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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陰陽】25-30

【閑話陰陽】(25) 陰陽與剛柔

陰陽與剛柔是傳統易學上的兩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或範疇,關於陰陽,我們已經知道,在一般情況下,爻有十種數構成,如按照陰陽分類,則陽爻有六種,陰爻有四種。這種區分的根據就是天數與地數的比例和比值,如果是在一個爻內,天數所代表的總量超過了地數所代表的總量,這個爻就為陽,反之就為陰。那麼剛柔又是什麼意思呢?它與陰陽的關係是什麼呢?這就是我們下面要探討的問題。

可以肯定,剛柔也是對爻的一種分類,假如我們把爻的堅實程度作為分類的依據,規定量大者為剛,量小者為柔,那麼剛柔的區分,同樣也是依據爻內天數與地數的比例和比值,但這裡沒有天數所代表的總量和地數所代表的總量誰超過誰的問題,只要某個數構成的爻量大於另一個數構成的爻量,那麼量大的就是「剛」,量小的就是「柔」。反映在天數與地數上,也就是天數越多越剛,地數越多越柔。

剛柔區分的依據是爻量,爻有十種數構成,或者說是十個量級,那麼按照剛柔來區分爻也就有十種,純陰爻的量最小,可以說是最「柔」;純陽爻的量最大,可以說是最「剛」,介於其間的爻可以說是「不剛不柔」或「亦剛亦柔」,「不剛」是說它不如純陽爻「剛」,「不柔」是說它不如純陰爻「柔」。「亦剛」是說它與其它量小的爻相比要「剛」,「亦柔」是說它與其它量大的爻相比要「柔」。

剛柔與陰陽是個什麼關係呢?現在可以明白,它們都是對爻的分類,只不過一個是大體上的分類,一個是細緻的分類。大體上的分類就是陰陽,一般只有兩類;細緻的分類就是十種,包括最剛、最柔和「不剛不柔」或「亦剛亦柔」。

既然剛柔區分的依據是爻量,那麼在某種意義上說陰陽就是剛柔。因為陽爻雖有不同的數構成或者說是不同的爻量,但量最小的陽爻也要大於量最大的陰爻,所以說「陽剛陰柔」是正確的。但是,陽爻當中有不同的量級,因此陽爻當中也還有剛柔的差別;陰爻當中也有不同的量級,因此陰爻當中也還有剛柔的差別。這就是說,兩種分類各有用途,是不能互相取代的。《說卦傳》講「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這個說法雖不準確,但它把陰陽與剛柔加以區別還是有一定意義的。

陰陽與剛柔的差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兩者的依據不盡相同,剛柔的區分要看爻量,它不關心什麼爻質,只要量大就是「剛」,量小就是「柔」。陰陽的區分要看爻質,質不變則陰陽也不會變化。二是在應用範圍上,剛柔的區分不受陰陽的影響或制約,陰爻可分剛柔,陽爻也可以分剛柔,甚至陰可以當作柔,陽可以當作剛,但陰陽的區分要看爻的剛柔程度,陰爻只有「剛」到一定程度,才能轉化為陽,陽爻只有「柔」到一定程度,才轉化為陰。這就是說,剛柔是比陰陽應用範圍更廣的概念,因為陰陽可以看成是柔剛,但柔剛卻不能說成是陰陽,至少也不局限於陰陽。剛柔是建立在對爻量的考察上,它不理會什麼陰陽;陰陽則是建立在對爻質的考察上。沒有量變,也就不會有質變;質變以後還會有量變。所以對陰陽的研究,不能離開對剛柔的探討,在這個意義上說,剛柔比陰陽更重要,它是決定陰陽的物質基礎,是對陰陽認識的深化,陰陽是相對的,是特定條件下的產物,而剛柔則是絕對的、無條件的。三是在表現形式上,陰陽可以從爻畫上直接看出來,剛柔是不可見的,所以有關剛柔的問題,大部分還是通過陰陽來表達的。只是我們在研究陰陽的時候,不能忽略陰陽中還有剛與柔的差別。

【閑話陰陽】(26) 爻的內涵與天地之數

到此為止,有關爻的內涵,我們可以簡單地做一個小結了,這些內涵主要是:

1、易學上所謂的陰陽不是泛指,而是特指爻,陰陽統一於爻,它們是爻的兩種狀態或兩種屬性,是不能脫離開爻的。

2、爻不是不可以分割的,一般情況下,一個爻可分為九個數,或者說是只能而且必須容納九個數。這九個數可能都是天數,也可能都是地數,更多的是天數與地數混雜,但總數一定是九個,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爻是數的一個「小群體」;

3、天數與地數的比值一般為1:1.5,所以在一個爻中,當著天數為3地數為6的時候,天數所代表的量要小於地數所代表的量;當著天數為4地數為5的時候,天數所代表的量就會大於地數所代表的量,如果把天數所代表的量佔上風的爻規定為陽,把地數所代表的量佔上風的爻規定為陰,那麼陰陽的分界線就在天數3、4之間,或者是地數5、6之間,我們把這個分界線就叫「陰陽界」;

4、特殊情況下,天數與地數的比值為1:1.25,這樣4個天數的量就相當於5個地數的量,在這種情況下,包含著4個天數與5個地數的爻,就是「不陰不陽」或「亦陰亦陽」的爻。

5、陰陽是對爻的一個大體上的分類,按照陰陽分類,爻有三種,即陰、陽和「不陰不陽」或「亦陰亦陽」;

6、無論是「陰陽界」還是「不陰不陽」或「亦陰亦陽」的爻,都可以看作是陰與陽的一種平衡狀態,假如天數與地數代表的是方向正好相反的兩種矢量,那麼這種平衡狀態,也可以看作是「零狀態」;

7、剛柔是對爻的一個細緻的分類,按照剛柔分類,爻有十種,其中最剛一種,最柔一種,處於最剛與最柔之間的還有八種;

以上可以看作是爻的一些內涵,從這些內涵當中,可以看出傳統易學的失誤,這些失誤主要有:

1、脫離開爻來談陰陽。傳統上的「陰陽學說」,基本上是脫離開爻的。他們或者把陰陽當作先於易的「觀念」,或者當作與爻沒有關係的東西。不知道陰陽只是表示爻的兩種狀態或兩種屬性,作為規定,這兩種狀態或屬性是絕對的,不因時間、地點等條件而改變,例如一個包含著九個天數的爻一旦被規定為陽以後,在任何情況下,它都是表示陽,這也好比一個人,作為「人」,白天是他,晚上也是他;在北京是他,到了南京也還是他。脫離開爻來談陰陽,就看不到陰陽的這種絕對性質,就是對陰陽的「濫用」。當然,對陰陽的絕對性質也不能「絕對化」,因為在爻中存在著「陰陽界」,存在著「不陰不陽」或「亦陰亦陽」的情況,所以陰陽還有它們相對的一面,但是不能用陰陽的相對性來否認它們的絕對性。

2、脫離開「天地之數」來談陰陽。傳統易學或者把「天地之數」看作是自然數,看作是奇數偶數,或者把天數、地數直接看作是陽數、陰數。因而也就不了解陰陽的本質,不了解陰與陽是根據什麼決定的。

我們說,正是天數與地數的比例與比值,決定了爻的陰陽與剛柔性質,「天地之數」是易學上最高的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或範疇,它是本質,而陰陽不過是天地之數的外部表現。要了解爻,了解爻的陰陽與剛柔,就必須先了解天地之數。那麼什麼是天地之數呢?我們說天地之數,就是用數的形式對宇宙間萬事萬物高度概括的一個結果。它不是普通的自然數,更不是什麼奇數、偶數,它是一種「逆數」,是把統一物分為兩個部分並且對這兩個矛盾著的部分相互規定的一個結果,因此它是絕對數、大限數,或者說是數外無數的數。天地之數還是自身與尺度相統一的數,是質和量相統一的數。由這樣的數構成的卦爻,也就有了囊括萬事萬物的性質。

當然,關於天地之數的內涵還遠不止這些,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天地之數不是自然數,更不是什麼奇數和偶數,而傳統易學正是在奇數和偶數的基礎上,得出了「奇為陽,偶為陰」的結論,換句話說,陰陽不是爻內所包含的天數和地數的比例與比值所決定的,而是由數的奇偶所決定的,陰陽的差別,差也就差在是奇是偶上,這樣一來,一個具有非常重要意義的有關爻的內涵,就這樣被歪曲、被掩蓋了,天地之數不再是爻的物質內容,不再是陰陽的本質,不再是易的最高與最核心的概念或範疇,易也不再是「逆數」,而由天數與地數所決定的陰陽被當成了易的最高與最核心的概念或範疇,陰陽區分與確定的依據看不到了,陰與陽的對立陷入了絕對,找不到「陰陽界」,陰與陽之間的相互依存、轉化也就變成了一些易學家們的空談,最穩定的爻被當成了「變爻」,當成了爻變的臨界點,正是這些所謂的「陰陽老少」或「九六變化」之類的「學說」,被當成了學易的「入門」,當成了正宗的易學「理論」,殊不知這些東西,完全是對易理論的一種曲解,是一個絕大的謬誤。

但是,爻不是孤立的,它不過是卦的一個單位,一個組成部分或方面,因此對爻的探討,也就不能孤立的去研究。比方說,如果我們知道一個卦的數構成只能是25個天數與29個地數,或者是24個天數與30個地數,那麼我們很容易得出這樣的結論:那就是在一個卦中,不可能出現3個純陽爻,也不可能出現4個純陰爻。所謂「純陽之卦」或「純陰之卦」顯然是不對的。因此,對爻的內涵的研究不能脫離開卦體,當我們從卦體的角度來進一步探討爻的內涵時,就會發現更多的內容。

【閑話陰陽】(27) 「動數」與「靜數」

上文談到,探討爻的內涵,不能只限於天數與地數的比例、比值,還必須聯繫卦體,要了解卦體,又必須先了解數在爻中的分布情況,或者說了解數在爻中的狀態。

數在爻中的分布情況,實際上也就是「素」在爻中的分布情況,我們已經知道,構成卦爻的「素」,是單純到不能再單純的物質,既不能創生,也不消滅,它只能轉移。

我們還知道,一個爻有九個數,這九個數肯定不是永遠固定的,假如這些數永遠固定在這個爻內,不能轉移到別的爻內,那麼這個爻是陰也就永遠「陰」下去,是陽也就永遠「陽」下去, 它再也不會有變化,顯然這是不對的。陰陽剛柔之間的變化,就是依靠數的流動,依靠「素」在不同的爻中轉移,改變爻的數構成。這樣一個結論也就出現了,那就是爻內的數不是固定的,是可以運動的。

但是,爻內的數是否都運動呢?也不是。設想一個爻內所有的數都運動,那麼爻與爻之間就不能區分,或者說是沒有辦法區分。如果想對爻加以區分,一個辦法就是先對這個爻做一個「標誌」,表明這個爻不是其它爻,這個「標誌」也只能由「素」來承擔,這是一個「看家的」素,一經確定,它就永遠固定在這個爻內。

我們把可以在不同的爻與爻之間轉移、流動的數就叫「動數」,把永遠固定在某個爻中的數叫做「靜數」。

一個爻中的九個數有了動與靜的區別,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是:「靜數」處在爻的中心位置,圍繞這個中心的有八個「動數」。由於「靜數」承擔著「標誌」的作用,所以我們也把「靜數」叫做「定位數」。

【閑話陰陽】(28) 「在崗數」與「潛藏數」

我們已經知道,構成卦爻的「素」就是天數與地數,天數有二十五個,地數有三十個,天數與地數合計有五十五個,這是一個極其簡單的加法。我們還知道,一個爻有九個數,一個卦有六個爻,這樣一個卦就有五十四個數,這是一個極其簡單的乘法。現在我們很容易發現,構成卦爻的數與天地之數不合,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五十五個天地之數,並不是同時出現的,同時出現的只有五十四個數,有一個數是潛藏著的,這個潛藏著的數可能是一個天數,也可能是一個地數,它們交替出現,這樣從總的過程來看就是五十五個數,其中天數二十五個,地數三十個;如果從特定時間上看就是五十四個數,其中或者天數為二十四個,地數三十個;或者天數為二十五個,地數為二十九個。

我們把特定時間出現的數就叫「在崗數」,把即將出現但還沒有出現的那個數就叫做「潛藏數」。

這個問題其實並不難理解,設想一個單位有五十五個人,這五十五個人可以叫「在編人數」,但是說到值勤、上崗卻不一定是五十五個,也可能有五十四個人上白班,留下一個人值夜班,這樣也就有了「在編數」與「在崗數」不相符的問題。

【閑話陰陽】(29) 「定位數」與「大衍數」

在我們已經明確了什麼是「動數」與「靜數」,什麼是「在崗數」與「潛藏數」以後,再來探討什麼是「定位數」與「大衍數」就會很容易了,原來這些說法都是對天地之數的一種區分,只不過這裡的區分不再是依據「天」與「地」,而是依據「動」與「靜」,依據這些數在卦爻當中的位置、狀態、作用與功能。

我們先說「定位數」,「定位數」的作用就是確定某個爻的位置,作為「標誌」,當然它是不能脫離開這個爻的,它也一定處在這個爻的中心位置,如果處在邊緣地帶,它或者是阻塞了其它數的運動渠道,或者是自己也變成「動數」,這些問題都不難理解,問題是數只有天數與地數兩種,而爻卻有六個爻,用兩種數怎樣才能把六個爻從位置上區別開來呢?

要想從位置上區分開六爻,必須明確六爻的空間性質,六爻是「壘磚頭式」的六畫嗎?是兩個三爻卦(八卦)的重合嗎?都不是,它是三維空間的六個端點。對這六個端點,前人也叫「六虛」、「六合」,在傳統易學上,也有人猜測到六爻代表了東西南北上下或前後左右上下,可惜沒有沿著這個思路探出個究竟。如果我們承認六爻就是代表了東西南北上下或前後左右上下,那麼這就很容易發現六爻當中有三個「對立面」,這也就是東與西、南與北、上與下,或者是前與後、左與右、上與下。既然六爻當中存在著這樣三個「對立面」,反映在定位上也就可以運用天數與地數的對立性質,或者說是天數與地數的對立性質正可以反映六爻之間在空間上的這種對立。比方說,用一個天數代表「東」,那麼「西」就可以或一定用地數來表示,這樣「東」與「西」就不至於混淆。

關於六爻的定位情況,筆者在《學易筆談》第十六「卦體是一個球體」一文中做過探討,這裡不再贅述,大體說來乾卦六爻的定位情況如下圖:

說明:「●」代表地數定位;「○」代表天數定位;「⊙」表示一個天數和一個地數輪流定位。有了這三種符號定位,不僅爻與爻可以區分開來,而且卦體無論如何旋轉或滾動,卦體的最初狀態也能輕而易舉地復原。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用於定位的數一共有七個,其中天數有三個,地數有四個。我們說的「靜數」就是這七個數。五十五個天地之數去掉這七個數,還剩下四十八個數,其中天數二十二個,地數二十六個,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動數」。

但是,在七個「靜數」當中,有一個天數和一個地數是輪流上崗的,從用於定位、永遠也不脫離本爻的角度講,它們是「靜數」,從輪流上崗、此伏彼現的角度講它們也可以叫「動數」,這是一對說「靜」也行、說「動」也可的數。假定我們把這兩個數也計算在「動數」當中,那麼「動數」就是五十個,其中天數為二十三個,地數為二十七個。考慮到這對輪流上崗的數不能夠同時在崗,因此實際起作用的「動數」也就是四十九個。

《繫辭》講「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對這句話,前人做過種種猜測,其實所謂的「大衍之數」就是天地之數當中的「動數」,除去那對用於定位的數以外,有四十八個數是可以在不同的爻之間周流的,正是這些數的周流,引起了爻的剛柔與陰陽的變化。

【閑話陰陽】(30) 爻與爻之間的「相對」與「相鄰」

前面我們談了六爻之間有三個「對立面」,也就是上與下、前與後、左與右。我們把這三個「對立面」,也叫爻與爻之間的「相對」。對於這種「相對」情況,傳統易學只是有些猜測,卻沒有全面揭示與證明。

爻與爻之間的「相對」,反映的是空間的一個重要性質,與爻的陰陽沒有關係。雖然我們使用了天數與地數來給爻「定位」,但這並不意味著用天數定位的爻就一定是陽爻或應當是陽爻,也不意味著用地數定位的爻就一定是陰爻或應當是陰爻。「定位數」的作用僅僅是對爻位做出區分與確定,至於爻的陰陽,全看爻內所含天數和地數的比例與比值。定位數永遠不離開本爻,它在確定本爻是陰是陽的時候,也有「表決權」,只是這個「表決權」只有「一票」而已。

位就是位(方位、位置等),只有上下前後左右之分,沒有陰陽之分,位是無所謂陰陽的,傳統易學說什麼初三五為「陽位」,二四上為「陰位」,根據就是奇數為陽,偶數為陰,這實在是一個誤解。

傳統易學既不知道六爻有前後左右上下之分,不知道六爻可分為三個「對立面」,當然也就不知道六爻之間還存在著另外一種關係,那就是「相鄰」。

既然從方位看六爻代表了上下前後左右,那麼在空間上與下爻有直接聯繫的爻就是前後左右;與前爻有直接聯繫的爻就是上下左右;與左爻有直接聯繫的爻就是上下前後;與後爻有直接聯繫的爻就是上下左右,只是後爻與前爻處在對立位置;與右爻有直接聯繫的爻就是上下前後,只是右爻與左爻處在對立位置;與上爻有直接聯繫的爻就是前後左右,只是上爻與下爻處在對立的位置。處於對立位置上的爻與爻之間是沒有直接聯繫的,要想聯繫就必須通過「中介」,例如從下到上或從上到下,就必須通過前後左右當中的一個;從前到後,就必須通過上下左右當中的一個,如此等等。我們把有直接聯繫的爻與爻的關係,就叫「相鄰」關係。

「相鄰」也是一種空間性質,與陰陽也沒有關係,陽爻與陽爻有直接聯繫,我們說它們彼此相鄰;陽爻與陰爻或者是陰爻與陰爻有直接聯繫,我們也說它們彼此相鄰。能不能「相鄰」,全看兩爻之間有沒有直接聯繫,不看是陰是陽,所以用陰陽來判定爻與爻之間的「相對」或「相鄰」關係,就是對陰陽的一種濫用,是對卦體空間結構的一種曲解。

「相鄰」與「相對」是爻與爻在空間上的兩種基本關係,這兩種關係也還是相對的,不能截然分開的,因為「相鄰」當中有「相對」,「相對」當中有「相鄰」。上面談到,與下爻「相鄰」的爻有四個,即前後左右,這四個爻中,前與後、左與右就處在對立位置;與前爻「相鄰」的爻也是四個,即上下左右,這四個爻中,上與下、左與右就處在對立位置,如此等等,這就叫「相鄰當中有相對」。在三對處於對立位置的爻當中,都有四個爻與之為鄰,充當彼此聯繫的「中介」,這種情況,就叫「相對當中有相鄰」。只看到相鄰,看不到其中的相對,這是不對的;只看到相對,看不到其中的相鄰,這也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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