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微商:微商進步or退步?是一個生意人還是一個生活化的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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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微商其實是一種退步的商業模式,已經背離了互聯網電商的消滅中介的初衷,在這個模式中,既沒有看到模式在某方面的創新與顛覆,也沒有看到價格的優勢,更沒有看到為買賣雙方帶來雙贏的局面。微商真的只需要在微信上做生意嗎?它到底是一個生意人還是一個生活化的達人?
題記:在我的印象里,不管是線上的互聯網企業,還是線下的傳統企業,任何一個做大的公司,在創業期甚至是創業前期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是靠幾個核心人員甚至是老闆本人通過跑業務最終才打下的江山。
從2014年開始,微商就席捲了全國,席捲了微信朋友圈,逐漸的席捲了各移動社交軟體及相關的社區論壇。
誠然,微商是目前最火的行業,也是最火的職業。我從2014年初開始研究微信營銷,到現在一年多的時間裡,看到了很多的變化,帶給了我很多的思考。
在2014年之前,應該說很少提及微商,就算是在微信上賣貨,也是簡單是把它理解為一種賺零花錢的方式而已,並沒有將它說成是一種職業。當時比較流行的說法是微信營銷,因為2014年之前,微信公眾號已經開始出現繁榮的狀態,微信營銷已經得到了很多企業的認可,所以,大家都想通過微信來宣傳產品品牌,帶來生意。
到了2014年之後,微信營銷越來越熱,微信公眾號的運營需求也越來越多,那時我建立微信公眾號微電商之家(share009)的目的,就是看中了其中的需求,因為,微信營銷與運營在當時來說,算是很新鮮的崗位,包括現在來說,也還是很新的崗位,比如新媒體運營,都是與傳統的互聯網運營崗位有很大的區別的。所以,當時並沒有很多這方面的實操經驗的分享文章,大家對這方面的求知需求很大。
所以,當時一方面是為了自己能夠學一些東西,另外一方面,是給需要的人員提供一個學習平台,建立了一個微信營銷與運營的學習平台,主推的定位還是以微信公眾號的運營與策劃為主。
我為什麼會來回顧這個呢?
主要原因就是想讓大家能夠更加清楚的看到微商的一些情況,以及開頭題記的內容。
思考一,微商的模式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了?
我記得之前有看到過這麼一句話,大概意思就是這樣的:互聯網的出現(包括電商,移動互聯網等),是為了消滅中介渠道。對於這句話,我想,作為現在最大的電商平台——阿里巴巴最有感觸。B2B的電商平台阿里巴巴,服務於生產者之間的原料採購和生產合作等批發模式,另一個綜合平台淘寶網(包括天貓)也以低廉的價格將產品直達消費者,最終影響了那些線下的零售及批發店鋪的生意。
從PC互聯網的電商模式可以看出,商業模式已經從傳統的廠家—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的模式縮減到了廠家—消費者。中間的兩個環節已經被捨去,那麼,這樣一來,就大大的降低了成本,最終,形成了以低價為賣點的產品。
再來看看目前的微商模式。以我目前接觸到的案例來看。基本都是以下這樣的套路。
所以,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微商,其實是一種退步的商業模式。就以最多的面膜為例,在微商還沒大規模興起之前,線下傳統的專賣店包括一些化妝品零售店,價位基本在100左右,在淘寶等電商平台查詢的結果,面膜價格基本在50-100之間,有些品牌甚至在50以下的價格。所以,從這個方面來看,電商平台有著明顯的優勢。
然而,當面膜進入到微商模式後,價格徹底的變了。以其中一個微商朋友說的話為例:微商面膜銷售基本就是層層代理的模式,總代理直接從廠家拿貨,然後再找代理商把貨分批發下去,這個時候就出現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等。總代理直接從廠家拿貨可能價格只有50元,但到一級代理可能就漲到了80元,二級120元,三級200元,代理商從中賺取差價和返點。最終到消費者手中的價格就變成了298甚至是398。
從這個角度來說,微商模式,已經背離了互聯網電商的消滅中介的初衷,在這個模式中,既沒有看到模式在某方面的創新與顛覆,也沒有看到價格的優勢,更沒有看到為買賣雙方帶來雙贏的局面。有的只有被人唾棄的罵聲。
思考二,微商真的只需要在微信上做生意嗎?
微商的名詞解釋,在百度百科裡是這樣講的:指以「個人」為單位的、利用web3.0時代所衍生的載體渠道,將傳統方式與互聯網相結合,不存在區域限制,且可移動性地實現銷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個體行為。
我對這句話的解釋,非常的認同。
我們不妨來思考下。在淘寶出現之前,大家都是怎麼樣做生意的?應該是這樣的,都是靠線下來做生意,不管是賣衣服的還是賣傢具的還是賣房子的,都是靠最傳統的方式來進行銷售。比如,租個店面,靠自然的人流帶來生意,比如,通過電話銷售,將產品賣出去,比如,直接上門跑業務推銷等等。所以,這些綜合來說,基本都是靠線下的推廣來做生意。這個賣貨方式,我們稱它為銷售1.0時代。
那麼,在來看看淘寶出現後,是怎麼樣賣貨的。這個大家都清楚了,基本都是以純線上的方式在賣貨了。我想,在淘寶上買東西,很少是會有自己去他發貨的地方取貨的。基本一條龍都是在網上實現。所以,這個可以稱銷售2.0時代。
那麼,看看微信的賣貨方式。微信本身就是定位為熟人社交軟體,社交軟體的含義就是以聊天和溝通為主,是一種娛樂性,休閑型的工具。當你用娛樂性的工具去做商業性的行為的時候,註定是沒辦法成立的。
首先,流量有限,熟人社交,基本也就幾百人的圈子。
其次,流量不精準。既然是熟人社交,那麼,都是以人為本的,通過人的屬性,將其他你認識的人加進來。
最終,就會出現當熟人都推銷完之後,接下去的流量入口不知道在哪的情況,於是,只能以最原始的方法,拚命的加人。如此的反覆噁心循環,最終導致了,連熟人都沒有的局面。所以,按照邏輯來說,微信賣貨應該屬於銷售3.0時代,但是,我覺得,如果以上面的微信賣貨思路來說,這個銷售3.0時代,是比銷售2.0還要落後的。
現在,重新回到上面的微商名稱解釋。
微商,其實就是將原來的銷售方式,依靠其他的社交渠道,通過互聯網的方法,將產品銷售出去。
在這裡,傳統的方式是個關鍵點。因為,傳統的方式,基本是以線下店鋪,跑業務,發傳單等方式為主,那麼,如果將店鋪和互聯網渠道結合,以更有效的方式來實現銷售,是不是更好呢?
所以,就引發了我對微商的第三點思考。
思考三,微商,到底是一個生意人還是一個生活化的達人?
或許,你對這句話不是很理解。但是,我舉個例子,你就會理解很多。
那天,我陪朋友去逛街買衣服,走進一家服裝店,店裡人不多,有幾個人在試穿衣服。然後,從他們的聊天中得知,原來,那個人試穿的衣服,是店主在微信朋友圈更新刷屏之後,客戶看到後才過來的。然後,我簡單的和店主聊了下。從中,我明白了大家為什麼做不好微商了。
店主不懂互聯網,不懂營銷。但是,他懂客戶,懂銷售技巧。微信,是他用來和客戶溝通和交流的工具,除了上新款會刷屏之外,平時,都是和大家在閑聊與溝通。每個在他店裡買過衣服的人,他都會要求對方加微信,然後平時會聊聊生活,說說情感。而且,他的衣服,是相對比較有個性的,質量也是有保證的,價格也會比周邊的服裝店貴點,但是,生意就是比其他的好。因為,他把客戶當盆友看,然後客戶又精準,只有維護好了這些客戶,他們產生的價值,足夠你生活了。
所以,通過對前兩個問題的思考,讓我最終得到了第三個問題的答案。微商,確實應該以社交媒體為載體,通過與互聯網的結合,做一個以人為基礎的達人電商。簡單說,就是在微信上,陌陌上等其他社交或論壇,甚至是線下,建立起你的圈子,維護好你的圈子,最終,將這些圈子裡的人,逐漸轉化成你的客戶,為你帶來經濟效益。
為什麼這麼說呢?
其實,我的理解,還是來自電商出現之前的思考。以及百度百科對微商的解釋。畢竟,很久之前,沒有任何技術和手段,可以通過網路來實現的生意,靠的全部都是一步一步的跑出來的業務,當有了電話之後,在溝通方面,會方便點,但是,成交還是需要面對面的坐下來。
所以,當微商出現之後,鑒於微信的封閉性和去中心化模式,讓我覺得,我們彷彿又回到了沒有電腦電商網路,只有電話的時代。當你需要拓展業務,獲得客戶,除非你去以非法手段買到很多電話號碼,然後以電話銷售的方式一個一個去推銷,然後達成意向,最終見面簽合同或者交易。如果沒有客戶資料,那就只能以最原始的方式,通過線下的推廣宣傳或跑業務拉生意,收集客戶資料,將產品賣出去。
說到這裡,我想,很多人會明白很多,也有很多人會否定這些東西。
不管是否定還是贊同,都希望,未來的道路上,你的微商之路能夠走得更加健康,走得更加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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