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傳統生態倫理觀及其當代價值
朱耀洪
《 人民日報 》( 2014年07月18日 07 版)
天人關係是我國傳統文化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在研究和處理天人關係的過程中,我國古人提出了內涵豐富的生態倫理思想,形成了獨特的生態倫理觀,為我們今天進行生態倫理研究、搞好生態環境保護、實現人類永續發展提供了寶貴思想資源。
我國傳統生態倫理觀的核心內容
以「參贊化育」為主旨的儒家生態倫理觀。「參贊」,是指人對天地宇宙運行的參與、調節;「化育」,是指宇宙萬物的演化與發育。儒家認為,世間萬物皆自然所生,人作為自然所生之物應從屬於自然、參與自然的演化與發育。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既然世間萬物皆天所生,在地位上就應彼此平等。作為萬物的一員,人並沒有什麼特殊,不能高居於萬物之上,主宰萬物。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人盡人之性,物盡物之性,則人與物「可以贊天地之化育」(《中庸》)。也就是說,人只有「參贊化育」,才能促進人與物、物與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
以「道法自然」為內核的道家生態倫理觀。道家認為,「道」是宇宙的本源與規律,先於天地而存在,由道而生萬物。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德經》)既然萬物為道所生,那麼,「以道觀之,物無貴賤」(《莊子》),宇宙萬物都有獨立而不可代替的價值。作為萬物的一員,人與天地萬物是共生共存、合而為一的關係,即所謂「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人類的活動應該遵循和效法天地、自然的運行之道,即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
以「眾生平等」為要義的佛家生態倫理觀。佛家認為「一切眾生,貴賤不足」(《摩登女經》),強調世界上萬物和人均為平等關係。堅持「眾生平等」,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和諧穩定運行的前提與保障,即所謂「天平等故常覆,地平等故常載,日月平等故四時常明,涅槃平等故聖凡不二,人心平等故高低無爭」。(《五燈會元》)從「眾生平等」的基本立場出發,佛家勸導人們愛物厚生、慈悲為懷,提倡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提倡天人和諧、人際和諧,等等。
我國傳統生態倫理觀的當代價值
我國傳統生態倫理觀的當代價值,表現在它既能為現代生態倫理學提供精神養分,也能成為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的重要思想資源。
作為一門學科的生態倫理學雖然問世於西方,但已成為當今各國學界共同關注的「顯學」。我國生態倫理學的建構和發展,既要吸收借鑒西方生態倫理學研究的有益成果,又要吸收借鑒我國古代生態倫理思想的精髓與要義。自20世紀中期以來,人類中心論與自然中心論之爭成為貫穿西方生態倫理學研究的一條主線。人類中心論者認為,人類是世界的中心,自然界其他物種的生存發展應服從服務於人類的生存發展;自然中心論者則認為,人類只是世界的一部分,自然界其他物種與人享有平等的生存發展權,人類的生存發展應服從服務於自然界和生態環境的存在和發展。這兩種生態倫理觀都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片面性。狹隘的人類中心論勢必造成人類的唯我獨尊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無力;極端的自然中心論則意味著放棄對自然的開發和利用,最終會導致人類發展的停滯。超越人類中心論與自然中心論之爭,恰恰可以從我國傳統生態倫理觀中找到靈感、獲得支撐。無論儒家的「參贊化育」、道家的「道法自然」,還是佛家的「眾生平等」,都既強調人類是自然界的一分子,與其他物種之間處於彼此平等、共存共生的關係;又突出人類的主體地位,強調發揮人類在發現和遵循自然規律、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中的主觀能動性。這些思想觀點中的合理成分,是我們今天建構中國特色生態倫理學的有益資源。
(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中國西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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