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啟示:大清為何跌倒在變革的路上
一
清末新政顯然是在內外交織的壓力之下開始的。1898年,康有為、梁啟超等人倡導戊戌變法,康梁的改革主張頗合光緒皇帝的心意,可是卻遭到了慈禧太后的強烈反對,結果變法以譚嗣同等「戊戌六君子」喋血京城而告終。可是,形勢比人強,1900年八國聯軍侵略了北京,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一起逃亡西安。在強烈的刺激之下,大清的高級官員認識到,大清帝國若要強大,就必須進行改革。不改革就不能自強,不自強就無以抵禦外辱。所以,京城和地方的高級官員在1900年底紛紛上書,陳述他們對行政、軍事、教育、財政等各方面的改革意見。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緒皇帝的名義下詔變法,聲稱三綱五常雖為萬世不易之理,但政府的統治方法則應順應時代潮流,進行必要的改革。由此,為期十年的清末新政揭開了序幕。
清末新政的改革內容十分廣泛,涉及了政治、經濟、教育、軍事、法律等各個方面,我們不妨做一下簡略回顧——
在教育方面,清朝於1901年廢除了八股文,於1904年制定了一套模仿日本的學堂管理規章,最後於1905年廢除了在中國實行了1300多年的科舉制度。與此同時,清朝還鼓勵創辦新式學堂,派遣中國學生出國留學。
政治上,清朝開始進行立憲的準備工作,於1905年派遣以載澤為首的五位大臣出洋,到日本、英國、美國、德國和法國考察立憲政治。1908年,清朝宣布實行憲政的計劃,聲明將在1916年頒布憲法,舉行第一次國會選舉。同時還發布了「憲法大綱」,這個「憲法大綱」是以明治維新時期的日本憲法為範本的。1911年,清朝成立了一個所謂的「責任內閣」,這就是後來遭人詬病的「皇族內閣」。
在軍事上,清朝開始改革兵制,著手訓練新軍。新軍被編為36鎮,每鎮12500人。為了培養軍事人才,清朝決定在全國各地建立武備學堂,同時還派人到日本士官學校學習軍事。
在法律方面,清廷設立專門機構,由法學家沈家本主持,檢查《大清刑律》,廢除了剮刑、梟首、文面等酷刑。此外,還完成了《欽定大清商律》、《獎勵公司章程》、《破產律》等法律,對近代經濟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
此外,清末改革還帶動了民間結社、辦報等新社會現象的出現。知識分子參政、議政的渠道得以拓展,咨議局、資政院、自治會等反映民意的機構開始出現,政府和民眾互動的格局初步形成。
總而言之,為期十年的清末新政確實在很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甚至還可以說,新政已經為原本奄奄一息的大清增加了幾分活力。可是,這場改革從一開始就存在著致命的體制缺欠,所以,它非但不能挽救大清帝國覆亡的命運,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大清政權的崩潰。這一點,著實耐人尋味,有必要做仔細的分析。
二
概括地說,清末新政是一場自上而下的改革。清朝最初的想法是:通過實行新政,一步一步地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這樣,不僅可以抵禦「外辱」,而且還能加強清廷貴族的威權統治。這個構想當然是不錯的,可是,世事難料,設想和現實效果之間往往會出現巨大的反差。清末新政正是這樣。
在人心思變的時代,清廷有能力發動一場社會改革事業,但是,這個日薄西山的王朝已經沒有能力控制這場改革了。換一句話說,清末新政最初雖然是朝廷發動起來的,可它後來的發展軌跡卻超出了朝廷的設想。這一點看似難於理解,其實並不複雜。一場整體性的社會變革,它本身往往是有發展規律的,而這種規律並不以發動者的主觀期許為轉移。
以新政中派遣留學生一事為例。在新政時期,清廷一面在國內創辦新式學堂,一面派遣大批學生出國留學。在派遣的留學生中,去日本留學的人數最多。據記載,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清朝派往日本的留學生僅280人,等到了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留日學生就已經達到了8000人。為什麼要大規模地派學生去日本而不是別國?對此,張之洞的論述很有代表性:「至遊學之國,西洋不如東洋:一路近省費,可多遣;一去華近易考察;一東文近於中文,易通曉;一西書甚繁,凡西學不切要考,東人已刪節而酌改之,中、東情勢風俗相近,易仿行,事半功倍,無過於此。若自欲求精求備,再赴西洋,有何不可?」應該說,張之洞的主張既表達了中國人要學習西方先進文化的迫切感,又考慮到了派遣學生留學日本的諸多具體方便——「同文、同種、省費」。對最初派遣的留學生,張之洞給他們的臨別贈言是:「將來學成歸國,代國家效力,戴紅頂,做大官,可操券而獲!生等其勉之!」①由此可見,清朝對留學生是抱有厚望的——期待著他們學成歸來,「戴紅頂,做大官」,做大清王朝合格的管理人才。
可是,事情的發展根本就不按照以張之洞為代表的朝廷大員們的設想進行。中國學生到了日本之後,眼界大開,很快就接受了新的思想洗禮。同時,對照日本,他們愈加發現祖國的落後,產生了強烈的改造國家的願望。他們翻譯書籍,創辦雜誌,用學到的先進思想啟蒙國民。可是,大清朝缺乏足夠的胸襟,它不願意看到留日學生鼓吹「憲政、民主」等新思想,對留日學生進行嚴密的監控、防範和鎮壓。這些做法不但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留學生在國外,控制起來畢竟不如在國內方便),反而激化了留日學生與清廷之間的矛盾,促使留日學生幾乎一致地傾向了革命,成了後來推翻清朝的重要力量。
更關鍵的是,留學生的新思想在國內得到了響應。1905年4月,湖南籍留學生黃尊三等一行60人抵達武昌,他們要在這裡拜別張之洞,然後啟程赴日留學。作為地方大員,張之洞要求學生們對他行跪拜之禮。這一要求遭到了學生們的拒絕。張之洞感到「很沒面子」,就下令對留學生「不放行」,試圖以此收到壓服之效。期間,湖南巡撫端方與張之洞反覆磋商,端方致電威脅學生:如敢對張之洞不敬,將取消其留學資格。學生們異常憤慨,表示寧肯不去留學,也不能犧牲人格尊嚴。雙方僵持,致使學生在武昌滯留了十天之久。後經多方斡旋,雙方接受了鞠躬之禮。接見之後,張之洞雖然以西餐宴請學生,但大家並不領情。針對此事,黃尊三在留學日記中寫道:「中國大官,只顧一己虛榮,不知尊重他人人格,實屬可鄙。以自命好士之張香濤,尚不免此辱人之行,他更無論,思至此又未免可慨。」這批學生日後不但沒有回國「戴紅頂,做大官」,反而加入了同盟會,成了「革命黨」,回國後乾的正是推翻大清王朝的偉大事業。
張之洞與晚清留學生之間的互動關係非常耐人尋味。張之洞是促成中國學生去日本留學的一位重要的大員,按張之洞的理解,留日學生對他這位老前輩心存感激那是天經地義的事。以張之洞為代表的清朝官員的心態是:希望「學」成為「官」的傳聲筒和應聲蟲,成為沒有頭腦、不會獨立思考、只會喊「喳」和「萬歲」的奴才。可是,晚清的留日學生不這麼想,在他們眼裡,人格尊嚴比什麼都重要。高貴的頭顱和獨立的思考是「學人」的安身立命之本,舍此,學者便不再是學者,只能是奴才!奴才靠跪拜「主子」而獲得賞賜,而學者靠獨立的思考和豐厚的學養贏得人們的尊重。這是有著本質的差別的。清廷希望通過新式教育培養出有著高超本領的忠臣孝子,可實際上,新式教育培養出來的人絕大部分成了清廷的貳臣逆子。軍事改革也引發了與教育相似的效應。經過甲午戰敗和八國聯軍侵略北京兩件大事的刺激,清廷已經清醒地認識到組建新式軍隊的重要性。由此,朝廷命令各省改革兵制,取消舊式「武舉」,創建新式的武備學堂,組建擁有西方武器裝備和受過西式軍事訓練軍隊。這個想法本身是不錯的,可是對清朝來說卻隱藏著致命的危機。要訓練新軍,新式軍官就必須有相當的學識(這才能保證他們使用現代化的武器裝備,接受先進的軍事思想),為此,清廷派遣一批人到日本學軍事,可是,這批人在日本學軍事的同時也接受了先進的思想,不再「忠君」了。結果,當辛亥革命發生時,原來屬於清朝的新軍大部分倒戈,站到了革命的一邊。從這個意義上講,清末新政也可算為自己培養了「掘墓人」。
三
清末新政之所以失控、為大清王朝培養「掘墓人」,其根本原因就在於專制體制的弊端。晚清的統治階層在總體上是沒落的清廷皇族及腐敗的官僚利益集團,這些人是專制政體的既得利益者。迫於內外的壓力,他們不得不發動清末新政,試圖通過改革來緩和社會矛盾,借增強國家實力之機來加強自己的威權,擴張自己的勢力。所以,這些人發動改革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為了「富國強兵」,使中華民族崛起於世界的東方,而是為了保住大清王朝,保住甚至擴大皇族和封建官僚集團的權勢。正因如此,清末新政從啟動的那一天開始就充滿了矛盾,使得很多好的改革舉措無法實施。比如,清末新政廢除了科舉考試,提倡舉辦新式教育,這本來是一件好事。可是,1904年頒布的《奏定學堂章程》依然要求培養「忠君」、「尊崇孔教,愛戴大清」的「子民」,忠君教育始終是清廷不肯放棄的一條底線。
再比如,資政院和咨議局的創設本是為了廣開言路,為憲政做準備工作,可是,清廷卻愈加嚴格地控制人們的言論。當清朝宣布接受立憲思想的時候,作為響應,中國的知識界要求召開國會。梁啟超還在日本東京組織政聞社,促進憲政運動。按說,這是一種正常的互動,但清廷卻對此十分害怕,警告人們不要議論政治,「紳商不得干預立憲」,甚至要求人們不得公開發表演說,同時指出,主權仍然屬於皇帝,決策權仍然在朝廷。冠冕堂皇的說法是「庶政公諸輿論,而實行庶政,裁決輿論,仍自朝廷主之」。由此可見,儘管是在改革時代,專制政體依然懼怕民意,懼怕輿論。而所謂的「公諸輿論」,不過是裝裝樣子罷了,一旦人們真的行使「參政議政」的權利,專制政府就會立即露出真實的醜惡嘴臉,打壓言論自由。
在「立憲」這個問題上不尊重民意,剩下的一條路就是既得利益集團悶著頭自己搞。殊不知,沒有輿論的推動,統治階級內部的政體改革就缺少了必要的壓力,所以就動作緩慢,1905年派大臣出洋考察立憲政治,結果到了1911年才成立一個所謂的「責任內閣」,而這個內閣便是臭名昭著的「皇族內閣」,它的13名內閣成員中,漢人只有4名,滿人卻有8名,而這8名滿人中,皇族又有5人。也就是說,這個內閣成員絕大部分是滿人,而滿人中又以皇族為主。至此,清廷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本意暴露無遺:他們根本無意實行君主立憲,不過是在借「立憲」之名集權於皇族。政治體制改革的精髓就是「分權」,可是,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非但不「分權」,反而借改革之名行集權之實。這樣的改革,怎能不遭唾棄?不改革不行,改革得太慢也不行,打著改革的旗號騙人更不行。腐朽的晚清皇族可能至死都不明白這個淺顯的道理,深刻理解這番道理的任務就落到了今人的身上。
清廷不僅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擠壓人們參與改革的空間,而且還在經濟上剝奪民眾分享改革成果的權利。改革需要大量的資金,可是,清廷在宣布實行新政時並沒有足夠的啟動資金。它籌集資金的辦法就是榨取——以強制捐獻和額外稅收等名目榨取公眾的錢物。這樣,改革的「陣痛」大部分由老百姓承擔了。許多百姓因此流離失所,成了遊民,這些遊民最後成了辛亥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最能說明這個問題的要數保路運動。1911年5月,清廷以「鐵路國有」為名,將已歸民間所有的川漢、粵漢鐵路築路權收歸「國有」,然後又出賣給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此種公然侵害民眾權益之事自然激起了人民的強烈反抗,於是四川、湖南、湖北、廣東等省掀起了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運動在四川省尤其激烈,四川省咨議局議長蒲殿俊在與清廷交涉無果的情況下,領導成立了保路同志會,團結廣大民眾,對清廷施加壓力。他們巧妙地把經濟目的和政治權利聯繫在一起,要求清廷遵守當初的許諾。在1901年的新政詔書中,光緒皇帝明確表示「鐵路准歸商辦」,可是現在,清廷竟然又說鐵路必須「國有」了,這等於剝奪了民間資本投資鐵路的權利。當年的新政詔書還宣稱「庶政公諸輿論」,可現在,民眾的輿論明明要求清廷收回不合理的命令,可清廷就是不接受。保路同志會在成都設祭壇,焚香祭奠光緒皇帝,以此來給清廷施加政治和道德壓力。可是,清廷依然置民眾的合理要求於不顧,拒絕與保路同志會協商解決。清廷的粗暴做法導致衝突升級,保路同志會於9月1日做出了抗稅的決定,而清廷則下令鎮壓保路運動。9月7日,四川總督趙爾豐逮捕了蒲殿俊等9名保路同志會會員,還槍殺了數百名請願群眾。第二天又下令解散各處保路同志會。這激起了人民更大的憤怒,同盟會的龍鳴劍、王天傑等人藉機掀起了武裝暴動,四川局勢由此不可收拾,這時清廷才答應給鐵路投資者以足額賠償,但為時已晚。起義活動四處蔓延,當局根本無法控制。清廷只能從湖北調軍隊前往四川鎮壓起義,結果恰在此時,湖北又爆發了武昌起義,大清朝由此轟然坍塌。
不許民眾參與改革過程,不願意讓民眾分享改革成果,改革最終就會成為既得利益集團的一場分贓。清末新政就是對這一點的最好詮釋。實際上,無論是訓練新兵還是創辦工礦企業,無論是修建鐵路還是鑄造錢幣,參與清末新政的官員全都中飽私囊,藉機腐敗。在新政時期,清廷的高級官僚和商人聯合,創辦了一批新式資本主義企業,可是,官員插手企業的結果是,搞得中國的企業產權混亂,官商不分,腐敗叢生。對此,《劍橋中國晚清史》一書作了精彩的分析:「中國官僚是從來不把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分得一清二楚的,他們的態度多半取決於這項事業經營的結果。如果經營失敗,他們就把自己的失敗轉嫁給其他股東,而不是自己去償還貸款;如果有紅利可分(在1900——1911年間經常分紅),官僚們總是認為他們投了資,利潤都應歸自己。最後,甚至在經營方面,由於官僚們越來越多地親自插手而不是托給商人管理,官方企業就更像私人企業了。」
當然,從物質層面上看,新政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吸引很多有作為的漢族大員——如張之洞、袁世凱等——參與其中,似乎給晚清帶來一些起死回生的跡象。但我們必須明白,他們之所以熱心於新政,並不是因為他們熱愛清朝,忠於皇帝,而是因為他們要保住並擴張自己的權勢。他們深知:如果沒有清朝,他們的權力會化為烏有。他們甚至也知道,大清早已千瘡百孔,即便實行新政,也拖延不了太多的時日。他們所要做的,並不是挽救大清(大清已經不值得挽救),也不是拯救百姓蒼生(他們沒有這麼高尚的情懷),而僅僅是趁著大清完蛋之前大撈一把,儘可能地為自己日後的發展積累資本。終於,辛亥革命來了,像袁世凱這樣的清廷大員,他所做的不是設法挽救大清,更不是為大清殉國,而是促使這個王朝儘快解體,並以此作為自己日後發達的跳板。
由此可見,一項新政也罷,一場改革也罷,如果只從「朝廷」(政府)的本位出發,而不是從「民眾」的本位出發,只把「民眾」當作改革陣痛的承擔者,把廣大百姓當作「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背景音樂和陪襯道具,那麼,這樣的改革即便規模再大,也難逃失敗的命運。
四
平心而論,與1898年殺害「戊戌六君子」的屠刀相比,1901年宣布實行改革的新政詔書顯然可以給人們樂觀的期待。事實上,清末新政所實施的改革舉措,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康梁維新變法的衣缽,表明大清王朝正試圖將中國引向現代化的道路。可是,恰恰在變革的過程中,大清帝國轟然坍塌。清末的這段歷史很容易讓人想起法國歷史學家托克維爾的一段論述,他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中寫道——
革命的發生並非總因為人們的處境越來越壞。最經常的情況是,一向毫無怨言彷彿若無其事地忍受著最難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壓力減輕,他們就將它猛力拋棄。被革命摧毀的政權幾乎總是比它前面的那個政權更好。經驗告訴我們,對於一個壞政府來說,最危險的時刻通常就是它開始改革的時刻。……人們耐心忍受著苦難,以為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難時,它就變得無法忍受了。當時,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覺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於是人們的情緒便更激烈:痛苦已經減輕,但是感覺卻更加敏銳。封建制度在盛期並不比行將滅亡時更激起法國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輕微的專橫舉動似乎都比路易十四整個專制制度更難以忍受,博馬舍的短期監禁比路易十四時期龍騎兵對新教的迫害在巴黎引起更大的民情激憤。
我覺得,這段話不僅可以解釋路易十六時代的法國,而且還可以移到中國,為我們更深入地解讀清末新政的失敗提供很好的理論視角。「對於一個壞政府來說,最危險的時刻通常就是它開始改革的時刻。」腐敗的晚清是一個壞政府,而它又恰恰跌倒在變革的路上。可見,歷史往往會用不同國度的史實來揭示相同的規律,而這些規律,又足以給人以超越時空的聯想和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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