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嬰現象(原始醫學史第八篇)

殺嬰現象

圖片來自網路

長春「3·4盜車殺嬰案」震驚全國,令人扼腕,罪犯周喜軍頓時也便成了滅絕人性的代名詞。在現代文明社會中的殺嬰現象無疑是被人譴責唾棄的,但是在我們生活的年代卻活生生的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這無疑是令人沮喪的。回顧歷史,我們會發現更令我們沮喪的事情,那就是殺嬰現象是一種廣泛存在於人類社會中的現象,並且一直持續到非常晚近的歷史時期。事實上關於殺嬰的記載零星的存在於過去和現在人類文明各種文本的字裡行間,但是出於對自身殘忍行為的迴避和漠視,很少有人提及這個話題。

列位看官如果不信,且回想一下小學的時候是不是學過這樣一篇課文。朱德元帥寫的《回憶我的母親》:「母親一共生了十三個兒女。因為家境貧窮,無法全部養活,只留下了八個,以後再生下的被迫溺死了。」

自然界的殺嬰現象

其實殺嬰現象在動物的種群中也廣泛存在,比如我們的近親靈長類中就至少有21種的野生種群存在殺嬰現象,包括長尾葉猴、吼猴、卷尾猴、肯亞長尾猴、青猴、紅綠疣猴、獼猴、東非狒狒、豚尾狒狒、黃狒狒、大猩猩和黑猩猩等種類。生物的所有行為都是源自於自然選擇和性選擇。故而不同物種之間的殺嬰現象也存在明顯的不同動機,我們且以不同物種為例子說明不同的殺嬰動機。

普氏野馬

這種瀕臨滅絕的動物叫普氏野馬,是世界上僅存的野馬,屬於群居動物,一般一個種群數量為6至15隻,由一匹公馬,幾匹母馬和他們的後代組成。出乎我們想像的,這種食草動物也有殺嬰現象。因為其生活習性決定了某群野馬中只有一匹雄性首領,所以理所當然的首領擁有著這個群體的交配權,這就可以保證在這個群體之中的新生兒全是他的後代。但是當新的雄性個體打敗了原來的首領從而獲得交配權的時候,或許有些母馬因為還在哺育幼崽而無法發情,新的首領便會殺掉老首領的後代,使群體中的母馬再度發情,與新首領共同生養後代。

大猩猩

我們再看看靈長類中與普氏野馬有類似殺嬰動機的物種:大猩猩。通常一個大猩猩的群體以一頭雄性為中心,數頭雌性和幼仔組成。有些情況下一個群中會有兩頭或多頭雄性,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一頭雄獸(往往一頭銀背)為首。大猩猩在生存中採取的策略,那就是進化出強健的體魄,一隻最強壯的大猩猩把其他的雄性個體全部打服,成為整個群體的老大,獲得與所有雌性大猩猩的交配權,這樣就保證了生下來的孩子全是自己的。用人類婚姻的術語描述的話,大猩猩是一夫多妻制,當這個群落出現政權的更迭時,新的更強壯的大猩猩把原來的首領打跑之後就獲得了交配權,但是與普氏野馬相同,雌性大猩猩在哺乳期是不交配的。所以為了儘快的實施這一權利,並讓自己的後代獲得更多生存下去的機會,新首領便會把老首領的孩子全部殺掉,以使雌性個體能和自己交配並養育自己的後代。這就是性選擇驅使下的殺嬰行為。

大猩猩群落的規模大小從兩頭至30頭不等,平均為10至15頭。我們可以看到大猩猩的種群規模與普氏野馬相差不大,但是大猩猩的群體中會存在多個雄性,這一點是不同的。大猩猩會殺嬰是雄性大猩猩的行為。在傳遞DNA的過程中,雌性的優勢就是能保證自己的後代就是自己的,但是雄性做到這一點很難,殺嬰策略都是雄性做出的努力。也正是基於雌性和雄性的這點不同,所以雌性絕對是抵制殺嬰行為的。但是雌性不會採取直接對抗雄性的行為,因為這非常可能導致其自身受傷和死亡;同時防範雄性殺嬰會消耗大量精力,雌性需要時刻注意對方的動向,而雄性殺嬰只需要抓住幾秒鐘攻擊機會,就可以將上任首領的後代殺死,從而獲得提高自身繁殖效率的巨大利益。

雖然無法與首領對抗,但是為了不讓自己的後代被殺掉,雌性大猩猩也有自己的辦法,那就是亂搞。雌性大猩猩會趁首領不備的時候,偷偷跟群落中其他在未來有希望成為新首領的大猩猩亂搞,如果這樣的投資有朝一日變現的話,那麼新的首領還是搞不清這個孩子是誰的,於是也不會冒失的殺掉。在一夫多妻的生殖形式中,雌性一方的出軌是自然選擇的遺存啊。雌性大猩猩的這種規避殺嬰現象的方式可以總結為:通過與群內不同雄性交配,混淆群內父子關係,使雄性擔心殺死自己的後代,而減少殺嬰現象。

山魈

還有一些靈長類動物則採取了另外的方式,比如山魈(Mandrillus sphinx)。大部分雄性山魈會獨居在山林之中,小部分雄性山魈會構建小家庭,平時生活也是一夫多妻制,形式與普氏野馬非常相近,但在繁殖季節相鄰的繁殖群聚合,雌性可以與群外雄性交配,可以抑制雄性的殺嬰現象。同時這樣的小群體的聚合形式也會使山魈形成結構鬆散的大群體,人類觀察到的最大的山魈群體可以達到1300隻。山魈本身又是戰鬥力非常強大的靈長類動物,形成這樣的群體後便會侵入人類的農耕地區覓食,自然會引起當地農民的不滿,於是人類便會有組織的獵殺山魈。這就導致山魈目前的數量銳減,想想還有點小傷感呢。

黑猩猩

黑猩猩採取的策略則與大猩猩完全不同,黑猩猩選擇進化出發達的生殖器和強大的性能力。在繁殖的季節里,雄性黑猩猩和雌性黑猩猩頻繁反覆的發生性行為。在這樣的形勢下,自然是性功能越發達,交配次數越多的雄性個體能把自己DNA傳遞下去的幾率更大。因為黑猩猩存在這樣混亂的雜交體系,所以雄性黑猩猩根本搞不清楚哪個小黑猩猩才是自己,這種情況黑猩猩道理上不會有經常性的殺嬰行為。同時也正是因為黑猩猩把演化的重點放到了性能力上而非強健的體魄,所以一個群體中雄性黑猩猩的在體型的差異並不是十分明顯,這也是每個雄性黑猩猩都可以獲得交配權的基礎。用人類婚姻的詞語描述的話,黑猩猩就是群婚制度。

靈長類殺嬰行為的特點:張鵬. 2011.非人靈長類的殺嬰行為及其適應意義. 獸類學報31(2): 185-194. ① 一些靈長類種類普遍存在殺嬰行為,不僅出現於投食群或飼養種群,也出現於野生種群。② 除黑猩猩以外,靈長類殺嬰行為的實施者僅限於成年雄性。③ 殺嬰現象一般出現於群內繁殖雄性變化的過程中,例如繁殖雄性替換、雄性社會地位提升或者外來雄性加入。④殺嬰的實施者與死亡嬰猴一般沒有父子關係。已確認至少71%(n=66)的受害嬰猴與殺嬰雄性沒有父子關係。⑤ 死亡嬰猴基本上都是新出生或正在哺乳期的個體,而青少年個體或年齡較大嬰猴(大於一歲)則很少遭遇致死性攻擊。⑥ 母親失去幼仔後,會在幾天或幾周內再次發情,隨後可能與殺嬰雄性交配並生育。⑦ 殺嬰現象與種群的社會結構有關,例如長尾葉猴的殺嬰現象均出現於一雄多雌群,而沒有出現於多雄多雌群。

道理上講,一夫多妻制的弊端是激化了雄性間的競爭,一些雄性沒有繁殖機會,可能引發殺嬰現象。而如同山魈組成的小群體聯合形成大群體,或者如同黑猩猩一般組成多雄多雌群內,雄性們或多或少都可以得到繁殖機會,緩解了雄性間競爭,可以有效抑制出現殺嬰現象。但是黑猩猩卻未能像山魈一般做到有效抑制殺嬰現象,這是一個非常令人沮喪的事實:黑猩猩的群落總不僅存在殺嬰,而且雄性和雌性黑猩猩均參與殺嬰行為,甚至吃嬰。解釋黑猩猩的這種獨特的行為,就需要有另一個理由:控制種群數量

這種通過殺嬰控制種群數量的方式,應當也是在漫長的自然選擇過程中形成的。當食物或水源不足時,不得不犧牲掉一部分個體以保障其他個體的存活,或許就是大自然與動物之間打成的默契。而當原始的靈長類祖先演化出人類的時候,這種以嶄新姿態出現在食物鏈的物種同樣被食物的匱乏所困擾,男人也同樣如雄性大猩猩一樣希望行使更多的交配權,所以殺嬰這一現象便被保存了下來。我們再回顧一下本文開頭所引述的朱德元帥的文章:「母親一共生了十三個兒女。因為家境貧窮,無法全部養活,只留下了八個,以後再生下的被迫溺死了。」下面就讓我們談一談人類社會中的殺嬰現象。

人類社會中的殺嬰現象

因為人類處於食物鏈的頂端,幼兒被其他物種捕食而導致死亡的概率遠遠低於其他物種,反倒是來自於部落內部的危險甚至高於野外。部落的新領袖為了儘快獲得自己的交配權而殺死嬰兒的行為與動物殺嬰行為的動機是一樣的。而人類還有一個殺嬰的動機就是無法為所有的個體提供足夠的食物,殺嬰現象是控制人口的一個重要方法。在羅伊 波特的《劍橋醫學史》提到了這個觀點。自從進入了有文字的文明時期,人類自身也逐漸認為殺嬰是一個有損道德修養的行為,於是有意無意的迴避這個話題,但是殺嬰的行為卻真切的存在於人類社會行為中,在文字記錄的字裡行間,這樣的事情並不鮮見。下面我簡單的舉幾個例子。

《劍橋醫學史》因為懶的打字把引用的文字錄入,直接照照片了,回頭再弄吧。

早在殷商甲骨文中就有:「生男為嘉,生女為不嘉。」的記載,所以在殺嬰現象中也普遍存在著女嬰被殺、被遺棄的概率更高的情況。我們在圖騰崇拜一節的時候提到的這篇《詩經 大雅 生民》裡面其實就隱含著殺嬰的內容,雖然裡面提到的是棄嬰,但在那個時代里自然沒有什麼慈善機構和社會保障部門,棄嬰基本上和殺嬰是一回事了。

當然詩中的后稷身為主角自然是不會死的了,所以把他連續扔三回都有類似神跡的現象出現保護了他,使得后稷擺脫了死亡的威脅。但是無論後世如何加工美化,將后稷種種險些被殺死的經歷美化成神跡,也無法抹去字縫間的那一絲血腥氣。

《詩經》中記載的棄嬰現象

前文我們講到過,克羅諾斯閹割了自己的父親烏拉諾斯,並將他的生殖器投入地中海之中化作了愛神維納斯。當烏拉諾斯被克羅諾斯趕走的時候,留下了一個預言,說克羅諾斯以後也同樣會被自己的孩子趕跑。於是克羅諾斯為了避免這個預言成真,在自己的妻子瑞亞每生一個孩子之後,都把孩子吃掉。一連吃了五個,直到吃到第六個的時候,瑞亞實在忍受不了的這樣的行徑,於是將一塊石頭用衣服包起來,讓克羅諾斯吃掉。這個幸免於難的孩子就是眾神之神宙斯。

因為克羅諾斯不斷的吃掉自己的親生孩子,是如此的殘忍,而人們所知道的世間最殘忍最無情的東西就是時間了。於是人們用克羅諾斯的名字中的詞根「chnron」用來代表時間。當然也有人說這個說法不對,是將克羅諾斯與另一個時間之神搞錯了。喜歡希臘神話的人可以深究一下,如果沒興趣深究的話,記住這個故事便於記憶單詞也未嘗不可。

希律王以殘暴而聞名於天下。《聖經》中記載,為了殺死襁褓中的耶穌,希律王曾經下令對伯利恆所有兩歲以下的兒童格殺勿論。不光是對別人家的孩子下手狠,對自己的兒子也不放過。他由於曾下令殺死自己的三個兒子,所以史書有「當希律王的豬比當他的兒子更好」的說法。

在古希臘社會中,殺嬰成了一個被社會一般價值觀廣泛接受的現象。女性社會的低下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古代斯巴達就更加過分了,這個尚武的民族,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就用酒洗澡,體質稍差一點就死掉了,這樣是為了篩選出最強壯的孩子以使其日後成為最強大戰士。

《世界文明史 東方的遺產》這個也是懶得錄入引文了,以後再說吧,先用圖對付一下

道德情操論

《道德情操論》同樣懶的錄入

道德情操論

《道德情操論》

在歷史的角落裡,到處都是這樣血淋淋的記載。下面簡單的列舉幾個:

《韓非子 六反》里就明確的記載了生男孩便留下,生女孩就殺掉的惡劣習俗:「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

《史記 孟嘗君列傳》則記載了「諱舉五月子」的習俗。在中國古代的傳統中,五月份是個不吉利的月份,尤其是五月五日,也就是我們大家熟知的端午節。江紹原先生在《端午競渡本意考》中便提到端午划龍舟的本義是攘災,將瘟疫用船送走。五月初五的日子是個中國傳統的「惡日」。所以端午節出生的孩子往往會被弄死。比如孟嘗君田文,就險些成為這個習俗的受害者。

江紹原《端午競渡本意考》:結論:「俗說」競渡的目的在禳災;而且競渡之前和之中的種種舉動,以及之後的「送標(我們認為競渡的前身的)也都顯然是去災之儀。所以我們相信競渡實與屈原無涉,它本是古時人群用法術處理的一種公共衛生事業──每年在五月中把疵癘夭札燒死,並且用船送走。

南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五月俗稱惡月,多禁。忌曝床薦席,及忌蓋屋。五月五日,四民並蹋百草,又有鬥百草之戲。采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

除了孟嘗君之外,另一個因為出生在這一天而險些被弄死的著名人物就是包拯包大人了。故事裡的包大人身世有個細節就是「長嫂如母」,那正是因為親爹娘不想養他啊。還有一個出生於端午節的名人就是東晉名將、王猛的孫子王鎮惡。他的名字就是他爺爺王猛為了鎮住這個不吉利的生辰而起的。也不知道《射鵰英雄傳》里的柯鎮惡是不是也是因為這個起的名字。

《宋書·列傳第五》:王鎮惡,北海劇人也。祖猛,字景略,苻堅僭號關中,猛為將相,有文武才,北土重之。父休,為河東太守。鎮惡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欲令出繼疏宗。猛見奇之,曰:「此非常兒,昔孟嘗君惡月生而相齊,是兒亦將興吾門矣!」故名之為鎮惡。

包大人

在史書的邊邊角角里,殺嬰的記載比比皆是。

《漢書》

《王吉傳》:「聘妻送女亡節,貧人不及,故不舉子。」

《貢禹傳》:「生子輒殺。」

《晉書》

《王睿傳》:「士兵苦役,生子多不養。」

《宋會要輯稿 刑法志》「宣州布衣臣呂唐上書,東南數州之地,尚有安於遺風,醜於故習,忓害不悛,公然殺人,賊父子之人,傷天地之愛,男多則殺男,女多則殺女。習俗相傳,謂之薅子,即其土風。宣、歙為甚。」

在中國古代,能以唯物主義精神反駁一下這些迷信行為的當屬王充了,其在《論衡》一書中對所謂正月、五月生的孩子不吉利這個觀點進行了駁斥。

《論衡 四諱》:四曰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已舉之,父母禍死,則信而謂之真矣。夫正月、五月子何故殺父與母?人之含氣,在腹腸之內,其生,十月而產,共一元氣也。正與二月何殊,五與六月何異,而謂之凶也?世傳此言久,拘數之人,莫敢犯之。

隨著時代的進步,殺嬰現象不但沒有逐漸減少,反而愈演愈烈,不但正月、五月生的孩子不吉利,二月的也不吉利,跟親爹月份一樣也不吉利,難產的也不吉利,第三個兒子也不吉利。到了宋朝的時候,殺嬰經常採取溺死的方式,許多宋代的書籍中都提到了這個現象,比如蘇東坡所著的《東坡志林》中有這樣的記載:

「岳鄂間田野小人例之養二男一女,過此輒殺之。」

「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閉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吚嚶良久乃死。」

「以手按之水盆中,吚嚶良久乃死」,這樣的描述縱使千載之後讀來,依然令人不免心寒。

明清時期,善堂的開辦較以往的朝代明顯增多,而當時的善堂收養的棄嬰多半為女嬰。棄嬰的記載在明清兩代的關於善堂的記錄中很多見,比如余治寫的《得一錄》:

「溺女之風,各直省鄉里小民所在多有。」

如何避免被殺

因為關於殺嬰的文字記載太多,就不一一列舉了。前文我們提到母親會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免於被殺而和群落中的其他雄性交配,那麼經過自然選擇篩選的動物幼崽和人類的嬰兒又有怎樣的方式來盡量減少自己被殺的幾率呢?那就是賣萌。有研究指出,所謂的萌就是基於臉圓給人一種良好的印象,讓人不由得產生好感,而幾乎所有的不如動物的幼崽都有一張圓圓的,萌像十足的臉,正是為了在幼年時期增加活下去的機會。

哺乳動物小的時候都很萌

所以,賣萌是有其實用價值的,並非毫無意義的裝可愛。在殘酷的自然選擇面前,只有這些萌蠢萌蠢的個體最有希望獲得這來之不易的生存機會。

在對於人類的研究中也有類似的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孩子在三歲之前萌的一塌糊塗,三四歲之後因為被殺的幾率大大下降,所以也就不需要繼續賣萌了。這一點和人類的近親,其他的靈長類動物的生活習慣更是一脈相承。我們不妨回顧一下前文中已經提到的靈長類動物殺嬰現象特點的第五條:

死亡嬰猴基本上都是新出生或正在哺乳期的個體,而青少年個體或年齡較大嬰猴(大於一歲)則很少遭遇致死性攻擊。

看來或許是因為人類有著更長的生長周期,所以獲得安全的年齡也比靈長類要晚一些。

四歲以後的孩子就徹底的不萌了,這個歲數之後被殺掉的機會也大大下降

回到最初的話題,古代人類社會的殺嬰現象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是因為糧食的短缺而控制人口的手段。如果隨著技術的進步,我們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來控制人口的話,殺嬰現象這種殘忍的行為自然就會大幅度的減少了。所以說避孕技術善莫大焉,關於避孕的故事也十分精彩,是需要作為一個單獨的話題來說的。

早起的避孕技術自然就是避孕套的使用,哦,蔡依林的這首歌啊,咦,橡膠的避孕套厚度應該是零點零幾毫米才對啊,所以我應該是想歪了。

從現代醫學倫理學的角度講,形成受精卵的那一刻,一個新的生命就算是誕生了。所以,墮胎不就是殺嬰現象的變種么。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在這項國策的指導下,無數的墮胎行為理直氣壯的開展著,所以說殺嬰現象一直存在到今天毫不為過。

在現代的殺嬰中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是產婦的產後抑鬱症,殺嬰方法多為用胎盤或被子捂死嬰兒。這個相關的文獻很多。

最後,舉一個大家都熟知的現代社會中的墮胎。在我有限的想像力中,我實在找不到一個理由可以讓人干出這樣的事情,將引產出的死嬰放在母親的身邊拍照!放在他的母親身邊!

干這個事的人就是他媽沒人性

當這樣滅絕人性的事件被世界多國媒體報道之後,有些人非但沒有反思自己的行為時何等的殘忍,反而打出了這樣的條幅去譴責那個被他們傷害過的母親和家庭。

所以,沒什麼可說的,引用一句魯迅先生的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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