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邏輯的三個定則與三種邏輯說
辯證邏輯的三個定則與三種邏輯說
胡志平
內容摘要:本文出自作者即將出版的著作《給中國一個大智慧》新加寫的最後一章。文章提出哲學思維方法就是「辯證邏輯」,文章把辯證邏輯作為「邏輯學」一部分加以闡述。指出: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都存在判斷「模糊」與「精確」,各自都有各自的精確判斷範圍。形式邏輯有矛盾律、拒中律和同一律三大思維定律,辯證邏輯則有對等律、對應律和居中律三大思維定律。舉例顯示辯證邏輯的發展前景可實現數字化。辯證邏輯要依賴形式邏輯的幫助使論證更徹底;形式邏輯要依賴辯證邏輯的突破使思維更活躍。形式邏輯因推理格式繁雜而使人嚴謹;辯證邏輯因推理格式簡明而顯得神奇。文章提出了「三種邏輯說」,即邏輯學應該包括形式邏輯、辯證邏輯和形象邏輯三種,強調人類的思維邏輯在運用中有自發、自覺兩種狀態,而人腦自發的思維規則正是我們尚未開掘的邏輯學知識。人的智慧,就是代表人腦尖端機能的三種思維邏輯的簡單運用或綜合運用。文章最後就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相互間的理論地位說出了獨特觀點。
作者簡介:胡志平,主任記者,有近100萬字專著出版,其中《新聞寫作創新智慧》被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西北民族大學等數十所高校用為教學大綱參考教材。
應該指出,當今中國學術界有一種盛行的學術風氣,就是過分地強調形式邏輯是唯一「科學的思維方法」,在強調形式邏輯的精確時,普遍否認哲學思維的真理性,也否認人的綜合知覺判斷的客觀性。其實,哲學思維方法就是辯證邏輯。對辯證邏輯,是否可以簡單用「都是模糊判斷」而毫無科技創新價值來下定論呢?
(一)
我們先談談「模糊判斷」的作用。
人類意識起源的規律告訴我們,人最初產生意識和最初產生創新意識,都無一例外是從模糊判斷再到精確判斷(驗證)的。沒有模糊意識就沒有人類意識的產生;否認模糊判斷的客觀性,就永遠沒有可以最終驗證的精確判斷。任何創新意識都不能超越「模糊判斷」直接進入精確判斷。模糊判斷不僅是人類意識起源的起點,也是創新意識走向成熟的起點。既然如此,就應該確認一個不爭的事實,模糊判斷或模糊概念是人的創新意識萌芽、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在人類認識發展的長河中,意識和判斷是逐漸走向精確的。即使到了今天――所有概念都可以實現數字化的當今時代,被形式邏輯嚴格推導和演繹出來的、或被驗證過的數字化公式,也仍然要面向未來接受更進一步精確的科學發現的挑戰。包括愛因斯坦著名的狹義相對論的公式和結論,如今也被發現存在著一種誤差。即是說,作為上個世紀已經被形式邏輯所確證的最高成果,作為此後一系列科學理論的運算基礎和不變準繩的質能關係式E=mc2,在宏觀領域它是精確的,而在微觀領域卻被發現存在著不容忽視的顯著誤差。這種誤差在今天看來,同樣可以定義為一種「模糊判斷」(互聯網搜索關鍵詞:「邁克爾· 墨菲教授的新發現」),因為當時的愛因斯坦沒有考慮宇宙精細結構對能量的吸收。
不過,當今科學家在為著名的狹義相對論公式補充了校正誤差的參數後,卻並未否認這一「不精確的科學結論」對推動科學發展的偉大功績。人們反而更理智和清醒地認識到,如果沒有之前的「模糊判斷」,劍橋大學天文學院的邁克爾· 墨菲教授於2005年在英國華威大學物理學會議上,所提出的校正誤差的正確參數,就根本無從談起。
形式邏輯推理和辯證邏輯推理一樣,在人類認識長河中都存在「模糊判斷」問題。
(二)
再談談兩種邏輯各自所佔有的「精確性」範圍。
什麼叫邏輯?筆者認為,簡單說就是體現在人腦中的思維規則。這種思維規則表現在自覺運用領域稱之為思維「方法」;表現在自然科學領域,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能做出的「模糊判斷」:人腦中有三種大類型的腦神經激活概念或喚醒意識的常規路徑。當人們能夠自我體驗到這三大類型的概念激活路徑的區別與聯繫時,也就可以進入有意識控制的思維自覺領域――於是自然科學再度轉為哲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簡稱為「三種思維方法學說」。三種思維方法都有規則,因此都是人腦所要遵循的「邏輯」。有的是自發邏輯,有的已轉變為自覺邏輯。只有自覺邏輯才能產生精確概念。先說能夠產生精確概念的辯證邏輯和形式邏輯兩種思維方法各自所體現的「精確性」。
辯證邏輯,是能夠確認事物屬性和確認事物發展方向的思維規則。也就是說,這種思維方法能產生對事物定性的精確判斷,也能產生對事物發展的方向性的精確判斷。辯證邏輯並非都是模糊判斷。相反,在事物定量領域,在確認事物具體形態領域,單一辯證邏輯的推理和判斷則只能做到「模糊判斷」。辯證邏輯要依賴於形式邏輯才能完全揭開各科學領域中的事物真相。
形式邏輯,是能夠確認事物數量質量能量和確認事物具體形態――包括確認空間結構形態和時間排序編碼的思維規則。這種思維方法可產生對事物定量分析的精確判斷,也能夠找到體現事物具體形態的概念或公式。相反,在事物定性領域,在判定事物未來發展方向領域,形式邏輯思維則常常找不到出路,甚至多數情況下連「模糊判斷」也無法產生。形式邏輯並非能夠囊括思維領域裡所有精確判斷。
形式邏輯要依賴於辯證邏輯的跳躍性思維,才能產生跨學科領域的創新突破。比如,上述劍橋大學的墨菲教授針對狹義相對論存在誤差的創新發現:如果假設愛因斯坦之後的所有科學家都在同一個大前提下――以最初公式所依賴的宇宙宏觀物質運動為前提來演繹質能關係,人們只能將錯就錯,誰也發現不了其中存在的誤差。而墨菲教授則是從研究微觀領域入手,首先發現了宇宙精細物質結構對能量的吸收,進而才能富有創意地推理和驗證出狹義相對論存在誤差。從宏觀前提到微觀前提,就是一種思維的跳躍,是在兩個對等概念所體現的不同領域中,求得了形式邏輯思維在相互對應的兩種前提條件下的平衡與綜合。
形式邏輯極為注重一個大前提的設定,同一前提條件下的一貫性、一致性是它的特徵。這也是它能夠通過嚴謹推導產生精確判斷的優勢。但,這同時又是它對權威大前提不能自我檢錯,可能將錯就錯,一錯到底的致命缺陷。因為,在一個領域中設定的大前提,只能實現在同一個領域、同一個大前提下不產生邏輯推導錯誤。但是,換一個大前提並與之對等起來,則可能發現在那一領域設定的大前提用在這一領域是不夠精確的。而在同一個大前提下出現的細微偏差,如果沒有辯證邏輯的對等概念和對等大前提的不斷校正,又可導致起初差之毫厘,最終失之千里。
如今,人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單一形式邏輯的運用,常常是在某一學科已經初創但尚未成熟時期所認定的科研方向上,有著不同凡響的獨立運用價值。如果這一學科已經成熟,且還是在他人的創意上仍然連續運用單一形式邏輯推導,其結果即使能產生新的創意成果發現,功效和價值也會倍減。而最終導致的結果則是:掌握新科技的後來者,只能在他國確立的繁雜的既定概念體系中反反覆復地兜圈子,自覺不自覺地被形式邏輯領到了繁瑣論證的概念迷宮之中,創新思維走進了「死胡同」卻仍然在自我欣賞形式邏輯的「嚴謹」和「精確」。科學發現史上,不乏此類教訓。
辯證邏輯的「模糊」是相對於形式邏輯在具體事物定量和形態確認方面的「模糊」。形式邏輯的「模糊」是相對於辯證邏輯在事物定性和敏銳把握事物發展方向方面的「模糊」。由於在精確或模糊上各有各的優勢和劣勢範圍,因此,兩種邏輯在創新思維領域又顯示出了各自的不同作用。
形式邏輯的精確,使之能率先實現各種概念定則的數字化。這自然為先進的電子技術操作奠定了邏輯運算基礎。辯證邏輯的神奇,是可以準確界定兩套形式邏輯概念體系之間的對等對應關係,它的最高境界不是數字化,而是科學範疇。發明一種新的數學邏輯演算法,即可實現一門或多門學科進入新技術領域的運用。而發現一對新的對立統一範疇,則可創立一門前所未有的嶄新學說。
如:發明二進位制計演算法實現了信息傳輸領域的電子化;發明矩陣數學演算法手段實現了博奕論概念的精確化;發明係數指數方法實現了部分經濟學指標的數字化……形式邏輯思維能否出現前所未有的創新成果,用今天的衡量標準也就是數字演算法手段的精確性。
再看看辯證邏輯的大境界:馬克思用「對立和統一」範疇創立了有普遍真理性的辯證唯物主義學說;愛因斯坦用「時間與空間」範疇創立了劃時代的相對論猜想;維納依靠「輸入與反饋」範疇確立了改變世界的《控制論》原理;弗洛伊德用「意識與無意識」範疇解釋了拉開新紀元的精神分析法;霍金依靠「收縮與膨脹」範疇創立了震驚全球的《黑洞理論》構想……
辯證邏輯與形式邏輯兼用更能創出奇蹟: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用「欲求和滿足」的對等關係闡明了影響全球的行為動機理論,在這一範疇之內,再運用形式邏輯推導出了著名的人的欲求的「五個層次」理論劃分。美國經濟學家用「有一得必有一失」的對立統一關係創立了「機會成本」理論,在這一範疇之內,再運用形式邏輯推導出了「機會成本」的計算方法。當一門學科的主要內涵已經發展到比較成熟比較豐滿時,形式邏輯的創新功能就會逐漸衰減,此時的科學發展必然要求開創新領域,這種條件下,形式邏輯尤其需要辯證邏輯的跳躍性思維、跨學科的統領和幫助,才會出現奇蹟,出現嶄新意義的創新思維。
(三)
現在來討論辯證邏輯與形式邏輯相比較的作為思維的「工具性」用途。
「邏輯」是一種思維工具。為什麼辯證邏輯作為思維的「工具作用」會被當今多數學者否認呢?原因很簡單,前人闡述的辯證法需要後人來進一步推動發展和完善。目前的哲學思維方法作為一種「邏輯」來體現,還顯得太籠統,常常是少數悟性很高的人可以深諳其中的邏輯規則,多數人只認可形式邏輯有規則,哲學思維無規則,即使有規則也是一種模糊規則,或者叫模糊邏輯。
實際上,筆者在長期運用哲學思維方法的過程中,早已深深體會到哲學思維的「工具性」和「邏輯性」,只是從來沒有認認真真提升到「邏輯學」的高度來認識和總結罷了。形式邏輯有矛盾律、拒中律、同一律三大邏輯定律,辯證邏輯也有對等律、對應律、居中律三大邏輯定律。
我們來看看辯證邏輯的三定律是怎樣作為思維工具用途,體現其規則性的。
對等律。辯證邏輯作為思維方法,之所以能實現它的跳躍性思維功能和聯想性思維功能,主要原因就在於它的邏輯規則普遍遵循對等律。不論是既定概念與未定概念的關係、已知概念與未知概念的關係,還是已知概念與已知概念之間的關係,它都要求「一對一」對等分立,都要求此一概念必須與彼一概念形成對等關係。所謂「對等」,即概念大小是對稱的,概念內涵是分立的,概念之間有互為統一的條件。
人們不難發現哲學和辯證法的基本概念體系都是成雙成對的。物質與意識,時間與空間,信息與響應,主體與客體,原因與結果,現實與可能,內因與外因,表象與本質,意識與無意識,宏觀與微觀等等。這些概念之間,應所體現的邏輯規則均能達到概念大小對稱或相當,均能達到「一對一」的分立(或對立),而且,兩個概念之間都有互為統一的客觀條件。比如:物質與意識,是原始映象概念基礎上的統一(參見《給中國一個大智慧》16章);原因與結果,是同一事物變化過程中的兩個基本節點;意識與無意識,是人的精神狀態的兩種最基本表現;信息與響應,展示出相對微觀領域中介質傳遞與鏈接的一個完整的物質運動環節;宏觀與微觀,指的是物質世界應所構成的「兩極」,其探秘前景同等重要,等等。
想成為嫻熟於辯證邏輯運用的人,其所要闖過的第一道邏輯關口,就是善於發現和論證對等概念。必須指出,運用辯證邏輯的對等律,在概念定則上與形式邏輯的運用有顯著不同的規範和要求――這裡體現出善於哲學思維的人,不僅要求具備一定的學歷,同時要求具備較豐富的經驗和閱歷。因為,辯證邏輯的對等概念,不像運用形式邏輯定則可輕而易舉實現數字化賦值一樣(可以簡單設定:X=Y)。形式邏輯只要求做到在同一個大前提下所有賦值中途不變,就不會出現推導錯誤。辯證邏輯不同,它的「一對一」的對等概念的內涵,必須嚴格地準確地尊重客觀現象。物質,就是以四維方式存在的實體。意識,就是對應實體映象或概念符號的生化記憶在人腦中的激活反映。如果兩個概念之間存在著內涵不客觀、不科學、不準確現象,辯證邏輯就不成立;如果兩個概念之間存在著概念大小不對稱現象,辯證邏輯也不成立;如果兩個概念之間存在著不顯著分立的現象,辯證邏輯同樣不成立;如果兩個概念之間存在著缺乏互為統一的客觀條件,辯證邏輯仍然不能體現出它的思維規則。這就是「對等律」的含義。
嫻熟於辯證邏輯的對等律,其思維作用在哪裡?智慧表現又如何呢?
其一,可以求證已知概念與已知概念之間,是否存在規律性的、有科學價值的對應關係。其二,通過既定概念的客觀含義可以界定並確認未定概念的準確內涵,使人類思想和科學概念得以完善。其三,通過已知概念可以尋找和發現未知概念,為創新發現找到明確的研究起點。尤其是第三種智慧,恰恰就是實現各種科學創新發現的跳躍或聯想的邏輯通道。
我們知道,辯證邏輯對等律是嚴格的。那麼,依賴這種嚴格邏輯就可以在已知概念的基礎上無可置疑地確認未知領域裡的客觀存在。知道電子,可以判斷負電子的存在;知道某一種粒子,就能夠判斷「反粒子」的存在;知道北極星的方位,可以確認南行方向;知道星體存在收縮現象,即可判斷也存在膨脹現象;知道有信息輸入,就能對稱式理解到一定有信息反饋,等等。相比形式邏輯步步求證的規則,辯證邏輯沒有「三段論」,它好像是省略了推導過程而「一步到位」。其實,這就是辯證邏輯的「跳躍式」、「聯想式」思維特徵。實際上,對等律思維方式並沒有走捷徑,對等概念的發現和確認,體現的是對等律這種邏輯定則,擁有反映物質世界真實概念的客觀性和確切性,體現的是一個善於哲學思維的人長期一貫地嫻熟於辯證邏輯方法,長期一貫地尊重自然法則,而構成了可以及時發現、準確捕捉對等概念的「邏輯底蘊」。況且,找到對等概念之後,仍然需要經過周密的形式邏輯推導,才能避免或消除兩個概念之間抑或存在某些不對稱、不分立、不統一的邏輯缺陷,從而使辯證邏輯在兩個概念之間顯得更加科學嚴謹。尋找、發現對等概念及其辨析相互關係,是辯證邏輯最基本的思維方法,也是辯證邏輯永恆的思維規律。
對應律。是辯證邏輯作為思維方法的第二大邏輯定則。如果說對等律強調的是概念內涵必須在邏輯上構成對稱和分立,那麼,對應律則強調兩個概念之間在客觀上必須包含可依賴關係,或聯動關係、或互動關係、或作用力關係。所謂「對應」,指的就是「一對一」的作用,「一對一」的響應,「一對一」的依賴。在邏輯關係上,「對應律」是「對等律」的必然結果。在兩個概念之間,能體現概念大小對稱、概念內涵分立、概念之間有互為統一條件――這種對等關係的,就必然存在客觀的相互對應指向。
對應律作為思維方法,是很容易為許多人學會操作的邏輯規則。筆者首先要強調:辯證邏輯常常不是人為定則,而主要是自然法則和客觀規律(也叫客觀定則)。當我們把這種自然規律所體現的「客觀定則」提煉出來形成一種可簡易操作的思維規則後,這就被正式引入到「邏輯學「範疇。邏輯規則擁有顯著的「客觀定則」的屬性,這是辯證邏輯的主要特徵之一。
「物質與意識」是對應的:有物質存在就有對應實體映象的人腦中的概念激活反映;有人腦中對應外界事物的概念激活反映就有人的意識產生。
「信息與響應」是對應的:信息是某種介質的傳遞運動,響應是針對這種介質的鏈接狀態。沒有介質傳遞就不會有響應,沒有介質鏈接就沒有信息實現。
「輸入與反饋」是對應的:有信息輸入最終都會產生反饋結果,反饋結果常常對應的就是被輸入的信息;在科研和工作實踐中,人們的信息輸入總是在期待著反饋結果,反饋結果所給出的也正是之前信息輸入的「答案」。對應關係應所體現的完全是「一對一」的邏輯。這就是「對應律」的含義。
在對等概念中普遍存在的對應律――這種客觀的邏輯定則,可以用為我們解決日常工作難題、實現科學技術領域創新發現的常用思維方法。維納創立的控制論以及他的「黑箱識別辦法」,其所運用的邏輯規則恰恰就是辯證邏輯的「對應律」。對等概念中的對應關係既是客觀的也是確定的,在不同條件下,對等概念之間均有不同的可以確認無疑的對應關係。尋找和發現確定性的對應關係,既是理性思想領域邏輯構成的思維方法,也是科學研究中必須遵循的邏輯規則。
讓我們先從日常生活中來理解這種邏輯關係的運用。
有人說最複雜的是人際關係,如果沒有制度和管理,那就是「三人一台戲,五人成攪局,十人變成一堆亂棉絮」。但是,好的制度和好的管理必須有針對性,必須對團隊中的人際關係清清楚楚。其實,再複雜的關係網也可遵循「一對一」的對應關係來準確把握。當事物呈現錯綜複雜關係時,沒有邏輯方法的人將會「鬍子眉毛一把抓」,結果永遠理不出頭緒來。而「對應律」思維規則告訴我們,面對錯綜複雜的關係,應該首先把握「二」的組合,即在對等概念中確認一組組對應關係,並通過「一對一」的對應關係逐步實現複雜網路中的邏輯理順。比如三人以上關係網,先把「甲乙」對應關係搞清楚,再把「丙乙」對應關係搞清楚,然後,把「甲丙」對應關係搞清楚,如此等等,插入進行互換條件的形式邏輯演繹,必有清晰結論。我們列舉下面簡單易懂的對應組合的驗證結果,看看誰最適宜做團隊「首長」?如圖示二十二:
丙 |
乙 |
甲 |
滿意指數6 滿意指數5
滿意指數9 滿意指數5
滿意指數0 不滿指數6
(圖二十二)
圖示的含義是:在這個三人以上的團隊中,個人才幹有高有低,人的性格各有差異。他們相處的關係構成的對應狀態並不簡單。甲某人對乙的評價不算高,滿意指數6,與之對應的是乙對甲的評價很高,滿意指數達到9;而另一組「一對一」,乙某人對丙滿意指數是5,與之對應的丙其相互評價略同;再另一組「一對一」,甲對丙保持沉默不作任何評價,與之對應的丙某人則對甲滿腹怨氣。他們誰能勝任團隊負責人呢?依靠「一對一」對應律理順的邏輯關係,其正確判斷應該是清晰的。
在運用辯證邏輯的對應律之後,為了滿足形式邏輯的精確推理,可以進行賦值設定:誰獲得滿意指數1誰可得2分同時對方得1分;誰獲得不滿指數1誰就減1分同時對方減1分。計算結果是:甲得18分,乙得36分,丙得9分。乙得分最高,在這個團隊他可以成為核心人物。從上圖對應關係的邏輯理順中,也可以看出乙在團隊中是一個團結因素,他不輕易對他人產生不滿。
上例,是自然狀態下的人際對應關係。但如果為了工作目標的達成,上司認定甲的業務才幹擁有指導團隊高效並提前完成目標的較大可能,選拔甲為團隊「首長」較合適。這時候,上司首先要做的事是什麼?同樣,他首先要根據「一對一」的對應關係,發現團隊中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對應計算平均指數的辦法可以求得精確判斷。(如圖二十三)
丙 |
乙 |
甲 |
兩人平均指數7.5 兩人平均指數5
兩人平均指數-3
(圖二十三)
上述平均指數顯示甲丙關係最不正常。那麼,上司解決團隊中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就要優先考慮讓甲與丙形成新的互動,互諒互讓,消除不滿,彼此增加滿意度。結果丙對甲的不滿指數變成了滿意指數5,甲對丙的滿意指數從0提升為5。新的計算結果是:甲得39分,乙得36分,丙得30分。甲終於在團隊中成為領導。上例邏輯理順的對應關係中還可以清楚看出,如果乙能夠再提升一下業務素質,可能只有他,才是團隊中最理想的帶頭人。
辯證邏輯的對應律,是解決各種複雜問題應所普遍遵循的邏輯運用規則。不論事物間存在如何千絲萬縷的聯繫,只要將其化解為對等概念構成的「二」的組合,將複雜關係逐步理順為一組組對應關係,並用形式邏輯確認其對應狀態,最終都能清晰發現解決問題的關節點,和化解矛盾的切入點。「二」的組合體現了現代辯證法在理念上的科學性,它有很強的邏輯運用的可操作性能。如果只是「一」,就不存在矛盾和問題;如果是「三」如何?如上例只要三個概念均可對稱、可分立就應該分為3組有對應關係的「二」的組合;如果其中有一個概念不可對稱、不可分立,那麼對等概念就不成立,就不便運用辯證邏輯,而應該運用不對稱數學計算方法。在概念對稱條件下,如果是四個對等概念,可構成6組對應組合;如果是五個對等概念,則構成10組對應組合;如果是六個對等概念,完全驗證其複雜對應關係的程序和路徑將是面對15組對應組合,依此類推。如圖示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
(圖二十四) (圖二十五) (圖二十六)
在物質世界和人類社會中,真正的嚴謹的對等概念,除了人與人之間可同時出現較多的「此人與彼人」的對等群組概念、且每組對應關係均能呈現不同的對應狀態外,絕大多數物與物之間的對應關係,只要確證其中一組「二」的組合,即可用形式邏輯加以同類歸納和合併。但人際關係不能簡單合併,「胡志平」與「張志平」就個性來講永遠是分立的對等概念。所以說,除了人,多數物與物的對等概念極少出現上圖示意的群組對等、錯綜複雜的局面,而普遍可以尋找和發現的,常常是一個「二」的組合。但是,在辯證邏輯之後,交給形式邏輯所要確證的對應狀態,則是多種多樣的。
維納發明的「黑箱識別辦法」,是用原因對應結果,或信息輸入對應信息反饋的辦法,來判斷無法直觀的「黑箱」內部狀況。這種辦法是辯證邏輯「對應律」的精彩運用。不過,「黑箱識別辦法」所要確認的對應狀態,不是依賴關係,也不是互動關係,而是單向作用力關係,這裡體現的是科學判斷過程中人為的程序選擇,它往往不是對等概念間的完整的對應狀態表現。科學研究中的判斷,完全可以截取或選擇某一種對應狀態來運用對應律。如下面的抽象示意圖(圖二十七):
信息輸入: 信息反饋:
(圖二十七)
居中律。是辯證邏輯的第三大定律。這種邏輯規律與形式邏輯截然相反。由於形式邏輯體現的是垂直式思維模式,比如從諸多小概念到一個大概念(歸納);從大概念中推出一個小概念(演繹),從具體概念上升到抽象概念(概括),在整體概念下解析局部概念(分析),均是從大到小或從小到大的垂直推理判斷。所以在概念推導過程中,為了避免邏輯混亂,它必須要求只確認和專註一個前提(概念)。非此即彼,是形式邏輯判斷的顯著特徵。同一前提條件下的一貫性和一致性,是許多學者讚賞形式邏輯驗證法,擁有「邏輯性」和「確定性」的主要原因。
形式邏輯遵循的是「拒中律」而不是「居中律」。辯證邏輯則不同,它不單單是概念從大到小或從小到大的縱向垂直推理,它同時採用橫向關聯思維模式。它的邏輯定則常要驅使有哲學頭腦的人即使在運用形式邏輯推導中,也不是死守一個前提條件(概念),而是針對此一前提條件下的推理,又去觀望和審視與之相對應的另一個前提條件下的判斷。同時使用兩個對應的大前提,即同時使用兩個對等概念來運用形式邏輯推理,這才是辯證邏輯的常規。
由於辯證邏輯總是在使用兩個對等概念展開形式邏輯判斷,所以就會出現「居中律」。居中律,是「對應律」的必然要求。它在客觀上要求人們普遍遵循這一思維規則。正如上述「對應律」所強調的:兩個對等概念之間不容置疑存在著對應關係,包括可依賴關係,或聯動關係、或互動關係、或作用力關係。相對應的兩個前提條件之間,是「一對一」的發生作用,「一對一」的產生響應,「一對一」的相互依賴。這樣,同時在兩個對應的前提條件下展開形式邏輯推理,最終選擇的邏輯判斷和推導的結論就不再是「非此即彼」,而是兼顧兩個前提條件對應關係的「居中」概念和判斷。均衡彼此關係,兼顧兩個前提,平抑對等效應,綜合對立數據,選擇協調方策,確認既此也彼,然後,在邏輯推導上尋求兩個對應的形式邏輯判斷的可平衡支點(即尋求兩者居中的概念判斷)。這就是「居中律」的含義。
居中律作為邏輯思維定則,在生活、生產、科研和創新思維等各個領域表現十分普遍。企業經營屬於微觀經濟,同時用形式邏輯計算「邊際成本」和「邊際利潤」,才能求得企業資源配置最優化。在這裡,產銷超過限度平均利潤下降,產銷低過限度平均成本上升,只有兩個概念同時兼顧,只有「居中」衡量投入產出關係,才能確認成本利潤間的最優比量,即以最少的投入,產出比量較高的利潤(否認絕對量)。
國民經濟屬於宏觀經濟。在宏觀經濟運行過程中,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是相互對應的永恆的經濟學話題。同時用形式邏輯計算「通貨膨脹」指數和「通貨緊縮」指數,才能求得國民經濟在均衡協調中平穩發展。這裡,通脹指數的警戒線(數字化概念)所判斷的是投資過量;通縮指數的警戒線所確認的是產出過量。宏觀經濟管理者正是在兩者之間「居中」選擇正確數據,使國民經濟得以保持均衡協調快速發展。如果顧此失彼,就沒有經濟增量的可持續。西方媒體曾經這樣評價中國經濟奇蹟:「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就像張開翅膀的鴨子,左右晃動著身軀,居然噗哧噗哧地快速前行,從不摔倒。」這段俏皮話同樣寓含著深刻的邏輯學道理:經濟政策的一張一弛,是在既此也彼的對等選擇中創造了「居中」。這在經濟理論的運用上,就不再是依靠單一前提條件下的形式邏輯的一貫性和一致性,而是依靠辯證邏輯的兩個對等概念協調驅動的結果。
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納斯均衡」定理是博奕論的核心理論,「納斯均衡」用矩陣數字演繹了兩個對等概念相互對應、相互角力、相互作用的最終結果,也證實了居中律的普遍性。在此,筆者應該強調:因為是兩個對等概念之間(兩個理性人)的關係,所以才不可能不遵守居中律。納斯先生雖然沒有自覺意識到或自覺運用辯證邏輯的居中律,但他以科學家尊重客觀的嚴謹態度,自發找到了兩個理性人之間博奕的普遍行為方式。
讓我們看看「博奕論」體現的基本道理是什麼?
解釋「納斯均衡」最經典的故事,是《囚徒困境》(見《新編博奕論平話》中信出版社2003年)。為什麼兩個被隔離關押的縱火嫌疑人在警方沒有掌握足夠證據時,都不選擇抵賴(可能只判一年)而必須選擇坦白交代(判三年)呢?原因一:兩個囚徒都是理性人,行為經濟學家為博奕雙方設定的兩個概念自發遵守了辯證邏輯,是對等的。原因二:對等概念必然有對應關係。原因三:對應作用力相互產生的效應不會是「一邊倒」。你看,《囚徒困境》的故事總要這樣給我們講述具體情節:
「兩個理性人被隔離關押後,甲囚徒先想,如果乙選擇抵賴,我選擇坦白的話,我將被釋放。如果我也和乙一樣選擇抵賴,我們都將被判入獄一年。兩相比較,還是坦白對自己有利。但是,甲想完自己,不得不猜想乙的選擇(瞻顧另一個對等的大前提):如果乙選擇坦白,我也選擇坦白,結果兩人都得判入獄三年。而如果我選擇抵賴,偏偏乙不抵賴卻選擇坦白,結果乙被釋放,我被判入獄五年。想來想去,甲認為還是選擇坦白保險一點(居中),最多被判三年,走運可能釋放,打保票絕不會被判五年。而乙最後的選擇也和甲一樣。」因為兩人都是可對稱的理性人。
如果我們換一種設想,這不是兩個對等概念,而設定甲有思維障礙,或者是個弱智理性人,他只能關注自己(只擁有一個前提條件),永遠不會猜想別人(沒有對等概念)。結果如何?結果是兩個前提條件(倆囚徒之間)喪失了對稱性也就喪失了對應的作用力關係。甲很可能愚蠢地選擇抵賴。而在乙方,則仍然是用兩個對等的前提條件做判斷,理智地選擇了坦白(居中),結果乙被釋放,甲被判入獄五年!故事告訴我們的仍然是「居中律」道理,當人們同時用兩個對等概念做形式邏輯判斷時,他不可能「非此即彼」而是「既此也彼」,他要兼顧兩個前提,平抑對等效應,做出居中選擇。「納斯均衡」同樣遵守了「居中律」。
單一形式邏輯推理的前提條件,都可以找到與之對等的另一個前提條件。博奕論研究的是人的動態行為,所以在具體博弈設計中,服從的是對等邏輯思維(即辯證邏輯思維),但是,它的整個理論大前提條件則是服從形式邏輯所要求的單一前提條件。即只認定理性人之間的博弈,沒有考慮非理性之間的博弈,還有理性與非理性之間的博弈。所以「納斯均衡」所體現的行為方式,僅能在一部分有高度理性智慧、且不受到「理性極限」條件挑戰的人群中,可以成為科學定理,而離開了所述範圍,「納斯均衡」的真理性就黯然失色。相比之下,作為擁有比形式邏輯更高理性智慧、且能兼容形式邏輯的辯證邏輯,則隨時可以發現形式邏輯不能自檢的大前提設定缺陷,並推動形式邏輯進一步開拓創新。
居中律與對等律、對應律一樣,在邏輯思維中擁有很強的「工具性」操作功能。
其一,居中律所具備的同時用形式邏輯界定和確認兩個對等邊界(概念)的操作功能,可以確保人的邏輯思維不鑽牛角尖,確保行為決策不走向極端。如果在經濟領域,我們只研究了發生通貨膨脹的預警指數,沒有研究通貨緊縮的預警指數,國民經濟就會很快誤入不健康發展之路。反之亦然。如果在行為決策領域,我們只研究了理性人按「規則」行事的行為方式,沒有研究人的非理性綜合知覺對外響應條件的確定性指向,這個社會就會很快出現非理性聚眾現象,社會秩序將隨時發生周期性紊亂。反之,卻沒有社會管理的制度和嚴謹。如果在人類思想領域,我們只承認科學技術推動人類進步的偉大作用,沒有清晰界定哲學、宗教、人文社會科學對改善人的思維狀態和精神狀態所起的巨大作用,民眾信仰的片面性就會很快釀成唯實主義,釀成極端科技崇拜,釀成邪教信仰。反之,科技進步則又深受羈絆。凡可形成對稱、分立的兩個概念,不僅僅是可以運用形式邏輯有聯繫推導的兩個大前提序列,而且在這兩種概念序列中均可找到有利於規範人類健康發展(社會科學)、也有利於規範物質運動按預定目標達成(自然科學)的兩個邊界的確認和界定。這就像高速公路的兩邊護欄一樣,要想運行目標速達,沒有道路邊界的界定就沒有居中行使的安全保證。
其二,居中律所具備的兼顧兩個概念對應效應的操作功能,可以引導創新者和實踐者隨時調整兩種概念的比量關係,兼顧對應需求,贏得最優化的綜合效應。如果說,上述只界定兩個對等邊界的操作功能,對社會發展和科學創新的規範和驅動作用還顯得不夠精確的話,那麼,兼顧兩個概念對應效應的操作功能則可達到更加深入一步。比如,在市場經濟體制創建領域,我們曾經經歷過的教訓是:只計算效率指標,不發明和計算體現公平的各種數據,只看見各行各業盈利水平改善,不見全國範圍基尼係數攀升,結果很快造成貧富差別兩極分化,消費指數持續下滑,通貨緊縮隨之而來。其實,公平指標和效率指標就像「邊際成本」和「邊際利潤」一樣,作為兩個對等互動的因素,它們的相關指標都可以被綜合為同一個計算公式中的數字參數,都可以被計算出最佳的比量關係和協調關係。可是誰來計算「公平」和「效率」的最佳比量關係呢?
還有,市場經濟學理論容許貧富差別存在。一個沒有差別的社會,也是一個沒有競爭和活力的社會。但是,一個貧富差別過大的社會又是一個極不穩定、難以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當前,面對貧富差別釀成的諸多社會不安定因素,我們既不能回到過去的平均主義社會,也必須正視和解決當前所面臨的問題。
然而,在貧富差別面前,當經濟學家們各自死守一個前提條件時,其看法也各不相同。有的以既定理論為前提,認為目前中國貧富差別沒有達到危險程度;有的以現實社會狀況為前提,認為已經超過了危險警戒線。有人以美國國情為前提,看到其最高收入與最低收入的差別較之我國更大,卻遠遠沒有引起社會動蕩,於是就很快把目光集中在兩國政治制度的差別上。實際上,首先在經濟範圍內處理好經濟問題可以提前防止各種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的發生。正由於目前經濟學理論對貧富差別問題的認識還沒有達到科學程度,所以在經濟制度改革範圍內解決貧富差別問題,就缺少一個有效的指導原則。
筆者認為,用辯證邏輯居中律所體現的兩個對等概念間的對應關係來研究貧富差別,可以做到科學確認一個國家的貧富差別指數是否真正隱含著尖銳的社會矛盾。比如,與貧富差別指數直接對等的概念,是一個國家(或一個單位)為其成員所提供的機會發生頻率和機會公平度指數,合併簡稱為「機會指數」。一個穩定的社會可以容忍的貧富差別大小,與其成員所面臨的機會發生頻率及其機會公平度指數成正比。
也就是說:社會成員所面臨的平均機會越多、機會公平度指數越高,才可允許貧富差別相應拉大,甚至可以拉得很大(比如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可以差別大一點)。當社會所提供的機會發生頻率很少、機會公平度指數較低時,國民(或單位成員)能夠接受和容忍的貧富差別也就越小(比如很多地區工資差距一拉開幾乎沒有升降機會,必然釀成惡果)。我們把這種理論簡稱為:社會貧富差別可容忍指數的居中對應關係。
筆者簡單表述為:Dn=Mn
即以不變口徑計算的貧富差別指數變數=社會應所提供的機會發生率或機會公平率的相應權重指數和的變數。這個對應式可以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進程中的強制性變數關係原則,以指導改革中的均衡過程和協調發展過程。(包含均衡變數關係(理論核心)、不均衡變數關係、臨界變數關係三種界定)
可是,有數據來源的經濟學家們誰來計算這種對應變數關係呢?「∑=?」是如今高校經濟學學子
單一形式邏輯演繹可以把學問越搞越複雜(繁瑣引證太複雜就不科學了),辯證邏輯能把複雜問題越做越簡單。兼顧兩個概念對應效應所計算的最佳比量關係,也就是兼顧對應需求、贏得綜合效應最優化的體現。它雖然不再確認兩個對等概念的「出軌」邊界,卻指明了物質運動按預定目標達成的最優化的居中變化、居中前行和居中發展的一種科學軌跡。科技發展到這一步,高速公路上不需要兩邊護欄,汽車也能自動取安全軌跡直達目標。
其三,居中律所具備的隨時校正形式邏輯判斷誤差的操作功能,可以推動形式邏輯演繹或推導出來的結論實現更進一步的精確。在每組對等概念的具體論證中,辯證邏輯需要形式邏輯的幫助才能達到相對精確,而在同一個前提條件下被形式邏輯推出來的正確判斷,則需要在辯證邏輯的幫助下,才能實現反映物質運動規律的一步更進一步的精確。這是因為,形式邏輯只能關注一個前提條件,而辯證邏輯卻在不停頓地尋找和發現與既定概念相對應的另一種概念。由於確認了對應關係就要承認相互影響關係(辯證邏輯);由於沒有關注或發現對應關係就忽略了相互影響關係(形式邏輯)。
狹義相對論是針對宏觀物質運動前提條件下的質能關係計算。在具體的演算中,它有「質」和「能」兩個對等概念和對應效應,是典型的辯證邏輯思維指導下的形式邏輯判斷(愛因斯坦酷愛哲學,曾經呼籲科學家們高度重視哲學思維方法)。但是,真理總是相對的。我們再往質能關係兩個對等概念之上分析,就發現狹義相對論只有宏觀物質運動條件這一種大前提設定――看來,這是很難避免的認識局限,也是在科學發展史的每個具體階段中不必忌諱的創新認識局限。但是,不忌諱不等於要永遠死守。今天,人們在微觀領域裡的探索已經達到了較深入的程度,於是,就有科學家把微觀物質運動領域中的精細物質(微粒子結構)對能量的吸收,與宏觀條件下的質能關係演算對應起來、綜合起來、兼顧起來,居中演繹,從而為此前的公式補充了新的參數,使之達到更加精確。
應該明確提出的疑問是,即使在上述這樣的辯證邏輯之上,還有沒有更加嶄新意義的對等概念和對應關係的創新發現?有。也許是不夠恰當的舉例:把宏觀和微觀質能效應關係合併起來,可稱之為物理運動狀態;物理運動還可對應化學運動。兩者再合併起來,又可稱之為非生物運動;而與之對應的還有包括人在內的生物運動狀態。如今人類社會的需求狀態和發展狀態,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力已經不可小視。向上分析是如此,往下分析則更加奧秘無窮。比如,微觀領域只存在對能量的吸收,而不存在微粒子也能釋放能量么?這樣,吸收與釋放也是對等概念,也有對應效應,也需要對應綜合或對應取中。興
哲學思維之所以能把整個物質世界聯繫為一個整體,《給中國一個大智慧》一書用「信心與響應」新的哲學範疇闡述了各種物質運動之間的關係包含著介質傳遞與鏈接的中間環節,在列寧「中介」思想的啟發下,解釋了其中的道理。現在,人們又從邏輯學中可以看到的另一原因就在於:哲學思維所遵循的辯證邏輯總在為既定概念搜尋和確認新的對等概念,如此不斷地擴展各學科之間的對等、對應關係,新的創新領域、新的學說範疇和新的參數係數就能不斷湧現。辯證邏輯的創新思維功能,萬萬不可輕視。
當我們把哲學思維方法引入邏輯學領域,具體看到了對等律、對應律和居中律三大邏輯定則後,即可像確認形式邏輯的科學性一樣,讚歎辯證邏輯也可以實現思維聯想和邏輯跳躍的精確,也可以在形式邏輯的幫助下實現辯證邏輯的數字化定義和推導,也可將辯證邏輯的對應數字演算法、「二」的組合數字演算法和數字賦值,編製成程序軟體輸入到計算機中。它不是模糊邏輯,不是悟性邏輯,更不是說不清的邏輯,它所體現的邏輯定律如同形式邏輯一般,是鐵板釘釘的可靠定則,卻同時具備兼容形式邏輯的優長。
辯證邏輯與形式邏輯各有長短。形式邏輯追求的是「概念形式定則的求是」,即合乎既定概念賦值定義規則的推理和判斷,都應該肯定為「符合邏輯」。比如1+1一定要等於2。辯證邏輯追求的是「實事求是」,即合乎事物對稱關係、分立關係、對應關係和兩種客觀現象之間存在互為同一條件的概念和結論,就是真概念,或者叫真理。形式邏輯在追求「定義求是」的過程中,最容易忽略大前提的發展和變化。辯證邏輯在追求「實事求是」的過程中,最容易忽略事實概念的形式定則(需要形式邏輯幫助)。形式邏輯更多情況下的運用是單一邏輯,如果大前提不符合客觀實際就會理性地、合乎邏輯地一錯到底。辯證邏輯更多情況下表現的是客觀邏輯,如果沒有形式邏輯幫助就會使對等概念的對應關係喪失精確性。形式邏輯常常要依賴辯證邏輯的概念突破使思維更活躍;辯證邏輯則要依賴形式邏輯的幫助使論證更徹底。形式邏輯因推理格式繁雜而使人嚴謹;辯證邏輯因推理格式簡明而顯得神奇。形式邏輯必須由人來設定概念內涵,人的大腦才能把握邏輯推理的確定性規律。辯證邏輯在沒有人為設定邏輯內涵的前提下,也要自發決定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發展規律。形式邏輯是人類自我提升理性思維能力的人為的教育模式。辯證邏輯是人類發掘天人合一思維能力的自然的教育模式。形式邏輯是由簡到繁的邏輯,是可以把學問越搞越複雜的邏輯――所以有些論文你看不懂,即使看懂了也沒用。辯證邏輯是化繁為簡的邏輯,是可以把複雜問題越搞越簡單的邏輯――所以許多生活哲理常常使人在複雜局面中豁然開朗。形式邏輯在純學術領域中可以表現一個人學問的「高深」! 辯證邏輯在時勢變遷中可以表現一個時代的智慧與進步!精通形式邏輯的人,可以在純學術領域中充分地表現才華――當前應試教育的偉大成果。精通辯證邏輯的人,可以在現實領域中最充分地表現才華――當前應試教育的偉大盲區。形式邏輯的大前提所包含的知識點,總是滯後於新的情況和新的變化。辯證邏輯要求所有概念的形式內涵沒有永恆只有創新,它不斷地為既定概念尋找對應關係,不斷改變著形式邏輯所設定的大前提條件。形式邏輯不能兼容辯證邏輯。辯證邏輯可以兼容形式邏輯。
(四)
接著,我們再嘗試一次新的理論探索:從廣義上把人類三種邏輯思維全部納入「邏輯學」範圍來認識和分析,看看其中寓含的道理。
在互聯網上,有網友指責筆者撰寫的《給中國一個大智慧》的書名不當,認為世上本沒有什麼智慧,只有知識的積累。有知識才會有智慧。筆者是這樣對網友解釋的:「智慧,不是知識點,也不是知識點的簡單相加。智慧是代表人腦尖端機能的三種思維方法的簡單運用或綜合運用。」作為知識點的積累,人腦比不過電腦的海量存儲器;作為思維方法的運用,電腦永遠依賴於人腦。思維方法的運用,有自發運用的結果,即目前沒有「邏輯學」概念意識指導下的形象思維成果和直覺思維成果。也有自覺運用的結果,即目前有「邏輯學」系統規則調控大腦思維運動所產生的思維成果。
愛因斯坦也曾經說過:「知識是死東西」(《愛因斯坦文集》第1卷)。我們認為,只有如何運用知識的思維方法才是智慧,是創造新知識、新成果的源泉之一。而思維方法的運用,不論是有概念意識指導下的運用,還是自發的腦神經鏈接習慣的運用,其所涉及的學問都應屬於「邏輯學」範圍。高等教育當然要提倡自覺地運用邏輯學所提供的知識點,促使人們展開科學的、有效的大腦思維運動。但是,高校學術也不應該否認沒有邏輯學知識調控的大腦思維成果,同樣可稱之為「智慧」。如果否認,我們就一定要溯源到邏輯學初創和起源的數千年之前,去問問:我的祖先,你的智慧從何而來?今天的人們,不能過分自信地把知識點看得高於一切,以為祖先知識點不多就沒有智慧,以為有先進科技了,才有智慧。
早在邏輯學知識產生之前,人類就有了智慧,即有了思維方法的自發運用。《給中國一個大智慧》前21章幾乎是以貫穿的主線闡述人類意識起源的全過程。這一過程可以看出,人類通過映象概念產生意識那天起,祖先們就已經自然而然地運用了「一物參照一物」形成意識的原始類比方法和「一對一」的對應邏輯。可以說,人類祖先首次產生的意識,即被腦神經激活的那種「映象概念」記憶本身,就已經萌芽了與外界事物對等、對應、對稱的辯證邏輯。當然,作為一種自覺的學問――邏輯學的產生,則是在概念符號日益增多、概念符號相互關係日益繁雜的情況下,才有先哲為了使概念間的運用規則形成統一,為了使人們針對概念的思維運動更加有效和有序,才總結出了體現概念思維原則和概念思維規律的形式邏輯。形式邏輯是針對概念定則、然後服從概念定則的推理邏輯。它也是人類最早產生的「邏輯學」一部分。
可是,作為人腦思維規則的「邏輯」體現――很顯然,形式邏輯不能包含大腦中的全部思維規則或思維路徑。人腦的思維運動,還應該包括哪些既定規則呢?不用邏輯學語言表述,而用自然科學語言表述:人腦中究競有幾種類型腦神經激活不同概念或喚醒和鏈接各種概念(包括映象概念、符號概念)的常規路徑呢?筆者認為,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用邏輯學語言表述:人的邏輯思維可分三大類:
一是形式邏輯思維。
二是辯證邏輯思維。
三是形象邏輯思維。
形式邏輯的特徵是:從概念定則到概念推理和判斷的有序性。包括必須遵守的矛盾律、拒中律和同一律,包括演繹、歸納、分析等判斷方法。形式邏輯推理和判斷的模式主要表現為一種從大概念到小概念,從小概念到大概念的垂直思維路徑。它強調同一前提條件下推理和判斷的「一致性」和「一貫性」,強調「非此即彼」的唯一選擇。這是一個針對同一體系的概念系統可以精雕細刻、達到不斷完善的封閉式思維定則和邏輯格式的體系。形式邏輯的理論框架自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初創起,到公元前300多年以前,亞里斯多德確定形式邏輯判斷的三種思維規律,確定判斷的定義,制定「三段論」推理方法的基本格式,再到今天的數不盡的數字化形式邏輯新格式和新方法,使這一理論包含的思維規則已經達到了十分豐富和成熟狀態。其理論框架為許多國人熟知並掌握,不必贅述。
辯證邏輯的特徵是:以確認既定概念與未定概念、已知概念與未知概念、已知概念與已知概念之間客觀存在「對等關係」為基礎的邏輯思維體系。它對「對等概念」邏輯判斷的基本要求是:概念大小是對稱的,概念內涵是分立的,概念之間有互為統一的條件。辯證邏輯也有三種思維規律:即對等律、對應律和居中律。辯證邏輯的推理格式很簡單,「一對一」比較對等概念、「一對一」尋找對應關係、「一對一」確認對應狀態,然後在形式邏輯幫助下達到精確判斷的目的。「二」的組合,是辯證邏輯推理和判斷的基本格式之一。不論是對等律、對應律還是居中律的運用,都離不開這種基本格式。
由於辯證邏輯只有簡單的推理格式,所以表面上容易呈現出類似一種「跳躍式」思維方式;由於辯證邏輯推理不是從大概念到小概念、從小概念到大概念的垂直思維,而是針對既定概念和已知概念的橫向邏輯思維,所以也常常呈現出類似一種「聯想式」思維模式;由於辯證邏輯包含了「確定性概念面對不確定概念」(變化的、未知的世界)的對等關係,因此,它又是一個永不停止地構成著新的對等關係的開放的邏輯思維體系。「辯證邏輯學」來自馬克思的唯物辯證法,在這一哲學體系中不僅有「對立統一規律」為辯證邏輯學奠定了基本思維規則,而且其中包含的許許多多成套的「二」組合對等概念和對應關係的闡述,也為後人研究辯證邏輯提供了幫助。但是,人們對辯證邏輯作為「邏輯學」方面的認識,目前還處在初創階段,它的基本理論框架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和認識。
形象邏輯的特徵是:各種感覺元素鏈接形態元素的構想,各種感覺元素鏈接精確概念的思維。形象思維是以感官感覺為基礎的人腦綜合知覺表現。人的「綜合知覺積累」是構成情緒、直覺或直覺判斷的基礎。人腦的邏輯思維,即體現思維方法的腦神經介質運動對概念的激活路徑,為什麼不僅要包括形式邏輯、辯證邏輯,同時還必須把形象思維也認定為第三種邏輯思維納入邏輯學?
這裡需要著重闡述。
形象思維是不是邏輯思維?是的。它在多數情況下,不是人腦的一種自覺的邏輯思維,而是一種自發的邏輯思維,即自覺的遵守邏輯思維的前奏和萌芽狀態。過去我們沒有明確總結出這一點,原因就在於自發的邏輯常常不能自覺意識到其中包含有邏輯性關聯。形象思維的邏輯性,體現的是聲、光、色、形、味等各種感覺元素之間,或感覺元素與既定概念之間的邏輯關係。形象思維最基本的邏輯關係,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最初卡爾·比勒提出的「自動完形理論」(參見《給中國一個大智慧》第10章示意圖),即人的大腦在初次看到或想到某種不完整或者殘缺形象時,思維可以根據過去的相似記憶來給殘缺形象補充完整,因此,這種邏輯思維也經常產生錯覺。不論是否錯覺,都體現出了形象思維過程各種「形」的元素相互組合的邏輯規律。二是本書首次揭示出來的「主映象鏈接補充定律」――人的所有感覺都要鏈接「實體」感覺,都要以實體形象為核心形成綜合知覺積累。綜合知覺積累又是直覺判斷的基礎。「主映象鏈接補充定律」解釋了人的直覺判斷的三個靈敏機制,這三個靈敏機制所體現的正是形象思維或直覺判斷的邏輯性。
對於有人生經驗的人來說,有沒有不體現邏輯性的想像力會出現在大腦中?沒有。比如,您聞到一股刺鼻異味,而您絕不會首先想像到這就是從您優雅居室中發出的味道。因為你的生活體驗給予您的感覺元素的鏈接習慣――自發邏輯性――這種沒有經過自覺的概念加工和概念規範的自然邏輯――也可看作自覺邏輯思維的前奏,與上述你的習慣性綜合知覺的想像力絕然相反,因為你是一位一貫保持高雅、衛生、清潔的人,怎麼可能會立即想像到臭味發自本人的優雅居室呢?但是,後來因眼見為實,確切發現了那種異味的根源,真的是您不敢想像的結果!――當然,後面的確證,屬於自覺邏輯思維的發現,也就是有確切概念的認可,也叫形式邏輯思維方法的確證,或辯證邏輯思維方法的確證。實際上,人類有很多聰明頭腦,他們特別擅長依靠綜合知覺積累來產生智慧行為,他們做事很成功,但均是大腦映象記憶的思維習慣自發鏈接狀態產生的結果。他們做得好但說不出一套自覺的邏輯概念。這些都表明,想像力存在著自發邏輯性。
形象思維的邏輯性,是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的根源。據《給中國一個大智慧》15章16章針對人類意識萌芽和意識產生基本道理的描述,以及針對意識定義的新闡述,可以確認「一物參照一物」形成記憶、喚醒記憶並使人腦構成原始映象概念,繼而在此基礎上形成意識或判斷(即識別或區隔映象記憶的對應物內涵),這就是我們人類的祖先最早自發運用的「邏輯規則」,也是自然而然的邏輯規則。形式邏輯「非此即彼」的判斷要求,同樣包含了原始概念的本質屬性:一種物質形態一定要指向或者對應另一種物質形態,才可構成意識和判斷;映象概念或符號概念都必須有對應物內涵,每種意識或判斷所指概念的對應物內涵必須是獨特的唯一的。人類祖先形成原始概念記憶是這樣,現代邏輯學對概念和判斷的基本要也是如此驚人的相似。辯證邏輯「一對一」比較對等概念、「一對一」尋找對應關係、「一對一」確認對應狀態的邏輯方法,也是基於「一物參照一物」的概念形成原理,而發展延伸的科學邏輯。
形象邏輯思維的最大特點,是遵循了人類意識起源和人腦機能完善的自然而然的「邏輯規則」。把形象邏輯思維引入「邏輯學」領域,有利於人類更透徹地研究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更簡潔、更完善、更科學地創建適應人腦機能、適應人腦思維自然規律的「邏輯學」。筆者認為,當今邏輯格式已經被演繹的過分複雜的形式邏輯,還是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人腦應該遵循的「邏輯」?其作用究竟如何?其科學性道理究竟是體現在「邏輯」本身還是能夠體現在贏得創新發明上?值得懷疑。
許多學者對《給中國一個大智慧》中提到辯證邏輯擁有對形式邏輯的統領作用表示質疑。在這裡,我們應允許人們各自保留自己的學術見地。筆者提出上述看法是基於如下觀點:
首先,越是先進的科學理論和方法,其創立和產生時間越在其後。形式邏輯作為「邏輯學」是人類社會最早產生的有關思維規則和方法的科學。它的基本成熟期可以溯源於公元前300多年以前亞里斯多德的貢獻。人們今天所運用的形式邏輯推理的格式和方法,在其主要內涵上均沒有超過亞里斯多德所制定的框架。而辯證邏輯的前身――辯證法,則起源於近現代的黑格爾的貢獻,之後在馬克思手裡被發展成科學的唯物辯證法並明確提出了「對立統一規律」的哲學思維方法,馬克思為辯證邏輯最終成為「邏輯學」的一部分奠定了堅實基礎。後來產生的科學理論總要比之前的理論方法,認識和發現的難度更大一些,運用效果也更加接近、更加適應客觀規律、適應人腦機能一些。從此看,辯證邏輯應該比形式邏輯更為先進。但筆者比並不認為辯證邏輯就是人類最為先進的思維方法。因為,還有比辯證邏輯更為簡潔的自然邏輯――直覺判斷。《給中國一個大智慧》通過解釋人腦「綜合知覺積累」的規律及其所包含的「主映象鏈接補充定律」,基本認定了形象邏輯與直覺判斷的自然的邏輯規則和它的客觀性,也為如何形成和培養科學的直覺判斷提出了某些帶規律性的認識。然而,這還不夠,這仍然不能確認它已經構成了進入「邏輯學」一部分的成熟框架。最多只是個雛形。但可以認定的是,直覺判斷的自然邏輯性,相比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更難以認識和總結。
當我們沒有發現形象思維方法與直覺判斷的邏輯性時,它也就是一種只能自發體現個性特徵的無意識的「邏輯」,是沒有自覺的統一被運用為有明確規則的「意識」和判斷。因此直到今天,我們也不能認定人類的所有想像力都擁有創新意識功能和科學判斷功能。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按照「主映象鏈接補充定律」所揭示的規律、規則去主動培養和造就後一代,如此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其直覺或想像力判斷的科學性、客觀性、邏輯性、規則性也可以為後人否認。
其次,只有先進的科學理論和方法,才能繼承和兼容以前的科學理論和方法,反之則不能。物質運動顯示的規律是:高一級運動形式可以兼容低一級運動形式,但相對低級的運動形式則無法兼容高級形式。比如生命運動可以兼容物理運動、化學運動,反過來,單一物理運動或單一化學運動方式均不能容納生命運動。IT產業顯示的規律是: 最新版電腦軟體可以兼容舊版本文件,但相對低級的電腦軟體則無法讀取新版文檔。辯證邏輯作為更高一級的思維方式,它可以隨時兼容形式邏輯。在兩個對等概念構成的兩個對應的前提條件下,可以分別容納一組組、一段段「三段式」,不論是數字化還是其他符號組成的推理判斷格式,容納中均能夠絲毫不發生邏輯衝突。但是反過來呢?如果三段論也在其中間插入「二」的概念組合,也去兼容辯證邏輯,三段論就散架了。如果1+1=2也插入「即此也彼」的理念,數字演算法手段也散架了。形式邏輯對辯證邏輯沒有繼承性,正由於此因,諸多形式邏輯專家十分討厭辯證邏輯。反過來,辯證邏輯則特別歡迎形式邏輯的幫助和支持,它繼承了形式邏輯又超越了形式邏輯。善於運用辯證邏輯的人,同時也會運用形式邏輯。反過來,專註於形式邏輯的人則往往不理解辯證邏輯。
再次,從兩種邏輯在創新思維過程中顯示的地位和作用上看,辯證邏輯應在形式邏輯之前和之上形成對等概念或找到對應前提之後,形式邏輯的創新思維功能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它們一個體現的是尋找創新思維的突破口,發現並確認與以往的理論前提條件相對應的新的前提條件;一個承擔的是為創新發現達到概念精確和判斷精確提供推理條件更嚴格的垂直邏輯規則。應該說,在科學領域除了直覺想像力發現以外,其他創新思維成果在進入嚴密的形式邏輯推導之前,均自覺或不自覺地運用了辯證邏輯規則。只是由於最終確認的結果(科技成果)是通過形式邏輯推導而產生的,才使得一整部自然科學史幾乎沒有提到形式邏輯之外還有辯證邏輯的思維規律和創新功勞。這種狀況不會永遠持續下去。
最後,從兩種邏輯在人類思維領域被自覺運用的難度上看,辯證邏輯從人腦思維規律中所對應的自然法則及其科學內涵,相比形式邏輯更深刻。此外,辯證邏輯的運用經常要求人們同時在兩個對應大前提條件下使用形式邏輯推理。如果誰要掌握它,其應所積累的知識領域和經驗領域也比形式邏輯更廣泛。辯證邏輯至今沒有被多數人掌握,包括許多邏輯專家在內也不能理解辯證邏輯的「工具性」運用特點和方法。在傳授哲學思維方法(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辯證邏輯」教學)的教學中,只有極少數人能達到對辯證邏輯的掌握和精通程度。多數人,因為不能理解的原因,既做不到自覺運用更沒有明確肯定辯證邏輯的創新思維功能,這也就談不上能夠自己去克服辯證邏輯規則的運用難度了。但不論怎樣,我們仍然看到辯證邏輯作為很客觀的自然的思維邏輯,它在不被人理解的情況下卻仍然在刺激人腦不自覺的運用。筆者相信:只要「天人合一的」自然規律不變,辯證邏輯打不破的「鐵律」就永遠控制著人腦!
有學者曾經詢問筆者:你說辯證邏輯是先進的,請問:改革開放前高校那麼重視哲學,為什麼我們的科技創新落後,西方的科學技術發達呢?
對這一問題,筆者摘錄《給中國一個大智慧》中的幾句簡短闡述來回答:「西方人很相信直覺、想像力,也崇尚概念邏輯的嚴格推論。形式邏輯方法與形象邏輯方法以及辯證邏輯方法的綜合運用,是西方思想家開創不同於東方思維傳統的分水嶺。比如中國古代並不缺乏與古希臘阿基米德一比高下的智慧大師,曹沖稱象就是一例。但是,西方人在想像力的基礎上往往要經過更嚴格的邏輯證明,使想像力變成為一種科學知識,而三國時代的曹沖在其稱象之後,卻一撩而過,只留給人們一個兒童益智故事。」
「中國數千年的文化傳統常常是以「理念」制勝,而對理念中所包含的科學概念並不注重更嚴格的邏輯分析。比如「中庸之道」就是一種反映主體處世哲學和處世方法的理念,它應所對應的客體運動規律實際上就是當代西方人發明的「納什均衡」。但是,「中庸之道」作為世界觀和方法論,它雖然有助於啟迪人的思想智慧,卻並不像「納什均衡」一樣可以成為一種現代科學技術。再比如新聞學中的「可讀性」也是一種反映主體傳播和受傳效果的理念,它所對應的媒介條件實際上就是信息自身的「可感性」問題(參見筆者另一部著作《新聞寫作創新智慧》,新華出版社2003年出版)。而新聞學的「可讀性」理念如果不能被進一步論證為媒介信息的「可感性」問題,也同樣不能發展成為新聞傳播的現代科學技術。說到西方世界的所有發明創造,中華民族均能從自己祖先那裡找到智慧思想的根源――國人也經常為此引為驕傲,可就是沒有分析過,為什麼我們的祖先想到了的東西卻不能變成為一種現代科學和高新技術?」
「可是,如今在中國,這種現象又被倒過來了,只注重單一形式邏輯推理,只注重吸收西方世界的先進科技概念,不注重形象思維和辯證思維的培養。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文明史流傳下來的人文科學傳統所包含的許多「大智慧」則被扔到了一邊。」
200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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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文獻:
《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原理》人民大學李秀林主編(人民出版社1995年)
《愛因斯坦文集》第1卷(德)愛因斯坦著(商務印書館1976年)
《新編博奕論平話》中山大學
《世界新科學總覽》金哲主編(重慶出版社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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