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節說鬼:中國文學史上那些人鬼戀故事的花樣、套路與秘密 | 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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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跟七夕之後,最重要節日便是中元節了,又稱「盂蘭盆節」,後被民間稱作「鬼節」。鬼節自唐朝開始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日漸成為一個重要節日。美國漢學家太史文曾說:「作為一個複雜的象徵性事件,鬼節讓社會各個階級聚於一處,並體現出了多種價值觀的混合,這種混合令人回味。」

實際上,鬼節根植的土壤與中國歷史上的鬼文化息息相關。鬼文化對於現實影響深遠,招魂、守孝、服喪等喪葬儀式是中國幾千年來延續不斷的傳統。在現實之外,鬼文化在中國文學領域同樣大放異彩,以記敘鬼怪故事為主要內容的志怪小說正是其傑出代表。此類古典小說誕生併流行於魏晉南北朝,一方面不乏宗教迷信思想,另一方面也展示了文人對未知世界的奇幻想像。在所有這些想像和延伸中,「人鬼戀」是不得不提的存在。

自魏晉南北朝開始,人鬼戀的情節開始在志怪小說中出現。這類講述生者與鬼魂之間婚姻戀情的故事最顯著的「套路」是,男女/人鬼雙方大多超越了現實束縛,更加自由地表達慾望與愛恨——這或許也是其在古今吸引了眾多鬼故事愛好者的原因之一。今天,界面文化(公眾號ID:Booksandfun)為大家梳理了中國古典文學中人鬼戀故事的現實基礎、演變與發展,以及我們在當下語境內可如何從性別觀、婚姻觀等角度審視此類不凡戀情。

冥婚習俗是人鬼戀的現實起源

《說文·鬼部》給鬼下了個定義:「鬼,人所歸為鬼……鬼陰氣賊害,故從厶(古同『私』)。」在生者眼裡,鬼多是有害的,文學裡也有許多惡鬼的形象和故事。受這種觀念影響,招魂等喪葬儀式往往系統而隆重,目的之一便是為了求得心安:為死者舉行隆重的喪葬儀式,取悅鬼魂並令其滿意,以防止鬼魂作祟,活人從而獲得安寧。基於這種心理,冥婚現象出現,並成為了孕育人鬼戀故事的現實起源。

據史料記載,冥婚最早出現於周代。《周禮·地官·媒氏》中寫道:「禁遷葬者與嫁盪者。」此處的「遷葬」和「嫁盪」是冥婚的兩種不同表現形式,分別指為未婚成年人死後、未婚未成年人死後舉行的婚禮。自周代到民國這2000多年間,舉辦冥婚的風氣在市井平民與帝王大夫之間一直持續,《北史》《舊唐書》《元史》以及各地地方志都對此均存有記載。甚至是在現代,冥婚也仍在山東等地流行,學者劉曉撰寫的《山東省萊蕪市冥婚習俗調查與研究》便是這一事實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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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學上,冥婚被拿來借鑒寫成故事,人鬼戀便是其中一種。在這些故事裡,男性與女鬼相遇,進而相戀,成家或者一拍兩散。冥婚甚至還影響了人鬼戀故事的分類。山東大學教授洪樹華在《宋前文言小說中的冥婚及其文化意蘊》一文中,將宋代以前文言小說中的冥婚故事分為「合葬式」、「入墓廟結為夫婦式」和「女鬼自薦枕席結為夫妻式」三種類型。以清代蒲松齡所著的《聊齋志異》為例,其中的人鬼戀故事大多在這三類的範疇中,是對當時冥婚習俗的直接反映。

    冥婚還影響了人鬼戀故事的創作思想。傳統的鬼魂信仰認為「鬼無所祭、無所歸必為害」,未婚的鬼魂更甚,因此,讓鬼在陰間過上夫妻生活,使其死有所歸,成為家族合法成員而享受祭奠的話,鬼便不會再外出作祟,生者也能過上安寧的生活。冥婚的這一出發點也在人鬼戀故事中得到了再現。在《聊齋志異》中的《蓮香》和《魯公女》等篇章里,未婚夭亡的女鬼來到人間,尋找男性來擺脫凄涼的遊盪生活,便是冥婚文化理念的投影。

    每一個時代的人鬼戀故事都在創新

    自魏晉南北朝起,人鬼戀故事有了一個較為清晰的發展脈絡,其思想內涵也不斷變化:從重視門第到自由戀愛,再到強調道德,人鬼戀的故事看似大同小異,其實也一直在創新。到了20世紀,人鬼戀的故事甚至還涉及到了對革命的探討,再一次拓寬了這一類型在文學上的表現與摸索。

    中國文學史上的第一篇人鬼戀故事是《列異傳》中的《談生》。在這篇小說里,男主人公因女鬼最終收穫了愛情、家庭和地位,門第的差別與變化耐人尋味——從寒酸的平民到顯貴的望族,男主人公的變故在相當程度上是當時人們渴求翻身變名流的願望之寄託——這與魏晉時期「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嚴格的門閥制度不無關係。

    到了唐朝,因科舉制度出現,門閥制度開始沒落,這類講述貧寒男性贏取富貴人家女鬼的人鬼戀小說發生變化,不太可能再有一個《談生》那樣的「完滿」結局。《裴徽》便是佐證之一:男主人公長孫紹祖與女鬼相愛,女鬼也贈送他財物,可財物並不十分值錢,長孫紹祖也並未因此獲得社會地位。

    及至宋代,門閥制度徹底衰落,市民階層興起,個性解放思潮萌發,人鬼戀的小說主角們也開始了自由戀愛。湯顯祖的《牡丹亭》是個中翹楚:杜麗娘因愛而死、因愛而生的故事被傳為佳話。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開始在人鬼戀小說中宣講道德的重要性。在聊齋的故事裡,道德成為了決定一些男主人公命運的砝碼:男性若是正人君子,最後便能收穫圓滿愛情;若是存有邪念,輕則受到懲戒,重則搭上一條性命——《聶小倩》《畫皮》等許多篇章都證明了這一點。

    《聊齋志異》 蒲松齡 著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4年12月

    除了道德宣教之外,《聊齋志異》的創新還在於將女鬼身上的人性與鬼性高度融合。蒲松齡通過營造氣氛、描摹鬼的形態和「超人」的能力來體現女鬼的鬼性,又使他們褪去了鬼可怕可憎的原始面目,反而充滿了光輝溫暖的人性美。《聶小倩》一文里,女鬼聶小倩在被寧采臣的正直感動後,幫助他轉危為安,還嫁給他做鬼妻,後生育兩個兒子。這樣的故事安排,與明朝瞿佑的《剪燈新話》中《牡丹燈記》的寫法大有不同:在瞿佑筆下,女鬼在身份暴露之後,便拉上男主人公到陰間做鬼夫妻去了。

    民國時期科學主義思潮興起,但人鬼戀故事不但沒有消失,反而因時代發展增添了新的內涵。1937年,徐訏發表短篇小說《鬼戀》,講述了一個不那麼正統的「人鬼戀」故事:一位還活著的女子,卻始終自稱是鬼,在愛情與革命之間,她選擇了後者。李碧華後來的《胭脂扣》以殉情而死的女鬼返陽的橋段,道出了她對愛情的懷疑:真正的愛情,在這個年代是否還存在?

    深陷「套路」的性別觀和婚姻觀

    縱觀中國文學史上的人鬼戀題材小說,我們不難發現其中某些「套路」:故事裡幾乎只有女鬼而沒有男鬼,形成了一種「生男女鬼」式的故事模板;結為婚姻的愛情也大都獲得了男方父母的肯定,等等。這樣的安排映射了封建時代的現實,而在當今語境下,我們又該如何審視此類「套路」所折射出的性別觀和婚姻觀?

    自古以來,人鬼戀小說的作者絕大部分是男性,再加上故事情節部分雷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明「生男女鬼」模式折射出了男性作者群體自身的願望和心理需要。在《聊齋》以前,人鬼戀小說中的男主人公多為寒士,無論與女鬼的最終結局完滿與否,大多能從中獲得一定的好處。《聊齋志異》則將男主人公固定為書生形象,聯繫蒲松齡本人平生不得志的書生經歷,便更能說明其創作包含著對自身情感的宣洩和慰藉,是帶有男權色彩的文學想像。

    蒲松齡畫像

    從社會角度看,「生男女鬼」的人物關係模式是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封建傳統思想的產物。在大部分人鬼戀小說里,女鬼逐漸集美貌、智慧等美好品質於一身,對男主人公保持忠貞,一直在為男性服務。《聊齋志異》中此類女鬼形象被高度美化,而妒婦等不受待見的女性形象則遭到醜化和貶低,《江城》中的江城、《馬介甫》中的尹氏都是這類妒婦的典型代表。這樣的情況,是男性本位主義統治文學創作話語權的表露,也是以男性為主導的儒家倫理對男女兩性雙重道德標準的體現。

    在婚姻方面,人鬼戀小說仍大多遵循「父母之命,媒約之言」這一封建婚姻的準則。即使男女一人一鬼、屬自由戀愛而非父母指定,但如果要走入婚姻殿堂,竟也要經過父母的允許。在《聊齋志異》的《聶小倩》中,女鬼聶小倩先討得寧母的歡心,打消她的疑慮後,方才獲得了與寧采臣結婚的允許,最後共結連理。《聊齋志異》中其他人鬼戀主角也大多按照此類模式走向了圓滿的結局:男女雙方因兩情相悅而戀愛,最後遵從了封建婚姻制度而使愛情合理化。這一過程實現了兒女自主選擇同父母之命的巧妙結合。

    值得注意的是,人鬼戀故事中還不乏「二女共伺一夫」的情節,且女方身份多變,可為人、鬼、妖——《聊齋志異》之《蓮香》《巧娘》中的「二女」是一狐一鬼;《小謝》《連城》中的「二女」是兩個女鬼;《淞濱瑣話·玉》《章阿端》中的「二女」則是一人一鬼。在這些故事裡,」二女共伺一夫」被描述成一件美事,女方毫無怨言,反倒為促成另一人與伴侶的結合而感到皆大歡喜。這樣的橋段所映射出的婚姻觀,無疑凸顯了男性在封建社會中的權威地位,亦是一種以男性為中心的中國古代文化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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