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期:「講道理」與「講故事」
第429期:「講道理」與「講故事」
謝小慶
(北京語言大學)
在本公眾號第427期《犧牲「小我」成就「大我」?》中,我曾經談到,具有審辯式思維(critical thinking)的人理解,對於「應否犧牲『小我』成就『大我』」一類的問題,不可以「講道理」,卻可以「講故事」。 不可以「說(say)」,卻可以「秀(show)」。
在第427期刊出後,一位網友給我留言說:「道理是故事的抽象,故事是道理的具體。只有道理,往往會明珠暗淡,只有故事,往往會囿於眼前。故事容易效仿,道理易於空泛。來之於故事下的道理才是採集到的珍珠,行之於道理下的故事才能創新採集珍珠的故事。胸有丘壑才能成園林,畫龍最後需點睛!一切因人而異,就勢施教,因才施教。沒有完全一樣的人,也沒完全相同的教育。」
我回復說:同意您的看法。您談到了一個方面,談到「講道理」與「講故事」統一的一面。此外,還有「道可道非常道」(老子《道德經》)的問題,還有「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莊子·天道》)的問題。
對於有些事情,既需要講道理,也需要講故事。為何飯前要洗手?既可以講道理:可以避免細菌傳染疾病;也可以講講故事。「小明飯前不洗手得了痢疾,錯過了春遊。」
對於另一些事情,只可講故事,不可講道理:人之初性本善嗎?(參看第97期)該不該學習孔融讓梨?(參看第98期) 「先人後己」是美德嗎?(參看第311期)該不該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等等。
具有審辯式思維的人,可以判斷什麼時候需要講道理(包括用故事來支持自己的道理),什麼時候需要講故事。他既善於在該講道理的時候講道理,也知道在該「閉嘴」的時候講故事。
這位網友的問題提醒我們:今天,固然存在不知道到「適時閉嘴「的問題,但更嚴重的問題則是不會「講道理」。講道理,需要分析性推理(analytical reasoning)能力;適時閉嘴,需要審辯式思維。今天,固然需要注意提高學生的審辯式思維,但更需要注意提高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
2004年12月8日《中國青年報》刊登了我的文章《相比之下還是蓋大樓好一些》。文中說:我是一個已經在大學中任教20餘年的大學教師,基於我的切身感受,我認為,就今天中國大學的現實而言,錢還是更多地用於「蓋大樓」好一些。今天中國大學的現實是,一大批滿腦子「三七二十二」的人,憑藉自己人際關係方面的功夫,已經在親朋好友把持的刊物發表了一篇篇顛三倒四的「論文」,已經在親朋好友把持的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本東拼西湊的「專著」,已經搖身成為了「教授」、「導師」,已經讓那些尚明白「三七二十一」的人抱頭鼠竄,望風披靡。我相信,這絕不是我一個人的感受。在大學校園中,許多頭腦尚清楚「三七二十一」的人都會與我有同感。
一大批大學教師「講道理」水平之低,確實常常讓人瞠目結舌。《湖北招生考試》雜誌2003年第10期刊登了我《考試應體現誰的意志》一文(參看第428期),之後,該雜誌圍繞這個話題刊登了20多篇爭鳴文章。2006年4月,時任湖北招生考試院院長的羅金遠同志主編了《考試應體現誰的意志》一書,收文26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副主任馬金科同志作序,由長江出版集團和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這本書,為我刊於《中國青年報》的文章提供了一個鮮活的例證,突出體現了部分中國大學教師「講道理」水平之低下,成為20世紀初中國大學教師水準的一個歷史標本。
我的《考試應該體現誰的意志》一文的主要觀點是:考試應體現用戶意志,應為考試改革引入動力機制和優化機制。我所關注的問題是如何推進考試改革、尤其是高考改革,如何開發更多可以促使學生「愛學」而不是「厭學」的考試,如何使「應試教育」與「素質教育」得到統一。但是,許多與我「商榷」的言論卻與我的文章風馬牛不相及。例如,一些文章大談「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大談「鈔票多了、思想少了」,甚至討論如何看待日本「屠殺我國同胞的血腥罪行」。
又如,一些「商榷者」與我討論「考試選才和推薦選才」的問題。這確實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並非我的文章所討論的問題。我本人的專業方向是教育與心理測量,主要的工作就是努力開發更多合乎質量標準的考試。我清楚地知道,在提供考試服務方面,我們還遠沒有美國發達,在交流溝通能力測驗、學習能力測驗、升學就業指導測驗、教師能力測驗、審辯式思維測驗、財經素養測驗、跨文化視野測驗等許多方面,還有待大力發展。我的文章所討論的是用好的、促進學生「愛學」的考試去取代不好的、導致學生「厭學」的考試,而不是用「推薦選才」去取代「考試選才」。
再如,一些「商榷者」與我討論「統一考試」與「分散考試」的問題。這也不是我的文章所討論的問題。我一直希望引起國內考試工作者關注和借鑒的美國高考SAT和研究生考試GRE,都是全國、甚至是全世界的統一考試。SAT和GRE與我國高考的區別不在於「統一和分散」,而在於前者是民間機構提供的服務性的考試,考試質量需要接受市場的檢驗,而後者是行政權力主導的管理性的考試,由於基本沒有質量檢驗機制,質量也得不到保證。
該雜誌2004年12月號刊登了我的回應文章,附在下面。
一個人的審辯式思維水平,主要體現在論證自己觀點或主張(claim)的能力,在於說服人的能力。今天,我們確實同時面臨著發展學生的分析性推理能力和提高審辯式思維水平的雙重任務。
附錄:
必須認真清理考試領域中不合理的行政許可——兼談考試應體現誰的意志
自拙文《考試應該體現誰的意志》發表以來,得到多位方家的指正,深受啟發,獲益匪淺。我感謝各位論者的熱心參與,也感謝《湖北招生考試》組織了這樣一個有意義的討論。這裡,我簡單彙報自己在得到諸位專家教誨之後的一些思考。在各位的教誨中,涉及的問題非常廣泛,我只能集中談幾個主要的、實質性的問題。
需要為考試引入優化機制
恰如張亞群先生所說:「考試用戶的意志與國家、社會的意志並非對立的關係」。對今天我國的多數考試而言,不僅不對立,而且從總體上說是統一的,儘管特定時間可能存在局部的衝突。與此相仿,國家利益與公民的個人利益從總體上說也是統一的,儘管在特定時間也可能存在局部的衝突,如為了國家建設需要而進行拆遷和移民。
改革以前,我們總是強調「大河無水小河干」,總是強調「有國才有家」,總是更多地強調通過保護國家利益來最終實現個人的利益。結果呢?「大河」「小河」都缺水。
改革以後,我們開始注意到「小河無水大河干」的基本常識,我們開始理解「民富才能國強」,我們開始注意到通過保護個人利益來最終實現國家的利益。結果呢?開始出現了「小河有水大河滿」的局面。
「大河」、「小河「的水是相通的,國家與公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改革前後的區別僅僅是所強調的側重點不同,但為什麼二者的實際效果卻迥異呢?原因就在於:改革為中國的建設事業引入了優化機制。改革以前是干好乾壞一個樣兒,改革以後則干好乾壞不一樣了。干不好的要「讓位」,要「下課」,要「退出「。一樣的地,一樣的人,以往是打出的糧食不夠吃,現在是打出的糧食吃不完,其中的奧秘就在「優化機制」。
從80年代初期開始,「應試教育」困擾中國20年,至今沒有出現實質性的轉機,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考試領域中至今沒有引入有效的優化機制,至今基本是「干好乾壞一個樣」,至今考試的質量與考試的生產者之間基本沒有利益關聯,至今沒有「下課」和「退出」機制,至今維持著行政權力壟斷的局面。
我國的考試至今缺乏必要的改革動力和優化機制。考試的科學化水平高低,考試質量的好壞,考試改革進度的快慢,與考試主管機構和主管人員的切身利益沒有多大關係。考試科學化水平再低、質量再差、改革進度再慢,有關的機構和人員仍然可以繼續主管考試。對於編製「托福」、「托業」的美國教育測驗服務中心(ETS )和編製「雅思」的英國劍橋考試中心來說,改革的風險是失敗,不改革的風險是滅亡。對於我國的考試主管機構來說,改革存在風險,維持現狀卻沒有風險。這就是今天的現實。
就今天我國的多數考試而言,「用戶意志」與「國家意志」在根本上是統一的。強調考試要體現「用戶意志」,就是希望為考試引入優化機制,使那些能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的、高質量的考試得到鼓勵,使那些導致學生「厭學」的、質量低劣的考試受到抑制。強調考試要體現「用戶意志」,就是希望改變今天這種使學生「厭學」的考試到處泛濫,使學生「愛學」的考試寸步難行的荒唐局面。
伴隨全球化的進程,中國的考試遲早要像「托福」、「托業」、「雅思」、GRE那樣走向世界。我本人所從事的中國漢語水平考試(HSK)今天已經在30多個國家建立了80多個考試中心。對於面向世界的考試,「用戶意志」與「國家意志」不一定一致。對於這些考試,或者為了生存發展而體現「用戶意志」,或者滅亡,沒有第三種選擇。
怎樣評價我國20多年來的考試改革和教育發展?
我認為,「應試教育」問題至今仍然嚴重困擾著我國教育,與20年來高考改革的保守思路有很大關係。一些論者,不同意我的看法,認為20年來「高考改革功不可沒」(周洪林、宗之穎)。
我們需要面對現實。我們自己可能有子女在學校中讀書,我們周圍親朋好友的子女們許多在學校中讀書。我們不妨做一些調查:今天究竟有多少學生「愛學」,從學習中得到快樂和享受?有多少學生「厭學」,從學習中感到痛苦和沉重?
許多成功者的經歷顯示,導致成功的重要因素是基於好奇心之上的探索興趣。我個人認為,作為一個教師,呵護、調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比傳授知識更重要。不幸的是,在「應試教育」的壓迫下,許多兒童的好奇心被早早扼殺掉了。愛因斯坦曾說:「認為用強制和責任感就能增進觀察和探索的樂趣,那是一個嚴重的錯誤。我想,即使是一頭健康的猛獸,當它不餓的時候,如果有可能,用鞭子強迫它不斷地進食,特別是人們強迫給它吃的食物是經過選擇的時候,也會使它失去貪吃的習性。」(愛因斯坦,第8頁)我非常贊同他的觀點。今天我門的許多考試,都成了強迫兒童不斷進食並最終扼殺他們「貪吃習性」的「鞭子」。
「有比較,才有鑒別」。為了評價我國的高考改革力度,我在前文中曾不厭其煩地羅列了美國ETS從1982年到2004年的主要考試改革舉措,作為一種對比參照。這裡,我們還可以強調另外兩個中國的參照點。一個是台灣。台灣於1999年公布了「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於2002年全面正式實施。「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改變了原來考試「一卷定終生」的落後做法,為學生開闢了「甄選入學」和「考試分發」兩個進入大學的渠道。考試分發又有甲、乙、丙三個方案供選擇。將考試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能力測驗」,第二階段為「科目考試」。「甄選入學」和選擇「考試分發」甲、乙方案的考生都要參加能力測驗。(夏蕙蘭)另一個參照點是國家人事部。1989年,在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很大程度考查知識記憶的「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占筆試成績的90%,1994年比重降低到50%,從2002年起,國家人事部取消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A類考試在能力之外加「申論」,B類考試則僅考能力一項。至今,在我國高考中還是以記憶考查成分很大的學科知識考試為主。無論是高考還是研究生考試,至今都還沒有引入能力測驗。從這兩個中國自己的參照點,也可以折射出高考改革的遲緩和保守。
高考改革的遲滯還體現在測量技術方面。80年代後期高考改革取得的一個小小進展是許多省份在高考計分時以標準分取代了原始分。以原始分簡單相加計算總分是不合理的,標準分優於原始分,這是測量學中的基本常識。就這樣一點小小的進步,今天也已經幾乎喪失殆盡,退到原點,僅有廣東等少數一兩個省仍在堅持。這種倒退的直接原因是非專業行政領導的干預,深層原因則是考試缺乏優化機制和質量監督機制。
今天,「小留學生」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的關注。許多家長不惜重金將自己讀中學的子女送到國外留學,我國每年為此而流向海外的資金有數百億美元之巨。家長們為什麼要節衣縮食將尚在讀中學的子女們送到海外呢?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們感到在國內中學讀書的孩子太苦了,就是他們擔心應試教育下產生的「厭學情緒」會最終斷送自己子女的前程。「小留學生」家長們的選擇也從某種程度上折射出我國「應試教育」的失敗。
考試改革的遲滯影響到我國教育的發展,影響到國民素質的提高。今天,中國已經是中低檔服裝、玩具和鞋生產的世界第一大國,是煤炭、造船方面的世界第一大國,還可能很快成為電視、冰箱、洗衣機生產的世界第一大國。但是,這些並沒有改變「別人吃肉、我們喝湯」的局面。我們的經濟成就主要建立在我們的「肌肉和汗水」之上,而不是建立在我們的「頭腦和智慧」之上。且不說資源和環境方面的代價,且不說粗放的種植、開礦和冶煉,僅以屬於「高科技」的計算機為例。銷售一台價值萬元人民幣的計算機,我們靠「肌肉和汗水」通過組裝、經銷、服務等許多環節所掙的錢,不過一二百元,不過是「英特爾」和「微軟」靠「頭腦和智慧」所賺到的錢的零頭兒。幾十年來,中國對人類在科技和文化藝術方面的貢獻,與得到世界公認的中國人的「聰明與勤勞」,並不相稱。雖然諾貝爾獎有自己的局限性,但畢竟可以反映出獲獎者對人類認識的貢獻。迄今,我們在諾貝爾獎方面還沒有實現「零的突破」。導致這種局面的原因很多,高考改革遲滯造成的「應試教育」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如果不加快高考改革,在21世紀,我們就只能繼續跟在英特爾、微軟、朗訊、松下、索尼、夏普的後面,喝一點殘湯剩飯。
周洪林等在為高考評功擺好的時候說,毛澤東時代也有負擔過重的問題,美國也有負擔過重的問題。這種論證的邏輯很有意思。國民黨時代也有吸毒現象,美國也有吸毒現象,能夠據此認為今天中國的吸毒現象是合理的嗎?
依法清理考試領域中不合理的行政許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胡錦濤主席2003年第7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於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中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國行政體制改革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行政許可法》的第十三條指出:「通過下列方式能夠予以規範的,可以不設行政許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二)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三)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機關採用事後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
《行政許可法》的第二十條指出:「對已設定的行政許可,認為通過本法第十三條所列方式能夠解決的,應當對設定該行政許可的規定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
學校以什麼樣的方式招生?確立怎樣的招生標準?這些,本來應該是學校「能夠自主決定的」,是「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是「能夠自律管理的」,也是「採用事後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並不需要行政許可。但是,在學校招生領域,還存在許多不合理的「行政許可」。從考試的科目設置、錄取條件,甚至到分數線的劃定,學校的自主權利都受到不合理行政許可的限制。教育行政部門強加給學校的這些限制,是違法的,是違犯《行政許可法》的。
從2003年起,教育部允許22所重點大學可以對招生總名額的5%自主招生。2004年,自主招生的學校擴大到28所。我希望,伴隨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化,伴隨學校法人地位的逐漸形成,伴隨《行政許可法》的逐步落實,大學招生將不再是一種政府行為,大學招生將逐漸成為一種學校行為。學校將可以根據自己的教育理念來選擇學生。具有自主招生權力的學校將不再是28所,而是中國所有的大學。大學所具有的「自主招生」權力將不再是5%,而是100%。
我期待著,伴隨《行政許可法》的逐步落實,考試的主要功能將不再是一種基於政府權力的「管理」,而是一種基於考試自身質量的「服務」。只有清除掉這些不合理的行政許可,素質教育才可能實現,我們的民族教育才有希望,我們才可能真正走向世界,我們才可能真正到先進科技與先進文化領域中去「中流擊水」。
幾點說明
在對拙文的指教中,一些話題超出了我的關注範圍,一些討論實在與拙文和本人沒有太大關係。
例如,一些論者談到「意識形態和價值觀」,這實在不是拙文所關注的問題。我今天所關注的問題是如何推進考試改革、尤其是高考改革,如何開發更多可以促使學生「愛學」而不是「厭學」的考試,如何使「應試教育」與「素質教育」得到統一。
又如,一些論者討論「考試選才和推薦選才」的問題。這確實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並非拙文所要討論的問題。我的專業方向是教育與心理測量,主要的工作就是努力開發更多合乎質量標準的考試。我清楚地知道,在提供考試服務方面,我們還遠沒有美國發達,在語言能力測驗、學習能力測驗、學業成就測驗、升學就業指導測驗、教師能力測驗等許多方面,還有待大力發展。拙文所關注的是用好的、促進學生「愛學」的考試去取代不好的、導致學生「厭學」的考試,而不是用「推薦選才」去取代「考試選才」。
再如,一些論者討論「統一考試」與「分散考試」的問題。這也不是拙文所關注的問題。我一直希望引起國內考試工作者關注和借鑒的美國高考SAT和研究生考試GRE,都是全國、甚至是全世界的統一考試。SAT和GRE與我國高考的區別不在於「統一和分散」,而在於前者是民間機構提供的服務性的考試,考試質量需要接受市場的檢驗,而後者是行政權力主導的管理性的考試,由於基本沒有質量檢驗機制,質量也得不到保證。
此外,還有論者討論到「鈔票多了、思想少了」,討論到如何看待日本「屠殺我國同胞的血腥罪行」(周洪林等),等等,恕不能一一予以回應了。
*************************
推薦閱讀:
※能跟兩歲的孩子講道理嗎
※講道理孩子不聽,不妨換個做法
※如何給2歲以下寶寶講道理?
※當我有情緒的時候,請不要對我講道理
※楊瀾&武志紅微課回顧 | 給孩子講道理 or 講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