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炫富」引發信任危機 人大回應修訂紅十字會法
自動播放http://news.ifeng.com/a/20180312/56661617_0.shtml
原標題:人大回應紅十字會信任危機:修訂紅十字會法 進行第三方審計海外網3月12日電 3月1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吳恆、環資委委員呂彩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許安標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法制日報記者提問:今年5月8日是汶川地震十周年,在當年災後重建過程中,其實還有一場所謂的信任力危機,就是中國紅十字會被曝出用1300萬元購買了1000頂的天價帳篷,由此引發了一場巨大的信任力危機,而且在不久之後,應該是2011年的時候,又有一起公共事件,就是郭美美炫富事件,這個事件更是把中國紅十字會的公信力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上。我們注意到去年的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紅十字法進行了修訂,這部法律於去年5月8日正式實施了,我們的問題是,在應對社會公眾熱點事件引發的信任力危機方面,立法究竟會起到多麼大的作用?這部法律對提高紅十字會的履行能力有哪些具體的規定?吳恆:十二屆全國大常委會修訂了紅十字會法。修訂紅十字會法,體現了這麼幾點:【1】進一步加強紅十字會的監管體制建設。【2】把各級紅十字會的法人資格進一步明確。【3】考慮到現代當代技術和現代社會的發展,在紅十字會法裡面給賦予紅十字會組織這個增加了人體器官捐獻這方面的工作。
吳恆:在這次修改中還特彆強調了,設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捐贈款物的來源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並且審計的結果要向紅十字會的理事會來報告。因為這也是之前社會很多人士詬病的。我們還進一步明確了理事會執委會和監事會,如何產生以及相互的職責。很重要的就是,要把這個監管的體制進一步行得更實,做得更牢。吳恆:中國的紅十字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紅十字會是我們黨和政府在人道領域聯繫群眾的橋樑和紐帶,這是對中國紅十字會的一個基本的定位。十二屆全國大常委會經過三次審議,對紅十字會法進行了全面修訂,它完善了紅十字會的職責,強化了對紅十字會的監督。吳恆:還增設了法律責任這一章,有力地保障了紅十字會依法履職。更重要的是提升了紅十字會的公信力。由此,來推動紅十字事業繼續健康發展,創造一個好的法律環境。(文字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直播實錄)
[責任編輯:柯勁傑 PN173]
推薦閱讀: