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太素98】在線收聽
07-09
黃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氣有餘,則瀉其經隧, 經隧者,手太陰之別,從手太陰走手陽明,乃是手太陰向手陽明之道,故曰經隧。隧,道也。欲通臟腑陰陽,故補瀉之,皆取其正經別走之絡也。 平按:「經隧」《甲乙》作「經渠」。《素問》新校正引此處楊注無「故曰經隧。隧,道也」七字;「欲通」作「欲道」;「故補瀉之,皆取其正經」作「故補瀉皆從正經」。 毋傷其經, 瀉其陰經別走之絡,不得傷正經也。 平按:《素問》新校正引此注「絡」作「路」。 毋出其血,毋泄其氣。 瀉太陰別走經隧者,不得出血出氣也,所謂瀉陰實者也。 不足者,則補其經隧,毋出其氣。 刺太陰經之別走之絡,以補太陰,不令氣泄於外,所謂補陰虛也。補瀉陽經,亦如陰經法也。 黃帝曰:刺微奈何?岐伯對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之,適人必革,精自伏, 釋,停發也。革,改也。夫人聞樂至,身心欣悅,聞痛及體,情必改異,欣悅則百體 俱縱,改革精志必拒,拒則邪精消伏也。 平按:「我將」《甲乙》作「故將」;「適人」作「適入」。「精」下,《素問》、《甲乙》有「氣」字。注「異」字原缺,袁刻作「人」,恐誤,《素問》新校正引此注作「異」,據此補入。又注「邪精消伏」,新校正引作「邪氣消伏」。 邪氣散亂,毋所伏息, 邪氣伏已,邪精散於腠理,無由更聚也。 平按:「散亂」《甲乙》作「亂散」。「伏息」《素問》、《甲乙》作「休息」。 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黃帝曰:善。 邪氣散泄,故真氣無亂,所以相得也。 黃帝曰:血有餘不足奈何?岐伯對曰:血有餘則怒,不足恐悲。 肝血有餘於肝,所以瞋怒;肝血不足於目,所以多悲也。 平按:「悲」《素問》作「恐」,新校正云:「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及《太素》並同。」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孫絡外溢,則經有留血。 言血微邪也。 平按:《素問》「外溢」作「水溢」。《甲乙經》「經有」作「絡有」。 黃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補其虛經, 瀉其盛經出血,所以不怒。正補其虛,令不泄血,所以不悲。有本視其虛經也。 平按:「補其虛經」《素問》作「視其虛經」,《甲乙》作「視其虛」。 內針其脈中,久留血至脈大,疾出其針,毋令血泄。 內針足厥陰脈中,血至針下,聚而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所以稱疾也。 平按:「久留血至」《素問》作「久留而視」,新校正云:「《甲乙經》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本書無「之」字。 黃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對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病。黃帝曰:善。 刺去血脈,遂無令惡血入經中,故無血邪微病也。 平按:《甲乙》「刺留」下無「血」字。「其病」《素問》作「其疾」。 黃帝曰:形有餘不足奈何?岐伯對曰:形有餘則腹脹溲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 形者,非唯身之外狀名形,舉體皆名。溲四肢不隨也。有本經溲者,經即婦人月經也。 平按:「溲」上,《素問》、《甲乙》有「涇」字,《素問》新校正云:「楊注涇作經,婦人月經也。」又按:本注「四肢不隨」上,恐有脫誤,因原鈔如此,故仍之。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肌肉濡動,命曰微風。 濡動者,以體虛受風,腠理內動,命曰微風也。 平按:「濡動」《素問》、《甲乙》作「蠕動」,《甲乙》注云:「一作溢。」《素問》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及《甲乙》作蠕作溢,《太素》作濡。」 黃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形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 陽經、絡,足陽明經及絡也。或為陽營,非也。 黃帝曰:刺微奈何?岐伯對曰:取分肉間,無中經,毋傷其絡, 可中分肉之間衛氣,不可傷足陽明經絡之脈也。 平按:「經」上,《素問》、《甲乙》有「其」字。 衛氣得復,邪氣乃索。黃帝曰:善。 分肉之間,衛氣行處,邪氣已散,衛氣復得也。索,散也。 黃帝曰:志有餘不足奈何?岐伯對曰:志有餘則腹脹飧飡泄, 志,腎神氣也。有餘即少腹脹滿,飲食不消,為飡泄也。 平按:「飡」《素問》、《甲乙》作「飧」。注「飡」,袁刻誤作「食」。 不足則厥, 足逆冷也。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 骨節動者,腎志病微也。 平按:《甲乙》「動」作「傷」。 黃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志有餘則瀉然筋血者出其血,不足則補其復留。 然筋,足少陰營①,在足內踝之下,名曰然谷。足少陰經無然筋,當是然谷下筋也。復留,足少陰經,在足內踝上三②寸,此二皆是志之脈穴,故瀉然筋之血,補復留之氣。 平按:《素問》無「出其血」三字,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太素》云:瀉然筋血者,出其血。楊注云:然筋當是然谷下筋。再詳諸處引然谷者,多云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誤作『筋』字。」「復留」《素問》、《甲乙》作「復溜」。 ①「營」,人衛本注曰:據本書卷十一《本輸》,當作「滎」。 ②「三」,人衛本注曰:據本書卷十一《本輸》,應作「二」,與《靈樞》、《甲乙》《千金》、《外台》、《素問·氣穴論》王注、《銅人》、《聖濟》、《資生》及《發揮》均合。 黃帝曰:刺未並奈何?岐伯對曰:即取之,毋中其經,以邪乃能立虛。黃帝曰:善。 未並者,志微病。以病是微,未中於經,但刺經氣所發之穴,邪氣立虛者也。 平按:「以邪」《素問》作「邪所」,《甲乙》作「以去其邪」。 虛實所生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十七第六十二《調經論篇》,與上篇相接,又見《甲乙經》卷六第三,亦接上篇。 黃帝曰:余以聞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形,狀也。虛實之狀,已聞於上,虛實所生,猶未知之,故復請也。 平按:《素問》「以聞」作「已聞」。《甲乙》無「余以聞」三字。 岐伯對曰:氣血以並,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 十二經氣亂衛氣也。十二經血留於營經也。或曰血流也。 平按:《素問》、《甲乙》「血留」作「血逆」。 血氣離居,一實一虛。 血氣相併,離於本居處,故各有虛實也。夫血氣者,異名同類,相得成和。今既相併,一實一虛,虛實所生,是所由者也。 血並於陰, 血並足太陰脈及足少陰脈也。 氣並於陽,乃為驚狂。 氣並足陽明脈及足太陽脈也。血氣皆盛,故發驚狂也。 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 血並足陽明,氣並足太陰,為熱中病也。炅,熱也。 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悗善怒。 血盛上衝心,故心煩悶而喜怒。「悗」則「悶」同也。 平按:「悗」《素問》作「惋」,《甲乙》作「悶」。「喜」《素問》、《甲乙》作「善」。 血並於下,氣並於上,氣亂心善忘。 氣盛亂心,故善忘也。 平按:「氣亂心善忘」《甲乙》作「亂而喜忘」,注云:「《素問》作善忘。」今本《素問》仍作「亂而喜忘」。 黃帝曰:血並於陰,氣並於陽,於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何者為虛? 血氣離居相併,未知二經虛實何定也。 平按:「於是」《素問》、《甲乙》作「如是」。 岐伯對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是故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所並為氣虛也。 血之與氣,皆惡於寒,故脈有寒則泣而不流者,溫則消釋而去。是以氣寒則血來並之,以為血虛,則氣為實也;若血寒則氣來並之,以為氣虛,則血為實也。 平按:「是故」,「故」字袁刻作「知」。 黃帝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今夫子乃言血並為虛,氣並為虛,是毋實乎? 人之所生,唯血與氣。今夫子但言血氣有虛,不言其實,是為人之血氣不足,請申其意也。 岐伯對曰:有者為實,毋者為虛,故氣並則毋血,血並則毋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 血並則血有氣毋,氣並則氣有血毋,是以言虛不無其實,論實不廢其虛,故在身未曾無血氣也。所言虛者,血氣相併相失為虛,相得為實耳。 絡之與孫脈俱輸於經, 大絡、孫絡,俱輸血氣入於大經,則大經血氣俱實者也。 平按:「輸」《甲乙》作「注」,注云:「一作輸。」 血與氣並,則為實焉。血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大經血氣皆實,走膈以上,以下無氣,故手足逆冷卒暴死也。手足還暖復生,不還則死也。 平按:「復反」上,《素問》、《甲乙》皆有「氣」字。 黃帝曰:實者何道從來?虛者何道從去?虛實之要,願聞其故。 血氣何道來入此經為實,何道而去此經為虛也。 岐伯對曰:夫陰與陽,皆有輸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 臟腑陰陽之脈,皆有別走輸會相通。如足陽明從豐隆之穴,別走足太陰,太陰從公孫之穴,別走足陽明,故曰外也。 陰陽旬平,以充其形, 甲子一日一迎為旬。旬,迎也。陰陽之脈五十迎無多少者,名曰旬平。旬平和氣,以充其身形也。 平按:「旬平」《素問》作「勻平」,《甲乙》作「紃平」。 九候如一,命曰平人。 九候之動不先後,又不相反,故曰若一。和氣若一,故人得和平。 平按:注「九候」,袁刻作「九脈」。 夫邪之至生也,[平按:《素問》無「至」字,《甲乙》作「所」。]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起居,陰陽喜怒。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黃帝內經中風邪致患的各種病證機理及其臨床表現
※黃帝內經太素【卷第十九】設方·知針石
※《黃帝內經》五運六氣理論在中醫學上的應用
※(2)黃帝內經 八
※(5)轉載《大千老師講氣學 黃帝內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