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指南》精神,有效實施幼兒園音樂活動
2012年10月9日,教育部印發了《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的印發對於轉變公眾的教育觀念、提高廣大幼兒園教師的專業素質和家長的科學育
兒能力、防止和克服「小學化」傾向、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
藝術領域從感受與欣賞、表現與創造兩個方面,強調讓幼兒學會發現和感受自然界與生
活中的美的事物、欣賞多種多樣的藝術形式和作品,萌發對美的感受和體驗;鼓勵和支持幼
兒自發的藝術表現和創造,培養初步的藝術表現與創造能力。
在教育建議方面,著重強調要在日常生活中使幼兒萌發對美的感受和體驗;要充分理解
和尊重幼兒的藝術想像、表現和創造,不用成人的審美標準去評判幼兒,不追求技能訓練。
根據《指南》精神,教師在培養和發展幼兒的「感受與欣賞」能力時,應注意:
1.培養幼兒藝術欣賞的興趣;
2.根據幼兒的發展特點創設適宜的活動;
3.創設適合幼兒發展的藝術教育氛圍;
4.追求教學內容的綜合化、多樣化(藝術教育和各學科教育有機結合、藝術活動遊戲化);
5.加強活動過程的指導。
教師在培養和發展幼兒的「表現與創造」能力時,應注意:
1.剩用多種途徑提供藝術表現的空間;
2.鼓勵和支持幼兒對工具、材料、聲音等的探索;
3.選擇適合幼兒發展的教學活動內容;
4.發掘幼兒的創造潛能;
5.重視「鼓勵」在幼兒藝術創造中的作用。
一、選材要契合幼兒的興趣和經驗,要符合幼兒音樂能力發展的特點
主題背景下的音樂活動不僅僅是一種活動形式,而且能通過音樂促進幼兒的全面發
展和音樂能力的提高。在這樣的理念支持下,教師要充分挖掘主題教學的價值,用不同的
方式選擇適宜(活動材料的適宜、年齡特點的適宜)的音樂活動內容,滿足幼兒音樂表現
的慾望。
以「歡迎客人」的音樂活動為例:
歡迎歌(小班)
活動目標:
1.在三隻熊請客的情景中熟悉旋律,理解歌詞,並初步學唱《歡迎歌》。
2.嘗試聽辨不同的音色,分別與動物形象進行匹配,體驗參與音樂活動的樂趣。
客人來了(中班)
活動目標:
1.學看圖譜,練習節奏,並嘗試創編簡單的節奏。
2.藉助節奏和動作,理解歌詞的內容,初步學唱歌曲第一段。
歡迎小客人(大班)
活動目標:
1.在接待小客人的情景中,理解、熟悉歌曲內容,創編符合歌曲情景的律動。
2.在與自己接待客人的經驗比較中,感受表現招待客人時的歡快情緒。
音樂是創造性思維訓練的體操,音樂學習可以讓幼兒在形象思維的基礎上發展抽象思
維,提高創造性思維的能力。
幼兒園音樂活動要注重幼兒的音樂感、音樂的表現與表達、音樂的創造能力的培養。好
的音樂活動應該將音樂的概念、知識與對音樂的感覺、實踐緊密地聯繫起來。
二、活動模式要注意目標與過程的結合
目標模式是指教師作為課程的使用者,根據教學目標和教材內容實施教學,幼兒在教師
期望的範圍內作出反應。
過程模式是指教師不單是課程的使用者,和幼兒的關係也不弄是主動與被動、傳授與被
傳授的關係,而是互動、對話的夥伴關係。教師要引導幼兒享受自主感受和欣賞的過程,體驗表達和創造的樂趣。
注意目標與過程的結合既要注重體驗與感受的過程,又要達成培養初步的藝術表現能力
與創造能力的目標。
如:「快樂洗樂」是一個相對較偏向於過程模式的活動。活動目標是:創編符合衣服的
各種形態的動作,並跟隨音樂表演。教師通過不斷創設情境,引導幼兒自主創編獨自旋轉的
動作、雙人合作旋轉的動作和集體合作旋轉的動作等,使幼兒的動作一步步提升、推進,以
至完成一個集體的聽辨遊戲任務。這樣的活動既實現了幼兒自主,又取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
三、要運用遊戲為主的多樣化教學方法
(一)情景主線貫穿始終
即在音樂活動中,教師設計一個情景主線(簡單的故事情景、特定的情景性語言),加上簡單的教具、道具,激發幼兒的學習興趣,使其掌握必要的音樂技能。這種使音樂教育形象化的做法符合幼兒的年齡特點。
(二)教師示範和幼兒模仿相結合
喜歡模仿是幼兒的天性和本能,模仿和示範對幼兒來說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學習方法。美
國教育心理學家加德納曾說過:「良好的示範和正確的提供方式,可以使示範成為兒童藝術
創造的參考範例,而不會使示範成為機械的模仿。」
(三)採用探索發現法
教師需要讓幼兒掌握一定的音樂技能時,可以不將答案直接告訴幼兒,而是通過集體探
索、個人探索等方法讓幼兒發現結果,從而掌握技能,體驗到探索、發現的快樂,在提高音樂素養的同時,發展想像、創造、探索的能力。
(四)運用性別、差異互補的方式
音樂活動中常常會出現幼兒間的合作探索和表現。由於幼兒結伴合作時帶有主觀意向,
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以及合作學習的不同要求,可採用同性別或異性別組合、同水平或異水
平能力幼兒互補組合的方式開展活動。
(五)整合多種活動形式
以學唱歌曲為主的活動,可整合嗓音開發、音樂遊戲等活動形武;以欣賞音樂為主的活
動,可整合律動、節奏樂、聲勢訓練等活動形式;以律動為主的活動,可整合節奏樂、念唱等活動形式;以音樂遊戲為主的活動,可整合歌唱、律動等活動形式。
四、音樂活動要與其他領域整合
為了讓幼兒更好地學習和掌握音樂的規律與本質,可以將音樂活動與主題活動課程、其他領域整合起來。基本方法如下:
1.從主題的重要概念辭彙出發,查詢音樂舞蹈作品的相關文獻資料,如動物和植物。
2.利用接近聯想或類比聯想的方式拓展可利用的作品的範圍。
3.保留原作品的形式,修改其內容,如:小魚的夢——小草的夢。
4.由音樂作品導人、展開、生成探索性主題活動,如:一首關於京劇或武術的歌曲——關於中國京劇或武術的系列探索活動。
5.從幼兒由自己的興趣而發起的活動人手,拓展主題活動,如:敲打積木——建設一個打擊樂團——創作一個打擊樂器表演所講述的故事的系列探索活動。
6.從幼兒通過大眾傳媒熟悉的音樂舞蹈作品人手,引導生成有益於幼兒健康審美情趣
發展的活動網路,如關於木偶舞、皮影戲舞、《千手觀音》、街舞的系列探索活動。
7.年齡較大的幼兒可更多地自主參與策劃、組織典禮活動中的音樂舞蹈表演,如運動盒和節日、迎新、畢業活動中的音樂舞蹈表演。
參考書目:
許卓婭:《學前兒童音樂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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