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律的起源及歷史結果(一)

詞起源於唐,大盛於兩宋,其遺響一直流傳到今天。作詞、寫詞、賦詞,一般來說,這些說法都是可以的,但是講究一點,要說填詞。這說明,在寫詞之前,應該是有曲子的,一首固定的曲子叫詞牌,如滿江紅、齊天樂等等。填詞首先要選定一個詞牌,然後就要根據這個詞牌的格律去寫詞句。我們今天所依據的詞律,一般地說,是根據古人寫成的成詞進行統計歸納的結果。有的歸納嚴一些,有的歸納寬一些。本文主要的目的不是討論這些歸納寬嚴的具體程度,而是要談一談詞律的起源,詞律形成的細節,以及詞律最終形成的定式是怎樣的一個歷史結果。筆者並非詞學專家,但是筆者準備從一個自認為是很有價值的角度來為有心於詞律的起源和本質的詩友提供一些參考,如有不恰,敬請批評指正。

一、漢語是聲調錶義的語言

有人說,詞律的真正起因是漢語是一種有聲調的語言。這種說法是對的,但是不太嚴謹。因為,任何語言都是有聲調的,比如英語,它有升調,有降調,生硬一點,也可以有降升調、平調等等,但是一個英語單詞的聲調變化對詞義沒有影響。比如英語「茶」字是「tea」,我讀魯迅先生最早的幾則文章,那上面說,「tea」是漢字「茶」字的音譯,是從閩南語翻譯過去的,因為閩人管「茶」叫做「替」,我們先不說這個,因為本文不是討論英文「tea」的起源的,但是我們說,英文「tea」,讀成升調就是「提」,讀成降調就是「剔」,但是不論升、降的變化如何,它的意思都是「茶」。但是漢語則不同,以普通話為例,同樣的音節,不同的聲調意義就不同,比如「ma」這個音節,讀成一聲,就是「媽」,讀成二聲就是「麻」,讀成三聲就是「馬」,讀成四聲就是「罵」。雖然音節一樣,但是隨著聲調的變化,意義就不一樣。所以,嚴格的說,漢語是一種聲調錶義的語言,它與英語的區別,不是英語沒有聲調,而是英語的聲調並不表義。

我們把漢語音節的音高變化形式叫做聲調,也叫做字調。

現代漢語普通話的字調主要有四種,第一聲叫做陰平,是個高平調;第二聲叫做陽平,是個中升調;第三聲叫做上聲,是個降升調;第四聲叫做去聲,是個全降調。其它的聲調還有輕聲,半上等等,但是普通話主要的就是這四種聲調。當然,有些聲調的字組合在一起也會產生一些變化,比如兩個上聲字並在一起說,前一個上聲字會被說成陽平,這個叫做上聲的陽平化,比如「買米」兩個字都是上聲字,說起來會變成「埋米」,不過意義是不變的。這個我們先不講,因為不是本文的探討範圍。

漢字聲調的變化是很快的,大約在五分之一秒左右的時間,儘管四聲的時長並不相同,但是相差是不大的。為了能夠科學而又精確的描述四聲,能發出人類四百多個母音和輔音的語言學天才趙元任先生髮明了「五度標記法」。所謂五度標記法,就是用相對的五個音高來描述漢語聲調。這五個音高我們用「1,2,3,4,5」來表示,你可以將其看作是音樂的「哆、來、咪、發、嗖」。這樣普通話的四聲,它們的調值分別是陰平:55,陽平:35,上聲214,去聲:51。據說,如果將這五度音高看作是音階的話,用二弧快速揉撥可以模擬出四聲。不過,這個筆者可沒有試驗過。

漢語有許多種方言,不同方言的聲調種類並不相同,比如粵語,據說就有九聲六調,它們各有不同的調值,不過筆者想像不出這些聲調的具體樣子。

古漢語的四聲是所謂的「平、上、去、入」,不過,古漢語四聲的調值,我們現代人已經不可能知曉了。古人有一首口訣曾經描述了四聲的樣子,這首口訣是:「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遠道,入聲短促急收藏。」這個口訣所說的只是一個大致的情況,並不是非常科學準確的描述。

對四聲進行歸納和簡化,就出現了所謂的「平仄」。漢語的「平仄」是對四聲進行二元化分類的結果,對古漢語,平聲是平,上、去、入是仄,對普通話,陰平、陽平是平,上聲和去聲是仄,其分類的標準並不相同,因為按照古四聲的口訣,普通話的陽平,應該是仄聲而不是平聲,因為陽平聲是要「昂」,與「平聲平道莫低昂」並不相符。

四聲的二元化對漢語律詩的形成非常重要,平仄交替的音步是律句的根本特徵,本文不是要討論漢語律詩的本質,所以,這裡不再進行深入。

二、音樂美感的源泉

音樂美感在人的生活中非常重要。對聲音來說,音樂美感的來源主要有三點,一是音質,二是節奏,三是旋律。音質與發聲物的物理特質密切相關,這裡先不討論。那麼,音樂美感就剩下節奏與旋律這兩個重要的要素了。

這兩個要素對詩詞的音樂性非常重要。只要有節奏,詩句讀起來就會上口。所以詩的音樂美感與節奏關係很大。非律詩也有美感,也有可讀性,這實際上是因為詩句存在內在的節奏。因此詩句的句義要努力與詩句的內在節奏保持一致,否則就將影響音樂美感。而在長短句的詞中,形成的變奏很多,把握這些節奏對填詞仍然非常重要。

既然有了節奏,詩句就有了基本的音樂美感,那麼,詩句合律與不合律又有什麼關係呢?筆者認為這與旋律有關。如果我們把詩句分為律句與拗句兩種形式的話,用現代漢語普通話的四聲去做衡量和比較,我們就會發現,拗句的聲調旋律起伏非常大,表現出一種拗怒的特徵,而律句的聲調旋律則和婉溫柔並且舒緩。所以,漢語律詩與西方律詩不同,即非長短律,也非輕重律,而是平仄起伏律,是一種詩句音樂性風格的選擇,可以叫做樂風選擇律。本文並非探討律句與拗句的音樂性問題,所以這個問題也就只能到此為止。

三、四聲與音樂的配合

我們可以用一些簡單的例子來體會一下音樂旋律的升降不同對歌詞聲調的影響。比如歌詞「愛情」兩個字,與旋律可以有下面一些簡單的配合,大家可以試唱一下:

5 5 愛 情

3 6 愛 情

6 3 愛 情

第一種音樂與文字的配合,音樂旋律是平走,我們唱一下,就會發現,我們容易將「愛」字唱成第一聲「哀」。

第二種音樂與文字的配合,音樂旋律是上走,我們唱一下,就會發現,我們容易將「愛」字唱成第三聲「矮」。

第三種音樂與文字的配合,音樂旋律是下行,我們唱一下,就會發現,這個「愛」字是去聲,音調是正的。

對「愛」字來說,前二種情況就是所謂「倒字」,而第三種情況則是「正字」,也就是說,去聲適合下行的旋律。如果倚聲填詞,這個位置應該使用去聲。

我說過了,這是非常簡單例子,它可以讓我們體會到聲調與音樂的配合問題的實質,在實際演唱中,音樂旋律的快慢、音階的音差大小、旋律的複雜程度、節奏的強拍位置不同,其旋律對歌詞聲調的影響也不同,表現出非常複雜的特徵,沒有一個簡單的公式可以套用。

但我們還是可以簡單地總結一下,以普通話的四聲為例,陰平字適合平走的旋律,陽平字適合上升的旋律,去聲字適合下行的旋律,而上聲字的調值是214,是個降升調,他有二重性,適合先降後升的下凸孤旋律,有時也適合音差比較小的下行旋律,或者適合明顯升幅的上行旋律。兩個字的四聲與音樂的配合就更複雜,由於筆者的音樂水平有限,就不做討論了。

這裡我們舉一舉具體歌曲的例子,比如郭蘭英老師《我的祖國》:「一條大河波浪寬」,其「河」字位置的音樂旋律非常適合陽平字,而「河」恰好就是陽平,所以唱起來非常容易唱正。第二段歌詞變成了「好山好水好地方」,相同位置不再是陽平字「河」,而是上聲字「水」,我們發現,這個也很容易唱正,因為上聲的主要部分與陽平是重合的。第三段歌詞變成了「姑娘好象花一樣」,相同位置不再是上聲字「水」,而是去聲字「象」,用古人的藝術標準,這個去聲就不合律了,不容易唱正,容易唱成「姑娘好響花一樣」,這就是倒字,詞作家和曲作家都沒有考慮這個問題,這個字的演唱處理就交給郭蘭英老師了,她是怎樣正字的,是讓它倒了,還是想辦法正過來了,這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對比著聽。

我們再舉一個例子,梅蘭芳先生《女起解》中的一段西皮流水名段:「蘇三離了洪桐縣」,起首兩個字,「蘇」和「三」都是陰平字,從調性上說,它們適合於高平調,在音樂上,「蘇」字落在高音「2」上,而「三」字落在高音「1」上,音樂旋律有個小小的音差,從合律上講,這種音樂設計是可以的,否則音樂會變得過於呆板。但是這樣,「三」字就容易唱成「傘」,倒字了(不會倒成去聲,因為音差非常小),先生演唱時在「三」字的「1」上加了一個倚音(中國傳統戲曲中一般叫小音)「2」,這樣就好象抻了一下,把「三」字給抻平了。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小音法正字是戲曲演唱家最多採用的正字方法,因此,漢語歌曲,講究字正的歌唱家其演唱會與樂譜有一些細小的差別,這其實是為了正字而使用的小音法。

小音法正字需要歌唱者保持自己的注意力,有時,稍不注意,就又倒了。這是因為字的選擇畢竟不是完全合律,完全合律的話,不用小音法,唱正也很容易。所以,先生將這段西皮流水的起句改成「低頭離了洪桐縣」,將陰平的「三」字換成了陽平的「頭」,完全合律,因為現代漢語四聲,上聲與陽平字多數情況下可以互換。

上面這些簡單的分析和舉例雖然使用的都是普通話,而不是《詞林正韻》的古漢語,但是音樂與聲調配合的原理應該是一致的。用這種原理,我們可以澄清或嚴格一些說法:

1、有人說,詞不僅講平仄,也講四聲,這種說法嚴格的說是不準確的,詞實際上只講四聲,聲調二元化的平仄與詞律無關。對現代漢語而言,平聲的陽平字和仄聲的上聲字一般來說都可以互換。

2、有人說,詞律之詳已不可得,這是由於曲譜已經喪失,好象曲譜復生,詞律就可以完全明確一樣。這種觀點顯然是不正確的。這種說法存在三個問題:第一,宋詞的曲譜大部喪失是事實,但是仍有很多的遺存,姜白石部分自度曲的曲譜流傳到了今天,許多研究古典音樂的音樂家有翻譯,其它的詞牌部分旋律混合於後世的一些曲譜,其可能性是極大的,比如有名的《碎金詞譜》,有人認為保存了許多詞牌的音樂元素,亦有音樂家進行翻譯。第二,有了曲譜,我們就能定律嗎?顯然不能,因為,要定律需要明確古四聲平、上、去、入的調值,沒有調值或調向我們還是定不了律。第三,定律需要熟悉歌唱的方法,了解聲調與音樂旋律的配合,不懂這些,既便有了宋詞的曲譜,有了古四聲的調值,你仍然定不了律。李清照對宋代一些著名詞家不懂音樂的批評就表明了這一點。

3、有人說,詞律比詩律更嚴格。這種說法涉及到比較複雜的事情,不能一概而論。由於音樂的存在,詞律很多方面可以比詩律寬,比如詩律的字數恆定,但詞可以加字,再比如詩的音節恆定,詞可以隨音樂變奏。從四聲與音樂旋律的配合看,詞的違律程度有區分,有些完全違律,這必須換字,有些半違律,演唱者憑其演唱技巧就可以正字。我不相信,宋詞演唱者沒有自己的演唱技巧。而對於單純的音階,實際上它和四聲中的任何一聲都可以配合,不存在正字與倒字之分,倒不倒字,是在音階的變化和行進中出現的。如果音樂旋律的變化過於舒緩,那麼,實際上每個字都可以唱准。

這裡再舉一個現代的例子,蔣大為老師的著名歌曲《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第一個字「在」,我聽見許多水平不高的演唱者張口就「宅那桃花」,將去聲「在」唱成了陽平「宅」,好象這個地方就應該用陽平字一樣,其實那是由於演唱者唱的鬆鬆垮垮所致,你可以聽蔣大為老師的原唱,他一張口「在那桃花」,字正腔圓,非常准。所以一首歌,字唱的準不準,固然許多字要講究與音樂的正確配合,也就是詞要合律,但也有許多字需要演唱者去正確發聲。當然,有一種絕對化的追求,要求字調與音樂極其完美的配合,那樣的話,詞律就會嚴格到令人驚訝的程度。這個我們以後還會說到。(阿杕原創)

2014.7.26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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