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樹下的覺悟
07-11
菩提樹下的覺悟 佛教起源於印度,數百年後才傳入中國。 佛教創立者釋迦牟尼姓喬答摩,名悉達多,大約誕生於公元前565年,逝世於公元前485年,活了80歲,與我國春秋時代的孔子是同時代人。在他「覺悟」之後,被尊稱為佛陀,意為「覺悟者」。釋迦牟尼也是尊稱,意為「釋迦族的聖人」,這是因為他出身於釋迦族的緣故。 釋迦牟尼原是古印度北部迦毗羅衛國(在今尼泊爾境內)的王子,父親凈飯王,母親摩耶夫人。他從小在宮廷里接受的是上流社會的婆羅門教傳統教育,能文善武。凈飯王見兒子相貌端莊,天資聰慧,希望他將來繼承王位,制止周圍列強的侵犯,成為功勛卓著的「轉輪王」(即統一天下的偉大君主)。但是,善於沉思的王子並未按照他父親的期待去做。面對動蕩不安的社會現實,他深感困惑;目睹生老病死的人生之苦,他陷入沉思。於是,他決定拋棄王位,出家修行,尋求徹底解脫的道路。 在某年的某天深夜,釋迦牟尼離開王宮,走出城門,來到一處森林,加入了苦行者們的行列,成為名副其實的出家人。這時他大約29歲。 春去冬來,一晃便是六年。在六年的苦行生活中,他作了種種殘酷的自我折磨,但換來的只是枯槁的形容和羸弱的體質。事實使他意識到,苦行是徒勞無益的。因而,他毅然放棄苦行,步入尼連禪河,洗凈身上的積垢,隨後又接受了牧女供養的鹿奶。在恢復了氣力之後,他獨自來到伽耶城外的畢缽羅樹下,盤腿而坐,排除各種誘惑和干擾,靜靜思考。終於在一天深夜,他大徹大悟,成為佛陀。後世佛教徒為頌揚這件事,把釋迦牟尼成佛之處稱為菩提伽耶或菩提場,並把畢缽羅樹稱為菩提樹。「菩提」,意思是對佛教真理的覺悟。 釋迦牟尼成佛後,首先來到波羅奈城郊外的鹿野苑,向曾經跟隨他的五位侍者宣講了自己證悟的佛法,史稱「初轉法輪」。五位侍者聽罷佛法,便主動皈依釋迦牟尼,成為他的首批弟子。這樣,構成佛教基本因素的「三寶」已經具備,佛教正式形成。在以後的45年里,釋迦牟尼帶領他的弟子,輾轉於恆河流域,不知疲倦地宣傳佛法,使佛教初具規模。當他80歲的時候,自知已經到了生命的最後階段,於是來到拘屍那迦城外的樹林中,在兩棵娑羅樹的中間,安置繩床,側身而卧。臨終前,他向弟子們作了最後一次說法,教他們今後當以佛法為師,努力修習,不要放逸。他的去世,佛教稱做「涅槃〔pan盤〕」,意譯為「圓寂」,意思是功德圓滿,達到了最理想的精神境界。 釋迦牟尼在鹿野苑「初轉法輪」,奠定了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義。這些教義主要包括: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 四聖諦。諦,真理的意思;四聖諦也就是佛教的四條真理。它們是:苦諦,集諦,滅諦,道諦。苦諦,是說世俗世界的一切、尤其是人生的本質是苦。人生之苦可以分為八種:生、老、病、死、怨憎會(與不喜歡的人或事相聚)、愛別離(與可愛的人或事相別)、求不得(得不到所渴望的東西)、五陰盛(指一切身心)。集諦,是指造成痛苦的各項原因或依據,它們主要表現為對世間欲樂、生存、權利等的追求。滅諦,指斷滅產生世俗一切痛苦的原因,以達到最終的理想境界(涅槃)。道諦,指為實現佛教理想而應當遵循的方法,這些方法可概括為八種,即「八正道」。 八正道。指八種使人由凡入聖、由迷而悟獲得解脫的正確途徑。它們是:正見(正確的見解)、正思維(正確的意志)、正語(正確的言語)、正業(正確的行為)、正命(正確的生活)、正精進(正確的努力)、正念(正確的思想)、正定(正確的精神統一)。這裡的「正」,指與佛教教義相符。八正道從身(行為)、口(語言)、意(思想)三個方面規定了出家人的日常思想行為,這三個方面也可以歸納為戒、定、慧「三學」。 十二因緣。也名「十二緣起」。佛教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都依賴於某種條件,人的生命過程也依賴於條件。這些條件可以分為十二個彼此成為因果聯繫的環節,故名十二因緣。若將這十二因緣配合「三世」(過去、現在、未來)說,又可概括為「三世兩重因果」:過去因造成現在果,現在因又造成未來果。因此,任何一種有生命的個體,在未獲得解脫之前,都必須依循這種因果規律在「三世」和「六趣」中生死流轉。釋迦牟尼的學說就是要教人通過各種修習,破除世俗認識純潔宗教生活擺脫生死輪迴。 佛教的創立,是東方文明史上的重大事件。它不僅增添了古代印度思想文化和社會歷史的宗教色彩,而且也影響了古代亞洲許多國家的宗教哲學和文化藝術。 毫無疑問,釋迦牟尼把擺脫人類痛苦、獲得精神解脫的希望寄託於個人的出家修行、斷除正常慾念等方面,這隻會導致人們安於現狀,聽憑命運安排,在對「來世」的期待中進行自我安慰。佛教的教義決不是拯救人類苦難、克服社會危機的靈丹妙藥。 但是,佛教的產生,畢竟曲折地反映了勞動人民的良好願望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歷史進步意義。釋迦牟尼的時代,印度存在著壁壘森嚴的「四種姓」制度。婆羅門種姓掌握神權,主持祭祀,有著特殊的政治權力和社會地位;婆羅門教則是當時居於統治地位的宗教。釋迦牟尼創立佛教,反映了剎帝利種姓和吠舍種姓中富商大賈、大土地所有者反對婆羅門種姓的強烈要求。佛教所提倡的「四姓平等」認為,任何人都將根據自身所作的「業」決定生死輪迴,而不問他的種姓高低、職業貴賤,這一思想有明顯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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