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粵語是語言還是方言」之看法
首先,我認為這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或者說是一個不嚴謹的表述。我們先來看看「方言」的定義:
「方言(英文:topolect, dialect)一詞最早出自楊雄(公元前53-18年)的《輶軒使者絕代語釋別國方言》一書。『方言』在不同的人群中指代不同,中國人口中所稱『方言(Topolect)』是一個政治學概念,實為『地方語言』,又稱『白話(Vernacular)』,指的是區別於標準語的某一地區的語言,這種叫法不考慮語言間的親屬關係。
歐洲人口中的『方言(Dialect)』是一個語言學概念,指的是十八世紀後開始普遍稱呼的『語言(Language)』下一級的『方言』,它根據語言之間的親屬關係(發音、詞彙、語法)劃分出語系(Family)、語族(Group)、語支(Brach)和語言(Language),位於語言下的則是方言(Dialect),考慮到中國人的特殊情況,『漢語方言』翻譯成英文則是『Varieties of Chinese』。根據歐洲人的理解,一種語言中跟標準語有區別的、只通行於一個地區的語言,那就是方言。」(——摘自百度百科)
按照中國人的定義,「方言」就是區別於「官方語言(官話)」的「地方語言」,那麼除了普通話以外,所有地方漢語,包括河南話、山東話、閩南語、吳語、粵語等,都算方言,因為漢語的標準語是普通話,這是國家規定的,毋庸置疑。
而按照歐洲語言學的分類法,漢語屬於漢藏語系下的漢語語族,漢語語族下又分官話、贛語、閩南語、吳語、客家語、粵語、湘語七個語支,我們的普通話,是官話這個語支下面的一種語言,或者更準確的表達應該叫「語種」,而北方的大部分方言(前一個定義)比如河南話、山東話等,也和普通話一樣,屬於官話語支下面的語種。
我們再來看粵語。要搞清楚粵語到底是不是語言學定義的「方言」,我們首先就要給「粵語」一個明確的定義。廣義的「粵語」應該就是泛指粵語語支下面的所有語種,包括廣府話、梧州話、五邑話等等,都統稱為「粵語」,按照這個定義,那明顯就不是方言,甚至不是語言(語種),而是級別更高的語支。但是我們現在普遍定義的「粵語」其實是專指粵語裡面的標準語——廣府話(或稱廣州話),也就是主要在廣州和香港兩地普遍使用的語言(中國範圍內),按照這一定義,它就是粵語語支下的一個語種,也就是前面說的語言。其實語言學到這裡基本上已經分得很細了,再向下分,就是各種口音的區別,比如廣州人和香港人講的「粵語」,仔細區分還是有很微小的差別的,但這個差別小到我個人基本上區分不出來,只能從說話嗓門的大小來區分(本人土生土長廣州人,廣州話為母語)。
所以綜上,廣義的粵語,在語言學上是語支,狹義的粵語,也就是廣府話,在語言學上是語種(也可以叫語言),算是語言學上一個比較基礎的分類概念了。因此可以說明一點,在語言學上,廣府話(狹義的粵語)和普通話,在語言學分類上,並沒有從屬關係,是各自獨立的語種,它們都是漢語(同屬漢語語族),但分屬不同的語支,僅此而已。
另外,有一些人認為,必須要有相對應的文字才算語言,這個就有點胡扯了。首先,語言和文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體系,這點必須要清楚。非洲很多土著部落,他們都有自己的語言,但並沒有發展出文字,你難道能說他們說的不是語言嗎?又比如,在朝鮮的世宗大王發明諺文之前,一直使用我們的漢字,而朝鮮語和漢語卻一點親緣關係都沒有,語言學上對朝鮮語和日語具體屬於哪一個語系存在分歧,主要分歧點在於把它們歸為阿爾泰語系還是南島語系,但無論哪一個,都和漢語所屬的漢藏語系不同,你能說它是漢語的方言嗎?語法結構就已經完全不同了。當然,這兩個國家由於受漢文化的影響,引入了大量漢語詞彙,這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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