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電話不上網:你也要給三大運營商付費-今日頭條

至少八九年前,就有通信專家稱,國內漫遊費成本為零,近日,又有通信專家稱,來電顯示成本為零。

筆者曾發過這麼一條微博:所有說某項通信服務成本為零的都不是專家,幾乎所有不需跨運營商結算的通信服務的直接附加成本都為零。運營商最大的成本是網路建設運維。通信資費結構不合理,責在監管部門,必須整體優化,一個一個業務點射,對用戶沒好處。

由於跨運營商服務(包括國內從一個運營商打給另一個運營商以及撥打國外的運營商,或者發送簡訊等)會出現運營商之間的結算費用,會使計費複雜化。這裡僅考慮一個運營商內的服務成本構成。

運營商要提供一項電信服務,發生的成本可簡略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需要建設網路(這是網路建設成本),在我國建設一個基本覆蓋的移動通信網路就需要數千億元。

第二類,為了保證用戶的簡訊、電話等能夠隨時隨地發送、接收,運營商需要維護網路的正常運行,包括設備的維修維護、維護人員的工資福利以及設備正常使用形成的水電消耗等。這是網路維護成本。

第三類,具體業務的營銷推廣成本以及支付給營銷夥伴的費用。這個費用雖與具體業務相關,但通常很難分攤到具體具體的單位服務上。

第四類,提供具體服務實際增加的附加成本。例如撥打每一分鐘電話或發送每條簡訊。

第五類,待分攤的管理、稅收等其他成本。

經濟學上,把成本分為分攤的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可以看到,這五類成本中,第一、第二、第五為待分攤的固定成本。第四類為變動成本,而第三類為半變動成本(跟業務有關,但又很難直接與具體單位業務掛鉤),具體操作時,由於每年發生的數字大體穩定,此類大多也按固定成本計算。

也就是說,與單位服務有關的直接成本只有一項,「提供具體服務實際增加的附加成本」,而這項成本又在整體成本中佔比很低,也就是說,具體的每分鐘通話、每條簡訊、每M流量的附加成本都幾乎為零。但對運營商來說,為保證正常的財務循環,最重要的是,在業務資費設計中,把巨額的固定成本分攤掉。其中重要的是網路建設運維,所以說,「運營商最大的成本是網路建設運維。」

因此——運營商服務通常會有一個最低門檻,即使你不接電話不發簡訊不上網,運營商也付出成本。這個最低門檻,曾經以月租的形式存在,而現在大多也月最低消費形式出現。

運營商的資費通常鼓勵多用,用得越多、資費越便宜,越高的資費套餐,包含的服務會更多。例如,20M固網寬頻資費不是10M的兩倍,而是1.2倍左右。流量包500M要30元(約6分錢每M),而280元可買11G(約2.5分錢每M,中國移動)。

本地話費、長途費、國內漫遊費、本地流量、全國流量等基本資費以及來電顯示、手機音樂、手機炫鈴等增值服務,成為運營商不同套餐調節資費的槓桿。全國套餐,資費會高一些,本地套餐,本地資費(或本省資費)會更便宜,但全國資費會比全國套餐高。例如中國聯通4G本地組合套餐,包含本地流量比全國組合套餐多50%,但僅限本省使用,而國內漫遊時流量執行標準資費0.3元每M。

隨著時代的變化,運營商的資費套餐顯示不同的特點,大的趨勢是,逐步取消地區差異,套餐逐步一體化。語音、簡訊資費簡單化,流量資費多樣化。

如,隨著3G4G網路商用,三大運營商在新推出的大部分套餐中取消了長途費、漫遊費,採用了更為簡單的全國一體化計費,但在流量上,為了提高用戶的流量使用水平,運營商在流量上做了區分,在全國統一流量資費的基礎上,推出了本地流量、夜間流量、假日流量、定向服務流量等差異化計費,甚至由服務方購買流量贈送給用戶。

在3G套餐推出時,中國聯通率先採用了全國統一平台、全國一體化套餐,但隨著用戶的發展,發現部分用戶對本地語音、本地流量有特殊需求,因此又在原來的套餐基礎上,增加了差異化的B套餐和C套餐,以滿足多樣化的用戶需要。

但是,運營商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套餐,但也出現了不少問題,最主要的問題有:

1、套餐規則不公開,被質疑「霸王條款」;

2、套餐內外資費差距過大,超出套餐資費太貴,用戶不敢用,而套餐內服務未用完,用戶又覺得很冤;

3、套餐種類太多,用戶無從選擇;

4、雖然網路技術快速進步,但部分資費還停留在早期制定的較高水平,老用戶並未能受益,例如仍有部分用戶資費為長途費6秒鐘7分錢,國內漫遊時主叫0.6元每分鐘,被叫0.4元每分鐘,套餐外流量1分錢每K(折10.24元每M)。

運營商資費結構不合理,應該優化、簡化,有關部門說了多年,媒體說了也有十年了,但套餐一邊清理一邊增加,整個計費系統越來越臃腫,用戶、運營商都成了受害者。

2014年國家簡政放權,除在運營商與運營商之間的網間結算中採用了上限管制,將面向最終用戶的電信資費定價權全部交給了運營商,這反倒使政府優化電信服務資費的手段受到了限制。一些明顯過時的資費,難以調整優化。要想改變這種局面,監管部門必須採取積極的引導措施,推動整體優化,推動基本資費下調。

媒體對著運營商一個業務一個業務「點射」,並不一定對用戶有利。例如媒體多次申討「流量清零」,推動政府表態,工信部喊話,運營商被迫推出了「流量單月不清零」服務,表明看用戶是受益者,但由於沒有找到真正的問題所在(套餐內外資費差異過大、套餐外資費過高),實際受益用戶有限,而運營商由於在原套餐上「打補丁」,很可能會影響到今後的資費調整。

回到本文開頭提到的兩個資費:國內漫遊費和來電顯示費。

1、國內漫遊費標準資費,在國內漫遊時主叫0.6元每分鐘,被叫0.4元每分鐘,是2008年制定,這個資費低於長途費的6秒鐘7分錢,但這三個標準資費多年來一直未再調整,結果,對於新套餐用戶,由於是套餐月費較高的3G、4G用戶,其實際資費已遠低於這個水平,但對於一些老套餐用戶,這個資費並沒有變化。這明顯落後於時代發展的步伐。

漫遊成本為零。這是2008年漫遊費改革前的一個說法,因為此前的資費是:漫遊時,無論主叫還是被叫,都收漫遊費+本地通話費(或長途費),是一個組合資費,這個漫遊費,指的是漫遊附加費,當時有專家認為,這個附加費成本為零。2008年調整後,將漫遊時的資費調整為單一計費,只是根據主叫或被叫,收取主叫漫遊費或被叫漫遊費,不再疊加本地話費或長途費。2008年後的電信資費為:

本地主叫本地:按本地通話收費;

本地主叫外地號碼:長途費;

本地被叫:免費;

本地以外國內主叫:按主叫漫遊費;?

本地以外國內被叫:按被叫漫遊費。

由於漫遊時單一計費,而且漫遊費低於長途費,漫遊費為零的說法已不成立,但此前制定的長途費、主叫漫遊費、被叫漫遊費標準資費已明顯過高。

說現在用戶基本都是市話、長途、漫遊費一體,並不合適,對於3G和4G大部分用戶來說,這個說法是對的,但對於還留在2G的預付費用戶來說,資費並沒有調整(目前還有近一半用戶是2G)。而且由於用戶的需求差異,運營商3G、4G套餐中,也有包含長途費、漫遊費的本地套餐。

另:運營商內部結算導致出現跨省、跨地市結算,並不能成為收取漫遊附加費等資費的理由,因為,對用戶來說,運營商就是一個。不能由於運營商自己內部結算,就增加用戶的成本。

2、來電顯示費。這個服務費的收取發展有點另類。曾經大部分套餐是贈送來電顯示費的,需要單交來電顯示費的套餐很少,甚至對於月最低消費(或最低套餐)只有幾元的用戶,也贈送來電顯示。

但隨著4G自選套餐的出現,門檻降低了,運營商又收起了來電顯示費,同時,運營商也要求業務轉售的虛擬運營商收取來電顯示費。來電顯示成了最低消費的一個保障,筆者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倒退,如有其他資費約定已保證了最低消費,就應該贈送來電顯示。拿「來電顯示費」作為調節用戶的槓桿沒有必要,也不合適。

文章出處:騰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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