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VS賄賂(附ABA深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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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個《爸爸去哪兒3》里的場景。
在搶凳子的遊戲中,劉燁在第一輪被擠了出來。
兒子諾一因為想和爸爸在一起,不願意繼續玩。
無論是其他爸爸的召喚、還是劉燁的勸說都不奏效。
這時,村長李銳拿來了幾個超大棒棒糖。
他大聲宣布:「誰贏了比賽,就能獲得棒棒糖」。
諾一擦乾眼淚,加入到遊戲中。
村長的做法起作用了嗎?
起了,在當下。
但是從長遠來看呢?
絕對沒有。
雖然勝利者獲得棒棒糖可能確實是原計劃,但應該是在比賽開始前就說清楚。
在孩子哭鬧時才拿出來,作為停止他哭泣的工具,這就是「賄賂」。
賄賂有兩種情況。
一是在正確行為發生以前就給獎勵。
經典語句:「那就看一集,看完馬上去做作業,好嗎?」
二是在問題行為發生後,為了制止問題行為而承諾給獎勵。
經典語句:「不哭了不哭了,媽媽給你買!」
賄賂為什麼可怕?
從父母的角度看,賄賂削弱了父母的權威性。
看了一集動畫片,收不住,想再看一集,這是人類的天性。
然而扼殺天性中的懶惰與自私,是父母的責任。
當父母放棄了「先苦後甜」的原則,而放任孩子時,孩子並不會感激父母,他只會更崇尚享樂;
當父母為了解決一時的鬧心而妥協時,孩子知道主動權在他手裡,他能用賣萌或大哭控制父母,得到自己想要的。
從人格塑造的角度看,賄賂扭曲了承諾的意義。
承諾本該是通過對未來的憧憬而做出對當下行為的約束,它能增強我們的責任感與自我管理。
無論是孩子承諾「看完動畫片後就寫作業」,還是媽媽承諾「不哭了就買」,都將承諾的效用即時化,讓它成為變現的工具,彷彿承諾就是為了在當下得到某種東西。
賄賂和強化的區別在哪裡?
1. 給予獎勵的時間點
同樣是給老師送禮,如果是在孩子畢業以後送,那一定是單純地對老師的付出表達感謝;如果是在孩子入學以前送,就有賄賂的意思。
在正確行為之前給予的獎勵都是賄賂,那麼在正確行為之前的承諾也是賄賂呢?
不是。
假設老闆說:「你這個月要是每天都按時來,月底發200的全勤獎。」
這不是賄賂,而是一份口頭合同。
老闆通過強調正確行為後的強化物,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假設老闆在月初給員工先發了200,再說:「這個月別遲到哈。」
這就是賄賂。
2. 承諾獎勵的原因
在問題行為發生後的承諾是為了停止問題行為。
在沒有問題行為時的承諾是為了激發正確行為。
有網友總結的好:
賄賂是為了行賄者好,而強化是為了接受者好。
如果你是在為了自己的面子、為了自己的省心省力、為了自己的清靜,那你可能會做出不利於孩子的決定哦。
探討:下面這幅圖是賄賂嗎?
有的老師認為是,我認為不是。
只要孩子沒有在發脾氣或抗拒指令,陳述「先怎麼著,再怎麼著」僅僅是陳述規則,可以說是一個指令(SD)或動機(MO)。
而至於有人說「孩子只因你給予的東西才改變行為,而不是因為他覺得要做的事情是正確的」,屬於過度辯證效應(overjustification)的討論範疇,與賄賂無關。
並不是所有「你如果…,我就…」的話語都是錯的,當然我們有更好的表達方式。
例如:
「你把菜端到廚房去,然後我們開飯。」
「作業做完了嗎?做完了好出去玩。」
「先把玩具收好,再去吃零食。」
如果您是技術流,我們從概念上探討「賄賂」到底是什麼。
白皮書上是沒有這個定義的,因為它的本質太簡單了,無法和強化相提並論。
賄賂就是強化的一種,只不過它強化的是問題行為。
強化(Reinforce)和懲罰(Punish)都是在行為的未來發生頻率改變之後,對該變化過程的統稱。
也就是說,不知道未來的變化,我們根本不能定義一個東西是強化物(Reinforcer)還是懲罰物(Punisher)。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記錄行為的三要素是ABC而不是ABR/ABP。
如果在未來行為的發生頻率上升,那麼緊跟這個行為的後果就是強化物;如果在未來行為的發生頻率下降,那麼緊跟這個行為的後果就是懲罰物。
比如說一個學生很勤奮,每次超額完成作業,老師都不斷表揚、以資鼓勵。
然而正在叛逆期的同學們非常鄙視「老師的寵兒」,這個學生便刻意怠慢,開始少做作業或不做。
這種情況下,老師的表揚是懲罰物,而不是強化物。
為什麼說賄賂是強化的一種?
孩子告訴媽媽想吃冰淇淋,媽媽不買。
孩子生氣躺地上,媽媽哄他:「快起來,媽媽給你買。」
那麼下次孩子再想吃冰淇淋,就不會好好告訴媽媽,而是直接往地上躺。
躺地板的行為增多,說明得到了強化。
所以說,父母們一定要堅守底線。
你哭任你哭,服軟算我輸。
這一點要學周瑩,狠得下心,才hold得住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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