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性事件的動力學特徵

群體性事件的動力學特徵2012年07月23日 10:07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012年7月23日第333期 作者:張書維 瀏覽: 1018 次 我要評論 字型大小:大中小

  【核心提示】群體相對剝奪、群體認同、群體憤怒、群體效能和觸發情境五因素的相互作用構成了集群行為的動員機制。那麼,集群行為的主體一旦被動員,又是怎樣在短時間內迅速組織起來的?這便是集群行為的組織機制問題。

  2004年10月20日,新華社以「萬州區發生一起群體性事件 目前事態已基本平息」為題,報道了一起由一般的治安糾紛演變的群體性事件。這或許是官方媒體對群體性事件的第一次公開報道,自此引起了官方、學界對這一社會現象的廣泛關注。  「群體性事件」最初是作為一個「政治術語」出現在官方言論和文件中的,原本不是一個嚴格的科學概念。王二平研究員將它定義為「部分群眾與當地黨政部門或強勢社會集團的對抗性衝突」。這裡所說的強勢社會集團,泛指當地的國有或民營企業,但在其行為的背後,總能看到當地黨政部門意志的影子。此定義將群體性事件與流氓群毆、村莊宗族衝突、一般的民族或宗教衝突、境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或宗教矛盾挑唆對抗黨政部門的衝突以及一些國家的社會騷亂等明確區分開來,從而凸顯其官民衝突的本質。可以認為,群體性事件是民眾在現行體制外的一種利益訴求方式,是當下我國典型的集群行為。最早關注集群行為現象的是法國社會心理學家Le Bon,美國社會學家Park和Burgess則首先明確提出了「集群行為」的概念。社會心理學認為,對抗性的集群行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就有可能發展為行動目標更為明確、組織性更高的社會運動和社會革命。因此,集群行為是社會變革的核心機制之一,向來受到社會科學研究者、實踐家和決策者的高度重視。這其中的關鍵問題就是什麼因素使得人們願意參與集群行為?對此問題的回答,涉及集群行為的動員機制與組織機制。  群體相對剝奪——集群行為的前提  Stouffer等人發現,現實中個體的生活和工作滿意感並非依賴絕對的、客觀的標準,而是以周圍的人為參照。若自己處於較低地位,比較的結果就會產生相對剝奪。「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娘」所表達的,就是相對剝奪,其核心社會心理過程是社會比較。群體相對剝奪是通過與參照群體的群際比較,個體對自身所屬群體處於不利地位的感知,如一個來自農村的打工者通過與城市其他職業群體比較後,覺得包括自己在內的農民工是城市裡的弱勢群體。大量研究表明,群體相對剝奪容易導致集群行為。儘管如此,群體相對剝奪與集群行為之間的相關至多也只維持在中度水平。張書維等人亦通過實驗發現,僅有群體相對剝奪的存在,尚不足以立刻引起廣泛的反抗。可見,群體相對剝奪只是個體發動或參與集群行為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因為感受到相對剝奪時,個體可有多種選擇以求改變自己的不利社會地位,如通過努力改變個人地位、改變參照群體以消除相對剝奪感、攻擊社會地位高的群體以泄憤等。  群體認同、群體憤怒與群體效能——集群行為的動力  在有關群體相對剝奪與集群行為關係的調節或中介變數中,群體認同被認為是一個核心影響因素。群體認同指個體與群體基於群體成員身份意義的心理聯繫,也就是個體將群體成員身份整合進自我概念的程度。群體認同越高,自我概念中的社會性越發凸顯;自然地,群體的目標也就內化成了個人所追求的目標。當實現這一目標需採取集群行為時,即使群體相對剝奪不高的成員個體,也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參與,從而達到「一呼百應」的效果。群體認同對集群行為的預測作用已在社會生活的諸多領域得到證實。隨後的研究表明,群體認同還可以影響人們經歷某一事件的情緒反應,能夠在相當程度上決定群體憤怒情緒。而後者對集群行為有重要的動員作用,因為在集群行為中發泄憤怒情緒是個體參與的重要驅動原因之一,且群體憤怒還會增加集群行為的冒險性,使群體成員採取更激進的行為方式。另外,群體認同與群體效能為正相關,即群體認同能夠增強成員的群體效能感。群體效能是群體成員對通過共同努力能夠實現群體目標的信念,被視為集群行為的另一個獨立的解釋變數。當成員有較高的群體效能時,他們相信自己有能力改變本群體的命運和處境,參與集群行為的可能性隨之增大,儘管此時的群體認同未必凸顯。總之,在群體認同作用下的群體憤怒路徑和群體效能路徑構成了集群行為動員的雙路徑。  觸發情境——集群行為的誘因  眾所周知,集群行為是在特定的情境下產生的。「情境」指觸發集群行為的各種變數的約束條件的統稱。根據集群行為參與者的利益是否與觸發事件直接相關,可以將其分為兩類:利益相關觸發情境和利益無關觸發情境。需要強調的是,這裡所謂的「利益無關」,並非完全無關,而是一種間接相關。例如,萬州事件中,參與者藉機發泄的不滿,是在以往利益受到損害或漠視中積累的,參與集群行為的目的是為了改變其自身所在群體的弱勢地位。張書維等人的最新研究證實,在不同觸發事件下,群體認同對群體相對剝奪與集群行為意向的調節作用出現了差異,且群體憤怒與群體效能對集群行為意向的影響在不同情境下亦有區別。  謠言、速生規範與去個體化——集群行為的組織因素  群體相對剝奪、群體認同、群體憤怒、群體效能和觸發情境五因素的相互作用構成了集群行為的動員機制。那麼,集群行為的主體一旦被動員,又是怎樣在短時間內迅速組織起來的?其一是通過謠言。謠言是人群中傳播的不符合事實或沒有事實根據的傳聞。隨著謠言的傳播,人群中逐漸形成共同利益,使得原本鬆散的群體變得更加有力,從而表現出較一致的集群行為。2011年3月各地因謠言爆發的「搶鹽風潮」即是典型。其二是通過速生規範。速生規範是一種參與者在集群行為中自發形成適應當前情境的新規範。新規範一旦通過個別人的行為建立起來,並成為群體環境中適當行為的標準後,就會讓其成員感覺到執行它的壓力,一些不符合此規範的意圖和情緒就可能受到壓制。如發生火災時,若有人提一桶水來救火,這個行為就成為此時此刻的「速生規範」,大家會冷靜下來,跟著去提水救火;相反,若有人第一個逃走,這個行為也將成為「速生規範」,大家同樣會效仿,爭先恐後地逃跑。那麼,爆發伊始的集群行為如何持續並擴大?這還需要一種去個體化的氛圍。「去個體化」指個體在群體中自我意識喪失、個體身份解體和自我調控能力下降的現象。這時,成員隱匿在群體中不易辨認,導致個體自我約束力降低,一些平時被抑制的行為也隨之表現出來。因此,在去個體化所提供的適宜心理氛圍下,部分成員表現得更加大膽和極端,導致某些集群行為朝著過激的方向發展。  社會心理學對集群行為的研究方興未艾,但迄今尚無一項研究將上述所有因素綜合考慮。也就是說,將動員機制與組織機制相結合,全面揭示集群行為動力學特徵的研究工作,仍屬空白。可以預期,這方面的研究,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具有重要價值。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中國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轉載請註明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推薦閱讀:

天體運動的簡單數值計算
不願有被決定的未來?來學習量子力學吧!
詳解量子力學的五個基本假設
量子力學讀書筆記之雙縫實驗
理論力學Ⅰ(第7版)-課後習題答案

TAG:力學 | 動力學 | 群體 | 動力 | 特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