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葵:世間只是重高僧(南方都市報 2012-10-21)
《圭峰定慧禪師碑》局部
●玉吅讀碑之五十六
王家葵
成都人,齋號玉吅,雜家者流。愛好偏多,見識偏淺,曾經不自量力,點將印壇,品藻書林。今又技癢,繼續以論碑說帖文字,騷擾讀者,貽笑方家。
「少有人知菩薩行,世間只是重高僧」,這是白居易《贈草堂宗密上人》七律詩的結句。圭峰宗密(780-841)是禪宗傳人,後來又被華嚴宗奉為五祖,故裴休撰書的《圭峰定慧禪師碑》便成為研究禪宗、華嚴宗歷史的重要材料。
碑文首先肯定圭峰禪師是「釋迦如來三十九代法孫」,然後敘述禪宗的傳法譜系,六祖慧能之後,菏澤宗的神會為第七祖,依次傳遞至圭峰宗密禪師,碑說:「大師於菏澤為五世,於達摩為十一世,於迦葉為三十八世,其法宗之系也如此。」為此胡適晚年專門寫了一篇「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揭露圭峰宗密並非菏澤宗神會門下,而出於益州凈眾寺神會,攀附菏澤神會而已。這一結論是否確切,尚待考量。關於此碑,另有幾個細節可為注意,特拈出以資參考。
這本來是圭峰禪師的塔銘,卻用「傳法碑」為標題,實有不得已的原因。圭峰禪師圓寂於武宗滅佛前夕,遺囑說:「死後輿施蟲犬,焚其骨而散之,勿墓勿塔,勿悲慕以亂禪觀。每清明上山,必講道七日而後去。其餘住持法行,皆有儀則,違者非我弟子。」所以卒後火化,遺骨舍利皆藏於石室。至唐宣宗大中七年(853)賜謚號「定慧禪師」,同時又賜塔名「青蓮之塔」,於是「塔不可以不建,石不可以不鑿斫」,裴休將其稱為「傳法碑」,也是權宜之計。
圭峰兼祧禪宗與華嚴宗,碑文敘述禪宗法系甚祥,於華嚴法系僅一筆帶過,原因大約與裴休是禪宗弟子有關。可既然是傳法碑,理應介紹圭峰的法嗣,碑文雖說「門人達者甚眾」,「其氏族道行可傳於後者,紀於別傳」,卻沒有出現任何一位方外弟子的名字。不特如此,裴休宣稱自己「與大師於法為昆仲,於義為交友,於恩為善知識,於教為內外護,故得詳而敘之,他人則不詳」。
以裴休與圭峰的關係而言,裴休確實沒有誑語。圭峰的所有著作幾乎都由裴休作序,其中一篇《中華傳心地禪門師資承襲圖》,乃是為回答裴休之問而作。裴休撰《圭峰定慧禪師碑》,承認菏澤神會為禪宗七祖,將圭峰定為菏澤神會的第五代傳人,也主要根據此書。而裴休在圭峰卒後,禮敬黃檗希運為師,後者出於南嶽懷讓一系,經馬祖道一、百丈懷海,傳到黃檗希運;因南嶽懷讓與菏澤神會同出六祖慧能門下,計算下來,裴休作為黃檗希運的弟子,與圭峰宗密同輩,故在碑文中說「與大師於法為昆仲」。
裴休在碑文中也隱約說起禪宗內部對圭峰的非議:「議者以大師不守禪行,而廣講經論;游名邑大都,以興建為務。乃為多聞之所役乎,豈聲利之所未忘乎。」裴休以圭峰的護法自居,堅決予以駁斥,稱譽其「真如來付囑之菩薩,眾生不請之良友」,並說:「吾不識其境界庭宇之廣狹深淺矣,議者又焉知大道之所趣哉。」
碑文只提到圭峰禪師於大和二年(828)被皇帝徵召賜紫方袍的榮耀,卻沒有說他在「甘露之變」中的表現,而後者恐怕也是圭峰宗密在當時遭到物議的原因。唐朝後期,宦官把持朝政,大和九年唐文宗與宰相李訓密謀,偽稱左金吾仗院內石榴樹上夜降甘露,誘使宦官仇士良等出宮觀看,本擬一舉殲滅之,奈事不機密,遂致失敗。李訓竄逃終南山,央求宗密剃度以避禍端,宗密已經同意,只是遭到僧眾反對才作罷。後來李訓遇害,宗密也被神策軍秘密拘捕,仇士良當面譴責宗密匿藏朝廷欽犯,宗密坦然地說:「貧道識訓年深,亦知其反叛,然本師教法,遇苦即救,不愛身命,死固甘心。」經過中尉魚恆志斡旋,終獲釋放。儘管《宋高僧傳》將此作為正面故事加以傳播,但不必諱言,李訓在甘露之變前不久才上了沙汰僧尼的奏本,而仇士良等宦官卻是佛教的積極擁護者,宗密的所作所為,真算得上冤親平等的「菩薩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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