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對「報警求廁紙」大驚小怪 【文化散論】
07-10
來源:紅網「我拉肚子了,沒帶紙,請民警帶些衛生紙給我……」6月2日,松江公安分局接到一條讓人哭笑不得的報警。奇葩報警曝光後迅速引來市民吐槽,不少人認為,向民警求助衛生紙有惡意佔用警力之嫌,不值得提倡。4日,松江警方證實報警情況屬實,此事仍在進一步調查中。(6月5日《新聞晨報》)拉肚子沒廁紙這點小事也要找警察服務?乍一看似乎不大合理,但仔細一想,也不盡然。都說人有三急,突髮狀況下,排泄雖憋不死人,卻能難倒英雄漢。求助警察送廁紙,既非惡作劇,也非拿警察開涮,求助無門情急之下想到「警察叔叔」,這本身就是一種信任,就當路人甲,伸手幫個忙,有何不可?反對送廁紙的,多從浪費公共資源這個角度看問題,這沒有問題。但要知道,110在本質上不過是個公共服務機構,而不是什麼高高在上的官府。公共資源是用來幹什麼的?就是幫助納稅人解決困難的,它應該和普通人雞毛蒜皮的生活而且只能和普通人雞毛蒜皮的生活有關係。誰不是納稅人呢?既然自己繳納了這稅那稅,那麼,享受一下公共服務,就是理所當然。當然,警察出警,當然要有個輕重緩急,應該有自己更該做和急於去做的事。但在一個和平年代,需要急於處理的重特大事情畢竟不是天天有,時時發生。真的忙到顧不上這樣的小事了?未見得!看不上這樣的小事,那麼,對於類似的家裡被盜,公交車上被扒,在路上被人設局詐騙了錢財等這樣的「小事」是不是也不會入眼呢?前幾年廣州市社情民意中心做過一項關於社會治安狀況的公眾評價調查,數據顯示有約75%的受害者對於這類小事選擇不報警,理由除了「怕麻煩」,主要是「破案機會不大」,多數市民受侵害後無奈選擇做「沉默的羔羊」。一方面,對國人的求助常常因為「人手緊張」表委屈,另一方面,對「國際友好人士」、「社會名人」等丟包丟自行車之類的小事處理起來,又往往神速。這到底是要給國人一個怎樣鬧心的印象?如此說來,送個廁紙,不是閑的沒事幹,而不僅是在行使本職,也是擺出一種「為民」姿態,對重塑自我形象真是個極好機會。必須清楚,忘帶廁紙報警畢竟是個個案,生活中並不常見。但類似求助,生活卻中很多。尤其這樣的口子開了,可能各種「奇葩」求助會增多。這就提醒我們,真要節約公共服務資源,不妨多做一些前期功課,比如充分利用社會力量來解決這類訴求,總比找理由拒絕好得多。但不管如何做,必須弄清自我角色定位。警察服務的要義,在於維護地方治安和社會的和諧穩定。這就要求在處理問題時「抓大不放小」,命案等重特大案件要破,老百姓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困難也要幫。你對百姓越是謙卑,越能放下架子如此雞毛蒜皮,就越能贏得百姓口碑。要言之,一切政府服務機構,「想為百姓想,做為百姓做」才是自己最應該選擇和待的位置。文/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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