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民族的稅收制度或者貢賦制度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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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沒有。

沒有……

舉幾個例子。

第一個,是北魏剛剛統治中原時,幾乎所有的漢人武將和官吏都發現,我擦這朝廷居然沒有俸祿……沒有俸祿!!!

沒有俸祿!!!!!

為什麼沒有俸祿呢,因為草原游牧政權,沒有稅收概念也沒有財政觀念只有上貢觀念。給你個官了,你自己去搶啊,你自己搶到東西了,然後掂量掂量給皇帝(大汗)和其他上級上貢一部分,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啦。

第二個例子,後成吉思汗時代,中亞被蒙古裔游牧君主統治。在這些政權都真正進入定居之前,其實畏兀兒人和薩爾塔人都已經幫蒙古貴族在理財了,但是!!!

大汗們都對稅賦不感冒,因為中亞農業凋敝,只有商業稅才有利可圖,但商業稅對一個古代政權而言你根本就沒有完善的稅收手段。所以,收稅還不如搶劫,搶別人還不如搶自己的百姓。

所以我們能在中亞史料中看到很多啼笑皆非的事情,那就是本地的領主帶著本地的子弟兵搶掠了本地的百姓,然後皆大歡喜而去……

(由於中亞的這種優良傳統,估計維族學者撰寫的史料中經常說清軍軍紀好就是這原因,其實清軍軍紀好個毛線啊……但到底來說,最沒節操最沒道德的清軍匪徒聽到中亞的這種傳統後也會驚掉大牙的)


舉個栗子

十六世紀初的希瓦汗國

統治者先精確調查登記土庫曼部落的財富和牲畜,以為徵收貢賦的根據。起初,貢賦數量尚無定製。

到了索非安汗時期,據說每年派人去向阿布勒罕附近土庫曼人的艾爾薩利部落徵收貢賦。如果貢賦太多,每一名徵稅官員就只負責收納一個烏魯克(就是家庭公社)的貢賦。如果貢賦不多,一個徵稅官員就要負責兩三個烏魯克的貢賦。

這種賦稅制度偶爾會玩脫。。。比如有一次土庫曼人殺光了40個徵稅官員(


游牧民族和中原的政體不一樣,形成了不同的稅制。草原沒有統一的稅制,甚至可以說草原沒有固定稅制。

草原政權由一個個部落的一級往上一級歸屬來形成。每個部落(大小)都相當的獨立,都有自己的領袖,部落領袖管理本部落的一切,用不著汗王派遣行政官員。

氏族、部落首領秋冬到牧民家收集貢品,部落首領又一層往上一層的進行進貢。各部落首領和各級大汗們都有自己的直屬草原、部族和牧民,他們的日常費用主要來源自己的直屬部族和自家牛羊馬財產。

草原民族以氏族和部落為單位,在不同季節去不同牧場放牧,汗王直接跟牧民收稅是不可能的,所以通過氏族部落來控制管理牧民是最理想的。

在中原皇帝,皇帝通過各類稅目從百姓哪兒收稅,用這些稅收 給各地官員發工資,用於各地的軍隊和行政區費用,用於內外打仗的費用。而在草原 ,沒有汗王的管理團隊,統治者不需要給別人發工資。草原沒有常備軍隊,只有少量的汗王首領護衛,不需要養活軍隊。需要打仗時各部落首領會率領自己人來參戰,同時自己備武器裝備和糧草,這些用不著大汗出。

成吉思汗的蒙古汗國比較特殊,他打破了原先的部落制,把草原各部落拆散成千戶,由他親信出任千戶長,草原直接聽命於他。所以他需要準備武器裝備和糧草,他很聰明採取了用戰利品當軍餉的策略。

察合台汗國(包括東察合台)對境內牧民和農民採取了不同的稅制。農耕區按照每年的收成 按比例上交給城主伯克,然後伯克進貢給汗王,汗王給各城伯克制定了進貢比例或者數目。牧區延續草原規則,蒙古人人和突厥人不同稅制,蒙古人直屬察合台,突厥人歸自己首領,封給察合台的蒙古人才八千多戶。

東察合台汗國改教後就嚴格執行伊斯蘭稅制,自由農民和地主交收成的十分之一,佃農不交稅 收成跟地主平分 ,城裡商家按日交規定數量的稅。

葛二蛋時期準噶爾人要求北疆維吾爾人上交四分之一的收成,自己可以留下四分之三,伊犁、昌吉的維吾爾人由本族伯克管理,伯克歸大汗管理,其餘地區的維吾爾人歸當地的準噶爾首領管理。


草原地區,地廣人稀。比方說,內蒙古的蘇尼特左旗,面積3.34萬平方公里,人口3.45萬,平均每平方公里才1人多點。蒙古國的東方省,面積12.36萬平方公里,人口8.26萬,平均每平方公里1人都不到。何況牧民放牧也不會固定在一個地方,在古代,匈奴、突厥、蒙古經常動輒千里大遷徙。古代交通基本靠走,通訊基本靠吼,收稅是要跑斷腿的。而且草原上沒有金銀財寶,能夠收到的只有牲口和牛羊的皮毛角筋等東西,古代沒有鐵路公路,收稅的人怎麼把那麼多貨物搬回去?

所以說,古代的游牧民族根本不可能會有稅收,部落首領對單于、可汗表示臣服,略表心意,一般都是進貢少量的高價值的實物,比如好馬、鹽、貂皮狐皮、搶到的財寶之類的,不過這些都只是意思意思。

真正的貢賦是單于、可汗一聲令下,出去打仗了,附屬的各個部落,出壯丁出馬,自備武器食物,能者多搶,大家皆大歡喜。只是這種軍隊打順風仗可以,如果碰上硬骨頭或者打了敗仗,也別指望附屬的部落來幫你賣命,而且戰利品誰搶到了就歸誰。

游牧民族特色的貢賦制度執行最好的還是成吉思汗,能夠破天荒地打亂部落,不拘出身地直接任命各個萬戶的指揮官,繳獲的戰利品一律由大汗來根據功勞分配,全軍服從大汗的指揮,令行禁止,這才是蒙古騎兵能夠橫行天下的真正原因。


首先由於草原的人口承載力問題,古代草原的人口密度只能有農耕密度的百分之一左右,這意味著什麼?其實草原上看著挺熱鬧,其實沒多少人。蒙古時期的千戶屬於挺大個官了,實際管理的人口比漢地一個縣令還少的多。

管理的人少意味著什麼?就意味著不用那麼多複雜的規章制度就能管明白,因此蒙古草原欽察草原上即使出現了幾個為數不多的大國,但也沒有出台實際性的稅法。

草原上多數時期是不徵稅的,貴族們發家的方式主要是靠自有財產的增值,因為擁有更多的牛羊奴隸,又有分配牧場的權利,貴族們遠不需要用徵稅的方式得罪自己的部眾。

而且,草原上多數時間是不太平的,農耕民族比游牧民族更熱愛和平,可能是因為農耕民族打打殺殺,毀了莊稼誤了農時,大家都沒好果子吃,而游牧民族打打殺殺卻不影響牛羊的生長。我們看到的歷史都是游牧民族劫掠農耕民族,其實更多的時候是游牧民族互相劫掠。這時候貴族就有了另一個發家致富的權力,就是戰利品的分配。越大的首領就能操縱得起越大的戰爭,就有更多的戰利品,自己就可以收穫更多。

而和平時期的草原,應該是徵稅的,但是具體怎麼徵稅,是各萬戶千戶自己的事,不是大汗的事,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所以自然也沒有統一的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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