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遠不可能討好所有人
十點君說
06-30
十點君以前很羨慕那種,不喜歡就直接說不喜歡,不害怕表達不同觀點的人,覺得他們活得多麼自我呀~而自己呢,總是在意別人開不開心多於自己開不開心,生怕一個不小心別人就不開心了。今天推薦楊熹文的這篇文章給大家,十點君很有共鳴噢,希望有同樣困惑的你可以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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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熹文
很長一段時間,我的性格里都有一種病態的自卑,不管和誰說話,總是想著去討好他,比如人家問起「你覺得我這衣服怎麼樣啊?」話音未落我已回答「特別好看,我尤其喜歡這顏色。」或者,有人說「我最近胖了吧?」我就說「哪裡哪裡,你還是很苗條呀!」再或者,「你想去看海還是爬山?」我想都不想,「都行,你喜歡哪裡我們就去哪裡。」
生活中諸如此類的對話,我都在用討好的方式回答著,能夠讓別人開心的答案,我無一不在順從著。我不是個有心機的女生,也沒想過靠這樣的討好去獲得什麼實際的利益,我只是單純地害怕,此刻站在我面前的這個人會不開心。
然而,我快不快樂?
「我呀?我的快樂沒所謂。」那時我心裡就這樣想。
我猜想這樣的性格大概來自童年經歷。母親是好強的人,生怕我比別人差上半點兒,又從不願意在別人面前誇我半句,每次在路上碰見了熟人,總是以數落我作為告別「這孩子就是不會說話!」一次去老師家學琵琶,師母恰巧在家,這個明快的女人問我,「這周過得好嗎?」母親就站在我身邊,像極了一堵隨時會塌向我的牆。一時間我既害怕說「好」,又害怕說「不好」,脫口而出「還行……」一個小時的課程,母親的臉越來越陰沉,回家的一路上推搡我,「什麼叫『還行』,人家問你這周好不好,你怎麼能說『還行』……話都不會說!」
而父親是熱愛張羅酒局的人,愛熱鬧也極度好面子,偶爾把我帶去酒桌上,眼裡總是會流露出對別的孩子能言善道的羨慕,而卻只能尷尬地對別人說「我這姑娘,就是老實,不愛說話!」有一次我清楚看到父親的失落,於是也學著飯桌上一個叔叔的女兒,嘴巴抹蜜般一口一口「老爸」地叫,父親的眉頭舒展開而我心裡卻害了怕,那一刻我幾乎確定,我只有開始扮演成別人的樣子,父親才會愛著我。
我大概就這樣成為了一個失去安全感的孩子,整個青春期都在擔憂中度過,「老天求求你保佑我,不要讓我遇見熟人,也不要讓我去任何聚會。」因為缺乏安全感,我也開始了自以為正確的自我保護方式,那就是討好——我討好父母,能讓他們高興的事情我尤其願意去做,因為我怕他們不愛我;我也討好朋友,只敢順應她們的喜好,因為我怕這些朝夕共處的人有一天不再願意和我玩;我討好著長輩,在心裡練習著每一個人想聽的話,因為我怕他們會把「xxx這孩子招人煩」這樣的話講給別人聽……
我在這種恐懼中長大,長大後又去討好戀人,做僕人做塵埃都可以,因為害怕他會離開我,我甚至去討好一個陌生人,在那些需要針鋒相對的時刻,我把所有機會留給對方去刻薄我,因為我怕對方不開心,受到來自我不假思索的傷害。
「討好」就這樣讓我的性格出現很多陰鬱的地方,我自卑,軟弱,敏感,易恐懼,這些情緒到了大學時對我的生活產生了非常負面的影響。大學裡人才濟濟,我更覺得自己可悲,開始害怕見人,害怕拋頭露面,待在宿舍里的時間永遠比教室里多,莫名其妙地就覺得自己哪裡不好然後蜷在被子里哭一場。
畢業那年,我大概已經給自己帶來了近乎心理疾病的狀態——和人說話時,總是會在心裡演練一遍;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時常生無可戀;坐在人群中極度不自在,非常在意別人的眼光,徹底成為了一個沒有觀點的人;極度不自信,遇見喜歡的人和事都不敢放手爭取,覺得輸才是自己應得的。
畢業的一年也是我決定遠行的一年,我在臨行前卻發現,多年來我竟然因為「討好」而變成另一個人——我只穿別人覺得好看的衣服,去別人喜歡的餐廳,做別人覺得正確的事,說別人會喜笑顏開的話,而我竟然從不知道,我喜歡什麼?我是個怎樣的人?我的人生,是快樂的嗎?
我是在遠行的過程中才發現了一個真實的自己。我至今都相信,每個人的人生中都要有一次獨自旅行的經歷,無論遠近,無論期限,一個人旅行,是遠離家鄉,也是靠近心靈的過程,那些在從前生命里被忘記或丟棄的東西,在行走的過程中又會被拾起來,原原本本地回歸到內心中。我在遠行的這條路上,發現那些陌生城市裡的陌生人,似乎沒有人在用世俗的條條框框圈住誰。
我看到,那些粗腿粗腰的女人穿著緊身牛仔褲依舊神采飛揚,那些六十歲的女人穿低胸裙子在酒吧優雅地喝一杯紅酒,那些追逐夢想的藝人在人來人往的街頭毫不膽怯地演奏,那些同性戀人手牽手走在街上神情幸福又自在……原來不一定只有討好別人,才能夠取悅自己,而那麼多年裡的自己,一直以討好的姿態生活,卻沒有給人生帶來任何改變和益處。
我討好著父母,可父母對我的愛終究沒有少一點。
我討好著朋友,該離開的還是離開了,沒離開的還是一直在這裡。
我討好著長輩,其實長輩們也有自己的生活,並不是所有人都在意你。
我討好著戀人,卻低賤了自己的尊嚴,最後只能看著他不辭而別,頭也不回。
我討好著陌生人,心裡吃著啞巴虧,失去的自尊,總得用大把的眼淚討回來。
當我開始學著放棄討好,我的人生也漸漸發生了改變:我敢穿裙子露出小粗腿了,我敢在別人面前發表觀點了,我敢告訴朋友其實她選的餐廳我不喜歡,我敢把藏著掖著的夢想大大方方地拿出來追求了……我發現其實自己是個挺可愛的女孩子,慢熱卻執著,豪爽洒脫,嚮往沸騰的生活方式,從不允許自己隨波逐流……這些自己不曾認可的優點,從「做自己」的過程中慢慢顯現出來,拼拼圖般地,一點點完整著我的生命。
很久前看過一個視頻,王菲和李亞鵬離婚後,在一次記者發布會上被問道是否已經辦妥離婚手續,她毫不掩飾自己的不悅,質問記者道「這跟你有什麼關係啊?」我那時並不懂「做自己」對一個女人的生命有多重要,還為她捏了一把汗,然而看到如今的王菲,離過婚後依然能夠像小女生般幸福地去戀愛,我才明白,一個聰明的女人早已知道,在不去傷害別人的前提下,我行我素才是活著的最美姿態,原來,我們從來都不必去討好任何人。
一九四六年《地平線》雜誌對喬治·奧威爾進行了採訪,採訪中有一個問題是「你對希望以寫作謀生的年輕人有什麼具體的勸告嗎?」
喬治·奧威爾答道,「我在開始(寫作)的時候得拚命掙扎,而且如果我當初聽從了別人對我的勸告,我就決不會成為作家。甚至在最近,我寫了什麼認真寫的東西的時候——總有人竭力——有時是相當有影響的人——要使得它不能夠出版。對於一個意識到自己有一些抱負的年輕作家,我能給的唯一勸告是不要聽別人勸告。」
我想他說的意思是,活著,就遵從己心,相信自己,不要過多地在意別人的想法,因為你永遠也不可能討好所有人。
楊熹文,常駐紐西蘭,出版書籍《請尊重一個姑娘的努力》,講述一個姑娘在異國他鄉的奮鬥史。歡迎關注新浪微博@楊熹文,微信公眾號@請尊重一個姑娘的努力(neversaynever30) 。十點讀書經授權發布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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