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證明財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都會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從這點上來看,其實首先就要知道究竟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且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據才行。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即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即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即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即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那究竟怎麼證明財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1、離婚訴訟書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離婚訴訟書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離婚訴訟書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離婚訴訟書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離婚訴訟書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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