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偷情老公上門捉姦 一怒將姦夫從四樓推下身亡
07-10
三年前,鎮海某小區,一個姓王的男人從四樓墜落死亡。鎮海警方調查後得知:事發前,王某正和情人劉某私會。劉某老公李某上門捉姦,王某慌了,爬到窗檯外躲藏。李某發現後,用力推窗框,致王某墜樓身亡。 2009年,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今年9月,李某與劉某離婚。丈夫李某以妻子出軌為由,提出精神賠償。昨天,記者從鎮海法院了解到,法院上周認定,劉某紅杏出牆致婚姻破裂,應賠償李某精神損失5000元。 丈夫殘疾,妻子獨自外出打工 李某和妻子劉某都是湖南人,1994年初結婚,年底兒子出生。他倆在老家經營一家建材店,收入不錯。 1998年的一天,李某和朋友去河裡炸魚,不慎被炸掉了整隻左手。為治傷,家裡欠了好幾萬元債,店也關門了。生活窘迫,原本恩愛的夫妻之間,爭吵、打鬧多了起來。2006年春節,劉某從朋友處得知,去寧波打工有前途,就和丈夫商量。一開始李某不同意,覺得自己殘疾打工不便,若是妻子一人出門,夫妻分離也不好。劉某提出,為了孩子將來上學,也該多攢點錢,李某才同意了。 妻子與人同居了 2006年春節剛過,劉某與老鄉來到鎮海,很快進一制衣廠工作,月薪2500多元。 收入滿意,還不用整天爭吵,劉某感到前所未有的輕鬆,但獨自在外,她也常感到空虛寂寞。 廠里有不少老鄉,其中一名姓王的男子,對劉某很是關心,常找她聊天、吃飯。王某的關愛溫暖了劉某,她漸漸有了離婚的念頭。 2007年春節,劉某沒有回家,而是在鎮海與王某同居,同時在電話里向李某提出離婚。 可是,李某不僅不同意離婚,還從其他老鄉那裡知道了妻子的事,開始對劉某惡語相向。 打完電話的第二天,李某帶著孩子來鎮海捉姦。但劉早有準備,沒有被丈夫抓到。在鎮海住了二十天,李某沒發現異常,因為孩子要開學,只好帶孩子回了老家。 將姦夫從四樓推下身亡 李某一走,劉某馬上又和王某同居。 2008年,劉某回了兩次家。但每當她提起離婚,李某就情緒激動,說離婚就砍死她。 2008年9月,劉某再次打電話給李某要求離婚。 當晚11點,李某坐飛機來到鎮海。他買了把菜刀,去砸劉某住處的門。此時,劉某與王某正在看電視。聽到李某的聲音,二人慌了。王某見外窗檯勉強可以站人,就爬出去,讓劉某拉上窗帘。 王某藏好後,劉某開了門。李某一進門就翻箱倒櫃,稱要捉姦,但沒有找到人。 「肯定是翻窗逃跑了!」李一推窗,發現站在外窗台上、扒著窗框的王某,他猛推窗框,王某失去平衡,從四樓窗檯掉下身亡。 他向妻子索賠成功 2009年9月,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李某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劉某與李某同居在先,從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1年9月,劉某向鎮海法院起訴離婚。承辦法官將開庭地點定在李某服刑的監獄。 庭審中,李某同意離婚,但要求劉某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承辦法官說,由於劉某與他人同居,導致婚姻破裂,支持李某的精神賠償要求,但由於劉某經濟拮据,還要獨立撫養孩子,法院判定,孩子由劉某撫養,劉某賠償李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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