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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癮的確有點神經

北京軍區總醫院制訂的《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一出,馬上引來口水無數。把網癮劃分到「精神疾病」當中,就已經讓許多讀者不舒服了;更何況「平均每日連續使用網路時間達到或超過6個小時,且符合癥狀標準已達到或超過3個月」的衡量標準,本身就忽略了精神病的其他必要條件。

紐約的伊凡?戈德伯格醫生打算開個玩笑。1995年,他仿照《診斷與統計手冊:精神障礙》寫了一個叫「網路成癮診斷標準」的帖子放在網上。這個帖子列出了幾條診斷標準,其中包括「手指經常不自覺地做出敲打鍵盤的樣子」。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對這個本意是想開個小玩笑的帖子,居然有人當真。很快,他收到大量郵件,詢問如何應對這種新「癮」。

「網癮」這個詞就這樣延續下來了。有些精神病學家認為「網癮」應當定義成一種衝動控制障礙症,這種患者會持續去做那些自己明確知道不該去做的事,並且無法停止。像強迫性購物、病態賭博這樣的行為,往往會發生在衝動控制障礙症患者身上。看起來和網癮有些相似是不是?是不是有時候冒出過「再玩一分鐘」、「再看最後一個帖子就關機」的念頭,並且為此而自責?

不過在目前,衝動控制障礙症的病因仍然是個謎。神經生物學家認為這種疾病可能與大腦中的5-羥色胺和多巴胺異常有關。前者的異常往往會導致抑鬱症,而後者則是產生幸福感的重要物質。心理學家認為這些行為背後隱藏著某些心理學含義,例如從現實世界中不能夠獲得滿足感,轉而從虛擬世界獲得。而社會文化論也嘗試對這種病症做出某些解釋,例如流行文化對某些行為的不正確引導。

相對於「網癮」這種看起來就有害的名詞,美國教授金伯利?楊使用的「網路依賴者」說法可能更容易為人所接受。這位聖波拿文圖大學的教授從1995年開始進行網路行為方面的研究,並且提出十條標準來在普通網民和網路依賴者之間划出一條明確的界限。這次北京軍區總醫院制訂的「網癮標準」就是源於金伯利的標準。

在金伯利的標準中,著重強調的是對網路不可抗拒的渴望。她認為,斷網後的不適感、因使用網路而導致正常生活受到損害、思想總是被網路佔據是網路依賴者的重要標誌,這些癥狀和一些藥物成癮有相似之處。

不過,依然有一些學者認為「網癮」根本是不存在的東西。這些學者的主要出發點在於,互聯網作為溝通的媒介和內容的載體,是不能和毒品相提並論的。如果「網癮」說法成立的話,是不是還存在「電話癮」和「讀書癮」?

戈德伯格本人也反對「網癮」的提法。他說「網癮」其實是個不合適的名詞,它會讓人聯想到毒品。毒品會讓人的生理產生變化,但網路不會。他認為,像賭博、打牌或者上網這樣的活動是沒有什麼可以上癮的。人們之所以沉迷於此,往往是因為他們藉此來克服自身的一些問題——抑鬱、焦慮或者社交障礙。沉迷於互聯網只是表象而已,如果沒有互聯網,他們也可能會沉迷於其他東西,只不過目前還沒有其他東西能夠像互聯網這樣提供如此之多的溝通途徑和內容罷了。按照他的說法,互聯網只是個無辜的替罪羊,真正的問題在於這些「成癮者」的心理疾病。

沉迷於視頻暴力遊戲的未成年人會變得更加暴力和具有攻擊性是已經被公認的。《連線》雜誌最新一期還介紹了暴力遊戲會導致心理變異,導致睡眠障礙。沉溺暴力遊戲,可能會讓未成年人出現情緒波動、易怒、喜好垃圾食品以及喪失理性的癥狀。這樣看來,互聯網上的一些內容,也未必是真的那麼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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