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漫談之《秦,黃金時代的終結》

華夏漫談之《秦,黃金時代的終結》

來自專欄華夏漫談

我們知道,當今中華文化的源頭,來自於諸子百家的黃金時代。正是這個特殊的時期,奠定了中華文明綿延數千年的基石,也正是這個時代的眾多哲學成果,決定了中華文明有別於世界其它文明的思想體系和價值核心。

中華文化是有其根性,它既不回溯生前,也不眺望來世。在諸子百家的學說中,我們基本上找不到鬼神的活動空間。正如之前筆者在《道,中華文明之源》一文中提到的,它在萌動伊始便展現出一種強烈的自信:它不以因果、鬼神之論為指引,許人(信徒)以死後的天堂或來世的幸福。而是聚焦於如何『治當下之世』。中華儒道哲學的終極目標和願景,就是創造一個沒有鬱結(不慍)的現實世界(或者說太平盛世)。

這一氣質延續了數千年,北宋大儒張載著名的『橫渠四句』為其給出了一個靚麗的註解:

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

這也正是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和終極目標。

如果你有志於傳承中華文明。那麼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保佑這樣的氣質:對當下的關注,對人的信心,以及對自我不斷地鞭策與磨礪(自強不息)。

說回正題。

如所有事物的發展一樣,中華文明的第一個黃金期在經歷了春秋時代的發展和高潮,終於在戰國時代走向下坡,並隨著秦人統一天下而走向終結。

諸子百家由盛而衰與秦人統一天下在時間上高度吻合。而秦又確實做出過『焚書坑儒』這樣敗人品的事,因此很多人將發端於春秋時期的百家爭鳴時代的落幕歸咎於秦。

或許,秦的崛起的確是原因之一,但科技、文化的發展也自有其客觀周期。

19世紀末20世紀初,由於社會生產的巨大飛躍(進入電氣時代),人類產生了一大批傑出的科學家、發明家,僅發明大王愛迪生一人就獲得了1000多項發明專利。但是在此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裡,人類很難再次出現愛迪生這樣的人物。

2500年前的情況也有類似。

戰國時代各諸侯國日益頻繁的征伐戰亂,日益破壞了自西周、春秋以來相對富裕的社會經濟基礎。古代中國在科技、哲學方面經歷了春秋時代的輝煌,到了戰國已是強弩之末。後來的人們再也難以在成就上達到其先人的高度。與春秋時期相比,戰國時代的社會生活是更混亂了而不是更安定了;經濟是更貧困了而不是更富裕了;於是、人們的氣質是更自卑了而不是更自信了。

筆者在《華夏漫談之《儒家的禮》》一篇中曾提到,孔子出於現實客觀因素選擇了西周作為理想社會的範本,並號召大家學習並餞行周禮。但到了幾百年後的戰國時代,由於古代社會發展的遲滯性,在這樣的文化傳播下帶來了一種副產品:祖先崇拜。

在農業社會裡,一切學問、手藝和技能都依賴於線性的代際傳播(長輩傳於晚輩、師傅傳授徒弟)。由於社會發展緩慢,這些學問、技藝的掌握程度更多取決於從業者的時間積累。於是久而久之,在文化上便形成了長者優勢(如北京人常說的: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

一方面後輩的技藝客觀上難以超越先人;另一方面長者又保有傳統文化上的地位加持,這使得中華文化的創新性漸漸弱化並趨於停滯。

及至秦始皇統一天下,儒生淳于越建議秦王仿效周朝分封天下。於是他這樣勸戒秦王: 「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從中,可以看到秦朝初年的儒家已經不復當年經天緯地、遇事決斷的氣魄。淪落為一個崇拜祖先、墨守成規的學派了。

淳于越的想法便是當時典型的儒生思維,而開天下之先的秦始皇當然不會接受這樣的建議,不僅如此,還招來了『焚書坑儒』的慘劇。

相較於戰國亂世中日漸式微的儒道哲學,一個不以追求人的幸福為目標,而注重探討如何將國家組織為一個更加高效的實體,並在亂世中勝出的學派嶄露頭角,這便是指導秦人統一天下的,後世稱為的:法家學派。

為了更好的理解法家,讓我們來追根溯源,看一下什麼是:法。

古代中國人在解釋其宇宙觀的時候,常常使用一個動詞:生。

《易經》有云: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相、四相生八卦。《道德經》也說: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裡的『生』有『演化』、『脫胎於』的意思。而同時,在《道德經》中也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兩相對比,我們可以意識到,大致上。古人的『法』與『生』是一個逆向動詞的關係,用白話文來替換,可以用『歸因於』,個人感覺比常用的『效法』更好。

而法家學者指導秦人的做法,便是嘗試在社會生活中強制實現這樣的歸因關係。

這當然是非自然的,秦人並沒有打算創造一個太平盛世,而是為了讓國家成為一個圍繞『最高願景』高效運轉的機器。

我們可以比照一下如今很多企業的管理模式:

首先、企業需要有一個願景(假設秦人的願景是統一天下)。

在這一願景下,企業最高領導(秦王)提出了一個規劃,比如:年內增兵10萬人。

這一規劃在具體實施的時候被拆分,成為三個具體的目標值(部門KPI):招募10萬士兵、囤積10萬士兵3個月的糧草、製造10萬士兵使用的武器裝備。

然後,各部門領導(士大夫)將目標層層分解下放,一直到最終執行者進行具體的工作:壯年承擔兵役、農民攤派公糧、工匠打造裝備。

在這樣的體系下,每個人的行為都可以歸因為上一級的驅動和目標、一直上溯到最高結點(由於巨大蛛網中央的蜘蛛):秦王。

為了維持該體系的運轉、從商鞅『轅門立木』開始,秦人逐步完善了其賞罰制度,並最終形成了包含多種嚴刑峻法的律令制度《秦律》。

秦人成功了,依仗著這一體系的實施,他們實現了那個時代不可思議的裝備標準化生產,實現了500萬人口供養100萬軍隊的超高武裝率,並最終成功地由一個西周西北的邊陲小國逐步壯大為中原大地的執牛耳者。

秦人也失敗了,統一全國以後,雖然他們同樣努力實施了『書同文、車同軌』的標準化政策,卻終究沒能在更廣大的範圍內實現其層層歸因的法家理念。

秦朝僵化的體制和違反人性的嚴刑峻法不僅使其二世而亡。也使同時代的中國社會民生困頓、生產凋敝,長久以來中華民族抗爭自然而積累的強大自信終於消耗怠盡。

一個黃金時代過去了。

好在不用太久,只需要再等待近100年,中華民族的下一個黃金時代又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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