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幼兒發現數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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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雜談 | 分類: 數學學習 |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把幼兒數學教育的內容列入「科學」領域,並從數學教育的目標、內容和方法等方面,對廣大幼兒園教師提出了要求。在目標上,強調「能從生活和遊戲中感受事物的數量關係並體驗到數學的重要和有趣」;在內容上,主張「引導幼兒對周圍環境中的數、量、形、時間和空間等現象產生興趣,建構初步的數概念,並學慣用簡單的數學方法解決生活和遊戲中某些簡單的問題」;在方法上,強調「提供豐富的可操作的材料,為每個幼兒都能運用多種感官、多種方式進行探索提供活動的條件」和「通過引導幼兒積极參加小組討論、探索等方式,培養幼兒合作學習的意識和能力,學慣用多種方式表現、交流、分享探索的過程和結果」。
根據上述《綱要》的基本精神,筆者認為,在幼兒數學教育中,應該重視創造良好的環境,培養幼兒的學習興趣,引導幼兒發現並掌握粗淺的有關數、量、形、時間和空間方面的數學知識。在幼兒數學教育的方法方面,在採用遊戲法、講解演示法、比較法、尋找法等基本方法的同時,應該強調使用操作法和探索發現法,引導幼兒自己探索和掌握數學知識。
一、操作法
操作法又稱動手操作法,是幼兒通過親自動手操作直觀教具,在擺弄物體的過程中進行探索,從而獲得數學經驗、知識與技能的一種學習方法。
操作法在幼兒數育教育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首先,操作法是教師在數學教育中引導幼兒主動學習的一種學習方法。幼兒是學習的主體,作為學習主體應該主動地學習,而主動學習的途徑之一就是動手操作。其次,操作法是教師在數學教育中引導學習主體構建知識結構的手段。幼兒理解和掌握知識概念必須通過親自體驗,即幼兒只有通過動手操作才能達到知識的內化,才能形成系統的知識結構。例如,對數字「5」的認識,教師告訴幼兒這個數字是「5」,並出示5個實物,數給他看,但這並不意味著幼兒已經掌握了「5」的概念。幼兒只有在對5個物體的反覆擺弄中,才能把數字「5」與物體的形狀、大小、顏色區分開來,理解「5」是所有5樣東西的集合,真正理解「5」的含義。第三,操作法是教師引導幼兒發現知識、探索知識的手段之一。操作法要求幼兒在知道答案以前,自己通過探索去尋找答案。這種學習方法符合幼兒思維的發展水平。3至6、7歲的幼兒處於從直覺動作思維向具體形象思維的發展階段,在很大程度上思維還不能擺脫動作的影響。動作的發展促進了思維的發展,思維的發展也促進了動作的多樣化、複雜化,因此,對於抽象知識的認識從動作開始是符合幼兒思維發展水平的。
操作法在數學教育中既然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教師在教學中就應該恰當地使用,使它發揮應有的作用。在使用操作法時,教師要注意以下兩點。首先,正確地使用操作法。個別教師在數學教育活動中把操作法作為複習、鞏固知識的手段。他們的教學程序為:教師講解——提問——幼兒動手操作練習。操作往往是在講解知識之後作為練習知識的手段出現,這恰恰顛倒了操作法的順序。正確的教學程序應是:幼兒動手操作發現問題——教師啟發幼兒尋找正確的答案——形成概念。只有這樣,操作法才能成為幼兒探索知識、發現知識的手段。其次,在幼兒動手操作之前,教師要為幼兒準備各種各樣的學具、材料,要讓幼兒明確操作的目的、要求和方法;在幼兒操作過程中,教師要給幼兒充分的操作時間,認真觀察、指導幼兒的操作活動,針對幼兒的學習情況進行個別指導;在幼兒操作之後,要讓幼兒充分展開討論,幫助幼兒整理歸納在操作中獲得的感性經驗。只有這樣,幼兒的操作才更具有目的性和方向性,幼兒的主體性和教師的主導性才能得到充分發揮。
二、探索發現法
筆者提出的探索發現法是從發現法發展而來的。發現法又稱發現學習,是美國心理學家布魯納根據皮亞傑的理論提出的,是指「在教師不加講述的情況下,學生依靠自己的力量去獲取知識,尋求解決問題方法的一種學習方法」。幼兒與學齡兒童不同,他們的注意力不能長時間集中,興趣不穩定,不可能獨自持久地對某一問題進行探究。此外,他們受知識水平的限制,在發現知識的過程中容易遇到困難,所要發現的最終結果對他們的誘發作用也不是很強。因此,幼兒要掌握髮現學習的方法有一定的困難。針對以上不利因素,筆者提出探索發現法——在教師的指導和啟發下,幼兒通過不斷的探索,逐漸發現並掌握一定的學習內
容的方法。之所以提出「教師的指導和啟發」「不斷的探索」,是因為幼兒的發現離不開教師的幫助,離不開幼兒自身積極的探索活動。幼兒只有在教師不斷地、耐心地指導下進行探索,才有可能收到良好的學習效果。
探索發現法與填鴨式的教學方法截然不同,它強調幼兒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反對教師把知識灌輸給幼兒。探索發現法與啟發式教學有著相同之處,兩者都強調根據幼兒身心特點來進行教學,引導幼兒主動、積極、自覺地掌握知識,但相比之下,探索發現法著重於幼兒主動的探索和積極的思維,給幼兒創造自己發現學習內容的機會。
幼兒數學教育的許多內容都可以用探索發現法來進行教學。如數的守恆、相鄰數、單雙數、加法交換律、數的組成等。現以數的組成為例,談談探索發現法的運用。
數的組成的教學重點是使幼兒了解除1以外的任何一個數都可以分成兩個部分數,所分得的兩個部分數合起來就是原來的數。教師要把教2的組成和教3的組成作為教學的難點來抓。因為2的組成是數的組成教學的起點,而3的組成可以使幼兒了解到在不能平均分配的情況下如何進行分解。教學中,教師組織幼兒通過對諸如「小軍有兩隻蘋果,要分給小明和小紅吃,猜猜看,小軍怎麼分」等問題進行思考,進行操作活動,使幼兒產生「要把兩樣東西分成兩份,每一份都是一樣」的印象。教師在此基礎上啟發幼兒反覆多次地進行分合操作活動,使幼兒獲得豐富的感性經驗,再引導幼兒得出「2可以分成1和1,1和1合起來就是2」的結論。同理可使幼兒得出「3可以分成1和2或2和1,1和2或2和1可以合成3」的結論。在教學過程中,幼兒雖然不可能得出以上概括性的結論,但實際上已理解了結論的意義,他們通過反覆的操作活動,通過不斷地分析、推理,已能歸納出相近的意見。
幼兒通過探索活動,在教師的指導下掌握了2和3的組成後,再掌握4至10的組成就比較容易了。教師應該啟發幼兒自己從分合操作活動中逐漸歸納出4至10的分合結論(如4的分合結論為4可以分成1和3、2和2、3和1,1和3、2和2、3和1合起來是4)。此外,從6的組成開始,教師可以在教學中鼓勵幼兒通過探索得出10以內數的組成中的互換規律(兩個部分數交換位置後合起來的總數不變)和遞增遞減規律(一部分數逐一減少,則另一部分數逐一增加,而合起來的總數不變)。在引導幼兒探索這兩個組成規律時,教師要先鼓勵幼兒發現某數的分合結論,然後引導幼兒進行觀察比較,啟發幼兒自己得出結論。如在幼兒歸納出6的5種分法(6可以分成1和5、2和4、3和3、4和2、5和1,1和5、2和4、3和3、4和2、5和1合起來是6)之後,教師請幼兒仔細觀察,看看這幾種分法有沒有相同的地方。幼兒說出第一組與第五組一樣、第二組和第四組一樣後,教師可以請幼兒回憶2至4的組成,使幼兒經過思考,得出「兩個部分數交換位置後台起來的總數不變」的結論。
三、操作法與探索發現法的關係
本文所倡導的操作法和探索發現法有相同之處,它們都強調在教師指導下進行(操作法強調在教師指導下的操作,探索發現法強調在教師指導下的探索和發現),都強調發揮幼兒學習的主動性,都強調通過操作獲得數學知識和經驗。不同的是,操作法更強調幼兒用動作與玩具、材料相互作用,探索發現法更強調通過幼兒的積極探索,發現數學知識。操作法是探索發現法的基礎,如果不操作,幼兒很難憑空探索,從而發現有關數學知識;探索發現法是操作法的加深和升華,因為通過操作、通過教師的指導和自身的不斷探索,幼兒有可能逐漸發現並掌握有關數學知識。總之,兩者都符合現行《綱要》的要求,都要求教師提供豐富的可操作的材料,為每個幼兒提供進行探索活動的條件,都是培養幼兒學習能力,培養幼兒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的良好的學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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