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與丈夫感情不和 13800元賣掉1歲多親生兒子

2018-04-07 07:51 來源:北青網

原標題:女子因與丈夫感情不和 13800元賣掉1歲多親生兒子

「這個寶寶剛滿一歲,家住騰越鎮東山社區尚家寨小區,在三橋廣場走失,初步判定是被幾個問路的外地人抱走……」4月4日,一條周歲寶寶被拐賣的信息在騰衝刷屏了朋友圈。

但隨著騰衝警方的深入調查,一名女子販賣親生兒子後又自導自演「賊喊捉賊」的戲碼卻讓人大跌眼鏡,當真相逐漸浮出水面,背後故事更是讓人不寒而慄。

4月4日9時許,家住騰越社區的尹某在妻子李某陪伴下來到派出所報警說,他們一歲零3個月大的次子小云云,4月3日下午4時許在三橋籃球場附近丟失。但民警在對報警人進行詢問時卻發現,孩子的母親李某言辭閃爍、很多細節無法自圓其說。結合尹某的詢問筆錄,民警發現李某的描述中存在諸多矛盾、漏洞,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民警判斷小云云丟失一案另有隱情。

辦案民警將情況向騰衝市局進行了彙報,並繼續詢問李某,但李某以各種理由借口拒不交代事實經過,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此時,外圍調查民警獲得重大線索,經調閱相關時段、路段視頻監控發現,4月3日8時11分,李某駕駛摩托車載著兒子小云云駛入騰衝市區,8時40分,李某背著小云云在步行街附近上了一輛吉普車,隨後單獨下車離開。經追蹤李某行動軌跡發現,直至李某回家時,小云云再未出現。但面對如山的證據,李某依舊不交代事情經過。

為還原事實真相,民警再次調取視頻監控,對吉普車的行駛軌跡進行還原,最終獲取該車信息,鎖定另一名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身份,並通知其帶孩子到騰越派出所說明事實真相。

4月5日,李某某帶著被拐賣的小云云走進派出所。經訊問,李某某對花費13800元收買被拐賣兒童小云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鐵證面前,李某最終交代:因與丈夫感情不和,考慮到兩人離婚後自己無力供養小孩,便選擇將次子賣給了李某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分別涉嫌拐賣兒童罪、收買被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責任編輯:王亘之

推薦閱讀:

煙雨江南,婉約女子
女子拒借錢起衝突 怕被困寫紙條稱綁架
28歲女子吃出直腸癌,有這些習慣的人要小心了!
花叢中的妙齡女子,溫婉可人
八字若遇「陰差陽錯」星,男子命里窮丈人,女子命里窮婆家!

TAG:感情 | 女子 | 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