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分享 | 「畢同畢異」——《世界印章七千年》研讀札記(節選)
來自專欄至到(文學與藝術)
作者 | 陳道義 陳哲
編輯 | 謝俊峰
本文轉載自《中國書法》微信公眾平台,《中國書法·書學》2017年第6期。
《中國書法》:域外高古印章
《世界印章七千年》(以下簡稱「《世界印》」),英文版是Dominique Collon(多米尼克·柯隆)編輯、由大英博物館出版社於1997年出版的有關世界印章研究的論文集。這些論文共12篇,是於1992年6月29日至7月2日在大英博物館西亞部舉行的專題研討會上宣讀的,題名分別為「古代近東印」「古埃及印」「印度河流域印」「米諾斯與邁錫尼印」「希臘印」「羅馬印」「拜占庭印」「(歐洲)中世紀印」「十八世紀至十九世紀初英國私印」「伊斯蘭教之前印度印」「伊斯蘭印」「中國印」。其作者主要是來自英、法、德等國的大學教授或博物館的專家學者,如牛津大學的John Boardman、巴黎大學的Jean-Claude Cheynet、倫敦大學的J.M.Rogers、海德堡大學的Lothar Wagner,以及大英博物館的T.G.H.James等。然而近十餘年卻少有人問津,或許因為其英文版難以卒讀。今筆者不揣譾陋,就研讀此書有關世界印章之大同異作一探討,以求正於方家。
《世界印》各篇分別從「印史」「形制、印材與工藝」「功用」「神聖與首飾」等方面展開論述,體例較為統一。據主編Dominique Collon介紹:「本書收集的是經過編輯甚至局部改寫過的論文。」這樣的體例便於讀者在「大同」的框架下認識和理解「小異」,最終達到「畢同畢異」。筆者仔細研讀全書,認為世界印章至少有四「大同異」值得研究。
權威性
隨著考古學的發展,印章在世界範圍內不斷有新的發現。就其功用,首先體現的是「權威性」。如《世界印》第一篇章「古代近東印」介紹,目前發現最早的、距今七千年的安納托利亞(即土耳其)及稍後的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即敘利亞的東北部和伊拉克)便有印記被發現用於交易(或儲藏)的商品上與封口結紮線連接在一起的一片拉長的黏土上,以適應於當時社會管理權威的需要,相當於後來中國印的封泥。約在公元前4000年,類似的印記曾在安納托利亞中部以及伊拉克北部出現,而且印記圖形更加精美,有動物,有時也將動物與程式化的人物造型聯繫在一起。這些早期印章基本上可分為滾筒印和鈐蓋印兩大類(之後還有滾筒鈐蓋兩用印)。滾筒印(Cylinder Seal)是圓柱形的,通常用石材製成,圓周面有一圈凹雕的圖形,圓柱上下縱向鑽孔並裝中軸把手以便靈活滾動,可以在大片黏土上加印,使受印載體留下二方連續圖案式的印記;鈐蓋印(Stamp seal,含戒指印、垂飾印等),意同中國的「押捺印」,即以印面在受印載體上按壓而留下印記,可以在小塊黏土上加印,亦可以印面蘸上顏色(印泥)鈐蓋於相關載體之上。《世界印》第二篇章「古埃及印」還闡述了「在(古埃及)早期的大墓中放置的許多大罈子的封口處都有帶印記的封泥,這些印記通常只有王國的名稱或象徵,後期又添加了財產的名稱」。不僅表明了當時印章的「徵信」作用,而且顯示了它的權威性。另外,古埃及很早時文件就寫在莎草紙上,而且重要文件則要捲起來繫上繩,並加蓋印記。至古王國法老時期末(約公元前2200年),他們將重要法律文件在一張莎草紙上寫同樣的兩份,然後把第一份卷到文件頂部以印記封存,而第二份則公開以供參看。若有人對文件內容有爭議(或因當時的墨水易消退和塗改),可拆開第一份加以辨別,由此可見印記封存的權威性。其他如印度河流域、米諾斯和邁錫尼、古希臘、古羅馬、拜占庭以及伊斯蘭教地區和中世紀歐洲的行政及商業往來等,印記的權威性都有相似之處。其實,中國印自秦始皇「天子獨以印稱璽」,到漢代印章制度(印材、印紐、印面尺寸等有嚴格規定),都是印章「權威性」的體現。
神聖性
幾千年來,世界各地區的文明發展,不僅有先後,而且常常是不平衡的,從七千年前的安納托利亞文明,到兩河流域的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古代蘇美爾、阿卡德、古巴比倫、亞述等)與古埃及文明,再到古希臘、羅馬與波斯文明,以及中世紀歐洲文明和近代工業文明等,都是如此。然而這些不同文明的共性特點是各自對神的敬仰與崇拜,尤其是早期的蒙昧時代。公元前3000多年蘇美爾時代殘存至今的楔形文字泥版書就有古老的證據表明當時人們的神靈觀念演變過程。其中一個重要轉變是,把神想像為全知全能的統治者,認為「神」有恢復精力的那種力量,指望「神」能帶來豐足收成並能逃避自然災害。由此,甚至更進一步導向神性超然一體和神靈萬能的觀念,如「所有的古巴比倫人都承認神靈對人類擁有至高無上的支配權」。隨著人們對諸神之信仰的不斷發展,各種威嚴崇高的神廟建築也欣欣向榮,各個歷史時期的不同階層的人們都在祈求終身受到神靈的庇護。而古代印章在其使用的過程中,可以說一開始就與神聖的護身符聯繫在一起,表現了使用者對印章如神一般的敬畏,因為它在封檢物件和文書而顯示的權威性同時也具備神聖的一面。據《世界印》第一篇章敘述,公元前4000年的末期,出現了大量用彩色石灰岩做的護身符印(印面的圖案一般為一組鑽孔或幾何圖形),而且本章作者認為:「印章的角色從保護財產延伸到了保護人身,早期的鈐蓋印很可能就是源於護身符之類的小東西,無論是鈐蓋式的還是滾筒式的,都沒有擺脫護身符的意義,在他們的主人眼裡都被視為神聖的財產。」至於古老的滾筒印面上圖案流行刻有向女神們獻禮的場面,從公元前2100年起,印面上的女神通常被一個神化了的國王所代替。2014年年初上海博物館舉辦的「安納托利亞文明」展中就有一陶罐殘件(公元前15世紀),口沿部外表蓋有滾筒印的戳記,解釋是「左側場景為信徒(較小的人物)正在敬奉風暴神,右側描繪的則是赫梯國王在祭祀風暴神」;另一件青銅時代中期(公元前2000—前1750年)古亞述文碑刻,內容是夫妻的婚姻契約,規定夫妻不論富有或貧窮,兩人均應平等共享財產。仔細觀察,此碑文的上端蓋有滾筒印記,或可表示此婚約的神聖不可侵犯。而中國印的神聖性大多表現在以印章作為辟邪之吉祥物,如漢代的剛卯佩戴就十分流行,這主要與道家思想有關。後來特鑄一種佩印,專用以隨身「辟除不祥」。如《後漢書·輿服志》載:
佩雙印,長寸二分,方六分……刻書文曰:正月剛卯既決,靈殳四方……庶疫剛癉,莫我敢當。
又如晉代葛洪《抱朴子·登涉篇》載:
古之人入山者,皆佩黃神越章之印……若有山川社廟,血食惡神,能作福禍者,以印封泥,斷其道路,則不復能神矣。
這類印出土流傳頗多,印文內容也較為豐富,如「黃神越章」「高皇上帝之印」「黃神沙者印章」「黃神使者印章」「黃神越章天帝神之印」「天帝神師等」等。
正如林乾良先生描述中國印的功用所言:
在中國漫長的三千年封建社會觀念中……天,似乎是一切神的總和,其首領自然就是上述印中「天帝」。這種觀念,與西方社會中的「上帝」如出一轍。而各級官吏又是受命於天子,自然就間接地具有天的權威。(由此)不但印之本身有些魔力(神聖),即其印記也同樣有之。因此,中國民間常有懇求地方官或宗教、神祇的一紙印記,懸於室內或門楣之上,用以驅妖避邪、祈福求祥的習慣。
裝飾性
裝飾,是美的表現手段之一,簡而言之,就是美化其所依附的主體事物以引人注目。裝飾是人的本質所體現的一種方式,是潛意識的需要,它為人類的設計活動帶來了積極而豐富的表徵,是一重要的歷史現象,也是人類文明的象徵。在世界印章產生與發展的過程中,一開始由於生產技術水平低下,印章的製作固然粗陋,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尤其是西方印章與首飾關係密切以後,當時的能工巧匠便想方設法對印章進行裝飾,不僅以寶石諸如赤血石、天青石、光玉髓、鑽石、紫水晶、祖母綠、海藍寶石等作印材鑲嵌,將印體裝飾得富麗華貴,而且印面的雕刻也有不少裝飾圖案出現。如《世界印》第三篇章描述,公元前2500—前1900年,印度河流域為哈拉帕文化的盛期,考古發現了幾千枚當時的印,其中一類為方形印,印紐隆起近乎半圓形,且中間有孔可以穿帶,印面圖形系當地人的圖騰(馬形獅尾的獨角獸),其上有印度河文字標出印主的姓名等,頗具裝飾性。還有米諾斯文化中期(公元前1700—前1600年)最早在印面刻制複雜精細的幾何圖案,分析者認為它們只是早期印上經常出現的格子圖案與葉形圖案的混合。
再如中世紀時封建領主羅伯特·菲茲瓦特,是參與簽署1215年英國大憲章的一位男爵,他的印章為銀質,雕工精美,印面中間刻的是男爵本人駕駿馬而御飛龍,盾牌上、馬衣上同樣飾以紋章,應為圖形標誌;周邊環繞著表明主人身份的英文大寫字母。全印極具中世紀歐洲印的裝飾代表性。況且,寶石在西方被視作天地間精華與靈氣的產物,以此裝飾印體,不管其種類,都能帶來吉祥。如健康和長壽、榮耀和財富等。另外,西方常用的戒指印、垂飾印的佩戴(戴在手上、懸掛於頸部、綴於衣物上)本身也是一種裝飾。在中國,漢代「趙多」四靈印之印面文字四周以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靈圖像環繞,明顯就是一種裝飾手法。「四靈」體現了我國古代人民對自然的崇拜,後經長期演化,成為世間喜聞樂見的祥瑞。在漢代,四靈之圖像被大量刻入印章,供人們佩帶以避邪,從而形成了富有裝飾意味的四靈印。還有秦漢鳥蟲篆印以及宋元時期大量押印上的象徵性符號等,客觀上也對印面起到了一定的裝飾效果。
藝術性
據《世界印》主編Dominique Collon研究,經考古發現,早在7200年前就有一種陶土製的印,多具柄,柄上時有穿孔以便裝繩懸掛,印面有經過設計的圖案,大部分為幾何形,少數是山羊,極個別為人。這些印主要蓋在陶器、籃子或其他容器上,應該是作為實用的標記,然而其印體造型和印面所刻都蘊含著藝術的因素,畢竟藝術起源於實用。且看林乾良先生描述的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裡陳列許多出土於伊朗、伊拉克的公元前4800至前1800年的印,均為幾何圖形,便可見其藝術性的視覺效果了。隨著時代的發展,精湛的工藝為印章刻制的藝術性帶來很大的進步。從米諾斯文化中期開始,由簡單的鑽孔技術逐步發展到一種弧形的車床,上有兩根平行的金屬桿,桿的頂端有各種形狀的鑽孔工具。杆子上還裝有大小不一的刻線的輪子及拋光工具。這就使得刻印者能夠精心地從各個角度去雕刻,印的藝術性自然得到不斷的新表現。如藏於雅典自然博物館的米諾斯文化晚期的金戒指印(經鑒定為公元前1500—前1450年時物),其橢圓形的印面上刻著宗教儀式的舞蹈場面,藝術性不同一般。據《世界印》第十一篇章「伊斯蘭印」介紹,公元七世紀初誕生於阿拉伯半島的伊斯蘭教,早期(公元8—12世紀)就有書寫體印,印文有姓名或宗教用語(大英博物館所藏伊斯蘭印中,至少有六枚刻有「唯真主萬能」),風格各異,有的比較簡樸,有的則精雕細琢。晚期(公元12—19世紀),草寫體印代替了早期的書寫體印。伊朗古城大不里士(Tabriz,中國古稱桃里寺)的波斯書法家於十五世紀創造了一種題銘體(Nastaliq),成為十六世紀之後最為流行的印文字體(相當於中國印文之「繆篆」)。至於中國印獨立發展成為篆刻藝術(主要指印面),可以說是世界印章之藝術性中特殊的產物。「唐朝時,由於對考古和題銘的研究興趣不斷增加,中國印開始吸引了文人學士階層的關注」。其後經過宋元明文人學士的不斷參與,使印從生活的範疇進入藝術的領域,成為東方藝苑中引人注目的一個藝術分支。為此,《世界印》第十二篇章的作者Lothar Wagner就將「中國印」列為「印史」與「篆刻史」兩段。他認為:在明代(1368—1644),中國印已發展成為一門藝術,且被稱作「書法的姐妹藝術」。並且提出「中國印在明帝國範圍內被幾乎無差別的使用,且深深地影響了日本和朝鮮。這些印被視為藝術作品,並且在很大程度上高於(本冊書提到的)世界其他地區的印,尤其是在後期」的看法。
綜上所述,世界各地的印章,時代有先後,概念有區別,功能有差異,工藝有優劣,然其社會屬性則大同矣(如共同的文化特質等)。中國學術界認為,那些只有複製印記功能、但不具備憑信作用的印模,不屬於印的範疇。而《世界印》一書所探討的印是廣義的,其中絕大多數同為「徵信」之功用,但極少數印只具有某種象徵或紀念意義,如古埃及新王國早期,獲得金銀戒指印的人,意味著他榮膺了顯赫的職位或榮譽。至於有些首飾印只用於佩戴,而不一定用於鈐蓋印記,但在使用者或其他人的心目中依然是「印」的形象。
而縱觀世界印章的歷史,儘管它們之間有很多的共同特徵,但也都有著不同的文化內涵。這樣的研究極具價值,但我們缺少更多的維度來把它們放到一個更廣闊的背景里。本書的價值正在於「謹慎的尋找不同學科的專家來共同完成了這本書的各部分,這些專家被要求考慮用一個標準體例來寫這本書,這樣就能使整篇文章的內容雖跨越七千年,而涵蓋各主要文明卻能有統一的主題」。當然,本書還有很多圖像以及精闢的描述和考證需要我們進一步深入研讀方能獲得更多的信息和觀點,從而更進一步學習、比較世界印文化之「大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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