立缺少積極性。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需要站在統籌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高度,以確保農民利益為底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按照市場化的思路,建立有效的農村宅基地退出和盤活機制,在更廣闊的城鄉範圍內實現「資金」和「土地」兩種資源的平衡,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集約利用。建立完善的城鄉規劃引導機制。依據區域城鄉一體化規劃,編製農村居民點布局規劃,對居民點布局、用地空間和服務設施等方面進行總體安排,充分協調和銜接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特別要摸清農村宅基地閑置率底數,為優化閑置宅基地設計出總體方案。在區位條件好、經濟發達的地區,利用閑置宅基地資源,統籌推進農業產業園區、工業園區、商貿居住區建設,加快小城鎮建設。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補償機制。整合增減掛鉤、宅基地置換、小城鎮試點、土地整治等政策,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有償使用制度。在激勵「空心村」村民退出宅基地時,應充分考慮到農民補償需求的差異性,提供貨幣、土地和房屋等多種補償方式,賦予農民自主選擇的權利。以保證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最低標準,同時對住房困難和低收入家庭給予保障措施。另外,對於農民自願騰退宅基地的,應該給予必要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保險政策支持。建立閑置農村宅基地收儲機制。整村開展復墾整理資金壓力大,且協調工作難度大,群眾利益訴求複雜。在農村人口快速轉移的背景下,應建立類似於城鎮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農村宅基地收購、儲備制度,積少成多,產生規模效應。建立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交易機制。在執行「增減掛鉤」制度時,為了避免「佔耕補劣」現象的發生,應結合農用地分等定級的成果,按照耕地質量折算成標準化的耕地數量指標。宅基地復墾為耕地,特別是在區位條件較差、經濟實力較弱的村莊,其經濟價值更多地體現在「增減掛鉤」的建設用地指標上。只有打通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交易的通道,才能吸引資金投入到閑置宅基地的優化利用中來。因此,需要構建「農民退出宅基地——補償宅基地金給農民——退出宅基地變成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政策體系,在指標交易中實現閑置宅基地的優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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