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將心比心,尊重妓女》的作者
07-11
今天,在書館裡讀到了一篇題為《將心比心,尊重妓女》的文章,寫下如下評論: 請問作者, 你要尊重的妓女是哪個時代的妓女呀?是李師師,杜十娘,梁紅玉?還是小鳳仙,關盼盼,賽金花?或者是中國的揚州八艷,還是外國的茶花女? 那個時代的妓女,確實有很多值得同情和尊重的。她們為了情愛可以拋棄萬貫家產,甚至為了正義可以獻出生命。而現代妓女為錢財可以拋棄父母親人,甚至可以謀財害命。 我想,你一定是個心眼兒特好的善良人。但不管你怎麼善良,善良到什麼程度,總不會同情現今中國的那些喪失尊嚴,人格低下,敗壞世風,甚至禍國殃民的妓女們吧?她們被那些壞男人們餵養得一個個脂腴肉碩,反過來又用那骯髒之軀腐蝕和坑害了多少好男人啊(被腐蝕和坑害的都不是好男人?不一定,意志薄弱唄。)!咨意侮辱,踐踏妓女的人固然可惡可恨,但那任人侮辱,任人賤踏的妓女豈不更可鄙可唾?! 當然,我不否認,做了妓女的,確實不都是壞女人,至少在她們成為妓女之前很多人都是好人。而現今社會的「妓女現象」(其實這樣的說法已經不夠恰當,如今的「妓女現象」,已經被當成了一種「行業」—— 被叫做「性服務行業」)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由於年少無知被騙成妓;有的是由於疏於防範被誘成妓;有的是因生活所迫被逼成妓的。(她們為了讓家人有飯吃,有房住,有學上,病了可以有錢看,寧肯犧牲自己)。不管是哪種原因,那些被迫成為妓女的,她們做妓女的時間都不會很長,因為她們畢竟不是壞女人,她們還有良知,她們要的還是尊嚴,不甘心過著終日被禽獸蹂躪的生活,因而有的及時棄娼「從良」;有的設法逃離了魔掌;有的甚至捨棄生命換回了尊嚴 —— 這樣的妓女(不對,放棄了做妓女就不再是妓女),是應該去同情,去尊重。正如有的人所說,她們,要比貪官污吏高尚100倍!.可是妓女群落中的大多數不是這樣的。更多的妓女,都是那種好逸惡勞,貪圖享樂,愛慕虛榮,不知廉恥,吸人脂血的「白骨精」。她們不是為了生活才去賣身,錢,在她們的心中代表了一切,錢是唯一能夠讓她們動心的東西。只要有錢,她們不會去管錢的來路,不會去管錢骯髒不骯髒。更有一些妓女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氣,成為了危害社會的毒瘤。那麼,怎麼能不分青紅,不問良莠,要大家都去「將心比心,尊重妓女」呢? 你的文章是我所接觸到的有關妓女問題的這一類文章中的第一篇。由於孤陋寡聞,初次看到你的文章,我很詫異,也很氣憤。我想,你是不是複姓「東郭」的呀?還想,不知你是男還是女,如果是女,擔心你也被拐騙去當妓女;甚至還想,如果你是個男人,就該讓哪個妓女也坑你害你一回。 為了寫這個評論,我在網上查閱了一些資料,查閱後,我很迷茫。從一些資料上看,社會上和你持相同觀點的人大有人在。他們認為,妓女大多數是窮人,她們沒有貪污,沒有腐敗,沒有損人利己。她們在生存還是賣身的二選一殘酷現實下,用自己的身體,靠自己的體力,掙錢養家糊口,她們掙的是辛苦錢。因而他們同情妓女,甚至佩服妓女。這樣的認識讓我有些認同。可讓我尊重她們,我還是做不到。誠然,造成妓女現象的根本原因,是國民經濟的不發達,可發達地區的性服務行業不是更興盛?現今社會儘管腐敗,但比起極左思潮盛行的年代,至少沒人去抓「投機倒把」了,七十三行里什麼都可以干。記得前幾年某報上有一「農村一婦女靠拾荒供子女上學」的報道,那女主人公的事迹才是讓人同情、尊重的。當然,不能所有女人都去拾荒。可我還是覺得,幹什麼不行啊,幹嘛非得去當妓女? 還有更讓我迷惑的。有人竟直接把妓女稱作「性工作者」,並為其大頌「德行」。他們竟然認為,一部分女性從事賣淫工作,「間接地幫助政府解決了她們的就業問題, 降低了社會上強姦犯罪率」;並且能「吸引外商來華投資」,誇讚妓女賣淫是「促進了旅遊業的發達,無疑是利大於弊的善事」。看到這些謬論,我啞然失笑,感到很滑稽,感到很無奈,也感到很好奇:這些人為了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是不是經常身體力行地去關顧性行業,為妓女送溫暖啊?還有,按照他們的論調,我想,他們是不是應該建議一下全國婦聯,勻出一些「三八###」和「創業明星」的名額給各地的名妓,以獎勵她們再就業為國民經濟發展所作出的貢獻?按照他們的意願,可能還想給發點獎金也說不定! 更有甚者,幾年前,有兩名全國政協委員(據說一個好像是安徽的,一個是黑龍江的),竟提出《賣淫嫖娼合法化》的議案,但慶幸的是,該議案很快就被否決掉了。我想,這哪裡是在為共產黨協商政治啊,根本就是對共產黨執政的藐視和諷刺。 好了,其實「妓女現象」早已成為現今中國的社會現象,不是你我爭論爭論就能解決得了的。我們儘管善良,但何必杞人憂天?但願我的文評沒有傷害到你,那就算作一次練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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