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與世界
如果說香料塑造了當今的世界,那不過是老調重彈,至少這樣的論斷也有深刻的歐洲中心主義之嫌。然而當我們將「歐洲」對於香料的追尋和消費,視為不過是「世界」構成過程的一部分和一個時間段,那麼對於香料與當今世界的理解,至少可以分成三條線索展開:大航海時代的歐洲、大航海時代之前和之後的香料與世界、大航海時代的中國。這三條線索彼此複雜的交錯,使香料從東南亞的海島密林深處,走到了當今世界幾乎每一個家庭的餐桌。那麼,這一切究竟是如何發生的?
一、大航海時代的歐洲:香料與殖民地圖歐洲對於香料的渴望多多少少源於西方的東方學式的想像。如Turner所言,「香料是與想像中神秘而華貴的東方形象密切相連的,這個詞充滿了詩意……香料和香料貿易喚起的是各種模糊、誘人的景象:飄蕩在熱帶海洋上的獨桅帆船,東方集市的陰涼角落,大漠中逶迤穿行的阿拉伯人駱駝商隊,閨房撩人慾望的馨香,蒙兀爾人宮廷的馨香……」[1](P.22)香料及其生長之地,代表了基督徒們不敢涉足的領域,就空間而言,香料航路上橫跨的是印度尼西亞到北非的廣袤的伊斯蘭地帶;就道德的正當性而言,它「有助於提味,展示於人、保健和增強性功能」[1](P.26),成為了禁慾的基督徒們憎惡的品行——驕傲、奢侈、貪食和沉迷情色等惡習的代名詞,它代表了伊甸園的禁果,具有危險而愉悅的誘惑力。這樣的想像和慾望,讓香料所承載的意義遠遠多於它對於味覺的刺激。與當今時代滿載石油、礦產和工業製品的商船不同,在大航海時代之前的歐洲,在遙遠的熱帶土地上收穫後,經過神秘的渠道,跨越異教徒的土地,這些香料從天而降似的來到威尼斯、倫敦的市場,當這些來自神秘東方的貨物抵達西方時,它們已經具有了一段有意義的歷史。
慾望的驅使構造了歐洲在亞洲的權力地圖。於歐洲而言,對香料的尋找與爭奪的確塑造了至少從大航海時代以來的政治經濟結構和權力格局,為了獲取它們,歐洲擴大了與其外部世界的接觸,並最終佔據了統治地位。在此期間,作為先驅的葡萄牙和西班牙,以及後來居上的英國和荷蘭,它們在亞洲尋找桂皮、丁香、胡椒、肉豆蔻仁和肉豆蔻皮的軌跡,與其殖民地領域的重合併非巧合。
1497年,葡萄牙人瓦斯科·達·伽馬抵達印度的「香料海岸」馬拉巴爾,在此之前,西班牙人哥倫布為了尋找傳說中的香料群島,已經在美洲大陸星羅密布的群島和海岸線誤打誤撞了數十年。一時間,在遙遠的馬拉巴爾發生的事件似乎在舊的地中海引發了一場革命。在歐洲,除了西班牙人之外另一群深感震驚的是義大利人,因為在此之前,當亞洲的香料運抵地中海水面之時,貿易由威尼斯鉅賈所壟斷,而現在,那些之前需要在威尼斯購買香料的匈牙利人、法國人、德國人以及大多數北歐國家的人,現在要到里斯本去購買香料。世界的另一端,在達·伽馬抵達馬拉巴爾後的幾百年之內,葡萄牙人以血腥的方式開始構建他們在亞洲的香料帝國,但是與後來的情況不同,這個帝國不是由所佔領的廣袤土地構成,而是由無數的貿易據點和要地構成的貿易網路。繼達·伽馬1497年首次遠航成功之後,葡萄牙人接二連三地向亞洲水域的腹地派遣船隊,下一次的收穫,是發現斯里蘭卡島上的桂皮。六年之後,葡萄牙人穿越了孟加拉灣,經過一場急促的圍攻,佔領了馬六甲港口,這是當時所有運往西方的東方香料必經之處。在16世紀的最初兩個十年之內,葡萄牙人最終找到了盛產丁香和肉蔻的摩鹿加群島[1](P.22-24)。
這一香料帝國初期的目標就是獲取香料,控制貿易。然而這一帝國並不穩固,憑藉武力佔據港口的巨大成本,阿拉伯人的走私,內部商人的貪腐,讓這一最早的香料帝國搖搖欲墜。在經過了幾十年的中斷之後,西班牙人開始了反擊。隨後,繼16世紀早期伊比利亞半島的兩個國家的成功之後,英國和荷蘭的商船開始出現在亞洲海域,而香料貿易的主導權也從16世紀的下半頁開始逐漸轉移到新教徒手中。他們彼此之間、與天主教國家之間、與亞洲所有其他商人之間展開競爭,為的是把香料直接運送到阿姆斯特丹和倫敦的「胡椒巷」。1641年,馬六甲被荷蘭人攻佔,而印度的馬拉巴爾於1661-1663年陷落,至此,香料成了新教徒的佔有物[1](P.40-41)。
新教徒們對香料帝國的管理方式與天主教徒們構成了巨大差異。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資助下,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劫掠式的資本主義貿易逐漸被一種具有現代特徵的永久性的生產和貿易制度取代。Tuner總結道,「葡萄牙人在印度領地的資金支持始終沒有擺脫中世紀的方式,受到王室笨拙的壟斷和腐敗之風的掣肘,而從荷蘭出發的船隊卻得到聯合股份公司、股東和董事會等全方位支持」[1](P.43)。在這樣的模式下,荷蘭人最終獲得了對胡椒和桂皮貿易的控制,以及對丁香、肉豆蔻貿易近乎全部的壟斷。「不久之後,荷蘭東印度公司和它的英國競爭對手便發展為正式的帝國主義的擁有眾多職員和行政管理人員的大軍」[1](P.44)。
這一切不僅僅是殖民領地和宗主國的更迭,更代表了現代資本主義的開端。與西敏司筆下的蔗糖類似,香料與蔗糖最初都是價值貴重、體量輕巧的貨物,適合遠程運輸與貿易。作為奢侈品的香料被歐洲貴族大量消費,貴族的財產主要以奢侈品債務的形式轉移到了資產階級手中。豐厚的利潤為商人階級積累了資本,使其能夠完成從貿易資本主義到工業資本主義的轉變[2]。與蔗糖同樣類似的是,在17-18世紀,香料完成了從奢侈品到普通食物的轉變。這一時期,工業製品和其他熱帶原材料逐漸取代香料成為主要貿易品。1648年到1650年,胡椒在阿姆斯特丹的東印度公司貿易中佔據首位,到1778-1880年降為第四位,次於紡織品、茶葉和咖啡[3](P.260)。葡萄牙人在亞洲的殖民地被荷蘭奪走之後,他們在整個18世紀都在努力將丁香、桂皮、肉豆蔻和胡椒移植到巴西。16世紀的西班牙人也有過類似的企圖,只不過在他們中美洲的屬地,只有生薑和桂皮被成功移植。在香料移植過程中起到更大作用的是英國人。在拿破崙戰爭前後,英國人兩度佔領摩鹿加群島(1796-1802年,以及1810-1816年),英國軍人將香料移植到當時英國在東南亞的殖民地檳榔嶼和新加坡。1843年,肉豆蔻被移植到加勒比海的格瑞那達島。1795年,錫蘭成為英國殖民地之後,肉桂被移植到英國的其他熱帶屬地。[1](P.345-346)
在整個大航海時代,首先是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航海探險者們,接著是英國和荷蘭的東印度公司的成功,以及最後英國對香料的大面積移植和產量增長,最終使香料從中世紀的奢侈品,逐漸改變了本來崇高的象徵意義,從宮廷和貴族階層向下傳播,變成了現代人日常生活中的常見之物。「在哥倫布之後的100年時間裡,香料貿易絕對數額差不多翻了一翻,在18世紀達到了頂峰……可是在17世紀中葉,在一些圈子裡大量使用香料已經被看作是某種烹飪方面的笑話。」[1](P,348)香料似乎已經完成了它在歐洲的「現代化」和平民化,這個過程與現代世界體系形成密切相關,正是香料推動著歐洲開拓、佔領和生產,完成了從貿易到工業資本主義的轉變。然而,這種轉變的動力不僅僅是利潤,或者說,利潤不僅僅源於經濟利益。香料的歷史並不始於、也並不限於歐洲的大航海時代,而中世紀歐洲人最初的慾望,也是從被其擊敗的羅馬人繼承而來。並且,諸如馬拉巴爾、馬六甲的重要性,也並非源於殖民體系,歐洲人佔領的,是已經頗為繁華的世界性港口。
二、大航海時代之前的香料與歐洲如上所述,西方對於東方的想像,以及基督教對於香料又愛又憎的複雜情感,使香料成為了危險和刺激的愉悅之物。正是基於味覺、肉體、精神的感官和情緒的需要,或者說味覺和信仰的需求,開啟了上述與香料相連的宏大歷史過程。換言之,香料貿易之存在源於慾望。然而「慾望」亦有歷史的維度。
在基督時代之前,就有一條香料貿易路線,從羅馬帝國的最東端開始,向東橫跨印度洋,向西和向北到達帝國的邊緣地帶。並且羅馬人只是香料食用的發揚者,在此之前的公元前3000多年,一些刻字的石板證明古敘利亞馬里文明時期,人們已經開始食用孜然芹和胡荽。公元前3、4世紀的希臘,胡椒雖然價值不菲,卻也出現在希臘廚師的配方之中。[1](P.62-63)早在達·伽馬之前的一千五百多年,希臘人羅馬人就已經與印度建立了貿易關係。
在此之後的數千年時間中,歐洲、亞洲、非洲都被捲入了香料貿易之中。從三世紀開始,這項貿易因為帝國東部邊界的侵蝕和動亂而受到衝擊,東方貿易岌岌可危,終於無以為繼,羅馬與印度的直接航路被阻斷,香料貿易落入了非洲中間商手中。一度為羅馬人熟知的香料聖地,在歐洲人眼中漸漸隱退為中世紀的幻想之地和未知的領域,印度群島成為中世紀詩人筆下「夢幻般的地平線」,到下一次歐洲人掌控香料貿易,要等到達·伽馬繞道非洲抵達印度之後。[1](P.94-95)當蠻族人最終完全統治羅馬之時,他們一方面打破了香料貿易所依賴的帝國的繁榮與秩序,另一方面繼承了對於香料的熱愛。當曾經在羅馬帝國時期興盛的香料貿易開始式微之時,香料價格亦開始暴漲。
在中世紀的最初幾百年中,歐洲香料的直接來源是拜占庭和猶太商人,他們的商業網路從黑海的特拉伯森一直延伸到巴塞羅那,內陸的擴展遠至巴黎、奧爾良和里昂。在東方,拜占庭商人至少遠行至斯里蘭卡。[1](P.100)伊斯蘭的崛起讓拜占庭人的遠航貿易逐漸結束,在隨後的幾百年間,穆罕默德的軍隊從阿拉伯半島開始擴張,奪取了所有的古代交通線路和北非的黎凡特,控制了從印度的馬拉巴爾海岸起西至摩洛哥的陸路和海路香料線路,以致「向歐洲輸送香料已經成了伊斯蘭人的事情」。運輸來自東方貨物的駝隊穿過中亞、波斯和阿拉伯半島,抵達黑海沿岸的眾多港口,在那裡,拜占庭商人從穆斯林手中購得香料。[1](P.101)到了9世紀,義大利人由於能夠得到北方的鐵和木材,開始在歐洲的香料貿易中佔據主導地位,義大利-拜占庭城市阿馬爾菲、加埃塔、薩萊諾、威尼斯等地有了一些伊斯蘭強國所需貨物,君士坦丁堡對他們來說是一個現成的通往東方的門戶。[1](P.108)通過地中海的港口,香料翻過了阿爾卑斯山,散播在整個基督教的土地之上。到了中世紀末期的歐洲,香料雖然仍然屬於奢侈品,但已經重新開始以較大量在歐洲出現,呈現復興的態勢。到12世紀中葉時,原先東方奢侈品輸入的涓涓細流已經漸漸變成了洪流,大約在這個時期,歐洲主要城鎮中開始出現香料和胡椒商人的行會,香料商人在13世紀已經成為商業機構的一部分[1](P.117-118)。
不同商人對於香料貿易的爭奪,直接原因就是香料所代表的巨大經濟價值。在12世紀中期的英國,英國國王的葡萄園工人工作一周的工資僅能購買一磅胡椒。13世紀,一磅肉豆蔻皮可以換得三隻羊,一磅肉豆蔻可以換得半頭牛[4](P.136-138)。15世紀,胡椒與一頭豬的價格相等[5](P.4)。雖然輸入量在增加,但是在地理大發現之前,香料仍然維持了奢侈品的地位和價格。就在達·伽馬發現香料海岸三年之後的1500年,一磅番紅花在德國仍然價值一匹馬[3](P.163)。如此高昂的價值以及相較而言易於攜帶和保存,讓香料成為可以代替貨幣使用的物品。在英國,耕地稅就是用胡椒繳納的[6](P.114)。並且,香料亦象徵了高貴的社會地位,被用作宴會用品和貴重的禮物,甚至當做貴重物品收藏和作為遺產繼承[7]。
而經濟價值、象徵價值和社會價值,往往在某一特定社會中不過是同一物品的三個不同面向。香料的崇高價值註定意味著它對於當時歐洲社會生老病死方方面面的重要性。中世紀歐洲,香料最廣泛的用途就是食物調味。氣候的限制使得尤其在冬季鮮肉難得、宗教的齋戒使得可食之物異常單調,廚師們發明了香料的數百種不同的用途,幾乎沒有哪一種食物是不放香料的,有一些供吃肉和吃魚用的味道厚重的香料沙司,其中包括丁香、肉豆蔻仁、桂皮、肉豆蔻皮、胡椒及其他香料,隨後還有甜食,諸如加牛奶和香料熬成的甜面、香料和果乾制的蜜餞,同時還有香料酒和啤酒。[1](P.121)在中世紀,香料為人們單調的飲食增添了不少滋味,同時,香料也被作為具有醫療作用的藥物,能夠治療疾病、防治瘟疫,擁有「驅風」「生精」之名[3](P.258),甚至可用作解毒劑和春藥。在中世紀的體液觀念中,香料被視為熱性食物,它所具有的加熱和乾性的特質被視為可以補償和平衡其他濕性食物,矯正其中的一些有害性質。「對那些氣質傾向於涼或憂鬱質的人來說,香料可以使他們患病的危險降低或中和」,醫者認為「寒而乾性的人食用一點微甜香料例如桂皮、生薑和其他適當調料將會有好處」[1](P.143)。
除了這些世俗的用途,香料與死亡也息息相關。公元前1224年,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的屍體,在鼻腔中塞了幾顆胡椒入葬;公元563年,拜占庭的查士丁尼大帝以香油、沒藥和蜂蜜塗抹屍體;公元前78年,古希臘的獨裁者蘇拉因為屍體被蠕蟲咬噬不再完整,人們用桂皮為他做了一個等身像;到了基督時代,羅馬人流行火化,而火化的煙塵,則是香味越濃越好;基督本人的入葬就伴有香料,而早期的基督徒都選擇死後以香料塗身後再火化,這被視為不過是對基督的模仿。對於埃及人而言,香料能夠使屍體避免腐朽的氣息,而這對於生命本體之不死至關重要;對於羅馬人而言,桂皮不但是聞著有股聖潔的氣息,而是桂皮本身就是一種聖化之物,把這種香料塗抹在屍體上或是與之一起焚燒能夠起到贖命的作用;對於早期基督徒而言,因為基督不久就要復活,因此用香料保存即將復活的屍體就極為重要。[1](P.164-174)從古代到中世紀,香料不但有一種仙境氣息,更有一種來世氣息[1](P.181)。雖然到了中世紀,宗教教義已經認為身體和靈魂並不一致,屍體也成為無用之物,但是出於實用的考慮,香料仍然能夠掩蓋腐敗的味道,並且儘管人死之後遺體的神學意義已經淡漠,但顯示社會地位的需要還是和之前時期一樣迫切,在公元1000年左右,桂皮和胡椒仍然是貴族葬禮常用之物[1](P.177)。
如果說身體與精神一定要二分,那麼香料對於精神的意義同樣顯著。在基督誕生前的最後幾十年,羅馬帝國的廟宇和神祠中香料是每日的用度,用來直接加入寺廟火盆之中燃燒,或者將其摻入香水或油膏,塗抹在神像或拜神者本人身上[1](P.265)。香料之於宗教,正如宗教之於日常生活本身般不可或缺。在希臘-羅馬宗教信仰中有一條即為神是有仙香之氣的,從某種意義上講,神就是香氣。在香料之前,很多地中海的芳香物都被用作聖禮。在整個地中海的寺院和神廟中,香氣被視為精神而非審美之物,芳香之氣是一種非語言表達的祈禱,被看作一種本意上的禮物,是神酒和神的食物在俗世中或者超越俗世的類比物[1](P.270-271)。到了早期基督時代,基督徒們對於香料的感情變得較為複雜,如上所述,基督伴著香料入葬,而《聖經》中有幾處隱晦地提到早期遠途的香料貿易,參與者包括所羅門,這些貿易顯然主要是為了宗教的緣故。然而,當《創世紀》中具有肉身、可以在花園中走動的具象的神,成為了後來形而上的非物質的存在之後,對其物質的供奉似乎變得毫無意義,同時為了將自己與異教徒區分開來,希伯來宗教後來開始革除香料和熏香,香料開始讓人想起越界的危險。[1](P.281)像猶太教一樣,虔誠的基督徒不會燒香,因為香煙會引來妖魔。而「上帝沒有鼻孔」。到了中世紀,這樣的態度發生了逆轉。公園300年左右生於非洲的基督教語法學家馬里厄斯,確定肉桂的產地是伊甸園[1](P.287-288)。公元三世紀的騷動時期出現的早期基督教和猶太教的次經著作,例如《彼得啟示錄》中被證明多次提到香料見於天堂之中。在中世紀的評論者筆下,香料逐漸不僅僅在於炫耀和形式的象徵,而是代表了一種內在的美德,成為了介於今生與來世、天堂與凡世的東西[1](P.292-293)。
然而,香料與神的直接聯繫畢竟已經被奪去,在中世紀後期,隨著香料在餐桌上愈發普遍的使用,使得它越來越不適合用於聖禮,其宗教象徵意義也逐漸失去。到了中世紀後期聖禮上已經完全看不到香料的蹤跡[1](P.303)。在10世紀,關於香料的爭論更多集中在世俗道德層面,涉及食物、奢侈、節儉、貧困和節制的辯論[1](P.312)。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宗教和世俗的張力,香料對於基督徒而言是又愛又憎之物,成為了隱秘的慾望和矛盾的美德的體現。慾望具有歷史的維度,這意味著慾望也具有不同地域中的歷史的維度。比上述過程更早發生的,在世界的另一端的中國,香料似乎走過了另一條完全不同的「現代化」的道路。
三、大航海時代的香料與中國香料,尤其是胡椒,很早之前就已傳入中國。晉代張華的《博物志》記載了胡椒酒及其用法[8](P.117)。葛洪的《肘後備急方》則記載「孫真人治霍亂,以胡椒三四十粒,以飲吞之」[9](卷二)。但直到宋元時期,海外貿易開始發展之時,胡椒的影響才隨之擴大,當時泉州、廣州等口岸常有進口。但十五世紀之前,胡椒在中國與歐洲的情況相同,同樣是奢侈品。唐代主要用做藥物,僅在「胡盤肉食」時才用來調味[6]。蘇東坡便有「胡椒銖兩多,安用八百斛」之句①。以胡椒為代表的香料貿易與公眾消費一直呈現上升趨勢,直到明朝,在朝貢和海外貿易,以及鄭和艦隊的收購之下,以胡椒為代表的香料才大量流入中國,廣泛進入平民生活[10]。
這首先與明初政府對朝貢的鼓勵有關。明初,對於東南亞國家的朝貢,明太祖朱元璋持「懷柔」態度,對朝貢活動進行鼓勵,對此,他曾數次強調「遠夷跋涉萬里而來,暫爾鬻貨求利,難與商賈同論,聽其交易,勿征其稅」②「占城海舶、貨物皆免其征,以示懷柔之意」③,以及對由泉州入貢的三佛齊,「勿征其貨」④。這樣的政策和態度吸引了很多東南亞國家赴中國朝貢,貨品大多以香料為主。根據《明會典》記載,香料中包括胡椒、蘇木、烏木、黃花木、降真香、木香、速香、丁香、檀香、黃熟香、熏衣香、沈香、安息香、乳香、奇楠香、龍涎香、龍腦、米腦、腦油、薔薇水、蘇合油等等⑤。並且這些香料的輸入量巨大,光是洪武十一年(1378)彭亨的貢物之中,就有胡椒2000斤、蘇木4000斤⑥,隨著來朝貢規模的增長和貢使來朝的愈加頻繁,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時暹羅的貢物中已經有蘇木、胡椒、降真香等171990斤⑦。到永樂年間,在鄭和下西洋的推動之下,海外朝貢更是興盛,大量香料因此輸入中國。
明太祖的懷柔遠人和厚往薄來的態度,以高於貢物數倍的價格對朝貢國和貢使進行賞賜,加之貢品從廣東入口到北京的轉運及進京使者的日常用度,也是一筆不菲的開支[11],這一方面使財政負擔不斷加重;另一方面也吸引貢使不斷到來,進一步加重了負擔。為了對此局面進行控制,明太祖採取的措施之一是規定朝貢的頻率、次數和規模,甚至拒絕朝貢,例如洪武二十三年(1390),安南入貢,「即令禮部遣還,必三年乃來」⑧。而到了明成祖繼位時,則又恢復了對朝貢貿易的鼓勵,廣泛的派出使者到東南亞各國,招攬他們入明朝貢,並且在浙江、福建、廣東設置市舶司,後來又在此基礎上設立來遠、安遠、懷遠等驛,以接待各國貢使[11]。鄭和下西洋的舉動,更是收購了大量香料並促成了各國的朝貢。
由此不難想見明代香料的供應量之巨大,因此在控制和鼓勵朝貢的平衡之外,作為另一項應對之策,當朝貢次數日益增多、香料過剩之時,明政府則將之作為賞賜品或折奉,即以官員俸祿的形式分配給文武官員。朝貢國運抵中國的香料,「凡近蘇木、胡椒、香蠟、藥材等物數萬以上者,船至福建、廣東等處,所在布政司隨即會同都司按察司官檢視物貨,封堵完密聽候,先將番使起送,赴京呈報數目」⑨,運抵京師的香料存在戶部以備賞賜與折奉之用。洪武十六年,朝廷令「今在京文武官吏人等,正旦元宵節錢支與胡椒斤兩不等」[12](卷一百·禮部五十九);永樂五年(1407)鄭和第一次歸來時,朝廷以蘇木折換京師衛軍冬衣布花,而賞賜的範圍達到二十萬人以上⑩;永樂十三年(1415)鄭和第四次航行歸來時對營建北京督工群臣論功行賞,分別賞賜寶鈔、胡椒、蘇木?;永樂十八年(1420),又以胡椒折償布匹給在京各衛軍?。永樂二十年到二十二年(1422-1424),文武官員的俸祿已經規定為「春夏折抄,秋冬則蘇木、胡椒,五品以上折支十之七,以下則十之六」?;永樂二十二年(1424)明仁宗繼位時,又以抄幣、胡椒、蘇木賞賜京師文武百官及軍民。據田汝康先生判斷,當時遠洋運來的蘇木、胡椒已經成為貨幣的代用品,寶鈔、絹布、椒木是被相互代替使用的[6](P.118)。並且,以較低價格收購的香料,往往以較高價格折奉給官員,「以胡椒、蘇木折償官吏俸給和軍事賞賜,實際等於是強迫推銷以維持高額的利潤」,當時胡椒在東南亞產地的收購價格為每斤一厘到一分,而折奉後等價為每斤胡椒值寶鈔銀一兩一錢(永樂五年),一兩九錢(永樂十八年),以及一兩四錢二分(永樂二十年)[6](P.119)。
由朝貢獲得並以折奉形式發放給官員的香料,為香料向市民階層流動提供了可能,香料的貨幣性質也使流通更加便利。並且由於來自宮廷貴族和官員階層,以及上述折奉的高價換算過程,可以想見最初香料的經濟價值和象徵意義頗高。除了自用之外,官員們得到的賞賜和折奉的其餘部分流入平民階層,嘉靖早期(1530-1546)就有廣東商人經常向廣州知府衙門承包處理高級官吏俸給中摺合椒木的部分,對高級官吏支付銀兩,而將這部分折奉的椒木具領出來予以販賣[6](P.124)。伴隨著明朝後期海禁開放過後由私人海上貿易流入中國的香料,香料的使用愈發廣泛,價格和象徵意義都日益趨於低落。
明以前記載香料的史籍主要為宗教典籍、本草書籍、葯書和香譜,香料主要用作宗教用品、藥材和香品。如上所述,明以前香料尚屬珍品,其消費局限在宮廷和貴族階層。明朝宮廷即有司香的職務,專門負責祭祀、出行時用香:「有內府供用庫,掌印太監一員,總理、管理、掌司、鞋子、監工無定員。掌宮及山陵等處內官食米及御用黃蠟、白蠟、沉香等香」?。此外,太廟、太醫院、御膳房用香最多。「太岳、太和山降真諸香,通三歲用七千斤,至是倍之。」?景泰六年「太醫院急缺香料五千一百七十斤」?;萬曆時期「酌定供用庫各色香品每年以二萬斤為率」?。除了宮廷用度和祭祀,香料也被用作藥物。據《太祖實錄》卷七九載,洪武六年(1374),海賈回回獻番香「阿剌言」(薔薇露),稱此香可以療人心疫及調粉為婦人容飾。[13]
明初以來,隨著香料進口種類和數量的增加,以及時人對香料的深入了解,東南亞的香料逐漸從上述領域擴展到飲食調味。其用途包括烹制葷食、素食、腌制食物、製作果脯、調配物料、釀酒、調製湯水、製作香茶[14]。同時,以胡椒為例,香料的藥用價值也被時人進一步認識,《本草綱目》言胡椒「實氣,味辛,大溫,無毒。主治下氣溫中,去痰除臟腑中風冷,去胃口虛冷氣,宿食不消,霍亂氣逆,心腹卒痛,冷氣上沖,調五臟壯腎氣,治冷痢,殺一切魚肉鱉蕈毒,去胃寒吐水,大腸寒滑,暖腸胃,除寒濕反胃虛脹,冷積陰毒,牙齒浮熱作痛」[15](卷三十二)。另外,以胡椒為主要原料的「胡椒理中丸」,主治肺胃虛寒等症[16](卷一)。也是在李時珍撰寫《本草綱目》時,胡椒也在中國完成了其現代化,從昔日珍品變成「遍中國食品,為日用之物也」。[15](卷三十二)
四、結語地理大發現多多少少源於尋找東方寶物——主要是香料——的驅動,在這樣的驅動下,歐洲構造了自己的殖民地圖。而這一慾望具有歷史的維度,它源於希臘、埃及、羅馬文明對於香料的鐘愛,作為佔領者和野蠻人的歐洲人不過繼承了這種感情,並在自己的宗教、飲食、醫藥領域發揚。另一邊的中國,香料和佛教一起大量傳入,在以奢侈品的方式存在數百年之後,因為海洋貿易和朝貢,以及明政府的經濟政策被推送到民間社會。
16世紀中葉,當李時珍筆下的胡椒成為「遍中國食品」時,葡萄牙人達·伽馬發現印度馬拉巴爾不過半個多世紀。從印度向西和向東,香料走過了完全不同的社會和歷史道路,這樣的路線在歷史上曾經貫通,卻因為宗教、戰爭和觀念的原因彼此隔絕,又在近代以「世界」和「全球」等語彙以異樣的方式重新在觀念層面連接。然而,香料這一食物,它的歷史,它凝聚的情感,它代表的隱秘的慾望和矛盾的道德,似乎能夠逃脫觀念的操縱,時刻提醒我們,世界曾經並且正在以一種被我們遺忘的方式構成。
注釋:
①《蘇東坡集·後集》卷一。
②《明太祖實錄》卷五十七,洪武三年十月丁巳。
③《明太祖實錄》卷六十七,洪武四年七月乙亥。
④《明太祖實錄》卷六十八,洪武四年九月丁丑。
⑤《明會典》卷一?八,《朝貢四·朝貢通例》。
⑥《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一,洪武十一年十二月丁未。
⑦《明太祖實錄》卷二?一,洪武二十三年四月甲辰。
⑧陳仁錫《皇明世法錄》卷三,《太祖高皇帝寶訓·卻貢獻》。
⑨正德《明會典》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卷九十六,禮部五十五。
⑩《大明會典》正德本,卷二十六,度支科,經費一,賞賜。
?《鄭端簡公今言類編》卷三。
?《大明會典》,正德本,卷二十六,度支科,經費一,賞賜。
?黃瑜《雙槐歲鈔》卷九,《京官折奉》。
?《明史》卷七四《職官志三》。
?《明史》八二《食貨志六》。
?《明英宗實錄》卷二五一。
?《明神宗實錄》卷四九。生的歷史[M].周子平,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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