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東晉南朝僑州郡縣釋例

  東晉南朝時代,僑州郡縣廣泛設立乃至成為制度。僑州郡縣是相對於原州郡縣而言的,然而僑州郡縣系統與原州郡縣系統並不能夠完全對應起來,原州郡縣一經僑置,即發生這樣那樣的變化。僑州、僑郡、僑縣設立後,也並不穩定。至於當地州郡縣,由於僑郡縣的插入、迭置以至混合編製,形成了新的地方行政轄屬系統,也就是以《宋書·州郡志》與《南齊書·州郡志》為代表的地方行政轄屬系統。  正文  晉自永嘉喪亂,元帝南渡,出於招撫僑流計,出於正統觀念計,出於北方大族利益計,亦出於政治與經濟需要計,乃置僑州郡縣,一時僑州至十數,僑郡至百,僑縣至數百;宋承其流,蕭齊、梁、陳沿波於後,自此南北名號既多重複,東晉南朝之政區亦僑實相雜,並因此而難以究詰。前此筆者曾對東晉南朝僑州郡縣作過系統考證;①本文即在此基礎上,就東晉南朝僑州郡縣與原州郡縣的關係、東晉南朝僑州郡縣設立後的變化,以及東晉南朝僑州郡縣與當地州郡縣的關係三個方面,歸納出若干情形,作此釋例,以請教於方家。  一、 僑州郡縣與原州郡縣的關係  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的設立情形,多種多樣,區別之,略有處僑流而立、備職方而立、招誘僑流而立、位置失地官吏而立、出於邊防需要或軍事形勢而立之五種情形。[1]當然,具體到某州某郡或某縣的僑置,則往往情形並非單一,如處僑流者,又可收備職方、位置官吏、招誘僑流之效果,而備職方者,也可起到招誘僑流、位置官吏及鞏固邊防等方面的作用。唯計其初立之意,仍可粗分為上述五類。又大體說來,處僑流而立者,以東晉及劉宋時期為多,且以僑郡、僑縣為主;備職方而立者,劉宋泰始以後及齊、梁、陳三代之僑州,即多屬此類;至於位置失地官吏及因邊防或軍事而立者,要以僑州居多。  雖然,東晉南朝僑州郡縣的設立情形是多種多樣的,但共同之處在於,既是僑州郡縣,則是相對於原州郡縣而言的。原州郡縣淪陷後,其地人民遷寓他處,「皆取舊壤之名」,[2](P673)僑置州郡縣,是為原州郡縣及其領民與僑州郡縣及其領民的正常對應關係。考東晉南朝僑州郡縣,合乎這一關係者不在少數,如晉永嘉亂後,幽、冀、青、並、兗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過淮過江,乃僑立幽、冀、青、並、兗五州並僑郡縣;又以弘農人流寓尋陽者僑立弘農郡,以河東人南寓者僑立河東郡並安邑、聞喜等縣於上明,以琅琊國人隨司馬睿渡江者僑立琅琊郡及費縣於建康,因新蔡人於黥布舊城僑立新蔡郡,以義陽流人在南郡者立為義陽郡,以入居襄陽之華山藍田鄉族立為華山郡藍田縣,如此等等,即「寓居江左者,皆僑置本土」[3](P1)一類。  另外,僑州-郡的隸屬關係,在土斷前,基本維持原州-郡隸屬關係不變;①[若無僑州,則僑郡一般猶存隸屬原州之名,雖這種隸屬有時僅是名義上的,並不具備實際的行政意義。詳見胡阿祥《論土斷》,《南京大學學報》2001年第2期。]而僑郡所領僑縣,也往往為原郡所領之縣。然而,這種與原州-郡-縣系統保持完全一致的僑州-郡-縣系統,其實相對說來並不多見。原州郡縣一經僑置,就發生諸多變化。若從僑州郡縣與原州郡縣互相關係的角度分析之,大略可得如下12種情形。②[班書閣曾撰《東晉僑置州郡釋例》(《河北學刊》第4卷第5期,1936年),共列22例,即:因流寓僑置州郡例,僑置非為流寓例,因位置失地官吏而設僑州例,實州僑郡僑州實郡例,省實郡為僑郡例,僑置改為實土例,數僑州置於一郡例,實土恢復僑置尚存例,僑實並存例,僑置中復有僑置例,僑州遷徙無定例,僑置省而復置例,郡沒州存僑郡仍置原州例,郡沒州存僑郡置於他州例,淪沒一郡析置數僑郡例,舊國僑置改郡例,舊縣僑置改郡例,僑郡改為僑縣例,以僑州領舊有實郡例,僑於舊實州屬他僑州例,僑郡不屬於原屬之僑州而屬於其他僑州例,僑置於甲州而隸屬於乙州例。按班氏此數例,或有不妥者,或有舉證不確乃至錯誤者。本文因就僑州郡縣之設立、僑州郡縣與原州郡縣、僑州郡縣自身、僑州郡縣與當地州邵縣四個方面,重擬數例。]  (一) 僑州-僑郡-僑縣系統,脫離原州郡(國)縣系統,重新組合  就目前可見之較系統史料言,東晉南朝僑置前的原州郡(國)縣系統,是以《晉書·地理志》(大要以太康元年即280年平吳以後、太康三年即282年廢寧州之前為定)為代表的州郡縣統轄系統;這些州郡縣僑置以後,其僑州(實州)—僑郡系統、僑郡(實郡)-僑縣系統,則反映於《宋書·州郡志》(略以大明八年464年為標準年代)與《南齊書·州郡志》(略以永明八年490年為標準年代)中。  對照僑置系統與原系統,明顯可見僑置系統並未能保持住原系統的隸屬關係;反之,脫離原系統約束、重新組合的州-郡、郡-縣隸屬關係,所在皆是。以州統郡縣言,據《宋書·州郡志》,南徐州領郡十七、縣六十三,其原屬徐州者有東海、琅琊、蘭陵、東莞、臨淮、淮陵、彭城諸郡及部分領縣,原屬兗州者有高平、濟陰、濮陽、泰山、濟陽五郡及部分領縣,原屬幽州者有陽樂縣,原屬冀州者有清河等郡及長樂、新樂等縣,原屬青州者有平昌郡、高密縣等,原屬并州者有榆次縣,原屬揚州者有晉陵、義興二郡及領縣:又有魯郡,《晉書·地理志》屬豫州;廣平縣,本為司州廣平郡。然則南徐一州,遂備有徐、兗、幽、冀、青、並、揚、豫、司九州郡(國)縣。類此者,南兗州備有兗、徐、豫、雍、冀、青、並、幽等州郡(國)縣,雍州備有雍、秦、司、荊等州郡縣,實土江州也領有司、豫等州郡縣。再以郡統縣言,僑郡所領僑縣非原郡所領縣者,極為普遍,如司州河南郡領縣中有原屬豫州汝陰、汝南郡者;司州弘農郡三縣原分屬司州廣平、上洛二郡及兗州陳留國;司州魏郡所領九縣中,有原屬司州廣平、頓丘二郡者,原屬冀州平原、高陽二國者,又有原屬兗州濟北國者;幽州遼西郡四縣,原分屬冀州中山國、常山郡、幽州燕國及本郡;雍州北扶風郡三縣,原屬雍州始平郡及司州弘農郡,竟無屬本郡者;豫州新蔡郡三縣,原均屬豫州汝陰郡;又雍州秦郡九縣,原分屬雍、兗、司、豫、揚五州,秦、陳留、頓丘、沛、淮南五郡國。  僑置系統何以會重新組合?其一,當與僑流人口本身有關。當僑流人口多時,政府為成立州一級僑置機構,如兗、豫、徐諸州:而幽、冀州流寓江南者較少,起先雖僑立了州級機構,卻終予廢除,其幽、冀州僑郡縣遂分撥徐、兗等僑州。另外,原屬不同州郡縣的僑流,或寄寓一處,政府設立僑郡縣時,常合置為一僑郡—縣單位,如新興郡統六縣,即包含原新興郡四縣及雍州京兆郡一縣、梁州巴西郡-縣:而在這種情況下,估計僑流人數多或勢力大者,即以其原郡(國)立為僑郡名,人數少或勢力小者則成立僑縣,如南陽僑郡領順陽縣,順陽本郡,僑立為縣;又魯郡領樊縣,樊本兗州任城國屬縣,任城國僑流既少,於是只僑立一縣,歸隸僑魯郡,此即所謂「莫不各樹邦邑,思復舊井。既而民單戶約,不可獨建,故魏邦而有韓邑,齊縣而有趙民」。[4](P205)其二,更主要的原因是與土斷有關。土斷對僑州郡縣進行省並、改隸與割實,這便使得僑置系統完全脫離原系統的隸屬關係,而重新組合。③  (二) 原州郡(國)縣僑置後,名稱上加「南」、「北」、「東」、「西」等方位詞  僑置政區名稱上加「南」字,絕大多數是在宋永初元年以後。晉末劉裕北伐,青、兗、徐、豫、司、雍等州一度收復,僑置州郡又保留不廢,乃於收復諸州郡名稱上加「北」字,以資區別。宋永初元年,又詔令「諸舊郡縣以北為名者,悉除;寓立於南者,聽以南為號」,[4](P55)不獨郡縣,即州名也從而改易,於是有南青、南徐、南兗、南豫等州及南琅琊、南蘭陵、南東莞、南彭城、南清河、南高平、南濟陰、南濮陽、南泰山、南魯、南河東等郡。其後中原、關西、淮北等再度淪陷,諸州郡南僑則冠以「北」字,如北徐、北兗等州及北濟陰、北淮陽、北下邳、北京兆等郡是。又有東晉始僑立即稱「南」稱「北」者,如北河南、北陳留、南梁、南譙、南汝陰、南義陽等郡[5]。至於加「東」冠「西」者,東宕渠、東京兆、西京兆、西扶風、西汝陰、西南頓等郡皆是。僑縣名稱加方位詞者也不少,如南漢中郡所領南長樂、南苞中、南沔陽、南城固,北梁郡所領北蒙、北陳,新蔡郡所領東苞信、西苞信,北上洛郡所領東豐陽、西豐陽等等。僑置政區的名稱冠以方位詞,顯然與一州一郡一縣僑置則幾州幾郡幾縣、加方位詞可資區別有關。然而,若宕渠僑郡則「東」、「西」、「南」、「北」,上洛僑郡則二「南」二「北」,於是「東」、「西」並陳,「南」、「北」互見,僑州郡縣遂益形紛亂矣。  (三) 原縣僑置改名  原縣一經僑置而改名者甚多,如靈改零(清河僑郡),東朝陽改朝陽(東平僑郡),西平昌改平昌(平原僑郡),北新城改新城(高陽僑郡),褒信改苞信(新蔡僑郡),苦縣改谷陽(僑陳郡),杜陵改杜(京兆僑郡),·道改桓道(南安僑郡),平州改平周(白水僑郡),等等皆是。  (四) 淪沒一州一郡一縣,而僑置數州數郡數縣  以州言,宋同時有豫、南豫二僑州,徐、南徐二僑州。僑郡如弘農則有上明、尋陽兩地僑置,廣平則有丹徒、襄陽之東西並列,天水一郡僑有襄陽、漢中、川東北三處,義陽僑郡東晉並立者凡四;陰平一郡沒,於梁、益二州各立南、北二陰平郡,於是陰平僑郡有四。僑縣如尉氏、考城、樓煩、苞信、桓陵、新豐、始平等,也都僑有多處。按此種情形的產生,與僑流寄寓及疆域變遷有關。以京兆郡為例,東晉僑治襄陽:劉裕北平關、洛,京兆郡收復,稱北京兆郡,而僑襄陽考不廢,時又有東京兆郡僑滎陽;後關中沒,北京兆郡乃僑於襄陽一帶;及元嘉中,關中流民出漢川,遂又僑立西京兆郡於漢中。再如上黨郡,先僑淮陽,後上黨民又南流,乃於蕪湖分僑此郡。安固郡也是這樣,先寄漢中,晉哀帝時民流入蜀,乃分僑南安固郡。大凡一郡一縣之人,僑寄數處,於是此郡此縣遂有數處僑置;又一州一郡一縣之地陷沒,於是僑置;後收復又再淪陷,遂再次僑置。  (五) 實土恢復而僑置尚存  僑置者,以其實土陷沒所以僑置;若實土恢復,則僑置應予省廢。然而仍不省廢者卻也不少。如永嘉喪亂,青州淪沒,乃於廣陵僑置青州;及義熙六年,劉裕收復青州,僑州不廢,原州反稱北青州。又益州江陽郡,中失本土,寄治武陽,後舊郡恢復,改稱東江陽郡,而僑郡尚存。類此者尚多,《宋書·州郡志》南徐州所領南彭城、南下邳、南東莞、南蘭陵、南東海、南琅琊及南豫州所領南汝陰等郡及部分領縣皆是。  (六) 僑實並存  此謂實土並未全部陷沒,而也僑置別處,與實土並存不悖者。如晉元帝渡江後,徐州淪沒大半,即僑置徐州於淮南:安帝義熙中,劉裕北伐,收復徐州全境,乃分淮北為北徐州,淮南猶為徐州。從此,實土之「北徐州」與僑置之「徐州」並存。宋永初二年,淮北實州改稱「徐州」,而淮南僑州則稱「南徐州」。  (七) 以僑州領原郡縣  此謂原州已失,僑在他地,及原州逐漸恢復而僑置如故,並且遙領己恢復的原郡縣。如豫州,「晉江左胡寇強盛,豫部殲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約始自譙城退還壽春」,[4](P1071)咸和四年僑立豫州於淮南。及義熙末,劉裕收復豫州淮北故土,永初三年,分淮南諸郡為南豫州,治歷陽;淮北諸郡為豫州,州治卻寄在淮南壽春,而遙領淮北汝南、新蔡等郡縣,迄於泰始年間不變。  (八) 實土恢復不再建置而僅存僑置  《晉書·地理志》徐州彭城郡有武原、傅陽二縣;後彭城郡沒,乃僑置於武進,仍領有武原、傅陽二僑縣。考《宋書·州郡志》徐州刺史彭城太守領縣無此二縣。蓋原縣淪沒後,人民南徙,縣境丘墟,故實土恢復後也不再立縣,而僅存僑縣。東晉南朝僑縣中,此例尚多。  (九) 原國僑置改郡  西晉有郡、國之別。河間、高密、燕國等,僑置仍為國;而冀州平原國、樂陵國、清河國、巨鹿國及并州太原國、雍州泰國等,一經僑置,即改國為郡。  (十) 原縣僑置改郡  僑置各郡,有未經陷沒時本為縣,而一經僑置乃改為郡者。如義成,原為揚州淮南郡屬縣,晉成帝咸康三年,與郡同入後趙;孝武帝時,僑立為義成郡,治襄陽,後移治均。又松滋,原為豫州安豐郡屬縣,晉成帝初,於尋陽僑置松滋郡。其他如白水、新平、高唐諸縣僑置為郡,也屬同樣情形。  (十一) 僑置舊郡(國)縣  山陽,漢舊郡,西晉改置高平國,而東晉僑置山陽郡。廣川,漢舊國,後更名樂安,及東晉又僑立廣川郡。又樓煩,秦縣,西晉廢;陰館,漢縣,三國魏廢。及東晉,雁門僑郡領有樓煩、陰館二縣。又樂平,漢舊縣,西晉廢,東晉僑置,屬鍾離郡。又西海,《續漢書·郡國志》徐州琅琊郡領縣,西晉廢,而劉宋或因此縣僑置西海郡。按這種原郡(國)已廢,後義僑置者,例不多見。  (十二)僑名不沿舊稱而創新名  有雖不沿用舊稱而創新名、但又確為僑置者。如《宋書·州郡志》益州刺史始康太守:  關隴流民,晉安帝立。領縣四。……寄治成都。始康令,晉安帝立。新城子相,晉安帝立。談令,晉安帝立。晉豐令,晉安帝。洪亮吉《東晉疆域志》卷四益州僑郡縣中有此一郡四縣,並雲:  此郡縣名雖新創,然因流民所在創立,又寄治成都,非有實土,故亦列僑郡中。他皆仿此。按洪氏據「因流民所在創立」、「寄治……非有實土」,定始康郡及始康、新城、談、晉豐四縣為僑郡縣,無疑是合理的。考東晉南朝僑置郡縣,其實多有這類情況。如懷寧、華陽、廣長、東寧、長寧、綏安、宋康、懷安、晉昌、宋興、宋寧、晉熙、建昌、昌國等郡及部分領縣,又義安縣(西陽郡領)、宣祚縣、懷化縣(臨江郡領)、懷德縣(琅琊郡領)、永昌縣(蜀郡領),等等皆是。這自可視作僑置郡縣的一種特例。  僑郡縣名不沿用舊稱的原因,大致有二。其一,若宋興、宋寧郡,「免吳兵三十六營」僑立;[4](P1381)建昌郡、昌國郡,「免軍戶」立。[4](P1142)營戶、軍戶著兵籍,不在民籍之內,所以為此等著兵籍者僑立的郡縣,並無舊稱可沿。其二,若綏安郡「更招集流人立」,懷寧郡以「秦、雍流民」立,廣長郡以「氐民」立;又晉昌郡以「巴漢流人立」,所領十縣,則分別以「蜀郡流民」、「巴東夷人」、「建平流民」、「益州流民」等立。①[詳見《晉書·桓玄傳》、《宋書·州郡志》四、《宋書·州郡志》三、《晉書·地理志》上的記載。]似此等流民成份錯雜,來自不同的州郡縣,「皆取舊壤之名,僑立郡縣」,不僅困難重重,有的就幾至不可能,則不如另創新名、僑置郡縣。此類新創的僑名,大多含有吉祥如意、撫綏流亡等象徵意義。  以上就原州郡縣之統屆、名稱及領民,與僑州郡縣之統屬、僑名及領民,分析了其間的對應關係。可以指出,原州郡縣系統與僑州郡縣系統間的關係雖然密切,然而並不能夠完全對應起來。  二、 僑州郡縣設立後的變化  如上所述,原州郡縣一經僑置,即發生這樣那樣的變化。僑州、僑郡、僑縣設立後,也並不穩定,《宋書·志序》雲:「省置交加,日回月徙,寄寓遷流,迄無定托,邦名邑號,難或詳書。」而綜以觀之,大致有如下8種情形。  (一) 僑置遷徙不定  僑置州郡,多有先僑於此地,後愍移於彼處,而非一經僑置即無變更。以兗州論,晉愍帝建興末, 兗州立鎮於廣陵;元帝世在京口,明帝世先治合肥,移還廣陵;後或還京口,或治盱眙,或居山陽,或鎮廣陵,或徙下邳,或移淮陰,晉末始定治在廣陵,宋世又移治盱眙。青州僑治之無一定,與兗州相類似。又豫州,晉世遷治更為頻繁,始僑立在蕪湖,後移邾城→武昌→蕪湖→牛渚→蕪湖→壽春→歷陽→馬頭→譙→壽春→歷陽→姑熟→馬頭→姑熟,晉義熙末始定治於壽春。僑郡也是大體如此,如琅琊郡,先寄在丹陽郡,後移江乘之蒲洲金城,齊永明中遷治白下;馮翊郡,初僑在襄陽,宋移治若阝。即僑縣也有遷徙者,如宋失淮北後,齊郡僑治郁洲,領臨淄、西安、昌國、益都四僑縣;及齊建元初,徙齊郡治瓜步,四縣隨之遷徙。  然則比較而言,僑縣遷徙者終屬少數,僑郡移治也多在小區域內進行;唯僑州的遷鎮,不僅頻繁,而且地域跨度較大。按僑州出於位置失地官吏、出於軍事需要、出於備職方而立者居多,僑郡、僑縣則多處僑流而置,而僑流一經安頓,非萬不得已,一般不會再遷居。這便可以解釋僑州的興廢遷徙為什麼多獨立於僑郡縣之外,也可以由此推論無實土時僑州與下領僑郡縣的關係並不密切。有的僑郡縣雖名義上仍隸屬於原隸僑州,實際則歸所在之州督理。  (二) 僑置省置無常  僑置州郡,並非置即不省,省即不置。如冀州先僑置江北,後省;義熙中劉裕平南燕,更立冀州治青州東陽城,又省;文帝元嘉九年,又分青州立,治歷城,割土置郡縣。又南豫州,永初三年分淮東立,元嘉七年罷,十六年復立,二十二年又罷,大明三年又立,泰始二年又罷又立,次年又罷,五年又立又罷,七年又立,建元二年又罷,永明二年又立,其乍立乍省,可謂頻繁。僑郡如北河南郡,晉太元十年立,後省,宋泰始末復立;又廣平郡,東晉僑立,成帝咸康四年省,後又立,宋元嘉十八年又省;又河間、頓丘、勃海、魏郡,「江左屢省置,宋孝武又僑立」。[4](P1100-1103)而相對於僑州、僑郡,僑縣的省置無常則不多見,如南東海郡所領襄賁、祝其、西隰,「是徐志後所省也」,②[「徐志」謂徐愛《宋書·州郡志》。錢大昕《甘二史考異》卷二三雲:「按何承天、徐肱腳爰皆撰《宋書》,並有《州郡志》。承天撰史在元嘉之世,所撰《志》惟《天文》、《律歷》,余皆奉朝請山謙之作也。爰書起自義熙之初,訖於孝武之末。休文志州郡,大較以孝武大明八年為正,蓋因徐氏之舊。」]而《南齊書·州郡志》南徐州南東海郡領有此三縣,蓋省後又置。  (三) 僑置併合改隸  僑置州郡,有僑置不久,即併合於其他僑州、僑郡者,僑縣也從而改隸。如「徐、兗二州或治江北,江北又僑立幽、冀、青、並四州。……後又以幽、冀合徐,青、併合兗」,[4](P1038)所領僑郡縣則分撥於徐、兗二州。又何承天《宋書·州郡志》諸僑郡縣有雁門郡領樓煩、陰館、廣武三縣,平原郡領茌平、臨淄、營城、平原四縣,東平郡領范、朝陽、歷城三縣;而徐爰《宋書·州郡志》南東平郡領上述十縣,是則雁門、平原二郡併合於東平郡,七僑縣隨之改屬。按這種併合、改隸,於東晉南朝僑州郡縣中,極為常見;而且不僅有僑置系統內部的併合、改隸,又有併合、改隸於當地州郡縣者(詳下節)。  (四) 僑置失而復僑  僑州郡縣或有陷沒,政府於是再次僑置陷沒之僑州郡縣。如冀州,僑治歷城,割土置郡縣,「泰始初,遇虜寇,並荒沒」,[3](P260)遂重新僑置於郁洲,原領僑郡縣則不再置立;又魏郡,先僑在譙郡蒙縣,後降為縣,泰始後陷沒北魏,再於北徐州境內僑立魏郡;又陳留郡,寄治譙郡長垣縣界,泰始後地入北魏,乃並所領小黃、浚儀等僑縣重置於淮南安豐;又淮陽郡,先僑在角城,泰始失淮北,並所領晉寧、上黨等僑縣復置於廣陵境。  (五) 僑置更加分析  宋泰始後,僑置陳郡於淮南,領項城、西華、陽夏、萇平、谷陽五僑縣,齊永元後分置北陳郡,領項、西華、陽夏、萇平四僑縣,而陳郡改稱南陳郡,領南陳縣;又宋南梁郡,及齊分析為南梁、梁、北梁三僑郡。又沛國僑流,起初寄在江南、江北如京口、無錫、廣陵等地,於是僑立沛郡於江南,所轄僑縣則分在江南、江北;宋初改僑郡名南沛郡,及元嘉八年劃江而分南徐、南兗二州,南沛郡也分析為二:江北屬南兗州者立為北沛郡,江南屬南徐州者仍立南沛郡;類此者尚有平原郡(屬南兗州)與南平原郡(屬南徐州)、東平郡(屬南兗州)與南東平郡(屬南徐州)、雁門郡(屬南兗州)與雁門郡(屬南徐州)及所領僑縣,也是由一郡一縣析為二郡二縣。  (六) 僑國改為僑郡  河間、燕、高密等在西晉時為國,僑置仍為國,後則改為郡。  (七) 僑郡改為僑縣  僑置各郡,有僑置不久即改為僑縣者。如弘農,「江左立僑郡,後並省為縣」;[4](P1122)又廣平,「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廣平郡為廣平縣,屬南泰山」;[4](P1046)又濮陽,「本流寓郡」,[4](P1051)後並省為縣,屬陽平僑郡;又東燕,元嘉十九年,「省東燕郡為東燕縣,屬南濮陽」[4](P1053)等皆是。  (八) 僑郡僑縣更名  晉安帝僑立長寧郡,「宋明帝以名與文帝陵同,改為永寧」,[4](P1123)及齊明帝時張稷為新興、永寧二郡太守,以郡名犯父諱,復改為長寧:又西縣,後改名西平(懷寧僑郡);桓陵,後改名北桓陵(北陰平郡)。唯此類更名,尚不涉及根本,另有一類更名則不然,是此僑郡改名彼僑郡,如梁天監元年,改南東海郡為蘭陵郡,陳永定二年又改蘭陵郡為東海郡:考東海、蘭陵,都是僑郡,而其彼此更名,則使面目全非矣。  按原州郡縣僑置後,僑州郡縣之統屬、僑名及領民,已與之不能夠完全對應。而上述僑州、僑郡、僑縣本身的變化又是如此地複雜多端,原州郡縣系統與僑州郡縣系統間的距離於是拉開得更大。  三、 僑州郡縣與當地州郡縣的關係  儘管僑州郡縣的產生,是由於原州郡縣的淪沒;而州郡縣一經僑置,與之直接發生關係的,還是僑置當地的州郡縣。起初,僑州郡縣不過是借土寄寓,當地州郡縣仍為當地州郡縣;而一段時間以後,僑州郡縣與當地州郡縣的關係逐漸起了變化:其一,有相當一部分的僑州郡縣分割當地州郡縣,有了實土,當地郡縣又有改隸於僑州郡者。其二,甚至有「反客為主」,省當地郡縣為僑郡縣者。如秦郡寄治堂邑,晉安帝改堂邑為秦郡;又「壽春也,而稱為睢陽,合肥也,而稱為汝陰,沙羨也,而稱為汝南」,「襄垣寓邑,並奪蕪湖之舊稱」,鍾離主名,乃改燕縣之客號,此皆屬以假奪真、僑寄反淹沒本名一類。①[詳見錢大昕《東晉疆域志·序》、洪亮吉《東晉疆域志·序》。]其三,僑州郡縣始終寄寓、未改實土者,也有不少。如幽、冀、青、並四州寄在江北,南魯、南平昌、南泰山、南濟陽諸郡寓於江南,直到省廢之時,仍然是僑寄無實土。其四,也有當地州郡縣增領僑郡縣者。其五,還存在一經僑置即隸屬於當地州的情況。如陳太建十一年詔:「淮北義人率戶口歸國者,建其本屬舊名,置立郡縣,即隸近州。」[6](P93)  另一方面,則是當地州郡縣系統在此種種衝擊之下,遂與僑置系統迭合,而究其僑實關係,主要情形約有7種(以下「實」州、郡、縣謂當地州郡縣,「僑」州、郡、縣包括實土、無實土兩類):  (一)實州領實郡,又領僑郡 如《宋書·州郡志》揚州、徐州(泰始前)、兗州(泰始前)、江州、青州(泰始前)、荊州等等皆是。楊州領實郡九,僑郡一(淮南郡);徐州領實郡八,僑郡四(淮陽、陽平、濟陰、北濟陰);兗州領實郡五,僑郡一(陽平):江州領實郡八,僑郡一(南新蔡);青州領實郡七,僑郡二(北海、太原);荊州領實郡八,僑郡四(南義陽、新興、南河東、永寧)。  (二)僑州領僑郡 如《宋書·州郡志》冀州所領九郡(廣川、平原、清河、樂陵等)、秦州所領十四郡(武都、略陽、安固、西京兆等),即僑州所領皆僑郡例。其冀州九郡多有實土,秦州十四郡則無實土。  (三)僑州領僑郡,又領實郡 如《宋書·州郡志》南徐州、南兗州、南豫州、豫州、司州、雍州皆是南徐州領僑郡十五,實郡二(晉陵、義興);南兗州宋末領僑郡八,實郡三(廣陵、海陵、盱眙);南豫州宋末領僑郡十一,實郡八(歷陽、廬江、晉熙、弋陽、安豐、南陳左、邊城左,光城左);豫州領僑郡二,實郡八(汝南、譙、梁、陳、南頓、潁川、汝陽、汝陰);司州領僑郡一,實郡三(義陽、隨陽、安陸);雍州領僑郡十三,實郡四(襄陽、南陽、新野、順陽)。  (四)實郡領實縣,又領僑縣 如《宋書·州郡志》兗州東平郡領實縣一(無鹽),僑縣四(平陸、須昌等):益州蜀郡領實縣四,僑縣一(永昌);雍州順陽郡領實縣四,僑縣三(槐里、清水、鄭)。《南齊書州郡志》豫州弋陽郡領實縣二,僑縣三(南新蔡、上蔡、平輿);南豫州廬江郡領實縣四,僑縣三(和城西華、譙)。  (五)實郡領僑縣 如《宋書·州郡志》徐州鍾離郡領縣三(燕、朝歌、樂平),都是僑縣;又徐州馬頭郡領縣三(虞、零、濟陽),也皆為僑縣。實郡所領皆為僑縣,例不多見。  (六)僑郡領僑縣,又領實縣 這類僑郡為數很多,如《宋書·州郡志》揚州淮南郡領實縣一(於湖),僑縣五;南徐州南東海郡領實縣三(丹徒、武進、毗陵),僑縣三;雍州河南郡領實縣二(棘陽、襄鄉),僑縣三,等等。  (七)僑郡領僑縣 這類僑郡縣大多沒有實土,如《宋書·州郡志》南徐州所領南蘭陵、南東莞、臨淮、淮陵、南彭城、南清河、南高平、南平昌、南濟陰、南濮陽、南泰山、濟陽、南魯等13僑郡,所領皆為僑縣,「郡無實土」。[3](P247)  又就上所考,重為綜合,可得東晉南朝地方行政體制的四種類型:  其一,實州-實郡-實縣 這是最正常的類型,這種類型沒有受到僑州郡縣的干擾,如交州、廣州、寧州即是。其二,實州-實郡或僑郡-實縣或僑縣 如江州(實)-尋陽郡(實)-柴桑(實)、彭澤(實)、松滋(僑),又江州(實)-南新蔡郡(僑)-苞信(僑)、慎(僑)、宋(僑)、陽唐左縣(實)。其三,僑州-僑郡或實郡-僑縣或實縣 如雍州(僑)-始平郡(僑)-始平(僑)、武功(僑)、平陽(僑)、武當(實),又雍州(僑)—新野郡(實)—新野(實)、山都(實)、穰(實)、交木(實)、池陽(僑)。 其四,僑州-僑郡-僑縣 如《宋書·州郡志》冀州、秦州,比如秦州-金城郡-金城、榆中。據上,東晉南朝時代之當地州郡縣,由於僑州郡縣的插入、迭置以至混合編製,產生了動蕩,形成了新的地方行政轄屬系統,也就是以《宋書·州郡志》與《南齊書·州郡志》為代表的地方行政轄屬系統。①
推薦閱讀:

關中淪陷,北伐成空
東晉擁有天時地利人和 八萬兵破前秦百萬大軍
王導臨表涕周顗
東晉·郭璞《江賦》
將星隕落,東晉自斷臂膀

TAG:東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