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證是打開經方寶庫「金鑰匙」
方證並不排斥臟腑、經絡辨證,恰恰相反,它是臟腑經絡辨證的系統化、理論化成果,只是張仲景已經進行了辨證論治過程,並提供了現成的、精確的辨證論治結果——方證。
經方安全可靠、簡便廉驗,比如桂枝湯,據考證源於《湯液經法》,時至今日仍歷久彌新。小柴胡湯不僅國內在用,國外也在用,療效肯定。但由於當前很多中醫師不會用經方,大方、雜方盛行,讓老祖宗留下的寶貝躺著睡大覺,實在可惜。那麼,如何讓經方走向臨床,造福百姓呢?關鍵是重視和掌握好方證,這是打開和挖掘經方寶庫的「金鑰匙」。
方證成熟完善
方證相應,源於仲景。張仲景「勤求古訓,博採眾方」,撰寫的《傷寒雜病論》,保存了漢代以前大量的醫方和用藥經驗,這些寶貴的用藥經驗就是方證。它經過了後世數千年無數醫家的臨床驗證,是可靠的臨床用藥證據,反映了藥物與疾病之間的必然聯繫,有極強的科學性,是中醫學中極具魅力的東西。成無己說「仲景之方,最為眾方之祖」。
《傷寒論》以方名證,如「桂枝湯證」、「柴胡湯證」等提法凡11處,是為「方證」一詞之起源。今所存大論397法,皆病下系證,或證中含因、因中示機,或證因並列、因機互陳;其證下列方,方隨證出,葯隨方列者,凡261條。論中第317條通脈四逆湯方後注「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之語,可謂「方證相應」之肇源。
它強調方與證的對應性,證以方名,方為證立,方隨證轉;臨床上重視抓主證,有是證則用是葯,無是證則去是葯,而不受病名的約束。方證作為用藥的指征、依據,它既非來自理論的推理,也非來自實驗室的數據,更不是源於動物實驗的結果,而是中華民族幾千年來與疾病鬥爭的經驗總結,是我們的祖先用自己的身體嘗試中藥後,從自己身上直接獲得的用藥經驗。
方證是必效證
方證相應是臨床取效的前提和關鍵,有是證用是方,方與證的關係是相對應的,兩者渾然一體。且方證是必效證,即在辨證準確的前提下,按照方證用藥,必定有效,服藥後必定能解除痛苦。
這種痛苦,可能是肉體的痛苦,也可能是心靈上的痛苦。後世許多經方家對此皆有論述,徐靈胎《金匱要略心典·序》中說:「仲景之方猶百鈞之弩也,如其中的,一舉貫革,如不中的,弓勁矢疾,去的彌遠。」
把辨方證稱為最高級辨證,把辨方證稱為辨證的尖端,並指出家傳秘方亦屬辨方證,謂:「眾所周知,農村常有以家藏秘方專治某病者,雖於辨證論治毫無所知,但於其秘方的應用,確心中有數(掌握適應證)因而往往有驗。」可以這麼說,用中醫治病,若不明仲景方證,無疑是掩目而捕燕雀,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方證簡便實用規範
傳統的辨證方式較多,但識別方證的方法卻比較客觀。因為儘管中醫理論的哲學成分較多,但其臨床處方用藥卻非常實在,最後都要落實到方葯上去。只有通過方葯療效的反證,方能驗證其辨證正確與否。離開了具體的方葯,辨證往往空泛而籠統,就如同清代醫家徐靈胎《慎疾芻言》中批評的那樣:「襲幾句陰陽虛實、五行生剋籠統套語,以為用溫補之地。」
方證不同於中醫基礎理論中所說的陰陽五行、元氣命門、三焦宗氣、脾腎陽虛、心肝火旺等抽象的名詞術語和病機解釋,而是實實在在的、看得見、摸得著的證據。陳修園在《長沙方歌括》中指出:「大抵入手功夫,即以伊聖之方為據,有此病,必用此方……論中桂枝證、麻黃證、柴胡證、承氣證等以方名證,明明提出大眼目。」
張仲景對用藥指征的描述是具體和形象的。如桂枝甘草湯治「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白虎加人蔘湯治「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梔子厚朴湯治「傷寒下後,心煩,腹滿,卧起不安者。」等,對每一首方劑的運用指征和每一味葯的加減指征都描述得很明確。
病人的高矮胖瘦,肌膚的細膩粗糙,肌肉的堅緊鬆軟,腹滿痛與否,渴與不渴,脈搏的浮沉遲數,大小便的利與否,汗出與否,但欲寐與不得卧,惡寒與發熱等等,都是張仲景診治疾病的重要參考指標,是構成藥證的重要因素,它們都是客觀、具體、形象的。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方證並不排斥臟腑、經絡辨證,恰恰相反,它是臟腑經絡辨證的系統化、理論化成果,只是張仲景已經進行了辨證論治過程,並提供了現成的、精確的辨證論治結果——方證,為了臨床簡便快捷,故捨去了臟腑經絡辨證的過程,使後人用不著再去冥思苦想了。
故後人根據張仲景所描述某方主治的特徵性癥候,相符者便可信手拈來,捨去了辨證的過程,貼近臨床實際,很簡單實用,也很規範。
方證穩定可重複
方證是穩定的。雖然在人類歷史中,疾病譜已經發生了多次變化,過去沒有艾滋病、沒有埃博拉病毒,但現在人體在疾病中的病理反應幾乎是不變的。
方證是「人」的整體病理反應狀態,而不是研究致「病」的病原體。方證既包括了現代中醫界通行的「證」,也包括西醫所認識的「病」,還包括癥狀、體質等概念在內。舉例來說,炙甘草湯是治療心律失常的專葯,屬專治療法;桂枝湯只要脈弱自汗就能用;四逆散只要胸脅苦滿、四肢冷、腹中痛者就能用,故使用面非常廣,屬通治療法。
此外,還有體質療法,更是有獨到之處,如黃芪就是一種體質性用藥,柴胡也是一種體質性用藥。方證就是方證,不可能用以上任何一種概念來替代。所以,方證幾千年來基本是穩定不變的。無論在什麼時代,是什麼疾病,只要出現了柴胡證、桂枝證,就可以用柴胡、用桂枝。
方與證猶如箭與靶,方是箭,證就是靶,目標瞄準了,就能做到百發百中,只要遵循這種方證相應的原則,就能以不變應萬變,療效就能經得起重複。張仲景時代是這樣,進入21世紀仍然是這樣。徐靈胎《傷寒論類方》中說:「方之治病有定,而病之變遷無定,知其一定之治,隨其病之千變萬化,而應用不爽。」就是這個道理。
方證以人為本
方證針對的是「病的人」的反應,不是針對臟腑器質病變和理化指標來說的,順應了當前醫學模式向「生理-心理-社會」一體轉變的趨勢。張仲景的論述中有「濕家」、「酒客」、「失精家」、「衄家」、「尊榮人」、「瘡家」、「淋家」、「羸人」、「強人」等提法。麻黃湯的「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黃連阿膠湯的「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卧」;豬苓湯治「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都是從病人的狀態來描述的,勾畫出了不同人的形體特徵,以及使用方葯形象化、個體化的指征。
方證的著眼點是整個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體質特徵、有不同的精神狀態,就有不同的方證。如同樣是感冒,有的要用柴胡類方,有的要用桂枝類方,還有的要用麻黃類方。方證、葯證理論的倡導人黃煌教授常說西醫是治人的「病」,而中醫卻是治病的「人」。
方證易學易用
掌握方證並不難。清代柯韻伯說過:「仲景之道,至平至易;仲景之門,人人可入。」《傷寒論》、《金匱要略》的方證,論述簡潔實在,無空泛之談,只要認真研讀,反覆對比,多向老中醫學習討教,多與同行交流,並在臨床上反覆運用,自然可以達到左右逢源的地步。
清末名醫曹穎甫先生是自學的,他對經方的推崇,就來自臨床的大膽實踐。他在臨床上反覆驗證,運用經方十分嫻熟,屢起沉痾。在上海期間,「用經方取效者,十之八九」(《經方實驗錄·自序》),從而在名醫雲集的上海獨樹一幟。
清代陸九芝曾指出:「學醫從《傷寒論》入手,始而難,既而易;從後世分類書入手,初若甚易,繼則大難。」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另外,「葯不瞑眩,厥疾勿瘳」,凡是藥物就有一定的副作用,但只要方證相應,是不會有副作用或很少有副作用的,可以從根本上避免日本「小柴胡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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