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婚姻平等支持和反對方再次交鋒

11月17日,婚姻平等支持者和反對者都在「立法院」門前聚集

BBC中文網報道,台灣當局11月17日審議「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將同性婚姻納入保障範圍。反對這項草案的保守宗教團體和民眾清晨在「立法院」門前抗議,支持婚姻平等的民眾也到場表達訴求。如果草案被通過,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區。

這次進行審核的「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擬增加「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的條文,並修改「民法」中的其他部分條文,將「夫妻」、「父母」、「養父母」等異性戀用語,修改為「配偶」、「雙親」、「養親」等性別中立的用語,從而落實婚姻平等。

「如果你的孩子是同志」

修法審核前一天,反同婚團體花錢在台灣四大報紙頭版的半個版面發布廣告,宣稱婚姻制度的重大改革應該由全民決定,不應交給「罔顧民意」的少數「立委」做主。

在台北工作的26歲基督徒高皓欣表示,他有同志朋友,也尊重和接受同性戀,但他反對婚姻平等,因為他認為同性婚姻合法「會對下一代的觀念形成造成混淆」,而且他認為現在台灣社會提倡婚姻平等有些過度,反對者被貼上負面標籤,持保留態度的人不敢表達意見,還有人為了符合主流跟風贊同。他質疑一些贊同的人:「如果自己的下一代是同志,他會不會接受?」

反對婚姻平等的民眾

許多婚姻平等支持者認為「同性配偶應該和異性配偶一樣,在繼承、醫療、賦稅等方面獲得法律的平等保障」,對此高皓欣認為當前制度對同性伴侶確實不公平,各部門應該修法補足,但他又認為不能靠修法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來解決。

高皓欣承認他對修法的理解來自教會群組,他很樂於和意見不同的朋友交流。

其他反對者聲稱同性婚姻會造成「性解放」和「性泛濫」。推動婚姻平等的「立委」回應說,婚外性關係仍然是法律不允許的,將同性婚姻納入法律,反而是對同性關係履行婚姻忠貞義務的保障。

「相愛就可以結婚」

支持婚姻平等的25歲台灣人Eway Liao表示:「異性戀相愛可以結婚,同性戀一樣是相愛,當然也可以結婚,而且對同性戀者來說,婚姻配偶享有的一些權益是很重要的。」

一些反同婚者會用「你支持同婚,但如果你的下一代是同志,你還會不會支持」來質疑贊成者,對此Eway不以為然:「無法接受子女是同志,是因為他們不了解同性戀,所以覺得混亂。」

對於同性婚姻家庭的孩子可能面臨歧視的問題,Eway認為這的確是個顧慮,但應該用正確的觀念教育來解決問題,讓大家明白「兩個媽媽或兩個爸爸照顧孩子雖然比較少見,但也是一種家庭形式」。

支持婚姻平等的民眾

宗教團體通常被認為保守對待甚至反對婚姻平等,但也有持贊成立場的基督徒。香港「酷兒團契」團長陳嘉說,《聖經》中的上帝並沒有創造名為「婚姻」的制度,「創世紀」的故事裡也沒有強調婚姻必須一男一女。

他表示,歐美教會接納性少數群體(LGBTQA)的情況已經很普遍,但傳統教派仍然在亞洲和非洲散播恐同觀念,「他們忽略了《聖經》的核心價值是教導人們愛身邊的人。所有人都是上帝創造的,同志當然也是」。

跨黨派支持

本次修法獲得跨黨派「立委」的支持,其中尤美女和許毓仁都在Facebook發布文章和民意調查圖表,明確指出婚姻平等支持率達六成,表明台灣社會已經有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意基礎。他們表示,這次修法僅針對同性婚姻,另外引起爭議的「伴侶法」和「家屬法」不在討論範圍內。

台灣「法務部」曾考慮另訂「同性伴侶法」,但推動「民法」修訂的「立委」表示,另立專法等於隔離特定群體,仍然是不平等的區別對待,LGBT團體也反對另立專法。

據《聯合報》消息,為了緩和社會對立局面,尤美女宣布將在修法草案逐條審核前,先召開兩場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預計公聽會將在未來兩周內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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