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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音樂的「雅」與「俗」

作者: 錢仁康

我們常稱高雅的音樂為「陽春白雪」,通俗的為「下里巴人」。欣賞西方古典音樂比欣賞通俗音樂似乎是更高的修養,對於中國傳統音樂也是如此。其實,音樂的雅俗之分由來已久,而且不同時代也有不同的變化。

1978年夏,在湖北隨縣(隨州市)西北約擂鼓墩一座戰國早期曾侯乙墓葬中出土的編鐘。

雅樂是古代祭祀天地、祖先和朝會、宴享時所用的正統音樂。周代的雅樂有「六舞」,包括:(1)《雲門》,用於祭祀天神,相傳為黃帝時的樂舞,(2) 《咸池》,用於祭祀地神,相傳為堯時的樂舞,(3)《大磐》,又名《大韶》或《韶箾》,用於祭祀四方,相傳為舜時的樂舞,(4)《大夏》,用於祭祀山川, 相傳為夏禹時的樂舞,(5)《大濩》,又稱《韶濩》,用於祭祀始祖姜螈,相傳為商代表現商湯伐桀武功的樂舞,(6)《大武》,用於祭祀祖先,為當時表現周 武王伐紂武功的樂舞。前四種為文舞,後兩種為武舞。孔子評論《大韶》和《大武》,認為「《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 佾》)他聽了『盡善盡美』的《大韶》,竟至「三月不知肉味」。

《詩經》中的風、雅、頌也大多是周代的雅樂。『大雅』、『小雅』用於朝會、宴享,「周頌」用於郊廟,「國風』也可用於卿大夫宴享士庶。春秋魯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吳公子季札訪問魯國,聽了周朝的各種雅樂,對《詩經》十五國風中的十三國風、小雅、大雅、周頌以及『六舞』中的《大武》,《韶濩》、 《大夏》和《韶箾》,都讚揚備至,但對《鄶風》和《曹風》則不加評議。

《詩經》中的十五國風都是各地的民歌,當時也屬雅樂之列,怛最正統的雅樂則是所謂「雅頌之聲」的雅和頌。十五國包括鄭和衛,但鄭國和衛國的民間音樂歷來受到儒家的排斥,被稱為「亂世之音」,成為雅樂的對立面。孔子和孟子都「惡鄭聲之亂雅樂」(《論語?陽貨》及《孟子?盡心下》),但魏文侯卻對孔子的弟子子夏說:「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卧,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禮記?樂記》)梁惠王也對孟子說:「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 (《孟子?粱惠王下》)註:「謂鄭聲也。」可見鄭,衛之音是很優美動聽的。從此「先王之樂」(雅樂)和「世俗之樂」(俗樂)就成了歷代音樂的兩大壁壘。但在隋、唐以前,還沒有明確區分雅樂和俗樂,宮廷宴享可用雅樂,也可用俗樂。隋文帝始分雅、俗二部,俗樂統稱為燕樂,即宴享之樂。

隋、唐的燕樂包括漢族和少數民族的民間音樂,前者稱「清樂」,後者稱「胡部」。歐陽修《新唐書?禮樂志》:「凡所謂俗樂者,二十有八調。」意指隋、 唐燕樂所用的七均(七種調高)二十八調,包括七宮,七商,七角和七羽。唐高祖時在禁中設置管理俗樂的內教坊,隸屬太常。唐玄宗精通音律,認為太常為禮樂之司,不應典倡優雜伎,遂設左右教坊二處,由教坊使領導,並選樂工數百人,自教法曲於梨園,謂之皇帝梨園弟子。於是俗樂臻於極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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