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海金|叫停第三方平台「網售藥品」的真正原因
文:廖海金
近日,據媒體報道,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分別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結束互聯網第三方平台藥品網上零售試點工作。8月1日起,天貓醫藥館、一號店等第三方平台均已停止藥品的線上交易。第三方平台售葯被叫停背後,「藥品安全至上」這個底線被擺到了最醒目位置。
為順應「互聯網+」時代潮流,2013年,國家食葯監局先後批准河北、上海、廣東等3省市進行網上藥店零售試點工作。當時,這一新政,被多方看好。不過,現在的試點停止,當有更深的考量。
網售藥品挑戰仍大
藥品是特殊商品,事關消費者生命健康。實體藥店要在嚴格監管下經營,包括藥品銷售機構資質、從業人員資質、藥品質量安全等,都有一套成熟的機制。然而,推行藥品網上零售這一新的藥品銷售模式可以說是一柄「雙刃劍」,有利有弊。有利的是互聯網打破信息的壁壘,讓消費者更容易買到想要的藥品,特別是短缺葯、新特葯。同時,網上價格競爭的透明化,有效降低了葯價,讓消費者可以買到價格更便宜的藥品。曾有媒體報道,網上售葯,最低會比傳統渠道便宜20%到40%。而不利的一面則是網售藥品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容易出現假藥、濫售處方葯等行為,影響藥品質量安全。
誠然,倘若「網售藥品」實施的好,必將完善我國藥品銷售市場,增進消費者福利。如果出現過多問題,則會給其環境帶來損害,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如網售處方葯的放開將涉及安全、支付等多方利益,真正執行和監管都面臨多方挑戰。
試點暴露的問題
其實,2014年5月國家食葯監總局發布了《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稿稱擬放開網上銷售處方葯。然而,這個《徵求意見稿》卻遲遲未「轉正」,恰恰說明了國家在這方面的慎重,通過試點——總結——推廣的辦法,以盡量減少改革的失誤。從各方態度來看,焦點在處方葯的銷售。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處方葯的銷售額佔國內藥品整體銷售額的70%到80%,且利潤遠遠高過非處方葯,對電商來說,其瞅準的正是處方葯。
眾所周知,處方葯是進行特殊管制的藥品,用藥不當,很可能對人的身體造成極大傷害,甚至危及生命。正因為此,一直以來,有關部門對處方葯的管理十分嚴格。不可否認的是,在實體藥店中,處方制度遵守的本來就不夠好,處方葯在一些地方可以隨手買到。這一問題一定程度上被複制到了網上,此趨勢更值得警惕。假如處方葯混跡於非處方葯之中,通過網路對外銷售,其危害遠大於實體藥店的類似做法,網售藥品模式也會因此被引入歧途,最終降低了整個藥品電子商務環境的公信力。
必須承認,在試點過程中,也暴露出較多問題,如第三方平台與實體藥店主體責任不清晰、對銷售處方葯和藥品質量安全難以有效監管等問題,不利於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用藥安全等。
當不能一停了之
不過,對於網售藥品的試點不能一停了事,也不能勉強推行。要知道,互聯網是不可逆轉的時代潮流,藥品零售搭乘互聯網的順風車,亦是不可扭轉的趨勢。然而,在目前第三方平台粗放化發展,而藥品市場本身有待規範的情況下,出於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的考量,讓第三方平台網售藥品先暫停,未嘗不是明智的選擇。
值得期待的是,要想使網售藥品進入良性發展軌道,一方面,需要有關部門在正視問題的基礎上,根據前期試點情況,加以分析、總結、再次徵求意見,制訂嚴密規則。另一方面,要充分借鑒國外經驗,對政策和監管加以完善,再循序漸進由點及面,逐步推廣,儘早摸索出適合國情的網上藥品銷售及監管模式。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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