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爍| 父母為教師(10.9.10)
爸媽都是教師。他們是中學同學,在四川不同的大學上學。1966年畢業適逢文革開始,晚一年分配工作,因為想到一起,放棄了學校原來的分配,回到老家古藺。媽媽分到縣農場,爸爸分到縣政府。爸爸氣盛,得罪領導,轉到縣中;媽媽身體不好,也從農場轉到了縣中。以後輾轉換過幾個地方,但都是在教育系統,而且始終在一個單位,兩人徹底在一起了。
兩個姐姐和我陸續生於60末70初。這個年代生人普遍生於貧窮,偶爾生於小康,但只要家庭和睦,孩子就是幸福的。
幾則斷章。
天氣晴朗,藍天白雲,媽媽從街上買來紅色氫氣球一隻,跟我拍擊玩耍,玩得非常開心。媽媽用力大了點,拍破氣球。我大哭不止。家離街挺遠,媽媽要去買,我不同意,認為沒必要,但繼續大哭,因為沒得玩。那時我5歲,已有理性,不失感性。
上小學後,作業漸重。某日放學回家,我哭泣不止。爸媽問為什麼,我說作業太多做不完。爸媽說做不完就不做,我說老師會罵;爸媽說那就做,我說不可能做完。最後解決辦法是逃學。爸媽第二天讓我不去上課,請假一天,我恢復了。生活中貌似有死循環,其實睡一覺、歇一天就好了。
暑假爸爸帶我到川中各城訪友。在宜賓人民公園,我看上瞭望遠鏡,要買。很貴,要11塊,當時月工資30塊就很體面。爸爸思前想後,不買,我使出混身解數,無果。回家後媽媽責備爸爸,孩子這麼想要就給他買,不然將來他記你一輩子。媽媽說對了。如果錢能買來快樂,一定要買。
1985年夏天,爸爸帶我出去下第一次比賽,在筠連縣參加宜賓地區少年圍棋選拔賽,第一名可以參加四川省少年圍棋比賽。我連戰連勝,意外入選。省賽在萬縣,爸爸請假假期已滿,把我託付給宜賓朋友,並給我留了30塊錢。我第一次獨自在外,也是第一次掌握預算,上街吃了冰棍若干。很快染上熱傷風,喉嚨腫痛。打針吃藥,效果不好。某日向晚,我倚門而望,忽見爸爸匆匆趕來。那時長途電話比黃金還珍貴,爸爸並不知道我生病,只是放心不下,回家後重新請假,再到宜賓陪我去萬縣。從古藺到宜賓,長途車要坐十三四個小時。爸爸來了,我的病就好了。自由很爽,有其代價。
媽媽體弱,工作第二,家庭第一。她總說自己最大的財富是三個兒女。完全對。近10年前,他們居住的房子折遷。父母做了30多年教師,在人生暮年,被這個體系,恭請出戶。我們所擁有的,就是彼此。
推薦閱讀:
※為什麼父母在外人面前喜歡貶低自己的孩子?
※寶寶這7大行為到底該不該阻止呢?父母必看!
※這幾種情況,父母千萬別讓孩子善良!別等害了孩子
※遠嫁的女兒,註定是父母丟失的孩子
※獨生子女拋下父母在國外生活到底是不是不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