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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修的障礙,五蓋(4) 瞋恚蓋的增長和對治

禪修的障礙,五蓋(4)

瞋恚蓋的增長和對治

《瑜伽師地論》卷第十一

二、瞋恚蓋

一、食

問:瞋恚蓋以何為食?

答:有瞋恚性、有瞋恚相,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五經>:「何等為瞋恚蓋食?謂障礙相,於彼不正思惟,未起瞋恚蓋令起,已起瞋恚蓋能令增廣,是名瞋恚蓋食。」

其實「瞋恚性」就是瞋恚心;常常的動瞋恚心,瞋恚心就有力量,就不容易改變,就叫「瞋恚性」。這「性」有不容易改變的意思,「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有瞋恚相」有瞋恚的相貌。「瞋恚性」還是心,心一動了就表現在外邊,那就是「相」。「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多所修習以之為食」,那麼有瞋恚相,「及於彼相不正思惟」,引起發動瞋心的相,不正思惟,沒有如理的作意,常常的思惟這個相,「多所修習以此為食」,那麼瞋心愈來愈厲害,就像得到了飲食的人,人就有精神,這道理是一樣的。

依於種種不饒益事心生惱害,名瞋恚性。

「依於種種不饒益事心生惱害」,就是因為接受,「依」實在就是內心裏面接受;接受了種種的不利益的事情,對於我們沒有好處,對我們或者有傷害的事情,我們來接受這件事,「心生惱害」,心裏面就生出來一種憤怒,就想要去傷害對方,生出這種瞋心來,這就叫做「瞋恚性」。

不饒益事,名瞋恚相。

「不饒益事」,這個「不饒益」是什麼意思呢?自己發動了瞋恚的行為,要去傷害對方去,這叫「瞋恚相」。自己接觸到不饒益事,自己的憤怒來了;憤怒以後就想要去搞對方去,這也叫「不饒益事」,「不饒益事」分兩方面說。

於九惱事不正作意,名不正思惟。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上):「九惱事者,如五十五說。」

「於九惱事不正作意」不能合理的觀察思惟,「名不正思惟」;這是「不正思惟」。

一個「瞋恚性」,一個「瞋恚相」和「不正思惟」,瞋恚的食是這三種。

如是等事,皆名為食。

心裡動瞋心,然後表現瞋恚的相,「於九惱事不正作意」,那都是瞋恚的食。「九惱事」,看《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怎麼講。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瞋事亦有十種: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妒;九、宿習;十、他見。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依前六事,立九惱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余名境界瞋。若不忍為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見瞋。如是十瞋、略有三種:一、有情瞋,二、境界瞋,三、見瞋。」

九惱事,《長阿含經》卷第九:「云何九退法?謂九惱法:有人已侵惱我、今侵惱我、當侵惱我;我所愛者,已侵惱、今侵惱、當侵惱;我所憎者,已愛敬、今愛敬、當愛敬。」

「瞋事亦有十種」,有十種瞋事。「依前六事」,十種瞋事裡邊前面的六種事,「立九惱事」,這九惱依那六種事可以建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都叫做有情瞋。「云何六事?」這「依彼六事建立九惱」,「六事」是什麼呢?「一、己身」、自己的身體,對自己的身體不滿意、發瞋心。「二、所愛有情」發瞋心,「三、非所愛有情」也發瞋心。「四、過去的怨親,五、未來世的怨親,六、現在怨親」,過去、未來、現在是我的親、是我的怨。這是六個事。前面說是「瞋事有十種」,這裡列出來六個,再加上一個「不可意」的境界,還有「嫉妒」,還有「宿習」,還有「他見」,加上這四個就是「瞋有十事」。

「於後三中」,前面的「六事」於後面三個中,「怨親各二」怨和親各兩個,三個就是六個,六個再加前面那三個「己身」、「所愛有情」、「非所愛有情」,加起來就是九事,「故建立九惱事」,是這麼意思。

這九惱事,「於九惱事不正作意」就叫「不正思惟」。

在這臭皮囊裡邊沒有常恆住不變易的我。「有情」也還是我,就是這個我是有情的,能令人有愛。沒有我、有什麼呢?就是色受想行識而已,叫「諸蘊」。「蘊」是積聚的意思,色蘊是一大堆,受蘊也是一大堆,想蘊、行蘊、識蘊都是一大堆,叫作「蘊」。「唯有諸行」,而這些色受想行識都是剎那剎那生滅變化的。「於中假想施設安立我及有情」,我們為什麼會執著有我呢?就是不明白是假的,在這色受想行識裡面「假想」,就是這樣子安立說「這裡邊有我、這是我、是有情」而已。「不應依彼心生惱害」,不應該在這裡面生了惱害心,不應該作意思惟有我。「即彼作意名為不正作意」,執著有我,生惱害的作意,「他來傷害我」這樣分別,就叫「不正作意」。

「於九惱事不正作意」執著有我、我所,執著有惱害事,這樣子瞋心就來了,「名不正思惟」。「如是等事,皆名為食」。

二、非食

問:此瞋恚蓋誰為非食?

答:有仁慈賢善、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以為非食。

《雜阿含經》卷第二十七˙<七一五經>:「何等為瞋恚蓋不食?彼慈心思惟,未生瞋恚蓋不起,已生瞋恚蓋令滅,是名瞋恚蓋不食。」

「仁慈」,「仁」就是「慈」,就是慈悲心。「賢善」,內心裏面沒有什麼煩惱,心性非常良善。「仁慈」,是對一切人有愛心叫「仁慈」;這個「賢善」就是沒有噁心,沒有傷害人的心情那就是「賢善」。而又積極地進一步的願意利益、饒益一切人,那叫做「仁慈」,可以這麼樣解釋。人若是有仁慈之心、有賢善之心,那麼這樣的人瞋心自然會輕一點。

「及於彼相如理作意」,若是這樣子有仁慈賢善,對瞋恚就有傷害,能傷害這個瞋恚。如果能「及於彼相如理作意」的話,能觀察這都是虛妄分別、這是畢竟空寂,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一次又一次的修習,那麼就把瞋恚心破了,這就叫做「非食」,它不長養這個瞋心,而能夠消滅瞋心的。

又此慈善,恆欲與他安樂為相,修力所攝。由思擇力所攝作意,調伏九惱。

「又此慈善,恆欲與他安樂為相」,前面說「仁慈」和「賢善」,這句話什麼意思呢?就是這個人常常的願意給別人安樂,叫別人身體安然、心情快樂,願意幫助別人身心安樂,這就叫做「仁慈賢善」的相貌。的確是有這種人;也有的人沒有這種心情,我只管我自己,我不管別人。

「修力所攝」;如果說我的心沒有仁慈賢善的意思,那怎麼辦呢?「修」,常常修仁慈賢善,那麼也就會有仁慈賢善的心情了,這是修來的,可以創造的,「修力所攝」。「由思擇力所攝作意,調伏九惱」,這等於就是解釋這個「修力所攝」。由於內心用智慧去思惟觀察的關係,思惟觀察任何人都不願意受到傷害,我也是這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是歡喜安樂自在的,別人也歡喜安樂自在;我歡喜別人幫助我安樂自在,別人也有這個心情,所以我也應該學習這樣幫助別人安樂自在。能這樣思擇、這樣作意,這慈悲心就來了,這仁慈賢善的心情就來了。「調伏九惱」,把那個九種惱亂的瞋恨心就制伏了、就沒有了。

以能斷除瞋恚蓋故,經中唯說此為非食。

「以能斷除瞋恚蓋故」,你能這樣子修習這個「仁慈賢善、及於彼相如理作意,多所修習」,修這個「多瞋眾生慈悲觀」,修慈悲觀,那就能夠斷除瞋恚蓋,瞋恚障就能除掉。「經中唯說此為非食」,這是瞋恚蓋的「非食」,我們可以這樣來對治瞋心。

延伸閱讀

1、《大智度論》卷第十七:

瞋恚蓋者,失諸善法之本,墮諸惡道之因,諸樂之怨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如佛教瞋弟子偈言:

汝當知思惟,受身及處胎,穢惡之幽苦,既生之艱難!既思得此意,而復不滅瞋,則當知此輩,則是無心人!若無罪果報,亦無諸訶責,猶當應慈忍,何況苦果劇!當觀老病死,一切無免者;當起慈悲心,云何惡加物?眾生相怨賊,斫刺受苦毒;云何修善人,而復加惱害?常當行慈悲,定心修諸善;不當懷惡意,侵害於一切!若勤修道法,惱害則不行,善惡勢不並,如水火相背。

瞋恚來覆心,不知別好醜,亦不識利害,不知畏惡道,不計他苦惱,不覺身心疲,先自受苦因,然後及他人。

若欲滅瞋恚,當思惟慈心,獨處自清閑,息事滅因緣。當畏老病死,九種瞋惱除,如是思惟慈,則得滅瞋毒!如是等種種因緣,除瞋恚蓋。

2、《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四:

於瞋恚蓋法有差別者,謂如是宴坐以慈俱心,無怨、無敵,無損、無惱,廣大無量,極善修習,普於一方,發起勝解具足安住。如是第二、如是第三、如是第四,上下傍布,普遍一切無邊世界,發起勝解具足安住。余如前說。

3、《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二、棄瞋恚蓋。瞋是失佛法之根本,墜惡道之因緣,法樂之冤家,善心之大賊,種種惡口之府藏。是故行者於坐禪時,思惟此人現在惱我,及惱我親,讚歎我冤;思惟過去未來亦如是,是為九惱。故生瞋恨,瞋恨故生怨;以怨心生故,便起心惱彼。如是瞋覺覆心,故名為蓋。當急棄之,無令增長。如釋提婆那以偈問佛:「何物殺安樂?何物殺無憂?何物毒之根?吞滅一切善。」佛以偈答言:「殺瞋則安樂,殺瞋則無憂,瞋為毒之根,瞋滅一切善。」

如是知已,當修慈忍以滅除之,令心清凈。

4、《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云何勤修慈愍觀者,尋思六事差別所緣毘缽舍那?

修慈愍觀的六種所緣境原創 2016-06-11 觀諸法如 大象佛學圖書館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六》云:云何名為:凈行所緣?謂不凈、慈愍、緣性緣起、界差別、阿那波那念等所緣差別。《瑜伽師地論》稱「不凈、慈愍、緣性緣起、界差別、阿那波那念」為五種凈行,這也是佛教徒所熟悉的「五停心觀」。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六》又云:「云何比丘勤修觀行是瑜伽師,於相稱緣安住其心?謂彼比丘若唯有貪行,應於不凈緣安住於心,如是名為:於相稱緣安住其心。若唯有瞋行,應於慈愍安住其心。若唯有痴行,應於緣性緣起安住其心。若唯有慢行,應於界差別安住其心。若唯有尋思行,應於阿那波那念安住其心。如是名為:於相稱緣安住其心。」眾生有什麼煩惱,佛菩薩就安立對治的法門,使令眾生修習這個法門脫離煩惱。

慈愍觀又稱為慈心觀、慈三味。在這裡,引用了《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有關修慈愍觀的六種所緣境,討論如何修慈愍觀。《瑜伽師地論卷第三十》˙本地分中聲聞地˙第十三第三瑜伽處之一云何勤修慈愍觀者,尋思六事差別所緣毘缽舍那?

何謂修習慈愍觀,觀緣「六事」,六種毘缽舍那?這是慈愍觀尋思毘缽舍那的尋思次第。對於(一)義、(二)事、(三)相、(四)品、(五)時、(六)理,進行尋思。經尋思後再進行審觀伺察。「尋思」是粗淺的境界,「伺察」是更深微的境界。

01一、尋思義

謂依慈愍增上正法,聽聞受持增上力故;由欲利益安樂意樂,於諸有情作意、與樂,發起勝解:是慈愍相。若能如是解了其義,如是名為:於諸慈愍尋思其義。

「依慈愍心」,依止佛陀所說的殊勝的「正法」,「聽聞受持」的力量,內心有這樣的力量。在心裏面主動的發動想要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眾生,這樣子的思惟觀察。「是慈愍相」,這叫做「慈愍相」。

若能這樣子思維觀察「由欲利益安樂意樂,於諸有情作意、與樂,發起勝解」,這就是佛所說的慈愍觀的法門的意義。

02二、尋思事

彼既如是解了義已;復能思擇:此為親品、此為怨品、此中庸品,是一切品,皆他相續之所攝故;於中發起外事勝解。

理解了慈愍觀的意義後,再度思維:「此為親品」,是我的親愛的人。「此為怨品」,這個人,是怨家。這個人也不是親,也不是怨,是「中庸品」。這三品人都是另外有生命體「所攝」,不是我的生命體。「於中發起外事勝解」,就這樣認識,知道這是另外的一個生命體。又若親品,名為內事;怨中庸品,名為外事。

把三品分成兩種。「親品」,是「內」。「怨」品、「中庸品」,是「外事」。如是名為:於諸慈愍尋思其事。這是思惟「事」。

三、尋思相三、一、自相復能思擇如是三品,若無苦樂、欲求樂者;願彼得樂。「復能思擇」,說這位禪師內心裏面這樣思惟。「如是三品」,有三品人:一個是有苦,一個是有樂,一個是無苦無樂,知道他希求得到安樂的話,「願彼得樂」,在禪定裡面發動這樣心,希望他能夠得到安樂,能滿所願。今於此中有饒益相,名為親品;不饒益相,名為怨品;俱相違相,名中庸品。

這是「有饒益相」,這個有「親品」的人,當然他內心裏面願意我的父母得到安樂,「饒益」他。「不饒益相,名為怨品」,這人的習慣是這樣子的,不歡喜他好,希望他倒霉才好,這「不饒益相」就是「怨品」。「俱相違相」,那就是「中庸品」。這是按照一般的分別心來說。

如是三品若無苦樂欲求樂者;略有三種欲求樂心差別可得。

「如是三品若無苦樂欲求樂者」,這個「三品」,就是前面這一段說的,「親品、怨品、和中庸品」,這是在禪定裡面欲饒益的對象,分這「三品」。「如是三品」,其中「若無苦樂」這種人,他的心情想要求得安樂,那麼應該怎麼樣滿足他呢?這「略有三種欲求樂心差別可得」,想要求得安樂,是「樂」有三種「差別可得」。一者、欲求欲界諸樂。二者、欲求色界有喜勇悅諸樂。三者、欲求離喜諸樂。「一者、欲求欲界諸樂」,這種人希望求得「欲界」的「樂」。「二者、欲求色界有喜勇悅諸樂」,第二種人他不希望得到欲界的樂,他是想要求得「色界」天禪定的「樂」。「三者、欲求離喜諸樂」,初禪和二禪是有喜的,第三禪的樂是「離喜」之「樂」,是沒有喜而有樂。所以有的人,欲求三禪「離喜」的「諸樂」。這是有三種樂的不同,第四禪以上就沒有樂,所以這裡不提了。如是若於欲樂匱乏,願彼皆得無罪欲樂,若於有喜離喜諸樂有所匱乏,當知亦爾。

「如是若於欲樂匱乏,願彼皆得無罪欲樂」,前面是說所「求」的「樂」有三品的「差別」。現在說是能「與樂」的「差別」。「如是若於欲樂匱乏」,若是這一個人他歡喜求欲界的樂,因為他沒有欲界的樂,就「匱乏」。

「願彼皆得無罪欲樂」,這位禪師在禪定裡面,願那個人得到沒有過失的「欲樂」。這可見,有罪過的欲樂是不給的,給你一個「無罪」過的「欲樂」。

「若於有喜離喜諸樂有所匱乏,當知亦爾」,若是這個人他對於「有喜」的「諸樂」,和「離喜」的「諸樂」有所缺乏,當知道也是這樣子。你若願意「有喜」的樂,就給你「有喜」的樂,願意「離喜」的「諸樂」,就給你「離喜」的樂,所以「當知亦爾」。是名尋思慈愍自相。前面這一段文就叫做「尋思慈愍」的「自相」。

三、二、共相複審思擇:若諸親品、若諸怨品、若中庸品。我於其中,皆當發起相似性心、平等性心。禪師在禪定裡面,他有審諦的「思擇」。是「若諸親品」就是對我有饒益的人,「若諸怨品」有恨的人,「若中庸品」有無怨、無恨的。「我於其中,皆當發起」,我對於這三種人都應該發動「相似性心」,發相同的,就是「相似」,就是相同的性質的心情,「平等」的心情來對待他們。何以故?為什麼要相似性心?平等性心?三、二、一、相似性心我若作意與親品樂,此未為難。於中庸品作意與樂,亦未甚難。若於怨品作意與樂,乃甚為難。我於怨品,尚應作意願與其樂;何況親品、及中庸品,而不與樂。

與我有親愛的人,我給他樂,這件事不困難,很容易就想上來了。「於中庸品作意與樂,亦未甚難」,這就不算是難。「若於怨品作意與樂,乃甚為難」,這就比較困難。在禪修時這樣觀想,對於有「怨」恨的人,都應該觀想「願與其樂」,「何況親品、及中庸品,而不與樂」呢?何以故?此中都無能罵、所罵、能瞋、所瞋、能弄、所弄、能打、所打;唯有音聲、唯有名字。什麼原因要生相似性心呢?他罵我、我罵他,這樣彼此就有了怨恨。「能瞋、所瞋」是內心忿怒。「罵」,是表現出來的行為。「能弄、所弄」,這也是表現出來的行動,就是彼此譏毀、戲弄。「能打、所打」,或者是他打我,或是我打他,傷害他,因為這樣子才有了恨。

用佛法的觀察,五蘊無我,只是有五蘊:色、受、想、行、識,沒有「我」,他也是沒有我,我也是沒有「我」。彼此都是「無我」,那麼,「能罵、所罵、能瞋、所瞋、能弄、所弄、能打、所打」,這個「能、所」,是沒有的了!「唯有音聲、唯有名字」,唯有罵聲,唯有名字。「能罵、所罵、能弄、所弄、能瞋、所瞋、能打、所打」都沒有了,那麼去恨誰去呢?

三、二、二、平等性心三、二、二、一、無常見又我此身隨所生起有色麤重四大所造;隨所住處,便為如是觸所逼惱。略有二觸:謂音聲觸、及手足塊刀杖等觸。

又我現在這個身體,是前生的業力得現在的果報,現在現出來這個「有色」的「麤重」,由地、水、火、風所組成的。

因為有了這個身體,「便為如是觸所逼惱」,果報體招感來「逼惱」,不一定是別人一定想要罵我、打我、譏毀我。

「觸」有兩種不同。「謂音聲觸」,用言語的形式來「觸」弄。「及手足塊刀杖等」,來同我接觸來傷害我。是身、及觸,皆是無常;能為如是不饒益者,亦是無常。

被觸的這個「身」體,和這些「觸」的事情,都是無常的。「能為如是不饒益者,亦是無常」,傷害的這些事情總合起來說都是無常的,都是剎那剎那變易的。一剎那就過去了,他並沒有觸惱我,所以我不應該執著。我若修無常觀的時候,我不應該執著說那個人傷害我。三、二、二、二、苦見又復一切有情之類,皆有生老病死等法,本性是苦。故我不應於本性苦諸有情上,更加其苦,而不與樂。

所有的眾生,「皆有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等這些事情。眾生本身就是苦惱了,所以我不應該再增加他的痛苦。或者是用語言來增加,或者用手足刀杖來增加他的痛苦,我不應該做這種事,「而不與樂」不與他快樂,希望他苦。三、二、二、三、無怨品見又亦不應不與怨家作善知識,不攝一切有情之類以為自體。觀想一切眾生及怨家和我是同體的,應該這樣觀想。他若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他的快樂,就是我的快樂。所以我應該觀想一切怨家都是我的好朋友,希望他們都是快樂的。又世尊言:我不觀見如是種類有情可得,無始世來經歷生死長時流轉,不互相為或父、或母、兄弟、姊妹,若軌範師、若親教師,若余尊重、似尊重者。由是因緣,一切怨品無不皆是我之親品。

「又世尊言」,引佛說的話。佛說了:「眾生從無始以來經歷生死長時流轉,沒有不互相為或父、或母、兄弟、姊妹,若軌範師、若親教師,若余尊重、似尊重者的。彼此都可能有系屬關係的。「由是因緣」,由於佛說,可以知道「一切怨品」,都可能是我的「親品」,都是和我有感情的。又怨親品,無有決定真實可得。何以故?親品,余時轉成怨品;怨品,余時轉成親品:是故一切無有決定。

和我有「怨」的、「親」的人,都不是決定是怨,決定是親可得的。

什麼理由呢?我和這個人是有感情的,可是經過了一個時期,就變成「怨」家了。我和有怨恨的人又過了一段時期,不知道什麼因緣又變成有感情的人,又變成好朋友了。所以這個「親品」和「怨品」是不決定的,「是故一切無有決定」。故我今者,應於一切有情之類,皆當發起平等性心、平等性見;及起相似利益意樂、安樂意樂、與樂勝解。

是名尋思慈愍共相。

由這些原因,應該對於「一切有情」,我應該對他發出來彼此都是「平等」的「性心」,平等的心情。應該發出來「平等性」的「見」地,「見」是智慧,用智慧來處理事情。

對父母有「利益意樂、安樂意樂」,對這個怨家也要有這樣的「利益意樂、安樂意樂」,也要這樣做。不要有不平等、不相似的心情!待這一切人,如同我的父親、母親。這就是尋思慈愍共相。

四、尋思品

複審思擇:我若於彼不饒益者,發生瞋恚便為顛倒、黑品所攝,是有諍法;廣說如前。

在禪修認真的去思惟觀察,以前他傷害過我,令我倒霉,應該報復他!那麼忿怒就來了,若這樣作,這就是「顛倒」了。「黑品所攝」,那是有罪過的思想。「是有諍法」,這就是有煩惱的境界,有煩惱就有苦,有煩惱就彼此傷害了,各式各樣苦惱的境界來了。

我若於彼不起瞋恚,便無顛倒、白品所攝,是無諍法;廣說如前。

若是我用智慧、用慈愍心來處理這件事呢,那我就應該對於他不起憤怒。他以前對我怎麼怎麼不好,我不要介意,我對他不起忿怒,「便無顛倒」,那就沒有錯誤了。

用智慧處理事情,用智慧相應的慈悲心處理事情,都是有意義的、有功德的,就是沒有錯誤了。「白品所攝」,這樣處理事情,都是屬於有功德的,屬於這一類的。「是無諍法」,是沒有煩惱的了。「廣說如前」。如是名為:尋思慈愍黑品白品。「品」分這麼二類。一個是有罪過,一個是有功德。五、尋思時複審思擇:諸過去世求欲得樂有情之類,彼皆過去。我當云何能與其樂?諸現在世有情之類,我今願彼盡未來世,於一切時常受快樂。是名尋思諸慈愍時。

又在禪修時思維:「已經死去的有情現在不在了,那我怎麼能夠令他得「樂」呢?所以我現今發願,現在世的一切有情,希望他們盡未來世,於一切時常受快樂」。六、尋思理六、一、觀待道理複審思擇:此中都無我、及有情、或求樂者、或與樂者;唯有諸蘊、唯有諸行,於中假想施設言論,此求樂者、此與樂者。

「複審思擇:此中都無我、及有情」,在修慈愍觀的時候,「此中都無我及有情」,就是能修慈愍觀的和慈愍觀的對象,這些人都放在一起觀察,都是沒有「我」可得的,都是沒有「有情」可得的。

修禪定的這個人思維「唯有諸蘊、唯有諸行」,這個「求樂者」也好,「與樂者」也好,他們只是有色、受、想、行、識諸蘊,「唯有諸行」,唯有色、受、想、行、識,剎那剎那的變化。「於中假想施設言論,此求樂者、此與樂者」,就在這樣變動的色、受、想、行、識裡面安立「假想」。

「施設言論」,就是憑藉,依當時的一種因緣就會這樣說:這個人是在「求樂」的;這個人是「與樂」的。因為這件事給他這個名字,就是隨時取個名字,而都沒有真實性,沒有我的體性。

又彼諸行,業煩惱等以為因緣。「假想施設言論,此求樂者、此與樂者」,這是世俗諦。這是約世「俗」諦;約「真」諦辨。這是約施設「觀待」來解釋的。下面「又彼諸行,業煩惱等以為因緣」,而得果報這是生起的觀待。如是名:依觀待道理尋思慈愍。前面這一段是根據這「觀待」的「道理」。施設觀待,生起觀待道理來觀察、修習慈愍觀。六、二、作用道理若於慈愍,善修、善習、善多修習,能斷瞋恚。如是名:依作用道理尋思慈愍。

「若於慈愍」,這位禪修者肯努力的學習「慈愍」觀,又能「善修、善習」,一開始修的時候叫「修」;繼續修就叫做「習」。「善多修習」的話,「能斷瞋恚」,就會起作用了,能對治自己內心的瞋怒心,把它排除出去了,「能斷瞋恚」。這就是:依作用道理尋思慈愍。六、三、證成道理如是之義,有至教量;我內智見現轉可得;比度量法,亦有可得。如是名:依證成道理尋思慈愍。

這樣子修這個慈愍觀,是「有至教量」,是有佛陀的法語為證的。「我內智見現轉可得」,這是現量。我內心裏面的「智」和「見」,慈愍觀修習到這種程度,就是現前相續地這樣的慈愍觀的境界出現了,這是一個事實了,這叫「現轉可得」。

怎麼叫做「比量亦有可得」呢?就是我若不修習慈愍觀,我內心有瞋恨,我就會造罪;我現在修慈愍觀,把這個瞋心斷出去了。這兩件事相比量的時候呢,事情就是這樣子。所以叫做「比度量法,亦有可得」,「如是名:依證成道理尋思慈愍」。六、四、法爾道理又即此法,成立法性、難思法性、安住法性。謂修慈愍,能斷瞋恚;不應思議、不應分別;應生勝解。如是名:依法爾道理尋思慈愍。

「又即此法,成立法性」,佛來到世間度化眾生,宣揚這個慈愍法門,很久從無始劫來就有了,就是「成立法性」,很久就「成立」了這種「法性」。

「難思法性」,這個法性是不可思議的。「安住法性」,法性經過語言文字上的安立,一切眾生在學習,這個法性一直的流傳下去了。「謂修慈愍,能斷瞋恚」,「不」應「思議」。「修慈愍觀」,就能把你內心的「瞋恚」消滅了。這件事你若問,為什麼「修慈愍」觀是會「斷」除去「瞋恚」心呢?「不」用「思議」!你不要再這樣想。

「不應分別」,你不要再想怎麼「修慈愍」觀能「斷」除「瞋恚」呢?你不要「分別」了!。「應生勝解」,那麼我「不應」該「思議」、「不應分別」,那我應該怎麼樣呢?「應生勝解」,你就這樣子認識就好了。這個認識達到一個有力量的程度,不可移轉。若有人說你不要修慈愍觀,你不動搖!你還是修慈愍觀,那就叫做「勝解」。

如果有人說:你修慈愍觀沒有什麼好處。那你就不修了,那你那個解還沒到勝解的程度。「如是名:依法爾道理尋思慈愍」,這前面這一段「法爾」,這個「法」就是那樣子,這就是自然的意思。是名勤修慈愍觀者,尋思六事差別所緣毘缽舍那。

「六事差別」是所緣境;「慈愍」是能緣。這個毘缽舍那就是:「慈愍」的「毘缽舍那」是能緣的;「六事差別」是所緣的。「是名勤修慈愍觀」的人,它有「六事」,有「尋思六事差別所緣」的「毘缽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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