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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之後:忠告與建言

災難之後:忠告與建言舟曲,是在汶川、玉樹後,又一個讓我們無法忘懷的名字。

  當電視中發出撕心裂肺的哭喊,當報刊雜誌以毫無色彩的黑來表達哀思的時候,電視報刊這端的我們其實也在承擔著一份使命感的壓力。越來越多的人喊出了「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口號。

  一個重要的事實是,根據最新的衛生部調查隊的調研,舟曲80%災民都有著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

  天地崩塌,親人離去,從廢墟中站起來的倖存者,需要的不僅僅是溫暖的住處和飽足的飲食,他們備受創傷的心靈更是我們救助的目標。一個人只有真正燃起了生存的慾望,才能擺脫災難帶給他們的陰影,勇敢地面對未來的生活。

  穆苗苗 趙品良

  災難發生的頭72小時是被稱為救援「黃金72小時」,這幾天里,遭受災難的人們都調動起身體的每一部分,使自己出於緊急狀態,對付這突如其來的災難並且時刻提防災難的再次降臨。有些人的反應會更加強烈一些,出現頭疼、四肢無力、沒胃口、腹瀉等等癥狀。這些「應激反應」都是進化過程中形成的對突然事件的正常反應。

  與此同時,救援人員在這幾天的效率也是最高的。所有人都把最大的精力投入到救援行動中來,個人問題一律擺在了次要位置。這個時候的救援行動得到了全社會的共同關注。生命是此事的頭等大事,人們在還沒有獲得對安全的需要之前,無暇估計自己的心理感受。

  很快,救援行動取得了階段性勝利,而前一陣身體為了抵抗壓力而做出的「透支」,在這個時候不得不付出高昂的代價——抵抗力下降。此時,重建一個新世界的心情已經變得越來越迫切,擺脫了生命危險的人們開始反思這場災難,陷入到痛苦之中。

  「我沒事,挺好的」,那是在自欺欺人

  現實不是童話,在煎熬了數日之後,當人們發現救援工作永遠達不到自己的預期時,就產生了一種幻滅的感覺。持續的心理壓力導致一些「創傷後應激失調」(PTSD)。腦海中時常「閃回」那些可怕的場景、聲音或者味道,反覆想到逝去的親人,心裡覺得很空虛,無法想別的事;失眠,噩夢,易驚醒;沒有安全感,對任何一點風吹草動都「神經過敏」,等等。

  大多數人幾個月甚至幾年後這些癥狀就自動消失了,也有些人幾個月後才突然出現了這些癥狀。而儘管現在已經有大量的心理工作者和志願者深入到賑災一線,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及時得到心理上的疏導,這個時候,如果我們可以掌握一些基本的心理調節知識進行自我調節,就能減少自己的痛苦和罹患心理疾病的可能。

  有些人認為在災難面前表現得越冷靜就說明心態越好,所以他們可以壓制自己和他人的感情。沉著冷靜在危急時刻的確是難得的品質,可以幫助人們理性地求生,獲得更大的生存可能。但是,災難過後表現出恐懼、擔心、悲傷、憤怒等等情緒都是正常的,人們在災難時積累的情緒需要釋放。對自己說 「不能再這樣想了」,那是在壓抑自己的情緒,對別人說「我沒事,挺好的」,那是在自欺欺人,勸別人「別哭了」,那是不盡人情。這個時候,盡情的哭泣往往能充分釋放自己的情緒,起到緩解痛苦的作用。

  身體狀況和心理狀況常常是相關的,身體上的不適會帶來心理問題,而心理上的問題也常常引起身體的不適。越是在這樣的危急關頭越是要注意自己的身體,生活還要繼續,飯還要吃,覺還要睡。不要讓身體上的不適為本來已經疲憊不堪的心增加任何負擔。找到自己的親人朋友聊聊天,不要隱瞞自己的感覺,有什麼說出來大家共同分擔。

  宣洩之後,生活依然要繼續,這時要嘗試著開始為自己的生活理出個頭緒。想想接下來最關心的是什麼?未來的一兩天有些什麼計劃?要注意的是在壓力特別大的時候工作要特別小心,尤其開車的時候,千萬要注意安全。

  內疚感、受挫感和悲傷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慢慢地淡化,這些都是正常現象——傷口漸漸自愈,但也有些時候總是好不了,那就要求助專業的心理諮詢師進行指導了。美國心理學會的報告指出,災難過後一般而言,50%的人能夠在三個月內基本恢復,其中30%的人一段時間以後可以完全恢復,但也有相當部分人還會存在輕微癥狀。有專家認為,成年人在面對災難後,通常不需要太多指導就可以自行痊癒,前提是他們需要全面的信息來進行客觀理性的判斷。 比如當你在正常渠道的資訊越充分,來源越客觀的話,就可以杜絕一些謠言。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傷害最大的就是謠言,謠言傳到後來就會很離譜,導致人心惶惶,所以要有正規渠道不斷發布資訊,沒有虛假瞞報,那人們就能作出理性的判斷,相信理性的判斷能做出一個恰當的選擇。

  越是在這樣一個慌亂的時候,就越不能忘了「少數」,老人、孩子、殘疾人平時就屬於弱勢群體,在災難面前更需要更多的關愛。

  團隊是力量的源泉

  災難發生後的短短數日內,在政府的號召下,大批官兵和醫務人員奔赴災區,很多志願者也自發地從祖國乃至世界的四面八方趕來,同時,也有不少救援人員本身就生活在災區,但是因為他們是醫生、是幹部、是教師,因而在災後第一時間就投入到災難救援中去,成為了救援隊伍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許多人心中,救援者是強大的、陽光的、有力量的、給災區帶來新鮮活力的一群人。但是,從災難心理學的角度,他們卻是需要得到心理援助的第二級人群,受創傷程度僅次於直接捲入災難事件的人員、死難者家屬及傷員。儘管他們大多數都沒有直接經歷巨大的災難,但在救援過程中卻極有可能目睹大量坍塌的房屋,血肉模糊、肢體殘缺的軀體,聆聽悲慘的故事,因而成了「替代性創傷」的受害者。甚至於,他們在聽受災群眾哭訴時會流更多的眼淚,在夜晚會失眠,或者一次又一次地夢見那些觸目驚心的場面。

  此外,由於受災面廣、受災群眾多、專業救援人員少,因此救援者的工作壓力非常大,日以繼夜的持續工作不免給他們帶去情緒和精力的巨大消耗。對於那些承擔著受災者和救援者雙重身份的人則更是如此。中科院心理所在四川地震3個月後對醫護人員的心理健康狀況調查發現,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的陽性率達到了19%,也就是說,每五個醫護救援人員當中就有一個可能存在心理疾患。

  救援人員的心理發展過程一般可以分為3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激動和興奮期,救援者調動全部的情緒和精力參與到救援工作中來,為自己能參與到這種大規模的救援活動而感到自豪。但是隨著救援活動的開展,各個感官所接受到的各種負面信息越來越多,救援人員的心理狀態開始進入否認和懷疑期,不敢相信自己見到的、聽到的是真實存在的,不願意相信現實真的如此殘酷,並覺得恐懼和害怕。有些救援人員會存在強烈的內疚情緒,責怪自己沒有能力將困在廢墟中的倖存者救出來,覺得對不起罹難者;有些救援人員則會覺得憤怒,恨上天無情,或是對低劣的建築質量有強烈的仇恨情緒;也有很多救援人員會感覺到強烈的無助和無價值感,認為生命是如此脆弱,覺得人生沒有意義,難以把握,悲觀厭世。若是這一階段的情緒沒有得到緩解,救援者就會進入麻木和迴避期,他們不願意和別人交往,也不願意與人談及任何與災難有關的信息,救援效率會大大下降,救援人員的心身健康也被損害了。

  對於孩子來說,家是最好的避風港;而對於救援者來說,團隊則是力量的源泉。無論對於哪種救援團隊(武警官兵、醫療救護、心理援助),如果團隊內部能有定期的分享、討論制度,對於緩解救援者的心理壓力極有幫助。心理諮詢的團隊都會建立督導制度,根據工作的強度每天或每周開展團隊督導活動或是高級督導活動,正是基於這個道理。而如果有條件,每支救援團隊如能配備固定的專職心理諮詢師,有百利而無一害。

  其實,對援助者的心理關懷不僅僅體現在特定的救災過程中,更應該將這種關懷貫徹到平時的訓練中。如果在進行緊急的救援之前就已經開展過精神應激障礙的相關培訓,傳授過應對災難心理反應的方法和技巧,必然能提高救援者的心理免疫能力。

  總之,對援助者的心理健康的關注應當貫徹於救援活動的始終,從救援前的培訓,到救援中的支持,再到救援後的系統評估和服務,都對保護救援者的心理健康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需要記住的是,救援者,也只是普通人。

  呆在孩子們的身邊

  孩子,總是災難發生後最受關注的一個群體。本該是無憂無慮唱兒歌、玩遊戲的年齡,卻被突兀地投擲到災後的廢墟中,目睹、甚至是親身承受許多人一輩子都不可能體會到的慘痛。在玉樹地震中,一個14歲的孩子親眼目睹了房子的倒塌,以至於到現在每晚上都在夢中重演地震的情形,噩夢成了災難留給她的另一個痛苦經歷。現在,只要人一多和每到傍晚的時候,她就會幹嘔、煩躁,甚至暈厥。

  「前幾天看見幾個人在起衝突,她馬上就哆嗦了,說不出話來,經常是你問她話她聽得懂,但是說不出來。」陪在她身邊的志願者說。

  和成年人比起來,孩子們由於生理機能和心理機制都還沒有發育完全,成熟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尚在建立之中,因而在自然災難中更容易遭受到身體傷害,無法保護自己,無法理解發生的災難,也更難應對災難後的社會生活環境的變化。儘管有部分孩子不容易從災難帶來的喪失、悲痛和改變中恢復過來,進而發展成適應不良、應激障礙、人格缺陷甚至是精神疾患,但令人欣慰的是,大多數孩子都能在外界的支持下通過自我心理能量達到自我修復。我們能做的,便是通過學校教育、家庭扶持以及專業的心理援助以激發兒童內在的心理能量,幫助他們邁過這片人生的荊棘。

  在災難發生後的最初,人們的主要情緒反應是強烈的恐懼和害怕。孩子們恐懼和害怕的感覺則會更強烈,因為他們最需要依賴他人。因此,恢復基本的安全生活狀態,是促進兒童心理恢復的必要條件。提供足夠的水和食物,提供安全的過渡性住房,提供令孩子感覺親近、溫暖的肢體接觸(如擁抱、牽手、親吻),盡量讓孩子和家人呆在一起,都是使孩子們重新獲得安全感的有效措施。在基本生活安全得到保障之後,讓孩子儘快重新開始常規的學習也是重要的,不但能轉移他們的注意力,還可以讓他們與同齡人在一起,分享感受,共渡難關。

  當生活慢慢進入正軌之後,孩子的悲傷情緒會慢慢顯露出來。他們會懷念逝去的親人、朋友或是充滿童年回憶的住所。但是孩子們表達悲傷的方式可能會有很大不同。年齡較大的孩子可能會在值得信賴的人面前放聲大哭,也可能偷偷一個人不斷地啜泣;可能長時間地處於情緒低落的抑鬱狀態,沒有食慾,對任何事情都沒有興趣;也可能將這種悲傷轉換成憤怒的情緒,覺得上天怎麼這麼不公平,奪取自己的親人,或是覺得自己被親人拋棄而對過世的親人感到生氣;也可能心存內疚,覺得自己當時沒有做出足夠的努力救出死者,或者是認為是由於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情,才導致家人遭到了上天的懲罰。而年紀較小的兒童因為缺乏足夠的情緒自知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多表現為退行現象,即生理、心理和社會行為退步,原來已經學會的技能再次喪失,重新開始恢復幼年時的行為習慣,如吮吸手指、尿床等。

  面對孩子的悲傷情緒,我們能做的就是傾聽、理解和支持。成人在災後往往忙於各種生活事務而無暇顧及孩子的心理需要,或是認為孩子年齡太小什麼都不懂而不願意和孩子分享和討論災難帶來的喪失和改變。但實際上,孩子和成年人一樣,需要向他人傾訴以宣洩自己的悲傷,需要獲得他人的理解以達到情感的共鳴,需要他人的支持以獲取力量繼續成長。

  事實上,孩子的情緒狀態最容易受到照顧者的影響,父母親和教師的情緒和應對災難的策略對孩子有示範作用。同時,小孩子對死亡的看法和成年人不同,不論他們的宗教信仰或者文化背景如何,小孩子往往把死亡看做是一種懲罰。有的小孩子突然變乖了,希望通過這種辦法挽回自己的錯誤;或者突然變淘氣了,希望老天將懲罰降臨到自己身上。他們具體是怎麼想的還要引導他們自己說出來,才好有針對性地來做解釋。由於年齡的限制,小孩子的表達能力不足以反應他們內心的想法,可以通過畫畫、粘土或者做遊戲的方式間接地引導他們表達。

  孩子的恢復能力極強,比大人更容易進入重建期,反而是大人應該注意自己的反應,因為大人對待事物的反應會影響到孩子,比如大人恐慌,孩子認為大人都是對的,跟著大人恐慌。所以大人情緒穩定對孩子幫助很大。如果可以保持一個積極的心態,小孩子也會被這種樂觀的態度所感染。災難後的心理防護

  尤揚

  「沒有什麼事情能讓我真正開心起來,沒有經歷過災難的人,沒有踩著屍體、淌著血水爬出來的人,他不會真正體會到我們的心情。」一位來自災區的老師如是說。是這樣的嗎?也許是。但美國的一項研究發現,媒體上反覆呈現的關於9.11恐怖襲擊的大量圖片、聲音造成了遠在災難千里之外的人們大腦結構發生了與親歷災難的人們一樣的非常危險的改變,這種改變使人們變得更加敏感和脆弱。

  大部分人從沒有到過災區,也沒有親人朋友在災區受傷遇難,但那些滾動播放的、沾染著鮮血的照片、文字和準時響起的哀笛,讓他們清清楚楚地感覺到,「你的傷痛,就是我的傷痛。」 這種了解與回應他人獨特經驗的能力,就是心理學中所謂的同理心。

  同理心被認為是人類在進化過程中形成的一種親社會的心理機制,能有助於人類作為一個種族更好地繁衍與生存。因為具有同理心,我們才會在他人因感到痛苦或恐懼而悲傷哭泣時,給予他們溫柔的安慰、真誠的陪伴和不計回報的支持。

  這種源自人性的同理心是人們內心中最深厚、最善良、也最令人感動的力量。但是,如果人們對災區的情況過於關注,每天花大量的時間閱讀相關的報道,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就有可能發生和救援人員一樣的替代性創傷。有網友向心理諮詢師求助說:「自從災難發生以後,我覺得我的心情一直都沒有辦法平靜,每當看到那種非常刺激的圖片和畫面的時候,真的特別有流淚的衝動,但是又沒有辦法忍住不去看。」台灣9.12大地震後,有一位台北的老人幾乎24小時都在收看災害報道,結果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整天哭泣流淚,最後因為抑鬱不得不去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

  除了為災區同胞所受的苦難感到悲傷,許多不在災區的人們通過電視、網路、廣播等媒體接觸了大量有關災害的恐怖信息,可能也會產生恐懼和焦慮的感覺,擔心同樣的災難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對身邊的細小事件和自然現象都表現出過度的驚嚇反應,長時間處於高度警覺的狀態。有人在聽講座時這樣問老師:「我現在雖然在北京,但也是天天生活在驚恐之中,晚上難以入睡,這種情況怎麼辦?」

  近幾年來,各種自然災害頻發,關於災難、世界末日的謠言也傳播得尤其迅速。根據法國社會學家勒龐的「群眾心理統一律」,在災難之後形成的臨時群體之中,個體的理智常常下降,情緒成分和無意識成分佔優勢,而不再客觀、細緻地分析,容易不加考慮地接受某些看似有理的謠傳;並且會表現出將思想和情感立即付諸行動的傾向,這種傾向還特別容易在群體中相互傳染。一般來說,對災情也不甚了解、閱歷淺、經驗不足、自信度低和易受暗示的人群最容易發生這種現象。

  研究認為,對事件的認知評價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災難會導致什麼樣的心理反應。因此,災區之外的人們從自己的角度對災難的性質、程度和可能的危害情況做出的評估,決定了他們是繼續正常地生活工作,還是恐慌焦慮惶惶不可終日。恐慌往往是由於對威脅缺少了解,缺乏準備,覺得自己不能處理、控制或擺脫。焦慮則是因為由於擔心將來可能發生的事情而產生的憂慮、緊張、不安的情緒。因此,媒體在報道災情和善後工作時應當有一定的心理健康敏感度,不僅要保證報道的及時、真實、可靠,而且要對災難事件進行科學的解釋和預測,並告知觀眾預防災害和擺脫險境的方法,而不是只顧渲染慘烈、恐怖和血腥的災難場面,以達到單純的新聞效果。提供一些有關災難心理的基本知識對於普通群眾也是有幫助的。

  實際上,對於普通人來說,首先需要做的是先接受自己的悲傷、恐懼和慌亂的情緒,要明白這些體驗都是人之常情,沒有類似的體驗倒是不正常的。如果可能,找個安靜的地方,找一兩個好友互相分享自己的感覺,接受它、體會它、反思它,甚至把這種感覺當成是自己的寶貴財富,因為在現代社會的快節奏生活中,人們很少能停下腳步來關注自己內心的感受。在大災過後往往會掀起一波感恩父母、珍惜生命的風潮,正是因為災難喚醒了人們最深層的感情,促進了人們對生命的思考。

  情緒穩定之後,我們就可以開始考慮一下是否有可以利用的資源,是否能為災區人民做些什麼有益的貢獻。當我們的注意力轉移到行動上去的時候,自然會重新獲得對生活的掌控感。大多數的人也都能順利地度過這個階段,重新投入常規的生活。

  值得注意的一種情況是,關於災難的恐怖畫面也可能激發人們內心的恐怖記憶。幾乎每個人都會依據自己的個人經歷對災難做出反應,如果人們在自己的早年生活中經歷過創傷性事件,那麼那些已被埋藏在記憶深處的創傷體驗可能又經由災難體驗得到加強,並在腦海中反覆回放。如果這種狀況持續很長的時間(1個月以上)並且沒有改善的趨勢,那麼,是時候去尋求專業的幫助了。那些創傷只是被暫時遺忘,但它一直存在,等待治癒和拯救。「二次傷害」:別在生者的傷口撒鹽

  史安斌

  災難過後,媒體的「二次傷害」常常成為其追逐商業利益的產物。「壞消息才是新聞」,在這種觀念的導向下,在新聞客觀性和真實性原則的庇佑之下,天災人禍當中種種聳人聽聞的細節被曝光於大庭廣眾之下,受訪對象不得不面對鏡頭一次次地揭開不堪回首的傷疤,而媒體的目的,顯然是指向更高的發行量、收視率和點擊率。

  媒體的「二次傷害」是指其對作為新聞信源的受訪對象所帶來的身心上的負面影響。這些受訪對象通常是災民、倖存者、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醜聞」(負面新聞)的當事人,等等。尤其是對女性、少年兒童、殘疾人、少數民族等邊緣弱勢群體而言,媒體的「二次傷害」所帶來的打擊是不容低估的,有時候甚至會是致命的。

  媒體「二次傷害」的問題在全天候更新的電視和網路新聞報道模式(又稱「7天24小時」或7/24模式)出現後顯得尤為突出。與報紙、廣播等傳統媒體相比,電視和網路新聞所採用的7/24模式在報道的數量、密集程度、覆蓋面等指標上更容易導致「二次傷害」。

  報道導致的抑鬱症

  研究媒體倫理的學者一般都把9·11事件的報道作為媒體「二次傷害」的一個典型。9·11事件發生後,美國主要電視頻道和新聞網站取消了所有的節目和廣告,在一周的時間內推出了全天候的報道。在9·11的報道中還有另一個不同於以往的做法,就是「讓新聞當事人講話」,於是出現了大量的新聞訪談節目。9·11事件的倖存者、遇難者家屬、救援者、目擊者成了新聞報道的「主角」,這是媒體「二次傷害」產生的主要根源所在。

  美國學者曾經對參與9·11事件救援工作的紐約市部分消防隊員進行了長達一年的跟蹤訪問,發現他們中有40%的人患上了不同程度的抑鬱症。他們的共同經歷是,都在電視或網路上反覆講述9·11當天的所見所聞。其中有30%的消防隊員接受電視或網路媒體採訪的次數在20次以上。這可以說是有關媒體「二次傷害」的一個量化研究的佐證。

  應當承認,西方新聞界對此還是有所警覺的。在「美國專業記者協會」(SPJ)制定的《新聞記者倫理守則》中,專門辟出了「如何減輕傷害」一節。其中強調的是,記者應當對受訪對象表現出最大限度的同情心,特別是對於「兒童和沒有受訪經驗的人」,在使用文字、圖片和影像時應充分考慮「隱私權」和「報道新聞時可能對他人造成的傷害和不安」。

  儘管有上述明文規定,但是必須看到,西方新聞界所能做到的只能是「減輕」媒體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而無法從根本上避免這種傷害的出現。

  從本質上說,「二次傷害」是媒體的商業利益和記者的職業倫理之間「博弈」的產物。在現實的操作層面上,媒體的「二次傷害」是以保障公眾知情權為「保護傘」的,其深層考量卻是媒體的商業利益。在9·11事件的報道中,最極端的一個例子是有位消防員在三天之內先後在十多家媒體上講述了同樣的故事。在此,這種以公眾知情權、「公眾利益」為「保護傘」而進行的報道掩蓋了這樣一個事實:媒體的相關報道贏得了更多的關注,獲得了商業上的豐厚回報,而作為受訪對象的消防隊員們卻無法從痛苦的回憶中解脫,以至於身心俱損。

  媒體需遵守「底線法則」

  在如何減輕媒體的「二次傷害」這個問題上,關鍵是如何保護受訪對象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尤其是對於兒童和「缺乏受訪經驗的」青年人來說,一篇報道、一次採訪往往會對他們的一生產生影響。

  1973年,《洛杉磯時報》刊登了一張颶風災害的現場照片,其中一個孩子跪在媽媽的屍體前大哭。為此,該報的相關記者和編輯受到了輿論的嚴厲譴責,他們公開登報道歉。這次事件後,美國媒體對選用未成年人的相關圖片和影像採取了更為嚴格的行業自律舉措,只有在徵求其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發表或播出。在某些極端的個案中,也要採用馬賽克等方式進行處理。

  此外,美國新聞界的一些慣例也有利於減輕「二次傷害」的出現。例如,在發表引文或播出同期聲時,記者要按照「底線法則」與受訪對象達成共識。如果是「可以發表」(on the record),那麼,記者可以發表或播出受訪對象所說的每一個字,並且公開後者的真實身份;如果是「不宜發表」(off the record),那麼,記者不能引用,也不能求證,只能用作自己的參考;如果是「背景」(on the background),那麼,記者可以使用採訪對象的話,但要使用對方同意的不確指代稱(例如,「據消息靈通人士稱」),或者對受訪者的聲音和圖像進行技術處理。總之,這些慣例旨在尊重受訪者權益的前提下,儘可能做到信息公開和新聞真實。

  除了對受訪對象可能產生的影響,媒體「二次傷害」還可能產生在廣大受眾的層面上。例如,前面提到的連篇累牘地報道9·11這樣的災難性事件,取消正常節目的播出,變相「強迫」受眾長時間、高密度地接受負面信息,以至於讓後者患上「黑暗世界綜合症」。為此,一些新聞倫理學者充分肯定了今年美國媒體有關海地地震的報道。這一次,美國媒體的相關報道突出的是人類的友愛互助,而不是一味地渲染悲情或高調問責。雖然「悲情」和「問責」都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危機爆發期,仍然要以平復創傷為主,而不是用「二次傷害」,在生者的傷口上「撒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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