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課 政治與社會 當我們彼此交換意見時,很容易便意識到自己正在討論著一些政治的議題。但是,當人問我們什麼是政治時,卻發覺不容易找到一個理想的答案。或許政治是一些容易體會,卻是不容易言喻的事物。然而,政治倒也涉及國家對社會治理的好些具體問題。 首先,我們要明白,在人類的社群中,神給政治的權威定下了積極的角色。耶穌也曾經說過:「愷撒的應當歸給愷撒,神的應當歸給神。」(可十二17,編案:本文經文引自《《新譯本》》,下同)而保羅更在《羅馬書》第十三章一至七節指出:「政府的權柄,人人都當服從。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執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就會得到稱讚;因為他是神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所以你們必須服從……是因為良心的緣故。因此……應當納稅的,就要給他納稅;應當進貢的,就要給他進貢;應當敬畏的,就敬畏他;應當尊敬的,就尊敬他。」《彼得前書》第二章十三至十七節也說:「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一切的制度,無論是至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賞善罰惡的官員;因為這是神的旨意,要藉著你們的善行,塞住糊塗無知人的口……要……敬畏神,尊敬君王。」 由此可見,新約的作者都教導教會(本文「教會」與「信徒」兩詞可互換使用)要接受政治權威的管治。但是,他們並不是教導教會要無條件地接受管治。因為他們都是要求統治者要「賞善罰惡」,不要使行善的,卻要使作惡的懼怕。如果為政者並沒有秉行公義,卻是倒行逆施,屈枉正直,那教會便要承擔起先知的職分,扮演社會良心的角色,向當政的提出信仰的要求,甚至宣告神的審判。而教會更要按著實際的處境,決定應否採取什麼具體的行動,謀求更接近公平的施政。或許在某些情況下,教會要對施政的說:「聽從你們過於聽從神,在神面前對不對,你們自己說吧!」(徒四19)並實行非暴力的抗爭。但也可能在非常極端的情況下,或許我們要學效孫中山先生等先賢,為了高遠的理想而拋頭顱、灑熱血。 然而,如果當政者能夠公平施政,則縱使他是獨裁者,教會也要接受其統治嗎?當然,對於生活在二十一世紀,親眼目睹愈來愈多的國家由獨裁統治轉向民主化的人來說,接受獨裁統治是一件難以理解的事。但是,耶穌基督和初期教會的信徒也不是生活在一個民主的政治體系下,他們的社會仍然有奴隸的存在,婦女和小孩都被視為次等的人,社會上仍有好些活在邊緣的人,但他們仍然教導信徒盡公民的責任,順服掌權的。可見他們對政府的期望是現實的,一方面並不要求絕對的平等,但卻藉著自身的教導和行動,播下要求平等的種子,提出追求公義的訴求;另一方面則勉勵教會要接受當時的政府的統治。所以,開明專制的統治也不一定是不可以接受的。 事實上,神並沒有藉著聖經給我們留下什麼有關政治制度的藍圖。或許最理想的是神直接的統治,但相信在神的國未完全降臨,神「的旨意成就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樣」前,我們亦只可以尋找一種較能夠體現基督信仰的政治制度。雖然信徒不一定要、也不一定可以拒絕獨裁的統治,但由於人是罪人,當人獨攬大權時,亦更容易會濫用權力而令他人受到傷害。所以,基督教對獨裁統治是相當保留的。而為了避免由獨裁者濫用權力而帶來的災禍,基督教傾向支持主張權力互相制衡,崇尚法治,願意保障少數人權利的民主制度。 教會除了要分辨政治制度跟信仰的關係,決定應否服從當政者外,還要留意政府的施政會否在政治、經濟、教育等領域造成什麼需要或問題,然後本著服侍神和愛鄰舍的心,決定提供什麼服務或採取什麼行動,以滿足有關人士的需要或試圖糾正某些政策上或制度上的不義。然而,我們發現好些教會對於社會關懷卻是相當保留的。 教會對社會關懷的保留可能是由於她們仍然肩負著某種的歷史包袱。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社會福音和自由派的神學在美國興起。自由派的神學否定了基督教的基本要義,並用極端的批判理論對聖經進行批評。社會福音所帶來的挑戰,遂導致了護衛基要教義和聖經權威,著重個人福音的基要派的興起。但由於基要派要抗拒自由神學的聖經批判理論,遂導致其反對學術研究的態度。而由基要派十分重視個人的救贖,亦令其偏離了歷代教會關心社會的傳統,對社會的關懷日漸式微。及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福音派才再次將社會關懷列入教會的議題。 基本上,福音派接受三項主要的神學原則。第一,聖經在信仰內容和生活實踐所涉及的問題上均具有完全的權威;第二,人要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第三,信徒要積極地傳福音,帶領罪人悔改歸主。而且,福音派更拒絕基要派所持的反對學術研究和社會關懷的態度,主張要按著聖經的教導,以負責任的態度,運用那些從啟蒙運動產生的研究方法,來闡述基督教的信仰;並且要求教會堅守那積极參与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傳統。因此,福音派相信,教會應該跟從耶穌基督的率領,竭力地領人歸主,亦要按著聖經的教導生活,重視學術研究和積極關社。而教會應該明白,由初期教會對寡婦的照顧開始,社會關懷一直是教會的傳統,雖然在回應自由派神學和社會福音的挑戰時悄悄式微,但回歸傳統卻是我們理所當然的。 或許有些教會認為,只要儘力傳福音,福音會改變人的生命,隨著悔改的人數增加,亦相應會帶動社會的變革。這些教會並不否定教會的社會責任,卻相信傳福音是實踐社會使命的惟一途徑。但是,這種看法卻高估了悔改的人數和悔改的人對社會所造成的影響。因為當基督再來時,雖然「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可十三10),但耶穌卻問:「然而人子來的時候,在世上找得到這種信心嗎?」(路十八8)耶穌在此論及的是那些「常常祈禱」,永不灰心的人。但如果當他再來時也不容易找到這類人,那是否暗示縱使到了他再來時,悔改的人也不多呢?而或許悔改的人都變成了道德的人,但在這被罪惡勢力所不斷侵蝕的不道德社會中,他能否將信仰的要求落實也是問題。 或許某些教會也會參與某些社會服務,像興辦教育,但他們往往只視這些服務為傳福音的手段。而他們似乎忘記了耶穌基督除了囑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參太二十八19)外,還吩咐門徒要為他作見證人(參徒一8),為「天上的父」作鹽作光,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又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3-16)所以,教會不應該僅僅視關懷周遭的人為傳福音的手段,卻要視此為自己的責任,為了實踐「愛人如己」的命令而為有需要的人提供適當的服務。甚至在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行動,為他們爭取應有的權益。 或許有些教會會承認社會關懷也是他們所要承擔的使命,但卻認為在分配資源時要分辨優先的次序。而由於他們認為傳福音的命令比社會關懷的命令重要,所以,信徒或教會便應該先將資源運用在傳福音的事情上,惟有當資源過剩時,才會將資源投放在社會關懷方面。然而,如果觀察耶穌的生平,我們並沒有看見他以此優先次序為其行事的準則。舉凡有人向他求助,或是他遇到有什麼需要的人,他都會無條件地幫助他們。因此,信徒或教會是否只是按著自己喜好來決定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優先次序呢? 因此,教會應該竭力完成神所交付的雙重使命。如果教會只傳福音而忽略了社會關懷,人便會視我們的信仰為假冒為善的奢侈品,使福音受到攔阻。但社會關懷卻使我們與非信徒建立密切的關係,加強他們對教會的信任,間接使我們獲得更佳的傳福音機會。而且,社會環境的改善也可以叫信徒生活在一個較為討神喜悅的環境中,使他們面對較少的挑戰,獲得更大的成長機會。所以如果社會充滿了不義,我們也不能期望信徒的生命能夠獲得突破性的成長。 傳福音與社會關懷是相輔相成的,教會不應該隨著自己的意思來劃分兩者的優先次序。如果教會關心福音的廣傳,便越應尋找服務社會的途徑,爭取更大的社會公義。 問題研討: 一、請列出你的社群最急於處理的三個政治或社會問題。作為基督的跟隨者,在解決這些問題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如何參與:又可以有什麼貢獻呢? 二、當耶穌基督在世時,某些人是先獲得身體的醫治,或是耶穌先給他們趕走附在身上的鬼,然後才跟隨主的。但也有人因為聆聽主的道跟隨主的。卻也有些深愛主恩而沒有跟隨主的人。我們任何從耶穌所留下的榜樣理解傳揚福音與社會參與的關係?互相排斥?相輔相成? 三、雖然耶穌基督不一定要所有接受過他恩惠的人跟隨他,但他卻要求跟隨他的人忠心。你可曾在政治及社會的參與方面盡忠呢? 閱讀建議: 1. david clark ed, changing world, unchanging church? An agenda for Christians in public life , London: mowbray 1997 2.bruce j. nicho is ed., in werd and deed: evangelism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gradnd rapids: eerdmans, 1985 3.christo;pher Rowland ,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liberation theolog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 4.kathryn tanner, the politics of god: Christian theologies and social justice. Minneapolis: fortress,1992 5.robert wuthnow, Christianity and civilsociety ,valley forge: 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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