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內閣首輔,清朝首席軍機大臣,他們誰的權力更大?
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是中國封建皇權史上的重大事件。雍正帝創立適應皇權高度集中的中樞機構軍機處,成功地解決了這一自朱元璋廢除丞相後遺留的難題。因此,洪武、雍正二帝是中國封建社會晚期皇權發展進程中的關鍵人物。
明內閣與清軍機處均非法定的一級機構。兩者都是在廢除丞相制度這一特殊歷史背景下出現的新的王朝中樞機構組織形式。所謂非正式性,是它們與丞相制度下中樞輔政機構的重要區別所在。
作為皇權高度集中與強化歷程中不同階段的產物,明內閣與清軍機處之間的差異是多方面的。
與明內閣相比較,清朝中樞輔臣在輔理政務中的自主權越來越少,參與機務的方式越來越間接。票擬雖然分別為明代閣臣與清代大學士的主要方式,然而清代大學士的權勢與作用已大為削弱。軍機大臣則主要通過「掌書諭旨」,常值內廷以待召見的方式輔政,其作為皇帝秘書班子的特徵相當突出。他們雖然奉旨議事,卻是在皇帝耳提面命之下「襄贊機務」。
明代閣臣儘管品秩較低(正五品),但是有一定的封駁權力,軍機大臣完全不具備這一權力,在這方面甚至不如清初的大學士。
明、清內閣大學士或軍機大臣中,都曾出現過權臣,但進行比較我們會發現,明代首輔嚴嵩、張居正等人的侵權程度,高於清代閣臣明珠、索額圖等人;而軍機大臣于敏中、穆彰阿等人對皇權的牽制,又不及明珠等人。
可見,在明清皇權高度集中與強化的過程中,隨著皇權強化程度的上升,明清中樞輔政大臣對皇權的威脅,已呈逐步減弱的趨勢。
在明清皇權高度集中與強化的初始階段,朱元璋、朱棣已有將中樞輔政機構人員置於內廷的意圖。洪武、永樂時期,尚處於雛形狀態的內閣運作情況及大學士的職責,與清軍機處大臣頗多相似之處。
可見,明內閣本來存在著發展為同清軍機處類似的內廷中樞輔政機構的可能性。然而,仁、宣二帝已有荒嬉傾向,其後歷代明帝怠政者多,明內閣的發展方向出現了變化,最後成為介於內廷與外朝之間的中樞輔政機構,由司禮監部分地填補了輔政機構的空缺。
自明代中期開始,內閣與司禮監呈分庭抗禮之勢,中樞輔政機構的雙軌制已成定局,內閣在明朝皇權運作中發揮了中堅力量,但又始終受制於司禮監,二者爭奪中樞輔政權力的矛盾與鬥爭日益激烈。
內閣與司禮監雖然也有互相利用之處,並曾交替出現一方壓倒另一方的事態,但總體來看,與皇帝關係更為密切的司禮監在這一較量中居於上風。
清朝的情況完全不同。由於軍機處不能完全取代內閣的職能,清朝中樞輔政機構形成二元化體制,而議政王大臣會議與南書房在中樞輔政中的作用逐步減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被取消。
形成對比的是,明內閣與司禮監之間的權勢差異相對較小,雙方的衝突卻很激烈,而清軍機處的權力、地位與作用均大大超過內閣,但二者配合默契,以軍機處為主,內閣為輔,共同承擔中樞輔政之任,完全排除內監插手的可能性。
明初廢除丞相制後,明代中樞輔政機構呈現出內廷向外朝轉變的趨勢,出現介於二者之間的內閣;清代中樞輔政機構則向相反的方向發展,出現內廷機構軍機處。這一去而復返並非簡單循環,它表明中國封建社會晚期的最高統治者通過創建軍機處這一新的中樞輔政機構,終於找到促使皇權的集中與強化達於極至的一個有效機制。
現在我們可以看出,明內閣和軍機處都可稱為是皇帝的秘書機構,但其中的差別還是很大的,明內閣的權力遠遠大于軍機處,內閣首輔的權力也遠遠高於領班軍機大臣。
推薦閱讀:
※中國古代職官:丞相、三公、三省、樞密院、內閣、九卿、六部、六寺
※新加坡前內閣資政李光耀著書講述如何艱辛推行雙語——中新網
※載灃搞出「皇族內閣」,連梁啟超都看不下去了!
※美國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內閣(1825年-1829年)
※問責議案通過 野田內閣面臨下台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