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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啟亮:人性中的善、惡與自然

「王戎喪兒萬子,山簡往省之,王悲不自勝。簡曰:『孩抱中物,何至於此?』王曰:『聖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鍾,正在我輩。』簡服其言,更為之慟。」——《世說新語?傷逝》當山簡說了「何至於此」,我們便可以將其歸入「聖人」或者「最下」其中之一,而他最後「更為之慟」,又不得不說是我們看走眼了。而言歸正傳,王戎所言一點也沒有不合時宜,今時今日我們聽了還是一樣會「服其言」,喟然嘆曰,「情之所鍾,正在我輩」。誠然,每個人都有喜怒哀樂,所以我們才說,「人之常情」。而這「喜怒哀樂」不消說動物也是有的,只是它們未必會說「情之所鍾,正在我輩」。語言是文明的代表之一,在我們看來,動物是沒有語言的。而究竟是動物沒有還是我們人類聽不懂呢?可惜歷史上只有過一個「公冶長」,雖然他也有後(據我猜測),但卻沒有把能與「鳥類」溝通的技藝遺傳給後代。而有一點作為人獸最大的區別則是無疑的,那便是動物只會本色演出,而人類卻「世界即舞台,人生即表演」。我們說以上的二點區別(有無語言;是否擅長表演)便別開了人和動物,我們還說這人和動物之別即文明和野蠻之別。但人始終是動物的一支,人類的祖先領導我們獨立了,所以可以說,人類是被人類的祖先「馴服」(這自然是個漫長的過程)了的動物。所謂馴服,指的就是擁有了理性。而「不經別人的引導,就對運用自己的理智信心十足」就得到「啟蒙運動」了。而啟蒙之前、之後是不是就真二分得「楚河漢界」,又不能太絕對了。所以,本文只討論人和動物是否擁有理性,這又是絕對的了:動物是不理性的,它們擁有的不過是自然,人類曾經和動物一樣,不過很久之前便已經自我馴服了。在我看來,人類的歷史就是一部由非理性(動物性)走向理性(信仰科學)再由理性走向偽性(又回到了非理性,但卻與動物性根本不同)的歷史。動物因為具有自然性,所以沒有善惡之分,一切的動物都是憑著本能在生存。而人呢,在被馴服之後,便將自然藏到內心的深處,如今個個都是文明人,但卻有了善惡的分野。弗洛伊德將「我」分成了三個,其中「本我」是指與生俱來的本能,服從於「快樂原則」,「超我」是指人格道德的維護者,是社會文化的意識反映,認定「道德原則」。不言而喻,「本我」便是我們心中隱藏著的動物性,「超我」代表的則是理性,也可以理解為社會契約。所以我以為,正是由於社會契約的存在,人類雖然文明、進步了,善惡卻也降臨到人類頭上了。而更為嚴重的是,大多數人表面服從於道德原則,背地裡服從於快樂原則,偽性也就此產生了。而這一偽性顯然是蔑視法律和宗教的。「自然」不具備「善惡」的屬性,因此,我們不應該說動物的野蠻是惡的。野蠻只是殘酷罷了,正如我們殺死一個人,如果我們只是想「咬」人,而且咬死人了。惡應該是醜陋的,是伴隨內心的慾望得不到滿足而來的,還是正如我們殺死一個人,如果不是出於正義的目的,不管使用何種手段,那便是惡了。雖然野蠻不是惡,但野蠻卻是落後。而有的人卻還在妄想,在今天如此高度「文明」的狀態下,回歸到自然(一種從未在人類歷史上出現過的,或者只出現過一瞬間的理想狀態),真可謂天方夜譚(如果說回歸到野蠻,那更是天方夜譚了)。可以說,自從人類從動物中獨立出來,人便喪失了回到過去(只能將人類的妄想定義為回歸「過去」了)的資格。因為,一方面,文明的累積越來越重,不可能輕易拋棄,而在不拋棄文明的前提下回歸過去又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人的偽性得到相當大的發展,也就是說,人內心中的自然已經越來越少了,所以,儘管提倡「回歸自然」的思想家大有人在,但怕是引不起強烈的共鳴了。人類是動物的一支,內心深處隱藏著最為原始的動物性,但在社會契約之下,我們全都視而不見。誠然,理性是動物性的死敵。但啟蒙運動已經過去很久了,人類是否又困在了「自己所加之於自己的不成熟狀態」之中,敢問,人類的未來到底是「無能為力」,還是「有勇氣」卻還是「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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