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讓座被連扇5個耳光續:網友稱其腿腳殘疾

男子不讓座被連扇5個耳光續:網友稱其腿腳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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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08月25日07:09來源:新民晚報·新民網 作者:周淳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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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存到相冊小伙被打得鼻血橫流。圖片由網友提供

      時報訊 昨天,在192路公交車上發生的一名年輕小伙因沒有給抱孩子的女人讓座而被其丈夫打耳光事件,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大家討論的焦點集中在不讓座行為和打人耳光孰是孰非上。大多數人覺得,應該把打人和讓座區分開來看。

      應該怎樣看小伙不讓座行為,打人男子的行為是否違法?昨天,記者請教了相關的社會學者和律師。

      事件被廣泛轉發

      更多人譴責打人者

      昨天,時報官博@青年時報及@南都周刊等眾多媒體官博轉發了本報「因不讓座被打耳光」的報道後,不少博友轉發並進行了評論。有人指責小伙坐在照顧專座上卻不讓座的行為不道德,但更多的人譴責打人者,為小伙鳴不平。

      香港鳳凰衛視著名記者、主持人@閭丘露薇說:讓不讓座是道德問題,打人則是法律問題,所以打人者一定要受到法律懲罰,不讓座的人們,需要有社會輿論促使他們反省。

      資深媒體人、香港衛視執行台長、前鳳凰衛視資深時事評論員@楊錦麟說: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非照顧人士一般不會坐照顧專座,即使坐了,看到需要幫助的人都會主動起身讓座,打耳光或被打耳光是一種社會公德缺失的折射和表徵,引發的深思已逾越這個社會事件的本身!

      時報熱線28111111也接到了許多熱心讀者的來電,大家都非常擔心小伙的身體狀況,也很關心事件的發展。

      70歲的沈大伯家住近江小區,十幾位街坊都有話說,委派他來發言。「打人方應受譴責!我活了大半輩子,這種蠻橫行為還是第一次聽說。車上沒人勸阻也罷了,還沒人報警,太不應該了。反而那位遞紙巾的老太太,真應該好好表揚表揚。」沈大伯說。

      沈大伯說,自己平時坐公交車一般都選擇站著,「近江小區上班族比較多,年輕人上班辛苦,要多為他們考慮。誰說年輕人就一定該讓座的?」

      小伙不讓座另有隱情?

      他是殘疾人?

      也有網友提出,小伙不讓座可能另有隱情。

      一名自稱是小伙朋友的網友說,小伙回家後跟他說了自己的遭遇,哭得很傷心,「實際上他是一個殘疾人,腿腳不方便,而且性格內向。那天他看到那個婦女抱著小孩,內心是很想讓座的,可是他自己腿腳又不好,又沒有其他人讓座,於是他很無奈地看了那對夫妻兩眼,不想竟挨了幾耳光。」

      小伙真的是一個殘疾人嗎?目擊者劉先生曾告訴記者,事發當天,小伙是在K192路的終點站農副產品物流中心站下車的。昨天下午,我們趕到位於餘杭區吳家門路的農副產品物流中心站,試圖找到小伙的行蹤。但無論是公交車下客處附近停的殘疾車的司機,還是馬路對面小店的店主,均說沒有看見過這個人。附近有兩處監控攝像頭,但管理此片區的警務室民警說如果沒有案件發生,一般情況下不能調看監控。

      我們又在吳家門路走了一圈,也沒有任何有關小伙行蹤的線索。

      不讓座和打人

      我們應該怎麼看

      對這件事中的不讓座和打人,我們應該怎麼看?

      浙江省社科院調研中心社會學發展研究專家楊建華聽說此事後深表痛心。他說,打人男子用野蠻和武力對待他人,處理問題,恰恰反映了整個社會中,人們不懂如何健康交往的一面,「現代教育在培育公民素養和道德方面太少了,公民的道德心正在漸漸流逝。部分人身上帶著的戾氣,是社會的一種痛。野蠻的行為,是對社會秩序的踐踏,對文明和理性的褻瀆。」

      浙江大學公關管理學院社會學系教授王小章說,道德是一種自覺,不能被強制,更不能演變成變相索取,「小伙屢次抬頭看對方,就說明了他對自己的不讓座有內疚情緒,他有不安,有糾結。我想勸他的是,應順從自己良心和道德的召喚,主動站起來,但面對對方的兇悍和跋扈,絕不能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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