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記-破常品第九1 《中觀四百論講記(二)》 ︱ 聖天論師.造 ︱玄奘大師 法尊法師.譯 ︱ 智圓法師.講授 ︱
此前已經講完了《中觀四百論》前八品,聖天菩薩在前八品的兩百個偈頌里,傳授了世俗諦的瑜伽修法,使大家領悟到名言的真實性,以此為方便,就能順利進行勝義諦瑜伽的修習。這就是接下來要講的,後八品的兩百個偈頌——明於方便生勝義真實性修習之瑜伽。
後八品的整體結構,在開篇講「全論內容」的時候已經講過。下面再簡單地結合科判講解一下。
甲二、明於方便生勝義真實性修習之瑜伽 分三:一、總說甚深緣起真實性之瑜伽;二、別說無我空真實性之瑜伽;三、攝彼要義抉擇之理。
勝義真實性瑜伽的修習,分為三個部分。首先通過第九品來總說一切世俗法的甚深緣起,破常有性,從而呈現出名言萬法空無自性的勝義真實;其次從第十品到第十五品,分別對我、時、見、根境、邊執、有為相一一進行詳細地抉擇,呈現出萬法無我的大空真實性;最後在第十六品,以訣竅的方式,總攝勝義瑜伽修習要義而抉擇。
第九品的所破是常。所謂常是三時不變異,即過去是這樣、現在是這樣、未來也是這樣,沒有變異的相。那麼在一切有為法當中是否存在著常的實有體性呢?也就是有沒有這樣三時都沒有絲毫變動的體性呢?第九品就是來幫助我們解答這些問題,去除心裡的疑惑。
下面大家來看這一品的結構。
乙一、總說甚深緣起真實性之瑜伽 分三:一、略說;二、廣說如何修彼之理;三、攝要。
聖天菩薩在本品中,通過第一個偈頌的略說,揭示了凡是因緣所生,一切緣起的有為法,必定是無有常的自性,做出這樣確定的論斷。然後根據這個定論,通過具體的廣說,一一擊破各種有代表性的微細常性。最後再用一個偈頌,總攝修行的要義。
下面來講解略說。
丙一、略說
一切為果生,所以無常性,
故除佛無有,如實號如來。
頌文直解
一切因緣集聚的名言緣起法,為果生的緣故,所以沒有常的自性。是故除了佛之外,再也沒有一個能夠如實了達緣起實際,號為如來的人。
釋義
通達了名言緣起的真實性,就能了悟一切世俗萬法僅是虛假安立,是非常性、非真實、非堅固、無事、無物、虛妄性、欺誑凡夫之法,並沒有一個自性存在。所以這樣的緣起性,是無我見所依的基礎。因此,從名言緣起中產生的一切法,必定無有常性,都是顯現為如影像般的虛妄之相。了達了這一點,就能見到自性空的真實性。所以經中說:「昔今及未來,諸法真實性,如實而見故,以彼號如來。」就是說,一切過去、現在、未來法的真實性,已經如實而照見的緣故,所以佛又號稱為如來。
這裡的第一句「一切為果生」非常重要,以這個來成立沒有一個不變的常的自性。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林林總總的一切名言法,都是為著果而生,都是在趨向於果,並不是坐在那裡不動的。比如說,一切種子都是為著果實的出生,換句話說,沒有不動的種子,只要因緣集聚,它必然就會顯現花果;一切的山河大地,也都是為著它的成住壞空;人也是「為死故而生」。因此,一切法就沒有一個三時不變的常,整個器情的萬法都在不停的運轉著,根本不可能呆在那裡不動。所以為著果生,它就不可能有獨立存在的自性。如果它有獨立存在的自性,它就應該永時不變動。所以,從這個現象足以證明一切有為法沒有常性,而能夠遍照一切緣起的就只有佛。那麼佛就見到了,確實整個大千世界中,有情的法也好,無情的法也好,內法也好,外法也好,過去法也好,現在法也好,未來法也好,無量的法都是順應著因緣而起,沒有絲毫常性的存在。一切智智佛以如實的了知,而作了這樣的善說,所以只有佛才能得到如來的名號。
丙二、廣說如何修彼之理 分二:一、總破計常;二、別破計各類常。
丁一、總破計常
有的人想,為了生果而顯出來的法,確實並非常性。但是既非能生,也非所生的虛空,以及雖是能生,但不是所生的極微等等。因為它們都不是從因緣中產生,所以應該是有性的,是常性存在的。而對此佛並未通達,所以佛不是一切智智。
聖天菩薩對此作回答:
無有時方物,有性非緣生,
故無時方物,有性而常住。
難詞釋義
時方物:即任何時間、空間里的事物。
有性:有自性。
常住:永久地保持下去。
頌文直解
在任何的時間、空間中,都不可能存在非從因緣生而有性的事物。因此,在任何的時間、空間中,絕無可能有像虛空那樣所謂常性的事物。總之,只要不觀待因緣,就決定無有,就像兔角不依因緣,就並不存在。那麼虛空等因為不依賴因緣,所以也決定無有。
釋義
有些人根據前一偈頌中,一切為果而生,所以無有常性的教導,接受了為果而生的那些所生法,是因緣生的,所以不是常性的道理。但是他們覺得這並沒有包含兩種特殊的情況:第一種是既不是能生,也不是所生,比如虛空就不是能生,它不產生其他的法,也不是從任何因中產生的,因此就不是無常,而是常性的;第二種是雖然是能生,但並非所生,比如勝論師所認為的常我、極微,數論師所認為的自性等等,都屬於這種情況。拿極微來說,勝論師認為雖然極微能生成粗大的色法之果,但它本身不是因緣所生,因此應該是常性的。
對此,聖天菩薩回答說:非因緣所生的有性,是絕對沒有的。既然有體,就都是從因緣中產生的,那麼它們就不可能有常性的存在。
這個偈頌包含了兩個推理。前兩句說明凡非因緣生,都是不可能有性的;後兩句說明凡因緣所生的,則終將壞滅,也就是生已即滅的無常性。
總之,十方三世的一切法都是因緣所生的,因此在任何時、方,都找不到一個東西有自性而常住。換句話說,就是十方三世的萬法都沒有常的自性,原因就是「緣生故」。如果有常的自性,就應該三時都不變,因為它不受任何因緣的影響,再多的因緣加上去之後,它也不會有任何的變異,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由於萬法緣起故,萬法就沒有常的自性。以上是總的破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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