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關係(張小嫻)
07-10
圖為插畫家Repair作品
長期關係
(文/張小嫻)
一個女人,差不多天天都要出去找男人,每天晚上,她都要睡在一個男人身旁,這個男人可能是她的朋友或同事,甚至是剛相識的陌生人。她不認為自己淫蕩,相反,她覺得自己是受害人,她因為痛苦才找男人。
有人問這個女人,她想追求的是什麼。
女人說:「我想要長期的關係。」
她不斷與人發生短期關係,她渴求的,卻是長期關係。
什麼是長期關係?
婚姻不是長期關係,婚姻是長期合作,同居是短期合作。
同居是租約,可長可短,由雙方協議。香港的租約,往往保證租客,業主較為吃虧,這點和男女關係不謀而合,做業主的那一位,當然是付出最多的,你愛他多過他愛你,處境自然比較危險。
在愛情里,做租客好過做業主。
我們所做的一切,原來都是為了尋找一種長期關係。人是自私的,希望老闆永遠僱用自己,自己卻可以隨時辭職。希望永遠有人在家裡等自己,自己卻可以喜歡才回去。
所謂長期關係,也不過是有一個永遠不會跟你說「不」的人。
我們一方面不相信愛情,一方面認為男女之間的道義已死,卻渴望有一個人永遠不跟自己說「不」。
我們裝得多麼堅強,原來還是害怕被拒絕,還是希望一切短期的合作都會終結、由長期合作取代。
(本文摘自張小嫻散文精選集《擁抱》。)
●作者簡介
張小嫻,香港女作家,代表作有《麵包樹上的女人》《荷包里的單人床》等。
(聲明:圖文版權均屬於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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