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殺老師:道德底線在哪裡?
撫州,是我的故鄉,那可是全國著名的「才子之鄉」!在教師節過去還不到一周的時間內,居然在「才子之鄉」和全國著名中學裡發生學生殺老師的事情,實在令我感到震驚。這說明,「尊師重教」仍然只是一句口號,離真正落實還有很遠的距離。但是更令我震驚的,是新浪新聞里大量的評論人都認為老師該死,學生是受害者!(註:目前大量評論被刪除。)嚴格管教學生是老師的責任,上課沒收手機是老師的權利。老師再怎麼過分,難道至於該被學生砍死?莫非只要討厭一個人,就有權利將對方殺死?這是怎樣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識?!
不消說,這再次印證了很多人指出的現象:在中國,人們在評判問題時,不問是非,只問立場。而「立場」主要就是親疏遠近或者「道德標籤」。根據中國式邏輯,凡是學生和老師發生衝突的,學生永遠是對的,老師永遠是錯的;凡是百姓和官員發生衝突的,百姓永遠是對的,官員永遠是錯的;凡是窮人和富人發生衝突的,窮人永遠是對的,富人永遠是錯的;凡是網民和專家發生衝突的,網民永遠是對的,專家永遠是錯的。理由只有一條:前者是所謂的「弱勢群體」,因此應該保護他們。我已經撰文批判過「弱勢群體」這個似是而非的偽概念。但,沒有用的,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法律難以指望,只能藉助道德批判實現表面上的人人平等的社會。
再想得遠一點,我覺得更令人害怕。很多人將民主簡單地等同於大家一起投票,似乎多數人的決定就一定是正確的。按這個邏輯,如果這個學生殺老師的案件由網民投票決定,我估計老師肯定是該死的,而學生則有可能被無罪釋放,因為網民中老師的比例肯定遠遠低於學生和家長的比例,而其他人很可能都是冷漠的看客。這哪裡是「民主」,分明是「民粹」!民主和民粹,一字之差,千里之別。即便再民主的社會,也不能任由多數人通過投票剝奪少數人的基本權利。中國曾經有過民粹時期,例如「文革」,例如投票選舉「右派」的時期。
人們應該慶幸,幾乎所有社會都是由精英治理,中國的民主是漸近的,否則,否則我不敢想像這個社會裡誰會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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